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迅速, 金融风险的防范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商业银行在金融体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其经营安全影响着宏观经济的稳定。中小商业银行日常经营中面对着诸多风险, 其中, 银行对信用风险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银行的盈利能力和经营能力。现实中, 山西省中小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 因此, 监管部门应采取加大管理力度, 进一步完善现有的信用制度体系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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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定义和特点
(一)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定义
在我国金融市场持续发展、金融产品不断创新以及政府部门针对金融市场强监管的背景下, 金融风险的管理问题日益受到金融监管部门的重视, 作为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当前我国中小商业银行的发展较为迅速, 这得益于日益加强的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创新, 中小商业银行已经发展成为我国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中小商业银行与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发展相辅相成, 共同为我国经济金融发展服务。
商业银行日常经营中面临着多重风险, 如操作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其中, 信用风险存在于商业银行经营业务的各个方面。商业银行信用风险是由于客户不能按期履约造成银行损失的风险, 而信用风险的爆发会引起银行信贷资产的损失, 大大降低商业银行的盈利水平。因此, 信用风险的防范对于维护商业银行系统的稳定运行至关重要。而信用风险管理是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相关政策的制定实施, 通过严格监管银行的目标客户资信调查、授信额度的限制以及信贷款项的收回等各个业务环节, 管理期间保持各个部门的协调配合, 最大程度地降低信用风险的发生和保障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
(二)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特点
1. 信用风险的累积性
信用风险具有累积性, 并且在累积过程中会引发连锁反应, 当超过一定的临界值时会引发金融危机。这也决定了商业银行对于信用风险的管理是一个长期过程。作为衡量商业银行经营稳健性的重要指标,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高低决定了银行未来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对中小商业银行的客户来说, 如果中小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水平较差, 储户资金面临损失的风险, 中小商业银行所能吸纳的社会储蓄会受到严重的负面影响, 从而银行的正常经营将难以持续, 进而导致银行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下降, 综合经营盈利能力持续下滑, 造成恶性循环[1], 风险在此过程中不断积累, 并由银行向其他部门传递。
2. 信用风险的潜在性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具有隐蔽性, 其根源主要来自银行未能完全掌握债务人的真实资信水平。信用风险受多重因素影响, 商业银行只能通过一定的管理行为降低信用风险发生的概率而不能完全消除信用风险。因受季节性因素和市场因素的影响, 债务人的盈利水平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银行的信贷资产安全性会大大降低, 潜在的风险一直存在。
3. 信用风险的破坏性
不良资产的形成严重威胁着商业银行的经营稳定性, 信用风险会给商业银行带来流动性危机, 如果信用风险没有得到及时控制, 信用风险还存在着传染的危险, 银行的潜在损失将进一步扩大, 甚至从一家银行传播至多家银行, 造成地区性的银行业金融危机, 潜在的破坏性无法估量。
在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中, 对于信用风险的评估需结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分析。从宏观因素来说, 宏观经济形势较好时, 企业的违约概率会较低, 同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实施也会影响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大小。从行业因素来说, 一个地区风管行业的发展会影响当地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水平[2]。银行自身经营管理能力也是影响信用风险的重要因素。因此,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管理不但要针对信用风险本身累积性、潜在性和破坏性的特点进行深层次的监督预防, 还要结合外在的市场行业因素进行多方面的管控。
二、山西省中小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 山西省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现状
目前, 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水平主要由不良贷款率、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和全部关联度这三大指标来衡量, 银监会2018年初发布的报告显示, 2017年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74%, 不良贷款额度达到了1.71万亿元。我国商业银行将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级, 截止到2017年末, 我国商业银行关注类贷款率为3.49%, 关注类贷款余额达到3.41万亿元。
山西省2017年金融总体保持平稳运行。近年来山西省存贷款增量逐年上升, 金融机构对省内中小企业发展不断增强了支持力度。截止到2017年9月, 山西省贷款需求指数为70, 同比上升了11.7%, 信贷需求有了较大程度的提升。信用风险管理方面, 2014-2016年, 山西商业银行不良率持续攀升, 影响了实体经济融资。2017年山西银监局开展了针对“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银行乱象整治工作, 进一步强化对信贷市场的监督管理, 对违规银行业金融机构所处罚金2700万元, 涉及到的银行达到91家, 处罚相关责任人员89名, 并加大了不良资产的清收力度, 消除了部分风险隐患。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一系列措施推进, 山西经济实现“由疲转兴”, 银行业不良贷款也实现“双降”, 但不良率仍处于较高水平。截至2017年末, 山西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794.3亿元, 同比下降13.3%,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3.51%同比下降了0.99个百分点。与其他省份相比, 山西省的中小商业银行不良率较高, 在信用风险管理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二) 山西省中小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山西省地方性中小商业银行主要为邮储银行、晋商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等, 近年来这些银行的各项业务发展较为迅速, 有力地支持了省域经济发展。近年来随着国内金融监管体系的逐渐完善, 中小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但部分中小银行在信用风险管理意识、信用风险管理机制等方面存在缺陷, 主要有几个问题:
1. 信用风险管理意识滞后于信贷市场发展
山西部分中小商业银行缺乏对信用风险管理的重视, 随着银行之间竞争的日益激烈, 信贷业务受到了更多的重视。中小商业银行在发展信贷业务的同时, 往往会忽视对业务量增加带来更多的风险管理需求。当市场行情走弱、借款企业经营陷入困境时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会大幅缩水, 隐含的信用风险开始暴露。与大型商业银行相比, 中小商业银行在信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制度方面存在欠缺。风险管理能力的提升与信贷业务的发展速度不同步, 存在一定的滞后性。银行内部人员风险管理理念较为保守, 与信贷市场的发展有一定程度的脱节。
2. 现有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存在缺陷
目前山西中小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与当前银行信贷业务的发展不能很好地匹配。中小商业银行负责信贷业务的人员在开展贷前调查以及贷款客户企业的信用状况的审核缺乏主动性, 银行无法全面了解借款企业的真实信用状况, 中小商业银行缺乏对相关行业发生信贷风险的系统性预警机制, 在国内企业信用评级发展还未完善的现状下, 中小商业银行和企业之间的信息存在不对称。银行内部各个部门之间针对每项业务的审查监管的职责划分不够明确, 在对信用风险进行评估时缺乏一致性, 造成风险防范措施和补救措施的实施效果一般, 不能达到期望的风险管理目标。
3. 银行信贷资金的投向过多集中于同一行业
商业银行信贷投向和投量具有较强的区域性特点, 山西省煤炭资源富集, 中小商业银行的贷款主要投向煤炭、电力、钢铁等行业, 这些行业具有周期性和季节性, 例如煤炭企业的经营严重依赖于煤炭市场价格的行情。在国家现阶段实行“三去一降一补”和节能减排的政策环境下, 煤炭、钢铁的产能受到国家政策的限制, 企业的经营受到多方面外来因素的影响, 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其发展。中小商业银行与地方政府关系较为密切, 贷款投向多集中在政府项目和高耗能行业企业上, 并可能出现部分中小商业银行内部人员为追求短期信贷业务目标而降低信贷审核要求, 将贷款投向不能完全满足授信条件的企业, 贷款过程中出现企业贷款信息不实以及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不合理等问题, 从而形成风险隐患。
三、山西省中小商业银行加强信用风险防范的对策
(一) 监管部门加大管理力度, 完善现有的信用制度体系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处于初级阶段, 相关的法律法规、信用工具以及信用市场的发展与成熟的欧美发达国家信用体系相比, 还存在着比较大的差距。监管制度的缺失会导致信用风险, 中小商业银行的业务发展具有区域性特点, 山西省中小商业银行贷款多流入煤炭电力等行业, 因此应当建立针对煤炭电力等行业相关企业的信用评级系统, 与行业发展、市场前景以及企业经营关联, 及时掌握企业的资信水平, 从源头上降低信用风险。政府监管部门应及时惩治违法失信行为, 出台相关法规完善信用制度体系, 使其更适应金融市场发展, 有关部门在加大监管力度的同时, 应加强与中小商业银行、企业的沟通联系, 完善企业的信用信息档案, 可以借鉴欧美发达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 利用市场手段对信用进行有效管理。中小商业银行可以与国有商业银行等发展较为成熟的金融机构汲取信用风险管理的经验教训, 结合地方发展特点, 设计出符合自身发展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局等监管部门应及时督导地方中小商业银行的业务发展活动, 必要时应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指导, 在金融强监管的同时加强与基层金融机构的沟通交流。
(二) 及时清收不良信贷资产, 消除潜在隐患
中小商业银行应时刻关注信贷资产的质量, 加强对企业资金的使用状况监控, 掌握市场信息, 防范抵押品价值下跌风险。不良资产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中小商业银行在前期调查阶段要完全掌握企业的信用信息, 对客户信息进行实地调查, 科学合理审批贷款发放, 禁止盲目追求信贷任务指标。增强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关注政策发布以及相关行业走向, 避免贷款过于集中于同一行业。及时清收不良资产, 防止风险扩散。在贷款后期管理过程中采取多种手段措施保证信贷安全, 加强与借款企业的沟通, 必要时派遣专人进入企业实地调查信贷资金的使用, 协助企业进行资金管理, 及时消除潜在隐患。如果发现借款企业经营出现重大问题或相关市场行情走弱, 中小商业银行要完全掌握信息并及时退出相关行业, 以避免更大损失。
(三) 培养信用风险管理文化理念, 健全信贷市场管理制度
中小商业银行建立科学的信用风险管理, 首先要改变现阶段较为保守的信用风险管理理念, 在银行内部培养信用风险管理文化, 加强培养银行内部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完善内部人员奖惩制度, 中小商业银行应加强对银行员工特别是信贷业务人员的日常管理, 对违规行为进行惩治。建立并完善银行内部的考核准则, 将防范信用风险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位员工。强化员工的风险意识, 要让银行内部人员认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同时针对操作风险、道德风险等其他风险的防范工作也要落到实处。巴塞尔协议要求商业银行可使用标准法和内部评级法衡量信用风险, 我国目前大部分商业银行一般采用标准法衡量信用风险, 部分实力较为雄厚的银行则采用内部评级法。近年来只有部分商业银行开始尝试采用内部评级法, 风险的评级需要强大的人力资源做后盾, 中小商业银行由于资本总量较小和人力资源较为缺乏, 难以达到普遍使用内部评级法进行风险管理的要求, 应出资大力培养和引进风险管理人才, 弥补专业人员不足的缺口。
(四)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引入信贷资产证券化
中小商业银行应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企业信用信息记录管理系统, 针对处于事前、事中、事后的信贷业务进行电子化记录管理, 建立衡量信用风险程度的预警系统进行实时监测, 用智能化手段对银行客户的信息及时掌控, 防范信用风险产生。2005年我国出台了《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监督管理办法》《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明确了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性质, 到2015年国内有27家银行获得了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办理资格。山西省中小商业银行应适时引入信贷资产证券化, 将部分缺乏流动性的长期性信贷资产进行证券化, 从而达到风险转移和提高银行盈利水平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刘宇鹏.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问题研究[J].金融经济, 2018 (2) :127-128.
[2]张予希.银行业金融风险分析与防范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 2018 (3) :13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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