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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后的“三农”发展趋势与政策建议

来源: 树人论文网发表时间:2020-09-05
简要:摘要:新冠疫情给我国三农带来短期冲击和长期影响。从总体上看,疫情影响的特征包括从影响社会生活到经济发展、从影响农业生产到农民增收、从影响我国农业到全球肆虐。疫情对

  摘要:新冠疫情给我国“三农”带来短期冲击和长期影响。从总体上看,疫情影响的特征包括从影响社会生活到经济发展、从影响农业生产到农民增收、从影响我国农业到全球肆虐。疫情对农业内部不同行业的影响有较大差异,对自主经营农民和外出农民工都有负面影响,对农村的影响既有消极方面也有积极因素。为应对疫情影响,应着力抓好已出台政策措施有效落地,着力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着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恢复产能,着力拓展农民增收渠道以防返贫。

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学报

  本文源自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学报,2020(09):34-39.《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学报》(月刊)是由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石家庄行政学院、石家庄市社会主义学院主办的社会科学理论期刊,国内外公开发行。《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学报》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党校教学科研和社会的实际,坚持理论研究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为干部教育服务,认真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办刊宗旨。

  2020年初,新冠疫情发生,全国各行各业都遭遇了重大冲击。作为“重中之重”的农业,更是遭遇了全面而深刻的冲击。在传统的自给自足农业发展阶段,疫情类危机一般不会波及农业或冲击不大,但现在我国正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逐步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疫情就肯定会影响到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和农民增收。为缓解此次疫情对农业造成的冲击,从中央到地方等各级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适时推出了不少应对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平复了疫情的影响,各地农村春耕进展有序,一些重要农产品供给也能够基本满足城乡居民的日常生活需要。

  一、疫情对我国“三农”冲击的总体特征

  (一)从影响社会生活到经济发展

  疫情发生初期主要影响农村社会生活领域。为有效防控疫情扩散,自从2020年1月23日武汉“封城”后,全国各地陆续实施了严控交通、封闭隔离、设置关卡、停工停学等严防严控措施。在农村地区,也多采用断路、封村的“一刀切”做法,严禁外来车辆和人员进村,并严格限制本村人员出村。这些举措对于有效遏制疫情在农村的传播和蔓延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也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农村地区的居民生活受到较大影响。例如,由于电商停运导致农村购买婴幼儿奶粉非常困难、适逢农历新年期间的农村走亲访友几乎消失等。但总的来看,这些影响主要都集中在社会生活领域,对经济上的影响还不是特别显著。

  疫情影响逐步扩散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领域。随着疫情的逐步加重,疫情防控举措逐渐加码导致持续的城市农产品流通严重不畅,在农业产业链条中,就导致正常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无法顺利进行,这又进一步加剧了更上游的种子、农膜、化肥、农机等农用生产资料生产企业的经营困境。换言之,疫情在农村的影响从社会扩展到了经济领域。与此同时,全国相当多的城市已经全部关闭或部分关闭了活禽交易,即使暂未关闭的城市也面临巨大的呼吁关停舆论压力。以养鸡产业为例,北京某禽业公司负责人直言,“从南方到北方,肉鸡养了要挖坑埋掉,鸡苗孵化后也要挖坑埋掉”[1]。据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测算,此次疫情突发后的2个月左右时间内,全国黄羽肉鸡、白羽肉鸡、白羽肉鸭、蛋鸡等家禽产业主要品种平均每天损失近3亿元。不仅如此,上游的饲料和原材料(玉米和豆粕)调运也基本瘫痪,相当比例的规模养殖场面临“断粮”的窘境。

  (二)从影响农业生产到农民增收

  疫情导致农民的家庭经营性收入下降。疫情对“三农”影响扩散到农业生产之后,很自然就会使得农民的家庭经营性收入下滑。按照收入来源划分农民可支配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占比较低,工资性收入和经营净收入则占比较高。以2019年为例,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021元[2],其中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合计达到77.1%,其中工资性收入更是高达41.1%。农民能否实现增收、能否实现收入增速大于城市居民收入增速,关键因素是经营净收入能否增加、工资性收入能否增加。疫情使得城市居民无法下乡导致农家乐等休闲农业几乎歇业,再加上对农业的直接影响导致经营净收入下滑,随着农村劳动力要素流向城市日益频繁,疫情的间接影响就是导致农民外出务工就业难、增收难,极大增加农业农村经济运行的不稳定性。

  疫情导致农民工就业难和工资性收入下降。一方面,从就业上来看,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2019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9亿人,其中1.7亿人外出务工,包括7500万的跨省务工[3]。疫情对所有工人的影响中,对农民工的影响应该说是最大最直接的。疫情基本得到控制后,各地尽可能采取各种举措来帮助返乡过春节的农民工点对点上岗,例如“农民工返岗直通车”就被相当多地方采用。但由于最近国外疫情严重导致企业订单急剧下降甚至完全消失,这些到岗的农民工到了工厂企业并不能复产上岗,也就相当于处于城市待业状态,境况有待改观。另一方面,从农民收入上看,就业率下降也就意味着丧失了工资性收入,如果按照月平均工资4000元左右核算,2.9亿农民工减少2个月的工时会丧失工资约2.3万亿元,若再将这些收入按照全国约5.6亿“乡村常住人口”进行平摊,可估算出每个农民会减少4100元收入,这占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6%,从这个意义上讲,农民增收压力很大,在个别地区还会出现部分脱贫农民再次返贫的可能,会影响到脱贫攻坚的质量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色,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三)从影响我国农业到全球肆虐

  农业的地位和作用决定务必重视“三农”工作、关注国际粮食市场。根据“发展经济学奠基人”张培刚的农业国工业化理论,尽管农业产值和农业人口占比都趋于下降,但农业永远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仍然能作出要素、产品、市场、外汇等四方面贡献[4]。学界也有人将农业称之为“六次产业”,以此来说明农业的不可或缺性,换言之,农业与国民经济中的其他产业都紧密相连。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在曲折中深入发展,很难再有哪一个国家或地区完全依赖自身就能完成整个农业产业链条的闭合,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农业发展迅速,其中也得益于农业领域的开放与合作,因而在影响全球的同时也会受到世界农业发展波动的冲击,破坏我国农产品的供需平衡。习近平同志在多个重要场合一再强调“把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把14亿人的吃饭问题寄希望于国际市场是非常不负责任和极度危险的。

  全球粮食供应链条脆弱的紧平衡状况,表明我国借助贸易来调剂余缺、化解结构短缺的空间极其有限。粮食类基本农产品需求价格弹性不高,所以疫情对于这类农产品的总量平衡影响的程度有限,但随着国外疫情蔓延,各国农产品大宗贸易受到极大限制和封锁,使得我国粮食市场的调控难度加大。例如,印度、越南等大米出口大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小麦出口大国,都已明确暂停谷物出口。而巴西、阿根廷等大豆主产国的港口转运不畅,导致大豆出口遇阻。与此同时,肯尼亚、埃塞俄比亚等东非国家遭遇的严重蝗灾可能会与全球蔓延的新冠肺炎疫情叠加,使得粮食安全本就极度脆弱的东非面临前所未有的考验[5]。由于疫情导致空运暂停,东非国家的杀虫剂严重供给不足,农业受灾后的农民迫于生计不得不外出谋生,可能又会抵消疫情防控的积极成果。与此同时,疫情对于农产品的品种品质结构影响也比较深远。短期内全球经济增速严重下滑已成事实,虽然不少国家都采取发放现金或消费券的方式刺激国内需求,但就业率降低局面仍然难以扭转,减少居民可支配收入,降低对于绿色化高端化品牌化农产品的消费,反过来就又导致农业产业链条的前端供给出现严重问题,使得前期的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果可能毁于一旦。总之,疫情对于我国农业的影响要在全球范围内重新审视,才能作出更加清晰的判断。

  二、新冠疫情后的“三农”发展趋势

  (一)农业受到疫情影响要分类考察,部分子行业受损比较严重

  1.对粮食种植业的影响有限,粮食类主要农产品供给稳定可期。常言道,“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疫情对粮食种植的可能影响,主要是是否耽误了农时、是否有充足的农资等方面。本次疫情发生在春节前后,对粮食种植确有影响,比如给部分地区的农资流通带来了较大困难,但从总体上说,各地农村备耕开犁并没有出现大问题,粮食生产情况总体正常。作为水稻主产区之一的湖北,即使疫情最严重,水稻生产也没有耽误农时,基本上都在清明前完成了水田翻耕、秧苗播种,虾稻共作等特色农业也稳步推进,目前看疫情对夏粮生产影响比较有限。在华北的冬小麦主产区,疫情防控效果较好,由于多为平原地带,属于较开放、通风好的空间,春季的田间管理未受影响。东北和黄淮海地区是玉米和大豆的主产地,备耕春耕也进展有序。2019年,我国三大主粮作物中,稻谷、小麦产量分别为20961万吨、13359万吨,消费量分别为19950万吨、11600万吨,库存充足,国内生产量可完全满足需求;玉米产量略小于需求,库存充足,产量配合库存加入少量进口可以满足需要[6]。根据我国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数据显示,各类企业存储的政策性粮食和存储政策性粮食企业的商品粮总量,可满足全国居民一年以上正常消费需求,且粮食质量总体良好[7]。总而言之,如果不考虑东非地区国家的蝗灾、西方国家减少粮食出口等国外不利因素,疫情对我国粮食种植业的影响不大。

  2.对畜禽、水产等养殖行业的负面影响极其显著,需要时间消化负面冲击。持续半年有余的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在2020年初还未敢放松,又赶上新冠肺炎疫情,相交织叠加的状况对于畜禽养殖以及水产养殖等行业产生严重冲击。第一,特种养殖行业。交易市场全部关闭,消费信心短期内几乎难以恢复。第二,生猪养殖行业。交通管制、封村断路,导致养殖业的饲料运输接近中断且价格上涨明显,兽药也买不到、用不上,生猪无人收、运不出;屠宰场多处于停工状态,生猪有价无市,销售难度大导致被迫压栏。第三,家禽养殖行业。活鸡价格总体上低迷,鸡苗价格断崖式下跌,养殖户甚至不得不毁苗、终止孵化,最终出现养殖户无处卖鸡、消费者无处买鸡的现象;由于消费需求不足,鸡蛋收购价格也下降明显,导致鸡苗销售难,损失相当惨重。第四,水产养殖行业。该行业的分工高度专业化,上下游的产业关联度极高,疫情期间的管制和复工延迟给行业带来休克式打击。

  3.对蔬菜、水果等经济作物行业的消极影响具有区域性,部分地区受灾较严重。蔬菜和水果类经济作物受到的疫情影响,既有诸如消费不振、产销脱节的相似特征,也有各自的差异性。第一,蔬菜行业。疫情发生在春节前后,受到季节性规律与疫情防控的因素相叠加,生产、加工、运输等环节的人工成本都有上涨,蔬菜价格居高不下。与此同时,蔬菜产地田头价格较低,销售地的价格高昂,尤其是叶菜类价格高且品质不佳。第二,水果行业。在消费升级的大趋势下,“送礼送健康”的理念得到更多人的认可,春节是水果消费的最重要时节。但受疫情影响,南方大量时令水果价跌售难,在水果主产区招人采摘都存在困难,收购商也难觅踪迹,物流配送更是难上加难。北方多是冷储藏水果,由于很多冷库暂停交易,运输又不便,果农担心水果变质急于出货,导致水果量价均下降不少。总体来看,尽管一些地方政府和电商积极配合,通过抖音、快手等网络平台“带货”,但还是形成了区域性滞销,也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果农再生产、再投入的难度。

  (二)农民受到疫情影响存在差异,规模农户和外出农民工存在困境

  1.对于自主经营农民的影响中,对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的冲击大于小农户。疫情最初是发生在春节前的一段时间,这时候的种植业生产基本处于农闲时节,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也处于已返乡或待返乡时段,因此初期的管控限制管控对于农民的影响并不明显。但随着疫情防控战线不断拉大拉长,从事自主经营的农民也不被准许营业,即使到了后期逐步放宽管控措施,但过了春节已到春季,这些商品几无销路。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是不同程度地遭遇冲击。不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尽管被迫停工但仍有人工、地租、水电等固定开支,有的负责人甚至坦言往年的利润几乎亏空。对于联结农民纽带的合作社来说,由于农产品销路断崖式下跌,导致无法回笼货款资金,对银行已有贷款还本付息压力加大,获得新贷款的难度也增加,进而无法向农民成员兑现货款,引发连锁式影响。综合来看,疫情对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的冲击大于小农户,对生产季节性较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冲击大于其他企业。

  2.对外出农民工的影响严重,国内外需求短期修复难导致用工难。通常情况下,疫情结束后各行业弥补前期的损失会加速,带来一定的“报复性”反弹。然而这次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时间更长、影响范围更广,对包括农民在内的所有人影响更为明显,那些打算流向城市服务业、餐饮业、建筑业、装配工厂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农民外出务工被大大限制。尤其是国外疫情仍未见顶的情况下,不少外贸型企业的海外订单不断被取消。有专门做出口订单的纺织企业负责人无奈戏称,“不复工等死、复工找死”。外贸订单陆续被取消、无限期停止下单、无法及时支付货款等,直接危及国内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恰恰这些企业大都是劳动密集型或低技术型的,是广大农民工就业获得工资性收入的重要领域,对农民工就业造成很大困扰[8]。尽管国家层面已经表示要推动新基建、新业态的发展,然而农民工的知识技能以及各方面素质毕竟在竞争中处于劣势,难以在短期内适应新业态的用工需要,因而必须要重视疫后农民工就业问题。

  (三)疫情对农村存在双重影响,短期的负面冲击与长期的积极影响并存

  新冠肺炎疫情对农业、农民会带来直接影响,降低农民收入,故影响到农村社会稳定和乡村振兴。除此之外,疫情对农村的显著影响还表现为冲击了农村休闲观光旅游的市场需求。在一些特色旅游乡镇,在各地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后,乡村民宿的订单几乎全部被免费取消,观光体验、草莓类水果采摘等项目处于歇业滞销状态,乡村游的餐饮业则因为订单取消导致食材变质浪费。春季本来是典型的农村赏花季,例如梅花、杏花、桃花、梨花、油菜花等都是在疫情防控期间盛开的,尽管有部分农村开放了赏花景点,但游客稀少导致入不敷出。很显然,这些都是疫情给农村带来的负面影响。

  如果将眼光放长远,疫情对农村的影响也有积极的一面。这次百年一遇的疫情危机,让居住在城市“钢铁森林”里的人们慢慢开始反思,不断加速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使广大农村居民对城市充满了向往,尤其是不少涌入城市的农民工,口述了城市里的种种便利和美好,更是加速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和城市落户。受疫情的影响,久居城市的人们,更加需要放松已紧张许久的心情,到农村看看日新月异的变化,亲身感受农村的泥土气息,摘食农村土生土长的瓜果蔬菜,欣赏农村美丽的田园风光,居住怡情别致的农家院落,深入体验享受农村的静谧生活。更多的城市人会更加向往农村的健康空气、健康饮食、健康生活、健康心境甚至健康人际关系等,未来或许会进一步提振休闲农业的消费需求。对于极度向往城市生活的农民而言,也会换一种眼光,重新审视既熟悉又陌生的农村——农村也有自身的优点,也有城市不能给予的东西。未来,也许会有更多人向往农村,愿意住在农村、心在农村、建设农村。

  三、新冠疫情后支持“三农”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着力抓好已出台政策措施有效落地,对冲疫情给“三农”带来的短期冲击

  为缓解疫情对农业农村造成的巨大冲击,从国务院到农业农村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部委层面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文件,目前要抓好这些已出台政策的落细落实工作。

  第一,要统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业。国内进入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但仍面临国外输入型压力,决不能掉以轻心,但与此同时,包括农业在内的国民经济各行业务必要加紧复工。广大农民要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护的前提下,抓紧春耕生产,加强对种植养殖产业病虫害、流行病的及时发现和治理,最大限度弥补耽误的农时。积极推动农业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联合复工,变审批为报备,鼓励企业为农民工提供包车服务,加强劳务输出地和输入地有效对接,减少员工串岗。

  第二,要多到农村一线去调查研究,尽量减少申报打分、填表评比等方式,提高支持政策的可行性精准性有效性。“干部多跑腿,农户少犯难”。党员干部要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通过解决农户难题、优化支农服务,增强农户信心。

  第三,要让税费减免、迟缴缓缴等优惠政策真正一视同仁,不搞附加条款,防止人为私设约束条件导致覆盖面过小。减少税费就是降低成本,就能增加农民收入,这些能使农民最直接受益的好政策,务必要早点落到农户心坎上,让农户踏实务农、安心奔小康、齐心推动乡村振兴。

  (二)着力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把全球粮食市场波动的冲击降到最小

  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始终是“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9]。疫情全球蔓延的当下,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问题,更是引起全球高度关注。

  第一,密切跟踪全球主要产粮国、粮食出口大国的粮食政策演变,对我国的粮食进出口政策进行适时调整。手中有粮,心里不慌。受疫情影响,不少国家出现了主要农产品的抢购、囤购风,少数人也对我国农产品尤其是粮食的供应产生怀疑。国家应当及时公开披露粮食产量、库存和进出口数据,消除公众的恐慌心理。在进口农产品的国别选择上,不能依赖极少数国家,要适当分散以降低可能风险。

  第二,适时出台更多重农稳粮的政策措施,减少农产品市场波动,更好维护农民利益。尽管国家已经提前公布了稻谷的最低收购价格,即籼稻相比去年每斤涨价1分钱,粳稻价格不变,这种价格涨幅对农户种粮的积极性激励不够,可加大基层调研力度,找准真正合适的政策,让农户真正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例如,要尽快恢复农用生产资料生产秩序,尤其是作为重灾区的湖北省内磷肥、复合肥等农资企业要复工复产,种子、农药、农膜等其他重要农资也要确保产得出、运得到、用得上。此外,还要提高重要农产品供应链的智能化水平。

  第三,进一步提升主要农产品供应链的智能化水平。为满足人们对于农产品的个性化、多样化需要,加强研发力度,不断开发市场适销对路的粮食精深加工产品,并利用疫情带来的“契机”,发展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速冻食品、马铃薯主食产品,获取更多的产业链延长带来的增值收益。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等创新型产销模式。借助国家发展“新基建”的东风,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在粮食流通企业的运用,搭建自动化、智慧化仓储物流管理中心。

  (三)着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恢复产能,短期能稳定农业农村,长期能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成果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既是适度规模经营的实践者,又能带动小农户增收,可考虑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进一步政策支持的重点,加快正常运转和恢复产能。

  第一,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物流运输、产品营销等难点问题逐一破解,为复工复产扫清障碍。借助于电商平台、移动互联网等工具,强化农产品的产销对接服务,组织农业商贸流通、农产品深加工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对接,开展“点对点”服务。落实“绿色通道”制度,让农副食品流通企业优先便捷通行。

  第二,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金融扶持和农业保险赔付力度,避免由于资金链断裂导致系统性风险。疫情导致市场需求骤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短期现金流出现困难,还款压力加大,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全力支持,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此次疫情对农业的冲击也反映出农业保险功能严重缺失,政府可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买农业保险作为避险工具,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

  第三,尽力稳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乡村人才队伍。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背后,是一大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农业人才。疫情让不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损失惨重,如果不能及时“止跌企稳”,会让这些复合型农业人才丧失继续从事农业的信心和决心,这是农业农村的损失,也是国家的损失。为此,政府可以通过召集这些乡土人才免费去沿海发达地区农村参观考察、去高校进行现代经营理念培训等方式,给农业人才充电,增强他们继续扎根农村、深耕农业的信心。

  (四)着力拓展农民增收渠道,防止返贫,确保全面小康,为最终实现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中央提出要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六保”任务[10]。其中“六保”之首就是要“保居民就业”。

  第一,及时准确发布劳动力供求信息,精准对接用工信息,降低就业信息不对称。用工企业招工难与农民工求职难并存,导致结构性失业的原因之一就在于双方信息不对称。政府要通过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多途径发布紧缺用工信息,做好农民工外出就业服务工作,积极稳妥组织农民工复工复产,获得工资性收入。

  第二,加大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返乡创业的政策支持。持久的疫情催生出一大批新型业态,这为拓宽农民工就业门路提供了可能,但农民工自身的眼界、知识、技能等都存在天然短板,为此可加大农民工再就业培训力度,并鼓励农民工积极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以自身技能的充实应对市场需求的升级。此外,还可依托农业产业园、农业高新区、特色小镇等功能载体,设立农民工创业园、孵化器、创客空间,通过创业就地创造出更多就业岗位。

  第三,创造条件让农民更多参与新一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既能补齐长期以来农村存在的短板,又能增加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建设的就业岗位。建设重点可以放在粮食仓储、农田改造、饮水安全、卫生疾控、河道清淤、垃圾清运等基础设施项目,通过投资增长拉动就业岗位的增长、农民收入的增长。为防止贫困户返贫、守护好来之不易的脱贫攻坚成果,可以优先支持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

  总而言之,此次疫情是对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深度检验、综合性大考,对“三农”产生了短期冲击和深远影响,要应对好,既确保取得对疫情的全面胜利,又加快补齐“三农”短板,夯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基础,确保如期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

  参考文献:

  [1]苏杰德.疫情“黑天鹅”袭击养鸡业[J].中国新闻周刊,2020,(10).

  [2]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N].人民日报,2020-02-29.

  [3]陈炜伟.2019年我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9077万人[N].农民日报,2020-05-01.

  [4]张培刚.发展经济学教程[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532.

  [5]殷悦:巨型蝗灾席卷东部非洲[J].世界知识,2020,(6):52-53.

  [6]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农业农村现代化理论与政策创新团队.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化对我国粮食和农产品供给的影响[N].农民日报,2020-04-04.

  [7]杨亦静.我国政策性粮食库存可满足全国居民一年以上消费需求[N].新京报,2020-05-13.

  [8]李春顶,林欣.疫情对农民工就业的影响与就业结构调整[N].南方日报,2020-04-20.

  [9]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习近平对做好“三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N].人民日报,2019-12-22.

  [10]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研究部署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N].人民日报,2020-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