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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初期国民教化运动中神佛纷争之探析

来源: 树人论文网发表时间:2019-12-14
简要:摘要:明治初年,为了从精神上统一国民,明治政府开展了由神、佛共同承担的国民教化运动。在此过程中,神佛双方围绕作为宣教教材的三条教则产生了种种纷争。这些纷争不仅导致

  摘要:明治初年,为了从精神上统一国民,明治政府开展了由神、佛共同承担的国民教化运动。在此过程中,神佛双方围绕作为“宣教教材”的“三条教则”产生了种种纷争。这些纷争不仅导致国民教化运动失败,还使神道的宗教特质被抽离,成为一种“非宗教”的存在,即产生了所谓的“神道非宗教”理论。而这一理论又预示了神道之后的走向,为“非宗教”性质的国家神道之成立开辟了道路。

  关键词:三条教则;国民教化运动;神佛纷争;神道非宗教;国家神道

民国档案

  《民国档案》(季刊)创刊于1984年,是由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主办的一个刊载民国档案史料兼为民国史研究提供园地的刊物。

  引言

  自明治政府成立之日起,便制定了以神道教化国民的基本路线,在其推进过程中,又采取了压制佛教、禁止基督教传播等措施,引发了各宗教人群的极度不满以及国际社会的强烈抗议。面对这一情势,政府于1872年设置了统管神、儒、佛等诸教事务的教部省,改由各教协同教化民众。教部省虽在政策形式上采取“神佛合同(平等)”的策略,但其实质依然以神道为重,意图集各宗教之力,防御基督教,最终达到神道国教化之目的。然而,由神佛双方“合力”开展的国民教化运动,非但没有达到政府预想之结果,反而使神道原本拥有的宗教特质被抽离,成为一种“非宗教”的存在,進而为国家神道的成立开辟了道路。这一结果的产生,无疑与国民教化运动中神佛双方的“合作情况”有着重要联系。关于这一方面的研究,有学者着眼于国民教化运动的过程去探讨,指出国民教化运动内部神道与佛教纷争不断[1]95,神道在教义、布教技术、组织等方面暴露出其脆弱之处,神官教导职虽在形式上握有教化的主导权,但实际上却依附于佛教[2]10。也有学者聚焦于国民教化运动的结果,认为正是由于佛教诸宗不愿在教化运动中放弃自身教义,为避免使自身教义之宣传受到限制,而最终退出大教院,停止了“合同”布教[3]325。无论着眼于过程亦或是聚焦于结果,上述研究均未对神佛双方由统一对外(防御基督教)到分道扬镳过程中出现的具体纷争以及由此暴露的神道方存在的不足作深入探讨。本文以国民教化运动中作为神佛双方共同“宣教教材”的“三条教则”为中心进行考察,从以下三个层面展开分析:首先,“三条教则”成立过程中神佛双方产生了怎样的纷争以及神道受到了怎样的冲击?其次,“三条教则”颁布后,神佛双方围绕“神”概念的解释又出现了怎样的纷争并暴露出神道的哪些不足?再者,由“三条教则”引发的一系列纷争对神道之后的走向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日本思想史上的神佛关系专题——以“三条教则”为中心

  日本问题研究2019年第5期一、“三条教则”诞生的历史背景

  1868年3月,明治政府发布“祭政一致”的布告,其中称:“此次王政复古,根据神武创业之基,诸事一新,恢复祭政一致制度。首先恢复、建立神祇官,然后陆续兴办诸种祭奠……”[4]425这一布告明确指出恢复“祭政一致”制度的具体措施包括恢复、建立神祇官一职。随之,1869年7月,明治政府通过官制改革将神祇官置于太政官之上,确立了其在政府机构内的最高地位。1870年1月,明治政府又以天皇名义发布《宣布大教诏》,该诏旨在将神道置于“大教”的位置上,诏书中说:

  朕恭惟天神、天祖立极垂统,列皇相承,继之述之。祭政一致,亿兆同心,治教明于上,风俗美于下。而中世以后,时有污隆,道有显晦。兹者天运循环,百度维新。宜明治教,以宣扬惟神之大道也。因此新命宣教使,布教于天下,汝群臣众庶,其体斯旨![1]81

  该诏阐明了重新宣布大教于国民的意义与目的,即“治教”为历来之传统,然而中世以后,受到破坏,如今万事一新之际,应明确治教,以宣扬“惟神之大道”“治教”是指与政事相关的教化;“惟神之大道”中“惟神”一词出自中国《晋书》,意为“依神之意,毫无个人之念”。日本自江户时代起便将“惟神之大道”作为神道的代名词而使用。 。由此,政府向各地派遣宣教使“宣教使”是明治政府为防御基督教,向国民宣扬天皇亲政体制,于1869年9月在神祇官下设置的教化国民的职位。,开始布教。1871年,明治政府下令社寺领地由国家管辖,并制定神社社格,新订氏子调查制度氏子调查制度是从宗教方面来管理国民户籍的制度,其目的在于使神社参与户籍的编制和管理,由神社来控制作为氏子的日本全体国民。例如,其中第一条规定:臣民如生婴儿,应向户长报告,并参拜神社,领取神之护符。,实施了一系列树立神道为国教的措施,将神道国教化政策推至顶点[2]6。

  与此同时,明治政府采取了分离神佛的态势。1868年3月,太政官发布《神佛不可混淆令》,命“以佛像为神体之神社,须从速改换”,“悬挂于神社前的佛像或者金鼓、梵钟、佛具等,须尽快拆除”[4]425。同时,还采取多项措施,使皇室、皇族与佛教脱离关系。政府推行神佛分离的本意是想突出神道,将其树立为国家的意识形态,但由于地方未能恰当理解新政宗旨,许多人把“神佛分离”理解为“废佛毁释”,从而形成了一股排佛之风,大量堂舍、经卷、佛像被毁,僧侣被欧打等暴力事件也屡有发生。由此招致佛教界的各种不满甚至暴动。

  在压制佛教的同时,明治政府延续了幕府时期的基督教对策。1868年3月,树立告示牌禁止基督教传播。并在处理日渐增多的基督教徒问题上,表现出较为强硬的态度,分批分次将不加悔悟的信徒流放至其他各藩,引起了外国公使的强烈抗议。

  面对神道国教化政策推行过程中遇到的众多阻力,“明治政府决策层开始对神道一元化政策进行反省,认识到要维护神道国教化和加速推进国民教化,必须实行较为宽松的宗教政策。”[3]3201871年8月,神祇官被降格为神祇省,其中担任要职的平田派国学者由于所主张的“祭政一致”政体施行困难,多数被排除在神祇省之外。政府清楚地认识到国民教化运动如果没有佛教方的合作,仅靠缺乏布教经验的神官宣教者将难以推行[5]5。于是,1872年3月,明治政府宣布废除神祇省,设置教部省,由神佛“合力”承担国民教化之责,取代从前的宣教使,设置教导职,主要由神官和僧侣来担任,此外,还采取教导职扩大到志愿人士的方针,民间宗教的传教者自不待言,区长等基层统治阶层以及评书演员、相声演员,凡是能说会道的,均可充当教导职[1]93。作为各教导职教导民众之指南,教部省于同年4月颁布了“三条教则”。

  二、“三条教则”成立过程中

  的神佛纷争在明治初年推行神道一元化的环境下,设置教部省、允许神佛“合同”布教,无疑是明治政府在宗教政策方面做出的一项柔性措施。那么,在这一措施达成前夕,神佛双方各自抱持怎样的目的,又分别采取了怎样的举措?“三条教则”的颁布使双方产生了怎样的纷争,对神道的地位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一)“三条教则”颁布前神佛双方之目的

  1870年10月,太政官在民部省內设置寺院寮,佛教地位逐渐趋于稳定。在此背景下,以岛地默雷岛地默雷(1828-1911)出生于周防国佐波郡的西本愿寺,之后成为同郡妙誓寺主持。1868年进京参与规划本山寺院的改革,为西本愿寺派改革的中心人物。岛地确信真宗具有近代性,并对日本的近代化具有强烈的使命感,提倡“信教自由”论,在明治宗教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为首的佛教方主张借国家权力之手,建立使寺院、僧侣能够参与其中的教化体系和教化机构[4]231。1871年7月,太政官令宣布“大教宣布之事”,要求对基督教保持警戒。以此为契机、岛地默雷于同年9月向政府提出建议:

  臣以为,今人犹有防邪之志,今民犹染佛教之习。朝廷若明应信此教,使其尽防邪之职,望可免于滔滔之患……臣是以请,换宣教之官(神祇官),更以总管教义之一官,管寺院督僧侣,自不待言。凡天下,无不为教管制之处,无不为教督正之所,而除以专恣杂乱伤国体、妨朝政之害,庶几可至上下情齐,政教相扶之域。[6]89

  他指出,佛教参与教化运动的目的在于防御邪教(即基督教),并从“政教相依”的立场出发,恳请政府取消神祇官(此时已降格为“神祇省”),设置一个管理寺院、监督僧侣的官职,以使国体、朝政免受侵害。基于佛教的政治活动与神道教化不力等现实情况的考虑,1871年10月,太政官咨询机构左院向正院提出《寺院省设置建议》,其部分内容引用如下:

  邪宗之仪所谓教化使然,若侵入至深,防之亦非教化不可。若任由其发展,佛教衰亡,基督教逐渐盛行,至议论共和政治亦不可知。宣教使、佛徒均应尽力,因此如今设立寺院省,立以下之目的,诸宗相奉,教化人民……[7]21

  该建议虽旨在防御基督教,但其中内含着佛教欲设置独立一省(寺院省),以与神道的神祇省对等,并进行单独布教的政治意图。这一时期,在宗教管理方面,因涉及条约改正问题,日本政府遭受了外国施加的“信教自由”之压力,社会笼罩着对基督教之侵袭的恐惧。因此,从政府的立场来看,与其成立一个与神祇省同等级别的寺院省,由佛教单独布教,不如神佛“合同”说教以防御基督教更加强力有效[8]1062。于是,该建议被驳回。但在佛教的继续活动下,两个月后,左院再次提出建议,但这次不是设置与神祇省相对等的机构,由佛教单独布教,而是设置能统管神、儒、佛各教事务的教部省,集各教之力,共同开展国民教化。建议书中这样说到:

  置教部省,总管历来诸教事务。神道及儒佛各置教正,教育信徒,善导人民。中外教门甚多,取舍其正邪至为重要。然遵奉宗教,乞托一家一身乃是彼我皆难免之民情。故,若有违反我政府制定之法律之宗教,应有权断然予以制裁。[3]320

  由于此建议与政府意图一致,随即被批准,并于1872年废除神祇省,设置统管神、儒、佛诸教事务的教部省。

  从岛地默雷的提议以及《寺院省设置建议》中可以看出,这一时期的佛教以挽回势力,获取与神道同等地位为最大目标。与此相对,几乎在同一时间(1871年11月),以田中赖庸、山之内时习二者均为当时神祇省的核心人物。为代表的神道方向西乡隆盛等参议联名上呈了《献议》,其中这样写到:

  西洋各国之势,日滋月益,极奇技长器之巧,挟耶稣教,加之以兵威相迫,天地开辟以来,如此大难尚未有之,况洋学者,主张共和政治……神祇耶稣两教,决不能并立,兴神祇自去耶稣之害,不去耶稣之害,神祇之道自废,出甲入乙,其间不容毫发,况兴神祇之道至难,去耶稣之害不易,然若不倾注万千精力,尽多种方法兴神祇之道,耶稣之害会与日俱增,腹心之病难以平愈。[7]28

  与佛教的意图不同,这一时期的神道视基督教为心腹大患,欲倾注全部精力,利用一切方法对其进行抵御。神祇省官员常世长胤在《神教组织物语》《神教组织物语》分上中下三卷,是1885年常世长胤向门人口述其回想的笔记。记录了从1869年设置宣教使到1885年废除神佛教导职期间,宣教使和教导职的具体活动内容。中说,1871年12月,“神祇省和宣教使逐渐衰亡,如同将死之人仍在喘息一般。”[7]29若以此为教部省改组前神祇省之实情,可以说神道方在如此自顾不暇之际,会对政府设置教部省目的的关心更大程度地集中在防御基督教上。

  (二)“三条教则”之内容与补充

  教部省成立后,第一个举措便是颁布国民教化的总纲领——“三条教则”,以确保大教宣布运动的严肃性与统一性。其内容包括:(1)应体察敬神爱国之旨;(2)应明天理人道;(3)奉戴皇上,遵守朝旨[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