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是由《文化学刊》发表的一篇英美文学论文,(双月刊)创刊于2006年9月15日,是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辽宁社会科学院主管主办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中文社科文化学术理论期刊,每逢单月15日出版。初创之际就获得学界和媒体关注被赞誉为“出手不凡”的《文化学刊》,是发表高品质学术成果的人文社会科学学术园地和信息平台,一座和谐的学术家园。学刊愿广纳多领域、多学派的学者参与办刊、合作办刊,会同各方精诚合作,共同努力,共创“名栏名刊”。力求通过创办数个“名栏”(板块),合而把《文化学刊》逐渐办成在海内外有影响的特色学术期刊。
【摘 要】不同于游牧英雄传奇的展现商人生活的《一千零一夜》,成书时间长、跨越地域广,其中所收集的故事产生于不同时代、不同地区,因而前后部分的故事在内容、形式与思想上,都有较大的差异。从阿拔斯王朝早期商人正道直行,恪守规矩,到后期商人尔虞我诈,唯利是图,其中的变化明显,而在不同时期故事对比中有强烈的体现。商人的社会地位高升体现在和哈里发的良好关系与得到众女子的纷纷青睐上。随着城市商业化程度越甚,贫富差距越大,普通市民求欲望而不得的补偿与幻想心理也在故事中有所蕴涵。将具体的故事层层剥开,细细观赏,一部《一千零一夜》是阿拉伯众城市中众生相的集大成者。
【关键词】《一千零一夜》,阿拉伯,游牧,商人,道德,贫富差距
欲望自本世纪初周桂笙著译《新庵谐译》——其中上卷为节译的《一千零一夜》——之后,这部阿拉伯民间故事集以文字形式在中国读者中大范围流传,直至今日,几乎已达无人不知的程度。张骞公元129年首次打通中国内地与中亚的直接交通线,丝绸之路开通,驼铃声声,不仅交换西域的象牙蜜蜡与中国的丝绸麝香,也交换中国的文墨故事与西域的牧猎风情,鉴于此,《一千零一夜》所述故事极有可能受中国民间故事传说影响,甚至由中国民间故事直接演化而来。或许因为此种缘故而生共鸣,《一千零一夜》广受中国民众好评,一度节译成为儿童必读。而纵观全本《一千零一夜》,可知故事具有幻丽豪放的力量。麝香新氛里,山鲁佐德一个又一个夜晚地娓娓道来,中古阿拉伯社会与人群在灯前帘后若隐若现。
一、 从沙漠英骑到商政大贾——以生产方式变革为背景的主流人物身份改变
通读《一千零一夜》,从开讲国王的故事,到最后鞋匠的故事,像是翻阅众城志:大马士革、巴格达、巴士拉、库法、开罗、亚历山大……城市里街道纵横,房屋栉比,花园林立,市场上绸缎锦绣、玻璃绚丽,叮咚作响、伴着音乐的美妙喷泉在王公大臣的私家花园里,周围环绕着蔷薇、睡莲、紫花地丁。
《一千零一夜》中少有乡村景象,只有个别短小篇章以农村为背景;《一千零一夜》中没有沙漠奇兵,大漠驼队和游牧战争不在它描写范围之内。差不多同步调成书、发展与定型的骑士诗人昂泰拉的《昂泰拉传奇》与之大相径庭。昂泰拉虽为黑女奴所生,却因骁勇善战在部落中声名显赫。“一旦他的权利遭到侵犯,他要求索回权利的行为是激烈的”[1],这与早期阿拉伯部落的精神是符合的,甚至影响于今日的阿拉伯民族性格与精神,正如艾哈迈德·爱敏所说,阿拉伯人生性“炫耀武功与口才,心性急躁易冲动,一旦感到首领软弱无能,迅即反叛抗命”[2],他们赞赏英勇无畏、武功高强、雄才诡辩、慷慨大方的英雄人物,“只有那与骆驼和马群为伍、与强盗打交道者,才能成为真正勇敢的人”[3]。
事实上,这是阿拉伯蒙昧时代的主流文学形象与文学内容。蒙昧时期是对伊斯兰教产生前的阿拉伯社会的指称。这一时期的主要文学形式是诗歌,因为诗歌便于口头流传,适合强烈的感情抒发。“据说在沙漠中赶骆驼的吆喝声就是诗歌的起源,阿拉伯诗歌的诗律就是和着骆驼的脚步声产生的”[4]。阿拉伯人的绝大部分,即贝督因人,散居在阿拉伯半岛北部。他们是沙漠之子,面对旷野,目无遮挡,“烈日当空,则脑髓如焚;明月悠悠,则心花怒放;星光灿烂,则心胸坦荡;狂飙袭来,则所挡立摧”[5]。沙漠荒凉美丽。游牧人与驼马羊群为伴,将自然天籁发为诗歌。诗歌记载着他们的历史:用牲畜交换其他必需品所不得时,或者仅单纯为复仇时,他们进行抢掠;部落间争夺水草,引发大规模的战争。这是沙漠的残酷。在沙漠的美丽与残酷之下,劫掠在贝督因人的社会中由一种盗贼的行径被提升到民族风俗的地位。劫掠是一种职业,且是少数表现丈夫气概的职业之一。因此,在劫掠的交战、保卫、救援中表现尤其勇敢的人是部族推崇的对象,在文学作品中成为主流形象也就不奇怪了。
昂泰拉的故事至14世纪才最后定型,在发展过程中被人们加入了许多虚构的部分,直至昂泰拉成为神似的人物,这说明早期部落生活故事依然激荡人心,但这不等同于逐水草而生的游牧生活是大众所追求。在阿拉伯人征服了拜占庭的属地、波斯、中亚、北非的大片土地后,参加战争的游牧民的活动舞台从沙漠转向城市,他们由牧民变为城市居民或封建主,生产方式脱离了沙漠,自然就不会再有皓日当空、炎炎黄沙的吟咏。不仅如此,他们还开始对抢劫商队的游牧阿拉伯人痛恨非常,因为此时游牧阿拉伯人对商道和商人的安全造成了巨大威胁,损害了商人的利益。在逐渐稳定与发展的阿拉伯商业社会,那些原本在骏马上一呼百应,贡献部族的、为人称道的骑士英雄,人气直转急下,落为害群之马,被社会谴责与驱逐。马可·波罗在十三世纪末经过伊拉克摩苏尔地区时候写道:“在摩苏尔的丘陵地带,居住着库尔德人,他们中一部分是基督教徒,而另一部分是伊斯兰的信仰者。这些人极不讲道德,专门以劫掠过往商旅为职业。”[6]从这里可以看到打劫抢掠的游牧阿拉伯人已经成为匪徒式的人物,社会的舆论谴责之盛甚至影响了西方人对游牧民——甚至整个贝督因人群——的看法。这些完全负面化的形象在《一千零一夜》中,多半以杀人越货的强盗或可笑愚蠢的笨蛋面目出现,下场大部是被俘与受到无情的嘲弄。最为让人忍俊不禁的是女骗子戴莉兰被官兵抓获吊在木架上,哄骗一个过路的贝督因匪徒说,她之所以被吊起来是因为被惩罚吃酥油煎饼,却不喜甜食吃不下,只好一直被绑吊,喜不自胜的贝督因匪徒装作自己有博大胸怀与同情心,立刻将戴莉兰放下,与戴莉兰互换装束,让自己被吊上去,自以为可以吃到梦寐以求的酥油煎饼了。
在游牧阿拉伯人的形象被丑化,声誉一落千丈之时,商人的地位却是同其事业一样,如日中天,水涨船高。正如在蒙昧时期饱受推崇与景仰的骑士英雄是文学作品的主流形象,在阿拔斯王朝前期崛起的中产阶级成为《一千零一夜》中的主要主人公,演绎了众多故事。在神话与传奇性质的故事中他们借助仙人或神物大显身手,成为众人青睐的对象;在现实性较强的故事中,他们的经商冒险、恋爱曲折、家庭纷争轮番上演,百说不厌,各有奇观。后期在埃及形成的故事中还涉及到了更为深刻、广泛、细致与复杂的社会家庭关系的初步表现(虽然还没有能够深入刻画与追根探源)。一方面,他们继承了阿拉伯人在早期部落社会中就已经形成的吃苦耐劳,自由独立,不轻易屈从低头的精神,另一方面,他们与事事知足,不事开拓的贝督因人不同,商人勇于冒险与开拓,乐于求新和进取,虽然大部分是为了获取利益,但同时也是为了探险猎奇,游览世界风光,满足好奇心。
商人社会地位之高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与哈里发关系良好和备受女性青睐。与哈里发保持良好关系是有互助双赢意味的。虽然农业仍是国家税收的主要来源,但经济无疑是帝国全盛的支柱。王室最关心财政收入,阿拔斯王朝时期帝国税赋制度十分严格,国家岁入靠天课、人丁税、土地税和什一税。其中什一税就是外国非穆斯林向穆斯林国家输入货物而缴纳的税项。除国家税收之外,商人在市场上为哈里发做代理人,经营买卖,管理账目,给哈里发赚“私房钱”。在钱财贡献之外,商人还给哈里发讲述有趣的故事,海外见闻和奇谈,成为哈里发酒桌和饭桌上的客人,天南地北,吟诗作乐。哈里发外出时也乐于扮作商人模样,既可以避人耳目,又不至于太过降低身份。这样商人经常进出宫廷,不必经过通报与允许,无形中与皇室关系更加亲近,也是吸引宫廷女子青睐与爱慕的一个渠道。商人受女性的青睐,其男性魅力甚至高过哈里发。故事《艾博·哈桑·阿里和佘赭勒图·顿鲁》中的宫女佘赭勒图虽受哈里发宠幸,却钟情于商人艾博·哈桑,并为与他在一起,不惧拒绝同哈里发饮酒,不惜抛弃宫中生活。《一千零一夜》中还不乏女子看上某小商人并以智慧帮助他发家致富的故事。当然,商人与哈里发之间发生利益冲突时以上另当别论,而与女子的爱情也在一定程度上以物质做基础,但可以看出商人富足阔绰,处于上层社会,与政界人士平起平坐,甚至更有自由,也因此赢得众美女眼球。
二、 从不分彼此到尔虞我诈——以商品经济发展为背景的商人目标追求的变向
及由此带来的道德标准的变化
《一千零一夜》虽借一个山鲁佐德之口讲了很多“夜”的故事,但事实上其成书的时间跨度是很大的,关于其成书的具体考证,在郅溥浩先生《神话与现实——〈一千零一夜〉论》中十分详细。时序的差异会带来观念的变化,早期与后期的故事在内容上有很大不同。即使是同样以商人为主人公的故事,有形式上的重复与借用,但内涵上的侧重已然生变。
《洗染匠和理发师的故事》讲述了开洗染店的艾布·勾尔与开理发店的艾布·绥尔一同远行谋生的故事。艾布·勾尔好吃懒做,坑骗顾客,艾布·绥尔按部就班,老实本分。在远航的船上,艾布·绥尔整日为船客理发以获取食物淡水,艾布·勾尔心安理得地吃、喝、睡觉,靠艾布·绥尔养活。航行到陌生的城市,两人在旅店中,同样的寄生故事重复进行。直到艾布·绥尔病倒昏迷,艾布·勾尔席卷一切财产独自离开,发现这个城市的洗染匠只会染蓝色,收费昂贵且拒绝外援。艾布·勾尔凭借自己会染许多颜色,吸引国王“注资”,为他开了一家“王家洗染店”,从此生意兴隆,地位高升,俨然王公贵族一般。艾布·绥尔在旅店老板照料下康复,在城中经过“王家洗染店”,满心希望昔日的朋友念着自己的无私帮助,可以得到回报,却被艾布·勾尔痛打重伤。伤势痊愈之时发现这座城市没有澡堂,于是同样找到国王细数澡堂种种好处,由国王投资开了“王家澡堂”,名利双收。此时艾布·勾尔才登门拜访,艾布·绥尔不计前嫌,并接纳了艾布·勾尔向国王献用拔毛药的计策。殊不知另一头艾布·勾尔诬陷艾布·绥尔在拔毛药中下毒,艾布·绥尔因此惹来杀身之祸。被船长救起后揭穿了艾布·勾尔的阴谋,上演了一幕恶人遭惩治的结局。
这个故事以埃及亚历山大为背景。亚历山大自古就是地中海东部的著名海港,至阿拔斯王朝前期更加繁盛。穆斯林商人和犹太商人将西方商货运到这里,再通过埃及内地进入红海,转运东方;或由亚历山大港转到安条克登陆,到巴格达卸货,再转运东方各地。
因为定型较晚,这个故事更具有现实性。两个“艾布”离开亚历山大,到外面去闯荡,正是海港信息交换量大,人们眼界开阔的表现,也是商人为更大的经济利益所吸引,愿意开拓进取,冒险出游的精神体现。为了吸引听故事的人,还加入了神物——一个神戒指——以增强其神话性、传奇性、趣味性与刺激性。这个神戒指是国王得以号令三军的“秘密武器”,谁不听话,用带着戒指的手指当空划其头颅,顷刻间人头落地。戒指在发号施令时从国王的手指上脱落。艾布·绥尔落难不死在海边打鱼,从一条大鱼肚中将它剖出,戴在手上。因为不知情,还在打招呼的时候错杀了两个水手,自己惊讶无比。神物是增强主人公力量最快速有效的辅助手段,往往借助神物使“不可能”变成“可能”之时,也就是故事最高潮而引人入胜的段落。
但在这个故事中,神物的引入还有更深层次的意义。这是个教谕意义明显的故事,结尾处艾布·绥尔替艾布·勾尔处理后事,立碑祭祀。祠堂门上刻着一首诗:
“根据工作可以看出人的原型,
嘉言懿行同一个人的品质没有差别
别胡言乱语
自身可以免遭毁誉
好说流言蜚语
别人许会提出同样的语汇
必须戒避奸淫
纵然出自谈笑也绝口莫提猥亵
家犬要保全驯良的品行
才博得主人的爱护、养育
狮子一旦被人用锁链栓起
证明是它过于呆愚
汪洋大海只让腐尸、碎片浮上水面
珍珠却被埋在海底的泥沙里
麻雀要跟鹰隼争胜、抗礼
说明是它无知愚昧
从善如流着最后的好结局
本是天经地义的规定
别想从黄连中提取甜味
因为食物的味道总离不开它的本源”[7]
诗句有明显的抑恶扬善、宣扬因果报应的倾向。既然有抑恶扬善的诗句,说明必有善与恶分别的存在;而善是在已出现的恶的反衬下明晰的。这个故事中有一处细节:艾布·绥尔在船上航行之时,曾与船长一同喝咖啡。咖啡在阿拉伯世界中被使用,至多出现在十六世纪。虽然船长可能航行各地,见多识广,比阿拉伯国家其他人民先喝咖啡也说不定,这个细节也可能是最后成书的人才加进去的,但这说明这个故事至多在十四、五世纪才定型。也就是说,这个故事出现的年代应该至少是在阿拔斯王朝后期了。在这一阶段,突厥军人当政,伊斯兰帝国的情况发生了巨大变化,商人创造了更多财富,国家官吏进入商场成为风气,商人也开始追逐钱财之外的名气。商业繁荣必然导致竞争加剧。两人的互助行为起于以《古兰经》开宗明义第一章宣誓:“今后有事做的人,尽力帮助失业的人,彼此同舟共济,努力谋求幸福。”[8]但艾布·勾尔的背叛行为是违誓的,这种合伙人出现矛盾甚至背叛的情况,在当时的商业活动中,应该是屡见不鲜的。商业竞争中也可能出现使用卑鄙手段打击对手的行为。艾布·勾尔和艾布·绥尔不是在国王面前一先一后对对方使用手段吗?如果说艾布·绥尔之前对艾布·勾尔的懒惰与偷窃行为还一直给予容忍,那么在艾布·勾尔险些置他于死地之后,艾布·绥尔便不再客气,成功反击。神戒指的丢失与寻回正是为艾布·绥尔翻身设置的情节。这是一枚毫不含糊的子弹,直中恶人之心。
为了帮助艾布·绥尔,故事还设置了两个不起眼却起了关键作用的小人物:旅店老板和御船船长。旅店老板在看到艾布·绥尔病倒,其财物被席卷一空时,慷慨出手救助他,使他从病中恢复;在他被翻脸的艾布·勾尔打成重伤之后,又一次不计回报悉心照顾。故事对这一帮助行为的解释是,旅店老板说:“赞美安拉!你痊愈啦;我服侍你,那是看安拉的情面嘛。”[9]在故事中,艾布·勾尔可从来没有赞美过安拉,艾布·绥尔却曾为了朋友的发迹衷心赞美安拉,这是因果报应的善恶观,并宣扬了宗教信仰的必要性。另一位是御船船长,只因为之前在艾布·绥尔的澡堂受到了艾布·绥尔免费的、热情的亲自服侍,“对他的为人,留下很好的印象”[10]。在艾布·绥尔被国王判处装在石灰袋里扔下海的刑罚时,船长用了偷梁换柱一计,使艾布·绥尔免于惨死。这两个人物之所以对艾布·绥尔施以援手,都是因为艾布·绥尔信仰安拉,有良好的品行。这些情节的设置加强了“好人有好报”,品行良好、信仰宗教的人会有神助,总是有好运气可以化险为夷的心理暗示的作用。而最后的结局更是倡导人们从善如流,打击恶势力,以使生活更加美好。
故事的前半段与中国流传甚广的“农夫与蛇”的故事有神似之处。好心的艾布·绥尔帮助了看似可怜的——他在船上经常以头晕为由卧床不起——艾布·勾尔,却在不设防中被艾布·勾尔几次三番地差点害死。
故事对于艾布·勾尔或多或少地进行了刻意的丑化,以进一步渲染恶人的可恶。他的吃相十分之难看,“把面饼一大块一大块撕下来,塞在嘴里,狼吞虎咽,仿佛几天没吃东西的饿相,第一口还没咽下,第二口便塞进嘴里,活像一个食人鬼,边嚼,边瞪着手中的食物,鼻孔里还喘出粗气,跟饿牛吃草时的呼喘毫无区别”[11];也通过吃相表现了他的本质上的狠毒与贪婪,“像饿狼扑到小兔,凶禽攫着鸽子,也像快饿死的人突然发现食物一般,贪婪地吃喝起来”[12]。
可以对比的是,早期故事中的商人形象还不是这样卑劣的,商人之间的关系还是以互助合作为主,甚至有很严格地恪守承诺、不侵吞他人财物的高尚品行。《辛伯达航海旅行记》就是很典型的早期商人活动的文本典范。辛伯达两次遇难,在荒岛野海之中度过一段岁月后辗转巧合回到原来的船上,船主就算已经易换,也仍然为他保存货物,经过解释之后物归原主。
早期商人重视道德,讲求信用,这种品行并不是偶然的,是有传统精神形态遗留的。早在贝督因人生活在广漠之中之时,就具有好客慷慨的品质。一方面是因为生活困难,若有过路的客人无食无睡,很有可能死在荒漠之中,仁义的人点燃篝火、宰杀牲口来款待避难者;另一方面,他们想在危险四伏的荒原中获得良好的声誉并且得到同样的报答。款待可以多少减轻劫掠的罪恶,对于客人的款待更像是神圣的义务,对客人拒绝接待,或接待以后加以损害,是有损门楣,违抗真主的行为。此外,贝督因人还相当忠诚,往往为保护亲人、邻居或避难者进行战斗,甚至不惜牺牲一切。被高度美化的昂泰拉就具有一切高尚的阿拉伯人应该具有的品质。他豪爽大度,本性高尚,表现在各个方面,不被人侵犯的话,“他不做任何低下的事情,不攫取战利品;他不屑向人伸手,不食不义之食;他不侵犯别人,却易于与人相处,待人宽厚容忍”,“他尊重别人的权利”,“一旦拿取了某个人的东西,必须加倍偿还”[13]。这些品行在早期的商业活动中仍被商人们所保持恪守。但资产的积累有莫大的好处,却也会带来种种负面的影响。正如艾哈迈德·爱敏的评价,虽然阿拉伯人有种种豪放大度的优点,“能很快适应环境,接受文明”,可是“一旦接受了文明,便沉溺于吃喝玩乐之中,喜过奢华生活,食不厌精,衣不厌轻,极尽讲究之能事”,他们“原本勇敢、率直、朴素,一旦迷恋于享乐,便染上了种种文明的弊病,他们不再坦率,不再朴素,不再真诚。”[14]这也是为什么阿拉伯人创造了种种谚语和箴言,引用先知的言论,如“忠诚老实的穆斯林商人在复生日同烈士们在一起”,“城市的商人复生日居于安拉宝座的荫影之下”,“商人是世界上的信使和安拉在地上的忠实奴仆”[15],目的为了在商业发达的繁华浮世召唤沙漠游牧民的单纯品性,倡导人们不至于在金钱晃眼的光芒中迷失方向,反而走向黑暗无尽的道德沦丧深渊。
三、从现实窘困到梦里辉煌——以贫富差距为背景的欲望之梦
阿拉伯蒙昧时期的游侠诗人塔阿巴塔·舍拉,是纠集草地英雄,打家劫舍的“好汉”(以当时的道德标准,前面已有论述)。他有一首描绘他的理想的诗,这样写道:
“既不高兴,也不悲伤
祸福临头,缄默不语
多少希冀,多少努力
天涯四海,遨游四方
中午在这个沙漠,黄昏又流落他乡
恰似一头野驴,他孤独地
翻过条条崎岖险阻的山岗
他前进,不停息
他向前,不松弛,远比狂风快疾
竭力支撑起沉重的眼皮,他的心仍然
觉醒,时刻等待着
抽出犀利青龙剑,插进糜集的敌人的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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