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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检察信息工作格局构建重点之刍议

来源: 树人论文网发表时间:2020-12-12
简要:摘 要 检察信息工作是检察机关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在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攻坚期的时代背景下,正确对待检察信息在检察决策施行、系统内部管理、

  摘 要 检察信息工作是检察机关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在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攻坚期的时代背景下,正确对待检察信息在检察决策施行、系统内部管理、司法效用展现方面的聚合辐射作用,充分发挥其参谋助手作用,能够为检察事业整体发展提供强大助力。与此同时,如何实现新时代条件下的信息工作体制机制变革,解决具体实践中的困难,亟待新的理论研究。

法制与社会

  法制与社会 2020年35期《法制与社会》杂志社理会不仅为社会各界提供了一个相互交流、总结行业经验、树立企、事业单位形象的广阔平台,而且以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理事会法学专家解疑等方式为会员单位提供了法律保护的坚实后盾。同时,理事会也是一个集法理研究、法学交流、舆论监督于一体的高层次机构。我们企盼,以我们的资源和力量、正义和行动,以法律为支点,架起共同亟需桥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关键词 检察信息 新时代 决策服务 机制

  检察信息工作,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狭义认为的信息工作是反映和研究各项检察业务和检察队伍建设的状况、规律、经验等,并以各类资讯材料为呈现方式。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一宏观历史方位背景下,检察信息工作作为法治建设新进程中的一项具象微观工作,因其越来越显而易见的重要作用、因时因势发生的规律变化,在理論的探索和研究上需重新梳理。本文尝试从理论与实际工作的结合上,对新时代检察信息工作的工作机制和运作模式做初步探讨。

  一、检察信息工作的新时代背景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与宏观背景相联系,检察事业历经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稳步实施、国家监察制度改革的职能调整、司法体制改革的体系重塑,在法律监督业务、机关建设、政务综合、信息化保障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内容和方式的双重变化。新时代,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为总体要求,着力推动“刑事检察、行政检察、民事检察、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协调发展。

  习近平同志说,办公厅(室)始终围绕首脑机关工作,是决策的参谋部。而信息工作则是办公室为领导决策服务最直接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检察信息工作由于其特殊的角度专业性、内容导向性、范围覆盖性,在新时代背景下的关注重点、体裁呈现、机制路径、效果评价各个方面,都面临着与时俱进的机遇与挑战。全方位、有侧重、重实用、求效率的新时代检察信息工作格局亟待构建。

  二、检察信息的特点与形式

  延续多年的工作惯例与实践沉淀,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检察信息依然具有政治性、社会性、专业性等特点。所谓政治性,即检察机关是司法机关也是党的政治机关,检察工作带有鲜明的政治烙印,反映国家和人民的法治意志。发端于此的检察信息工作必然也应当为国立言、为民族立言、为人民立言。所谓社会性,是指检察事业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中坚力量,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的履行离不开公民、社会具体法治事务的处理,与人民群众的社会管理法治化体验息息相关。检察信息工作在具体的法治事务中寻找出路并找到价值。所谓专业性,则是法律工作在社会治理分工中的特殊领域,要求从业较高门槛和专属规则,检察工作的专业性决定检察信息工作的专业性。

  在体裁文体的选择上,以全面呈现、对照解读、广谱适用为标志,涵盖动态类、经验类、问题类、时新类四大类。动态类信息反映阶段性工作进展,便于领导统揽全局、掌握进度;经验类信息反映工作成效、提炼工作方法,提供可复制的参考标准;问题类信息反映违法犯罪情况和司法实务矛盾困难,为调整检察施策方向提供意见建议;时新类信息抓住检察事务时效热点,帮助领导快速、精确掌握最新情况,在瞬息万变的信息时代把握决策主动。

  三、检察信息的“三个服务对象”

  检察信息是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了解情况、科学决策、指导工作的重要依据,这是它的总的“服务对象”。为了全面细致地发挥检察信息工作的职能作用,还要明确三个具体服务对象。

  一是服务决策科学。决策的科学离不开对全局信息的精准把握,正确地利用信息可以为决策提供实际情况与数据这样的基础素材。当前的检察信息工作,对某类实际情况进行总结,对统计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在提供基础素材的基础上,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观点分析,为决策科学预先进行了精选、提炼和演练。例如,某院对公安机关不服不批准逮捕决定申请复议复核案件量激增的情况进行数据汇总和情况说明,基础性阐释了该类案件激增对增加“案-件”比、造成司法资源浪费的不良后果,提示上级领导关注此类业务指标,开展进一步调查研究,查找相关问题和探求解决良策,对大范围科学决策提供了很好的支持。

  二是服务司法实务。检察机关的主责主业是打击刑事犯罪和开展法律监督,检察信息的主要关注点也应当放在这两个问题上,如实、客观、全面地反映犯罪苗头规律,评估后果,解决问题,总结方法,预测筹划。例如,某院对易引发涉黑涉恶九类罪名案件进行定量分析,深入解剖大量案件透视出的发案主体、方式、手段、危害等,查找在应对类案工作中的司法协作、综合治理、特群管理、风险防范等方面的不足,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便于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提升工作质效、增强工作实力。

  三是服务理论调研。检察工作要实现自我革新、自我发展,离不开理论调研工作,通过把基础的事实材料提炼拔高到理论研究层面,抽象出可复制推广的一般经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此过程中,检察信息可以直接服务于理论调研。当前,案例研究、大数据运用、观点研讨等,都可以参考检察信息的工作方法,或可直接利用信息成果。例如某院对适用认罪认罚程序相关试点工作成效进行调研,通过信息采集思路占有大量案件宏观数量与微观指标,形成完备的理论成果。

  四、检察信息机制建立的“三张网络”和“两个特权”

  基层检察机关要做好检察信息工作,就要在信息报送机制上下功夫,建立严密完整的检察网络,确保信息工作采得来、编得好、报得上。一是信息来源网络建设。坚持涉检信息“全浏览”,提升要点抓取能力。坚持信息工作“身在兵位、胸为帅谋”的站位,信息员要对全院领导讲话、工作文件、专项活动、内刊材料等进行常态化浏览,广泛筛选有价值的信息点,为撰写高质量信息提供材料支持。二是信息报送网络建设。坚持院级联动“走台阶”,提升协调统筹能力。以办公室为中轴,信息挖掘“下台阶”,即选派业务部门干警充实到信息员队伍,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信息员网格,广泛挖掘原始素材;观点凝练“上台阶”,即主动征求院领导的信息需求,确保踩点施力与上级同频合拍。同时,实行“一般性信息事务个别沟通、阶段性信息事务负责人协调沟通、重大信息事件分管院领导统筹沟通”的院内协调机制,突出信息收集、筛选、编辑、校对全流程的准、实、快。三是信息互动网络建设。坚持定向约稿“写剧本”,提升文案策划能力。定期开展选题会,结合工作实际确定阶段性报送重点,通报至全部信息人员。确定重点选题预案,以剧本的方式将写作方向、议题论点、框架结构等呈现给信息来源部门,加强指导与互动,确保实现检务信息反映情况及时、特色亮点突出、文本表述合规、传播效果良好。

  做好信息工作,除了在机制建设上予以便利、提供助益,还要赋予信息员两项“特权”。一是“知情权”。检察工作的运行情况,领导同志的工作思路和关注点,需要信息员全盘了解、整理加工,才能形成有用的信息材料。信息员除了要具备基本的文字功底和表达能力之外,还要对全局有充分了解,对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首先要“知其然”,而后才能“知所以然”。因此,在实践中,凡是单位部门的重大活动、核心业务开展,应当有信息员参与了解,并接触收取关键文字材料。机关会议除保密工作要求不能参与的之外,都应当尽可能地让信息员列席旁听,以获取信息点。信息员还应当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与领导和其他部门同志进行沟通挖掘,在获得第一手资料方面努力做到充足充分,让大量占有资料成为做好信息工作的先手。二是“调动权”。被动获取信息素材之外,还应当在“命题作文”的思路下筹划信息方向,主动下潜至检察业务一线和基层实践活动中,寻求素材支持。特别是当前国家级、省市级检察机关要完成范围更广、影响力更大的统稿工作时,往往会面向基层检察机关进行约稿,这就要求信息工作部门和信息员带着问题下潜、带着方向编辑。在这个过程中,要尽量在权限上支持信息员开展“调动”工作,具体来说就是需要哪些部门人员参与配合,必须强力支持、责不旁贷。要达成这样的效果,须以信息工作制度、考核倒逼效应、机关协作风气等做支撑。

  镜像反映全局、深刻影响全局,新时代必须高度重视检察信息工作。检察信息工作不是某个部门的事,更不是某个人某几个人的事,而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事,要正确对待检察信息在检察决策施行、系统内部管理、司法效用展现方面的聚合辐射作用,充分发挥其参谋助手作用,为检察事业整体发展提供强大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