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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培养法治意识的策略研究

来源: 树人论文网发表时间:2022-05-12
简要:摘 要:法治意识是政治学科必须落实的核心素养之一,也是国家实现思想政治课程育人目标的必然要求。思政教师必须要运用挖掘丰富的教学资源,运用合适的教学方式方法培养学生的法治意

  摘 要:法治意识是政治学科必须落实的核心素养之一,也是国家实现思想政治课程育人目标的必然要求。思政教师必须要运用挖掘丰富的教学资源,运用合适的教学方式方法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可以通过补充法律条文,拓展学生的法律知识;结合法律案例,树立法治信仰;创设生活情境,模拟法律实践;举行法律仪式,激发法治情感。

  关键词: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法治意识

  法治意识是公民对法治的认识、崇尚与遵循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2017年版)》中,“法治意识”已被确定为高中思想政治的学科核心素养之一,并强调“培育法治意识就是引导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参加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因此,教师必须充分挖掘课程资源,丰富课堂内容,运用多种教学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

  一、补充法律条文,拓展法律知识

  法律是治理国家的重器,也是最刚性的社会规则。而法律条文则明确地告知人们,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能做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违法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等。阅读法律条文更有助于我们直观、全面地理解法律规定,形成基本的法治判断力。

  以七年级下册《法律为我们护航》为例,教材对于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六道防线,虽然在“相关链接”中简单解释了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政府保护和网咯保护的主体、内容,但仍然比较抽象,学生不容易理解,更难以区分。因此,笔者在讲授的时候补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比如在讲解“家庭保护”时,可以让学生自主阅读“第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应当协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和“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二)放任、教唆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并总结出家庭保护的主体,既能提升学生的阅读能力、筛选信息的能力,也能拓展学生的法律知识,让学生明白家庭暴力是违法的,遇到类似情境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

  二、结合法律案例,树立法治信仰

  适合课堂教学的法律案例,既可以是近期发生的时政热点案例,也可以是具有代表性的经典案例,还可以是能够发人深思、引起学生激烈争辩的案例。

  例如,在七年级下册讲授“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时,笔者便举例当时轰动全网的“哈尔滨李氏兄弟案”,他们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电力项目工程中大肆敛财,还收受贿赂2000多万元,最终被判处死刑。通过这个案例,可以让学生明白不论任何人只要触犯国家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产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

  七年级下册第十课讲授“树立法治意识”时,如果只是单一地使用教材材料,很难真正激发学生对法律的认可和崇尚,因此笔者选取了两则经典案例——“涞源反杀案”和“赵宇见义勇为案”。前者为正当防卫提供新范例,昭示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后者为见义勇为被判免责典型案例,通过法律形式免除救人者的后顾之忧,给善行打下法律基石。两则案例让学生真正感受到法律所带来的公平正义,更有利于学生认同国家“依法治国”的理念,增强学生维护法律权威的主动性与积极性,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信仰。

  三、创设生活情境,模拟法律实践

  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教师选取的案例应该与学生的实际生活紧密联系。尤其对法律的学习,不能只停留在知法懂法等理论学习上,更要学会守法用法,将法律知识真正运用到实践中。

  例如,在八年级上册《善用法律》这节课中,就可以创设一个情境:“小张在餐馆就餐时吃出异物,服务员却置之不理,他应该如何维权?可以向哪些机构或专业人士寻求帮助?如果双方协商未果,又可以用哪种手段维权?如果他没钱打官司,又应该怎么办?”学生在阅读教材后针对这一案例进行合作探究,对以上几个层层递进的问题逐一解答,再由教师进行补充,便能轻松突破本节课的重难点。因为选取的案例在生活中非常常见,不仅可以对学生起到示范作用,更能让学生明白学法的重要性,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

  四、举行法律仪式,激发法治情感

  法律仪式往往具有神圣性,目的是通过庄严的氛围让人们直观地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在我国,法律仪式有很多,比如如开庭仪式、宣判仪式、公证仪式等等。而在课堂上模拟举行法律仪式,有利于增强学生对法律的认同感,激发学生的法治情感。

  例如,八年级下学期的教材主要以宪法为主,因此可以在学期初和学期末,各举行一次庄重的宪法宣誓仪式。仪式开始前,学生全体起立,脱帽,举起右手,面向国旗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学期初,学生虽然还不了解宪法,但经过这次仪式后,便能学生心中种下一颗宪法至上的种子。经过一学期对宪法的深入学习后,学期末进行的宪法宣誓更多的则是让学生发自内心的认同与敬仰,从心底做出一份承诺,有利于捍卫宪法尊严、维护宪法权威。

  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我们只有真正地将法治意识根植于青少年的心中,他们才能逐步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参考文献:

  [1]周亮.道德与法治教学培养学生法治意识的途径[J].中学政治教学参考,2019(36):61-62.

  [2]谷保庆,汤逸山.课堂教学培养法治意识的策略探索——以“監察委员会:我国的监察机关”教学为例[J].思想政治课研究,2019(06):193-195.

  [3]张忠坡.法治意识体验式教学路径例析[J].中学政治教学参考,2018(31):38-39.

  [4]尹必峰.以法治仪式培育初中生法治意识[J].中学政治教学参考,2021(06):7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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