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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金融发展中的农村金融 消费者权益保护分析

来源: 树人论文网发表时间:2019-09-25
简要:摘 要:普惠金融是作为一个为百姓服务的政策,主要是意在对于贫困群众、对于收入较为低下的百姓进行扶持。作为一项金融政策,要怎么样发挥它的作用,或者说普惠金融能够发挥出

  摘 要:普惠金融是作为一个为百姓服务的政策,主要是意在对于贫困群众、对于收入较为低下的百姓进行扶持。作为一项金融政策,要怎么样发挥它的作用,或者说普惠金融能够发挥出什么样的作用,是人们较为关注的事情。我国农村的人口是非常多的,占到中国人口的很大一部分,农村也就是一个很大的消费市场。可作为这个大的消费市场的主要消费者,农村人口的消费者权益却往往不能得到保障,农村的消费者的合法的消费权益往往会遭受到侵害,甚至是严重地影响到了消费者的消费行为。

  为此这个普惠金融的金融政策在农村地区发展很有必要。本文主要通过对普惠金融政策进行阐述,在从现如今的农村现状出发,分析了农村消费者的面临的现状以及被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權益的具体现象,最终分析得到普惠金融体系对于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普惠金融:农村市场: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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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经济学研究》扎根于改革开放前沿、经济金融现象复杂多变的广东省,以改革开放和市场化进程中的金融经济理论为研究对象,以促进中国金融经济转型为己任。

  一、引言

  普惠金融是一项着重关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政策,其关注的主要经济区域是农村等经济发展相对比较薄弱的地区,所以服务对象也都是农村的农民、村镇的百姓等收入较为微弱的群体。农村作为我同的经济条件不是很发达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居民百姓的收入不是太高,购买能力不算太强,所以在消费过程中,往往合法消费权益不能够得到保证,消费者权益作为消费者的消费活动中的因该得到的合法的权益,与其他一切的主观以及客观因素都无关,例如消费者的性别、社会背景、消费与购买能力等等,消费者权益与这些因素本应该都无关,但是部分提供商品与服务的商家往往会通过这些因素来针对不同的消费者提供优劣不同的消费服务,这一系列行为可以说是严重地侵犯了那些处于弱势群体的消费者权益。

  这一系列的现象在农村尤为突出,由于农村的消费者往往都是购买能力有限、法律意识淡薄,正是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有很大的机会与可能遭受到消费者权益被侵犯的情况。南于农村的这些问题不光在我国存在,同样也存在于世界其他各个国家范围内,这是一个国际性的问题。为寻求这一问题的突破口,联合同提出了“普惠金融”,下文将对其进行详述。

  二、农村消费者权益分析

  消费者权益是指对于处在弱势群体的消费者的权力。它提倡的是消费者在消费时依法享有的社会权力,它注重的是平等以及避免企业以及社会等追求效率还有利益团体等对处在弱势群体的消费者的财富的侵占以及权力的掠夺。消费者的权益一旦得不到保证,那么就会导致交易不能再正常进行,则会导致社会经济无法稳定健康的发展,相反会走向无法预料的地步,甚至坠入深渊,无法挽救。对于消费者权益的具体内容分为以下几条:

  (1)作为消费者由自主的选择消费的产品的权力,当然也包括消费的地点、时间等一切与消费活动有关的不定因素,例如商家不能决定消费者的消费金额,或者是否消费的权力。但是作为农村的农民等弱势群体,其消费的自主权往往是被忽视的,或者说并没有正式地被实现或者重视过。

  (2)消费者应该有公平交易的权力。这里面包括作为消费者,有获得交易的权力,每一个消费者都有相同的机会进行某项交易。同时在进行交易时,有权获得等价的商品或者服务,不能强迫消费者进行不平等的消费行为。对于消费市场,并非是表面上的完全的自由交易市场,这是由于垄断的存在,南于某种商品或者技术掌握在少数人的手中,这就导致了市场上的一家独大,那么这个时候就极易形成平等交易被打破,这部分商家会由于资源以及信息上的优势进行不等价的交易,强迫发生某项消费活动,那么这个时候消费者的公平的交易权力就会被打破。这些现象在农村出现的频率尤为高,比如对于农村的金融投资行为,南于农村地区可能银行或者可提供金融投资的产品比较有限,那么提供产品的一方可能就会垄断,不断的压缩消费者的利益,以期许提高自己的利润。

  (3)作为消费者,有权利了解一切有关商品的信息,有权对不同的商品或者服务进行比较与选择,通过对比,消费者才能够获得更专业,更优秀的产品与服务。对于商品的信息包括其功能,价格的组成以及计价方式,产品的使用方法,用途,包括金融活动中的收益、成本、风险等等,也都属于消费者有权应该了解和知道的和消费活动以及产品即服务有关的信息。对于农村而言,信息发展较为落后,提供产品的商家往往利用信息的不对称性,欺骗消费者,进行更大利润的压榨。

  (4)消费者具有接受与消费的商品及金融产品进行受教育的权力,有权了解金融产品的种类、使用维护等等,还有权接受如何维权的教育。综合上面所提到的权益,消费者还具有监督权、维权权等等。

  三、普惠金融与消费者权益维护

  普惠金融是在2005年由联合同提出的,这个概念的具体意思是可以用可承受的经济成本来为南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上的各个阶层、团体甚至是个人提供合适的、必要的经济服务,来帮助其进行经济发展。它主要针对的对象是乡镇低收入人群,农村农民等等属于弱势群体的人群。

  这个概念一经提出,就得到了世界范围内的积极反响。我国在次年将这一概念引入国内,经专家研究发现普惠金融这个概念与我国先前的已有的一些经济政策殊途同归,都是以扶持农村经济发展为目的,保护农村农民的消费者权益为目标。普惠金融是针对弱势群体提供扶持,帮助其发展,它挑战的是原始的“丛林法则”,拒绝弱肉强食提倡共同发展。应为地理位置,交通便利情况,气候,自然资源等影响,出现的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现象,即有的地区经济发达,金融资源雄厚,然而有的地方确实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经济水平有限。

  收入以及社会财富资源的分配非常的不均匀,因此急需一项能够解决上述问题的解决颁办法,普惠金融就是这么一项政策,直面社会财富分布不均现象,专门扶持经济弱势群体,帮助农村农民经济发展,改善其经济条件。同时,普惠金融对于农村农民的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也是有所帮助的。

  四、结束语

  普惠金融其字面以上就是普遍惠及的金融体系,其核心就是希望通过具体的金融活动措施以提高经济欠发达地区、群体甚至个人的经济状况,以期许达到整个社会经济的平衡发展。对于农村地区而言,其经济发展状态相对落后,农村地区的消费者信息相对滞后,这往往造成了其合法的消费者权益遭到侵害,而且义没有足够的法律意识进行维权,这就造成了农村经济的恶性循环,导致发展相对缓慢。

  对于这一系列的状况,普惠金融很好地解决了。普惠金融通过对信息的披露,农村消费者充分掌握相关产品信息,普惠金融体系对农村消费者进行金融素质的指引与培养,规划出多元的金融产品供消费者选择,以上种种行为无不指引了权益保护的正确方向。我们相信在普惠金融的不断发展下,农村的消费者权益的维护一定能很好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