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应激反应是人的身体对各种紧张刺激产生的适应性反应。
1.1心理应激反应产生的原因:引起应激反应的因素很多,既有主观的,又有客观的因素;既有物理的,也有生理、心理的因素;还有社会文化等诸多综合因素。灾难是一种社会性应激源,而这种应激源具有不可预见性、突发性、速度快、应激强度大等特点。当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发生了巨大改变的时候,个体会陷入严重超负荷的心身紧张性反应状态中,机体内、外平衡被打破,从而出现一系列心理和生理的应激反应,导致广泛的精神痛苦,同时影响人际交往、工作与生活,导致生活质量下降。突发事件的威胁性、紧迫性、震撼性和后果不确定性,是造成个体心理应激的根本原因。
1.2心理应激反应的表现 心理应激是一种正常的生活经历,并非疾病或病理过程。由于处理心理应激的方法不同,后果也不同。对于大部份创伤后应激障碍的人来说,应激反应不会带来生活上永久或极端的影响。少数人的创伤状态会渗透进其认知模式和行为模式,不仅对患者的心理、生理产生严重的影响,导致广泛的精神痛苦,同时影响工作与人际交往,可持续数年甚至延续终生,致使生活质量下降。灾难发生后常见的精神卫生问题急性应激障碍(ASD) 、创伤后应激障碍( PTSD) 、抑郁、焦虑、分离障碍、乙醇、药物滥用、自伤、自杀等。在情绪方面主要表现为恐惧、焦虑、疑虑、悲伤、沮丧、忧郁、易怒、绝望、麻木、孤独、紧张、烦躁、自责、危机反应主要表现在生理上、情绪上、认知上和行为上。在生理方面主要表现为肠胃不适、腹泻、食欲下降、头痛、疲乏、失眠、做恶梦、容易惊吓、感觉呼吸困难或窒息、梗死感、肌肉紧张等。在情绪方面表现常出现害怕、焦虑、恐惧、怀疑、不信任、沮丧、忧郁、悲伤、易怒,绝望、无助、麻木、否认、孤独、紧张、不安,愤怒、烦躁、自责、过分敏感或警觉、无法放松、持续担忧、担心家人健康,害怕染病,害怕死去等。在认知方面常出现注意力不集中、缺乏自信、无法做决定,健忘、效能降低、不能把思想从危机事件上转移等。在行为方面表现为呈现反复洗手、反复消毒、社交退缩、逃避与疏离,不敢出门、害怕见人、暴饮暴食、容易自责或怪罪他人、不易信任他人等。
1.3心理应激反应的发展过程 一般认为,突发事件中人们心理危机的心理反应通常经历四个不同的阶段。首先是冲击期或休克期,发生在危机事件发生后不久或当时,个体主要感到震惊、恐慌、不知所措,甚至出现意识模糊。其次是防御期或防御退缩期,由于灾害事件和情景超过了自己的应付能力,表现为想恢复心理上的平衡,控制焦虑和情绪紊乱,恢复受到损害的认识功能。但不知如何做,会使用否认、退缩和回避手段进行合理化或不适当投射,对解决问题的应对效果造成负面影响。再次是解决期或适应期,此时能够积极采取各种方法接受现实,并寻求各种资源努力设法解决问题,焦虑减轻,自信心增加,社会功能恢复。最后是危机后期或成长期,多数人经历了灾害危机变得更成熟,在心理和行为上变得较为成熟,获得一定的积极应付技巧,但也有少数人消极应对而出现冲动行为、焦虑、抑郁、分离障碍、进食障碍、酒依赖或药物依赖,甚至自伤、自杀等。鉴于上述理论,可依时间先后,将心理应激反应分为急性心因性反应、延迟心因性反应、持久心因性反应三个阶段[4]。
2心理危机的干预
危机干预是指对处在心理危机状态下的个人采取明确有效措施,使之最终战胜危机,重新适应生活。很多研究和实例证明,在发生灾难性突发事件时,心理干预可起到缓解痛苦、调节情绪、塑造社会认知、调整社会关系、整合人际系统、鼓舞士气、引导正确态度、矫正社会行为等作用。有效的危机干预就是帮助人们获得生理心理上的安全感,缓解乃至稳定由危机引发的强烈的恐惧、震惊或悲伤的情绪,恢复心理的平衡状态,对自己近期的生活有所调整,并学习到应对危机有效的策略与健康的行为,增进心理健康。现代意义的心理干预,主要体现在科学精神和人文关怀的结合。
就是要以人为本, 体现在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尊重。
2.1建立社会支持系统 这是做好心理干预的一个重要措施。面对各种突发灾害事件,受害者如得不到足够的社会支持,会增加创伤后应激障碍的发生机率;相反,个体对社会支持的满意度越高,创伤后应激障碍发生的危险性越小。良好的家庭和社会支持是创伤后应激障碍发生的保护因素[5]。对受害者来说,从家庭亲友的关心与支持、心理工作者的早期介入、社会各界的热心援助到政府全面推动灾后重建措施,这些都能成为有力的社会支持,可极大缓解受害者心理压力,使其产生被理解感和被支持感。
2.2认知干预 面对突发灾害事件,人们所出现的心理应激反应也有个体差异性,因此在评估个体应激程度时要充分考虑其认知和情绪反应。个体对事件的认知评价是决定应激反应的主要中介和直接动因,创伤性事件发生后,受害者是否发展成创伤后应激障碍以及是否会成为慢性创伤后应激障碍与个体的认知模式有关。恐惧、焦虑和抑郁情绪反应可以严重地损害人的认知功能,甚至造成认知功能障碍,从而使人陷于难于自拔的困境,失去了目标,觉得活着没有价值或意义,丧失了活动的能力和兴趣,甚至自恨、自责、自杀,这些都是应激条件下认知功能受到损害的结果。因此应提高个体对应激反应的认知水平,纠正其不合理思维,以提高应对生理、心理的应激能力。
2.3提供准确信息 面对突发事件,政府的权威信息传播的越早、越多、越准确,就越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缓解个体的不良情绪。在突发事件来临之际,人们出于自我保护和了解事情原委的本能,十分渴望得到充分的信息。对某种信息或某种事物的不确定状态是焦虑和恐惧的唤醒因素,信息的透明可减低焦虑或恐慌程度。充分发挥传媒的社会稳定功能,起到防止个体受应激的消极影响,控制恐慌,稳定大众情绪的屏障作用。
2.4帮助居丧者顺度利过悲哀过程 痛失亲人是人生最大的悲哀之一,必须帮助居丧者认识、面对、接受丧失这一事实,这是干预成功的第一步。居丧之初为“休克期”,居丧者多处于麻木状态,此时治疗者应与居丧者建立支持关系。居丧之初,往往存在否认的倾向,为了接受丧失这一事实,需要对居丧者与死者的关系及其他有关事件进行回忆,必须鼓励居丧者表达内心感受及对死者的回忆,允许并鼓励居丧者反复地哭泣、诉说、回忆,以减轻内心的巨大悲痛。居丧者在经受了难以承受的打击之后,往往无力主动与人接触,因此必须动员亲友们提供具体的帮助,可暂时接替居丧者的日常事务,如代为照看孩子,料理家务。必要时还需提醒居丧者的饮食起居,保证他们得到充分的休息,帮助他们分出事情的轻重缓急等,使他们能正视痛苦,找到新的生活目标。
2.5提供积极的应对方法 理解、支持、安慰,给予希望和传递乐观精神,可使其看到光明前景,有效地应付危机。强制休息、鼓励积极参与各种体育活动,可有效地转移注意力,给当事人提供宣泄机会,有助于疏导当事人造成自我毁灭的强烈情感和负性情感的压抑。
3建立危机干预的机构和网络
积极开展心理援助面对重大的突发事件及各种自然灾害,能否有效地处理心理危机,已经成为人类健康、社会和谐、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新标志。心理危机干预机构和网络的建立与完善,是社会保障系统的一个重要环节。对灾后人群及时进行心理危机干预,不仅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社会文明理念,也体现了救援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与成熟。当前,我国的灾难心理干预大多是在出现问题后被动参与的,而主动干预的较少,其关键的问题在于没有把心理救灾纳入救灾预警机制。完整的救援体系应该包括物质支持、医疗救援、卫生防疫、心理救助等方面的内容,在卫生部门的工作中,应有专人负责本地区各人群的精神卫生问题,加强心理救助专业人员的培训与指导,并对各级医院急诊科、社区卫生人员、基层干部逐步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的专业培训,在灾害发生之后,能快速有效地对受灾者及其家属进行心理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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