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城市化建设规划不断扩大,房地产交易市场异常活跃,住房已经成为我国最大的民生问题。国家档案局杨冬权局长提出:“要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和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如何“贯彻以人为本,建立两个体系”,更好地服务民生、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是档案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选择,是实现档案事业跨越式发展的历史使命。
关键词:房地产档案,体系,建设
一、房地产登记档案的概述
房地产档案是档案中的一类,指房地产管理机构在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房地产登记档案(以下简称登记档案)是房地产档案中的一种,是登记机构在房地产物权登记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它反映了房地产物权设立、变更、申请、消灭的情况,是城市房地产物权登记工作的真实记载和重要依据。登记档案是形成者在房地产物权登记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原始记录,它不但具有记录历史、见证历史的档案共性,更具有产籍管理的特殊属性,本质上是一种物权状态管理工具。
房地产档案中包含大量民生信息,与城市发展、改善民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权益息息相关。房地产业是我国经济的支柱性产业,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与国计民生紧密相连。对于普通百姓来说,购房置业也许意味着不仅要把手头现有的全部收入都投入其中,而且还可能让自己父母一生的积蓄也投进飞涨的购房消费里。显然,房地产交易过户、房地产抵押贷款、房地产租赁、房地产继承赠与等各种形式的房地产档案与每个家庭的生活息息相关,价值的巨大性更使其显得“弥足珍贵”。
二、建立房地产档案的意义及作用
1.房地产档案在旧城改造及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随着城市大建设的展开,我市重点工程建设和旧城改造步伐进一步加快,房屋拆迁还原、产权变更、交易数量越来越多。房地产档案维护了产权人的权益,使百姓日后顺利入住新房有了保障,又及时为建设部门核定、裁决提供准确的原始资料和数字依据,客观地给投资者以预测与决策服务,节省大量不必要的资金投入,从而直接加快了工程前期准备的进程,确保了施工建设的顺利进行。事实证明,在社会发展进程中,房地产档案一旦系统地进入城市建设过程,就会转变成直接的生产力,为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发展做出巨大贡献。
2.房地产档案在房地产交易税费调整中的重要作用
从2006年6月1日起,短短几年中,不断出台的房地产“新政”稳定了升温的二手房交易市场,更触及到了买卖双方的切身经济利益。由于“新政”有了明确的时间界限,因此在实际执行时,房地产档案则成为最具权威的参照依据,在房地产交易中根据政策利用档案成功减免税费的例子比比皆是,通过对房地产档案及时有效地利用使老百姓真切感受到了政府实实在在的优惠。
3.房地产档案在房地产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房地产权属性质的多元化,使单位与单位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单位、个人与银行、金融部门之间的房产、债务纠纷时有发生。为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协调利益关系,政府部门要以房屋登记信息作为判定市场环境的依据;为保障交易安全,查询房屋登记簿记载信息以及房屋档案又成为各方当事人的必然需求;司法、仲裁及部分行政机关为保障案件得以顺利执行,也有赖房屋登记信息的记载。房地产档案不仅了维护了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和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和金融秩序,其不可替代的证明证据功能在越来越多的房地产经济纠纷中日益体现。
三、对于如何推动“以人为本,两个体系”建设的思考
近年来,随着我党执政为民理念和以人为本思想在社会实践中的深入贯彻,档案工作也更加关注人民群众,更加贴近人民群众。“两个体系”是对我国档案工作实践中出现的新趋势的新总结。作为一名房地产档案工作人员,对于今后如何推动“两个体系”建设,笔者有如下几点思考:
1.进一步转变档案价值观念,建立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
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八条也规定:“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将房屋登记资料及时归档并妥善管理。申请查询、复制房屋登记资料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
目前,房地产档案的利用随着房产交易的大量增加而日益频繁,接待查档及有效利用是房地产档案服务群众的主要渠道。例如房屋交易或确权公证的依据、房产价值的评估、差额营业税的缴纳、为避免重复计征某些税费而查阅当年的发票等等与交易息息相关的证明材料都需要调阅房地产原始档案。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房地产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增强法律意识、提升服务水平,转变思想、为民服务成为调整档案工作发展思路的迫切要求,让档案馆真正成为“绿色便民窗口”,不仅要保证房地产交易的顺利进行,也要确保产权人的经济利益。
2.贯彻“以人为本”思想,加强制度建设,扩大归档范围
近年来,社会上不断出现假冒房产交易欺诈现象,各类假身份证、假产权人、假产权证层出不穷。为了维护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秩序,杜绝房产交易登记中的假冒欺诈行为,有必要结合档案管理工作实际,重新审视过去制定的档案管理制度,扩大了房地产档案文件归档范围,修改了不利于普通百姓利用档案的不合理条款,确保把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件材料列入归档范围,确保房地产市场合法、有序、健康的运行。
3.创新工作方法,加强房地产档案资源的整合与开发
房地产档案的存储多以纸张为主,传统单一的纸质资料保存方式,既不便于信息快速查询检索,更无法进行信息的共享和维护。利用收集的信息资源,房产档案管理系统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房屋信息,例如姓名、产权证号、房屋坐落、身份证号等多个选项进行任意检索或模糊查询,大大提高了档案工作效率。再次,建立房地产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和权威信息发布,广大市民足不出户便可以从网站上看到最新的公告公示、房价走势、房源搜索、办事指南以及各类登记表格下载等。办理房屋交易的当事人,可以根据来访者输入的受理单号,查询交易办理进度查询;购买商品房的产权人,输入合同备案号便可查询到自己所购商品房的预售合同备案情况。
4.“两个体系”建设使房地产档案工作者的责任更加任重道远。
社会的进步和文明的发展离不开档案的记忆与凭证功能,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适用性,是档案工作者的历史责任。近几年,随着全党、全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不断深入,民生问题成为党政领导关注的重点,而大量民生问题的解决,民生档案又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随着房地产业的迅猛发展,百姓的住房问题已成为当今中国最大的民生问题。房地产档案几乎是中国每一个家庭都拥有并在不断的转移与变更中,因而在目前的档案利用者中,普通百姓占据了绝大多数,已成为利用的主角和主体,其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日益显现。
四、结束语
贯彻以人为本,建立“两个体系”,是我们党为人民服务和执政为民宗旨在档案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一项功在当今、利及后世的长远性工作,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历史性任务,是中国特色档案事业新的伟大工程。作为一名从事房地产档案工作者,笔者感到任重道远,时不我待。我们应更加地贴近人民群众,把最广大人民群众做为档案工作的中心,通过档案帮他们在房地产交易时解决问题、得到实惠,及时有效地服务民生,房地产档案工作才会有成绩,才能见成效,才不会偏离“中心”而最终被边缘化,才能在以注重民生、改善民生为全国工作大局的今天,更好地与时俱进、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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