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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村金融结构化的特点省级期刊经济论文发表

来源: 树人论文网发表时间:2014-05-04
简要:论文摘要:结构化金融产品本身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对于中国新兴市场经济国家来说是一个飞跃,在中国当前经济环境下要发展结构化金融产品还举步维艰,但长远来看,发展结构化产品

  论文摘要:结构化金融产品本身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对于中国新兴市场经济国家来说是一个飞跃,在中国当前经济环境下要发展结构化金融产品还举步维艰,但长远来看,发展结构化产品在农村金融中的应用是大势所趋,其一可以给中国农民没有实际土地所有权这个特殊问题提供解决方案,同时还能加快农村金融市场的成熟与稳定,并且进一步为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做出贡献。本文结合当前农村金融发展对产品创新的迫切需要以及结构产品的特点,提出结构化金融产品应用于农村金融中的设想,列举了四类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农村金融结构化产品及其特点,得出结论认为农村金融中发展结构化创新产品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及遇到的挑战和困难。

  关键词:金融创新,结构化产品,资产证券化,农村金融,风险管理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发展遇到瓶颈,各个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扩张受到限制。农民无法获得贷款和金融服务,金融机构也无法合理控制风险和损失,最终导致农村金融事业发展停滞不前。

  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和快速扩张需要农村金融产品的创新;只有发展创新产品才能满足农村经济现状。

  2.农村金融供给型抑制的特点迫切需要金融产品的创新。

  3.农村金融机构面临较大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迫切需要创新的金融产品以达到有效控制风险的目的;创新产品进而可以鼓励广大社会和国家对于农村金融的投入和投资。

  4.农村金融机构需要通过产品创新获得比较优势;由于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庞大,质量低下的特点,创新产品足以让现有机构异军突起,获得行业领头地位。

  二、结果化产品应用基础

  现在,更加私有化的农村经济结构和更加完整的产业链使得的农村金融环境更加具有市场化的特点,因而可以更合理利用生产者的职能,鼓励生产,同时给予生产者以更多便利,这为结构化产品在农村金融中的应用创造了条件。

  学术界对于结构化金融产品的理解层出不穷,一般将其定义能够对金融资产或者未来现金流进行证券化的一种金融产品,其主要是通过金融工程合成和复制的技术加工而成。在整个投资期限中,投资者可以清楚的预测此金融产品的现金流。

  目前,结构化产品主要包括结构化票据和结构化资产管理两大类: 结构化票据是以票据形式发行的投资工具,其回报最终将取决于与票据挂钩的标的资产的表现;结构化资产管理是区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委托理财,其收益不取决于受托人的主观判断,而是取决于委托人对挂钩标的资产的判断。

  传统意义上,在国内农村金融市场,借贷款行为又主要基于抵押品的质量,借方的信用以及借方还款能力。然而,农户恶劣个人信用状况造成农村金融市场毫无生机。结构化金融产品可以使农民不再为没有合理的担保品发愁,相反将农作物收成和农作物的交易状况作为融资担保,即提前融资(pre-finance)可以极为方便地为农户得到一笔贷款。在结构化产品中,抵押行为主要考虑长期过程中的价值链,也就是说,在考虑是否贷款的同时,金融机构将会更多的考虑产品在生产以及销售过程中的预期收益。

  三、结构化产品应用举例

  1.与固定收益产品挂钩的结构化金融产品。金融机构通常可以构建如此一种产品组合,即用大部分资金投资一些收益固定,风险极低的金融产品来保证到期获得相当于全部资金的本利和,使用剩余的资金投资农产品(即向农户放贷或者购买农业设备),同时,将这一类贷款与农作物收成、农业设备价值挂钩。到期时,若收成可观,投资者的回报也相当可观,金融机构也从中获利;若收成不理想,金融机构也可以通过对固定收益金融产品的投资收益偿还给大部分投资者,进而减小金融机构对于农村金融融资的风险。基于以上特点,此类结构化产品风险较小,进而使得农户融资成本减小,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

  2.基于应收账款的金融产品。这类金融产品与农户现金流挂钩,根据约定,农户早期的现金流入用于偿付给银行,直到银行填补资金缺口,后期的收益才给予农户自己。由于这类产品更多倚赖于农户的未来现金流,对银行和农具生产商风险也较小,三方利益相互关联,降低了银行的放贷融资和农户的融资成本

  3.基于证券化的金融产品。农村金融融资中可以通过设计证券化的产品给予农户以便利。农村金融的证券化对象主要是农户的未来现金流以及农户用于生产的牲畜和工具。而参与证券化过程的主要有农村金融机构,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农作物市场。各机构形成一个完整的收益链条,共同应对风险,降低各个机构的潜在损失。

  4.基于结构化产品的拓展。由于上述歌中结构化金融产品都具有一个共同特点——风险低,因此,可以尝试将整个投融资渠道扩展到海外市场,同时也将农产品市场加以拓展,扩展到进出口市场,进而可以引入国际上的农产品买卖方以及国际间的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从而形成更加庞大的资金链条,对于风险的分散也更加彻底,每个单独的金融机构所承担的风险相对就显得相当微不足道了,从而进一步给以农户融资便利。

  当然。除了以上四类,结构化产品还可以应用在国际农产品贸易领域,将信用机制衍生到国际金融市场,从而进一步降低风险。

  然而,在农村金融领域建立结构化金融产品市场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要想有效开展结构化产品的买卖,我们必须建立一个稳定的宏观经济结构的经济环境,拥有一个成熟发展的金融市场,同时规范法律结构和法律条文,完善农产品生产链和农产品定价机制。

  结论

  总体来讲,结构化金融产品本身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对于中国新兴市场经济国家来说是一个飞跃,在中国当前经济环境下要发展结构化金融产品还举步维艰,但长远来看,发展结构化产品在农村金融中的应用是大势所趋,其一可以给中国农民没有实际土地所有权这个特殊问题提供解决方案,同时还能加快农村金融市场的成熟与稳定,并且进一步为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做出贡献。因此,本文提出结构化产品的开发是相当有必要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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