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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类企业财务管理提升“归母利”的策略研究

来源: 树人论文网 发表时间:2021-08-16
简要:摘 要:站在母公司所有者的角度,结合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提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是企业集团长远健康发展的基石。从企业集团整体角度考虑,提升归母利有利于企业集

  摘 要:站在母公司所有者的角度,结合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提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是企业集团长远健康发展的基石。从企业集团整体角度考虑,提升归母利有利于企业集团长期健康发展。企业集团从增强集团管理活力、增加集团利润总额、充分利用财税政策扶持等方面发力,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不断提升归母利。本文围绕财务管理目标、归母净利润的来源、提升归母净利润的措施等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集团类企业财务管理提升“归母利”的策略研究

  黎开斌, 商展经济 发表时间:2021-08-12

  关键词:净利润;归母利;财务管理目标;策略研究;措施

  1 研究背景

  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不仅是财务管理的基本理论,也是企业理财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典型的企业财务管理也有其类型、特点及优缺点。站在母公司所有者的角度,在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兼顾利益相关者诉求,提升企业集团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利)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

  2 企业净利润来源

  根据相关规定可知,利润是某一企业会计周期内的营业所得。利润的来源主要包括以营业收入弥补营业成本、期间费用、计提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与当期实现的投资收益、当期收到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其具体公式是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支净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其他收益+投资收益净额+净敞口套期收益净额+资产处置收益净额-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企业须根据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来核实计算企业的应得税额,资产负债表上列出的资产及负债,根据相应的企业会计标准确定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对应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包括应纳税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采用当前可以预期的未来转回期间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相应地确认递延所得税的负债及资产,以及每一会计期间的所得税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具体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若企业财务会计处理方法与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现不一致情况,应该根据相应的税法规定加以调整。实务中采用间接计算法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会计利润总额为基础,通过调整境外所得、纳税调整事项、税收优惠事项以及可以弥补的以前年度的亏损等计算得出。通常情况下,企业亏损弥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5年,但自2018年起,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亏损弥补期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会涉及两项费用,分别为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是企业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后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金额,即当期应交所得税,用公式表示为:当期所得税费用=当期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递延所得税是除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带来的所得税影响因素以外的,按照规定予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期末应有的金额相对于原已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而当期所得税费用与递延所得税费用之和为企业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也叫税后利润,是指从利润总额中按规定扣除所得税费用之后的余额,它是一个企业经营的最终成果,也是衡量一个企业经营效益的重要判定标准,净利润是企业经营成果的主要指标。净利润是从企业当期利润中减去企业所得税费用后的余额,用公式表示为: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假定全兴公司2012年度实现利润总额300万元,2019 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有关项目的账面价值及其计税基础见表1。

  假定除上述事项外,该公司其他财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税务情况基本不存在不一致的行为,也不存在按规定可税前弥补的亏损;该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当期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所得税为50万元;该公司预计在未来会有足够数额的应纳税所得额来抵扣此暂时性差异。

  该公司计算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费用以及所得税费用如下:

  递延所得税负债=120×25%=30(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20×25%=5(万元) 递延所得税费用=30-5=25(万元) 当期所得税费用=当期应交所得税=50(万元) 所得税费用=50+25=75(万元) 净利润=300-75=225(万元)

  3 归母利的来源

  对于拥有众多子公司的集团企业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才涉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的概念。投资方基于控制原则来确定将哪些下属会计主体纳入合并范围,在判断能否控制被投资单位时,需要考虑投资方是否具备对被投资者的执行权力;被投资方开展的活动是否能够实现可变回报;投资方的执行权力是否可以直接影响被投资者的可变回报。投资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只有当投资方与被投资方的关系满足上述要素时,才可判定控制有效。

  母公司根据合并范围内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抵销报表而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母公司以及其所有被投资单位形成的企业实际财务情况、经营效果与现金流水。同时,对于母公司的投资角度,也应该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倘若母公司作为投资性主体,则对母公司投资活动提供具体服务的子公司也需要一并纳入合并范围,否则应以公允价值计量其对子公司的投资,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一个投资性主体M公司的母公司N公司并不是投资性主体,则N公司应将其控制的全部主体,其中包含投资性主体M公司以及通过投资性主体M公司间接控制的主体,一同纳入合并财务范围。因合并范围涉及多个法人单位、涉及多种类型的经营范围,母公司与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往往需要跨越不同的行业限制,母公司在编制集团合并抵销报表时应当采用重要性原则,对那些虽然对某个别财务报表重要但对集团不重要的报表项目进行取舍,在决定是否对各主体间相互发生的内部关联交易进行抵销时也涉及重要性原则。

  根据母公司和其他股东对合并范围内会计主体当净利润的享有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分别列示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为方便理解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假如母公司为A,持有70%股份的子公司B,持有联营公司C20%股份。假设 A、B、C三个公司分别盈利1200万元、600万元、500万元,那么在母公司A 合并报表中的净利润就是A公司利润+B公司利润共计 1800万元,其中C公司的利润在母公司A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里已经体现过了,即在A公司1200万元的盈利中体现了。那么此时母公司A编制的合并利润表中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是:母公司A利润*100%+子公司B利润 *70%=1620万元。此时归母净利润和净利润就有1800万元-1620万元=180万元的差别。这180万元的利润是属于B 公司那30%少数股东的。这个例子比较清晰地展示了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即归母利)来源于企业合并报表范围内各构成主体净利润与母公司持股比例乘积的求和汇总。

  4 提升归母利的策略研究

  母公司甲拥有乙、丙、丁、戊四家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51%、100%、100%和100%。

  A企业集团2020年营业收入92100万元,营业成本 784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1200万元,销售费用2200万元,管理费用5400万元,研发费用1800万元,财务费用2350 万元,净利润750万元,少数股东损益65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5万元。各公司净利润见表2。

  甲企业集团2020年度归母利占当年净利润总额比例非常低,甲公司在2021年度采取多种措施全力以赴提升归母利,其主要做法如下:(1)处置长期亏损的戊公司。戊公司原为甲公司上游原材料供应商,但由于戊公司布局远离其原材料供应地,运输成本高昂,加之戊公司所处行业已达到完全自由竞争状态,甲公司成本压力巨大,其成本与售价严重倒挂,另外若甲公司关停戊公司,则甲公司可以稳定地从市场上购买到更具有成本优势的同类商品,因此甲公司经反复考量最终将戊公司关停,然后将戊公司场地以长期经营租赁的方式出租给相邻地块的公司作为其办公用房,预计累计收取的租金将足以弥补戊公司现有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成本。(2)优化乙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乙公司作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的生产企业,通过积极与税务部门沟通协调,最终如愿以偿将乙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由25%减至15%。(3)将丙公司申请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丙公司主要从事环境检测业务,资产总额不足 2000万元,从业人员20余人,常年利润在200万元至300 万元之间小幅波动,甲公司经过认真研究财税政策,决定向税务局申请将丙公司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节约税收支出。

  甲公司提升归母利的做法给了我们一些启发。在实务中,可以从优化股权结构、优化科研费用开支、零亏损治理、优化投资项目、降低融资成本管理等方面着手提升归母利,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优化股权结构。企业不同的股权结构决定了不同的企业组织结构,直接影响了企业的行为和绩效。通过内部股权结构重组减少法人单位管理级次,实行扁平化组织架构,减少管理成本;通过减持股权、对外转让或关停、注销经营效益较差子公司;及时清理退出持续亏损、长期不分红的参股单位,减轻提升归母利负担。

  第二,优化科研费用开支。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其实际发生额的75%从应纳税总额中加计抵减,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摊销额的175%在税前扣除;从2021年1月1日对制造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允许企业自主选择按以半年度为时间单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在当年10月份对上半年发生的符合税法加计扣除政策范围的研发费用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总额中预扣。满足税法加计扣除政策规定的研发费用主要包括:(1)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实际列支的研发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和外聘人员劳务费;(2)研发活动直接耗用的材料、水电气(汽);(3)研发设备折旧;(4)研发用技术、软件的无形资产摊销;(5)试验检验费、专家咨询费、差旅费等费用。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与销售收入比重有最低比例要求,具体是年销售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的该比例不得低于5%,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且不超过2亿元的此比例为4%,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此比例为3%。为了充分享受研发费用政策红利,建议由集团公司牵头对研发项目进行整体筹划,将研发项目尽量安排到盈利能力较强的企业,规范研发费用会计核算,提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获利性。

  第三,零亏损治理。亏损犹如提升归母利道路上的 “旋涡”,无情地吞噬着合并经营成果,因此开展零亏损治理,旨在实现合并范围内所有会计主体均盈利。常见的零亏损治理措施主要包括:(1)强化市场开拓和降本增效,增收节支,运用市场化手段加快处理低效无效资产,坚决清理掉无边际贡献的企业(或资产);(2)统一全体员工思想认识,加大员工绩效与企业经营效益挂钩考核力度,充分发挥员工主体责任意识,激发全员干事创业激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尽一切办法实现扭亏为盈。

  第四,优化投资项目管理。企业要做大做强,必然会对外投资,投资是拓展企业经营范围,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的必由之路,但是应当避免盲目投资,无论新建项目或者新并购项目,都要对优化产业结构和提升集团归母利水平有正向贡献,综合公司在人、财、物方面的资源储备情况和项目经济效益测评情况进行项目投资优劣次序排序,严格投资计划管理,加强项目审核,优先选择对提升归母利贡献最大的项目。

  第五,降低融资成本。资金是企业赖以生存的血液,企业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往往不同步。比如,处于建设期的新项目在竣工投产前没有现金流入却需要大量现金支出,就算是处于经营期的项目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取得的现金流入与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现金会存在时间差异,这时就需要从企业外部融资来维持资金正常运转。企业集团统筹规划,由集团牵头与资金借出方协商谈判,综合运用信用贷款、担保贷款、抵押贷款、发行债券等方式以尽可能低的利率从集团外部获得资金,在集团内部以委托贷款方式将资金分配到用资单位。这样,控制了集团整体利息支出水平,有利于提升整体盈利能力。

  5 结语

  企业为了抢占市场份额,不得不稀释子公司的股权比例来引入战略投资者,有时会造成子公司盈利并未增加母公司净利润的情况。从企业集团整体角度考虑,穷尽一切办法提升净利润水平是基础,但提升归母利既是对母公司股东的经济回报,也有利于企业集团长期健康发展。企业集团应从增强集团管理活力、增加集团利润总额、充分利用财税政策扶持、提升低成本融资能力等方面发力,统筹考虑集团对子公司的控制能力,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不断提升归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