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近代开启了现代国家构建以后,作为现代国家之必要条件的国民的塑造不可避免地凸显出来。现代国家议题形成时,国民观念便开始在国内传播,为人口国民化进行了思想准备。现代国家构建在辛亥革命后付诸实践,人口国民化伴随着现代国家构建的进程而不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中国近代的人口国民化最终完成,塑造了具有人民内涵的现代国民,为共和国的大厦提供了基础性支撑。近代以来的人口国民化,既是现代国家构建的一个重要侧面,也为现代国家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因此,中国近代以来的现代国家构建乃至现代国家的特点,都可以从人口国民化中找到答案。
本文源自 江汉论坛 2020年12期《江汉论坛》(月刊)创刊于1958年,是由湖北省社会科学院主办、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哲学社会科学综合性学术理论月刊,系首批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RCCSE中国学术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首届湖北省出版政府奖获奖期刊。内容侧重政治学、经济学、哲学、史学、文学,兼及法学、社会学、伦理学、教育学等。
关键词:国民;人口国民化;国民观念;国民整体化;国民身份;现代国家
一、引言
中国近代历史上的现代国家构建,是社会科学尤其是政治学关注的焦点。但相关的研究大多以现代政治观念、社会政治革命和现代制度架构为主要关注点,虽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并对中国的现代国家构建作了许多的解释,却把人或人口因素这个现代国家构建中十分重要的变量给忽略了,所作的解释并不全面。
在社会构成要素中,人的因素即人口常常以“民”的概念来指称。但是,人口并不是抽象的存在,而是处于特定的社会关系中,并由这样的社会关系赋予其具体的规定性,从而成为社会中具体的人。在对人口产生影响的社会关系中,国家的统治体系处于关键性地位。一定的社会关系尤其是国家的统治,首先是通过对个体的人所享有的权利、义务的规定来确定其在社会中的人身地位或位置,于是便形成了特定的社会身份。这样的社会身份往往关联着一套社会权益(身份待遇)、行为规范(身份规则)、价值准则及身份意识、身份伦理等。于是,特定的社会身份便构建起一个基本的社会行为模式,拥有特定身份的人口便成为具体的社会行动者。人口在社会中的作用,就是通过这样的行动者来实现的。这在现代国家的构建和运行中表现得尤其突出。
现代国家即民族国家框架,首先形成于17世纪的西欧,随后逐渐被其他国家采纳而遍及全世界,迄今为止仍在世界范围内占据主导地位。这样的现代国家不仅是时间序列上的,也是人类国家形态演进过程中的一种形态。现代国家的形成和运行,皆以人口国民身份的形成为基本条件,从而与国民身份形成本质性的关联。社会人口的国民身份并不是天生的,而是经过一定的过程即人口国民化过程构建起来的。
中国长期处于王朝国家时代,特定的社会关系把人口塑造成为了皇帝的臣民,进而还形成与此相应并提供支撑的文化。臣民身份的社会行动者,为王朝国家的制度体系提供了稳定的社会基础。中国在近代与建立了现代国家的西方列强遭遇而陷于落后挨打的困境后,选择了通过构建现代国家来实现对传统文明的改造从而转向现代文明的自救图强之路,并在辛亥革命后开启了现代国家构建的实践进程。为了构建现代国家,就必须对臣民这样的社会身份进行改造,将社会人口塑造为现代国家所必需的国民。于是,现代国家议题出现时,国民观念就开始在国内传播。现代国家构建开启后,人口国民化就一直与之伴随,并成为其中的有机组成部分。
对中国现代国家构建中的人口国民化的考察,对于中国现代国家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离开了这个环节或维度的研究,就无法对中国现代国家乃至现代社会、现代文明的形成和运行作出准确而全面的解释。
二、现代国家议题形成时的国民观念传播
中国在秦统一后便进入王朝国家时代。王朝国家“国”与“民”的关系模式,塑造出了臣民这样的社会政治身份(这是一个总体性的社会政治身份,具体的社会政治身份尤其是不同地域的社会政治身份还有多种更加具体的形态)。在王朝国家的框架内,不可能形成国民身份,也不会产生国民观念。国内的国民观念是近代从国外引进的,而这样的引进又与中国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对现代国家的探索和选择联系在一起,并且成为现代国家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
现代国家即民族国家首先出现于西欧,是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西罗马帝国灭亡后,“罗马与野蛮世界(日耳曼人、凯尔特人、斯拉夫人)的相遇……开启了中世纪时代。”① 那时的西欧,“一方面是林林总总的封建邦国,另一方面又是凌驾于这些邦国之上的一统权威——教皇,罗马教皇成为整个西欧社会的无上权威。”② 在这样“一个天主教大世界,没有‘国家,只有‘领地”③,王权、教权、贵族、民众成为持续而稳定的社会政治力量。王权在这四种力量激烈而持续的较量中最终胜出并占据主导地位,从而形成了王朝国家。
在王权由于缺乏制约而走向绝对以后,民众则通过对国王的效忠和依附而获得保护,形成了对国王的权利义务关系,演变成为了君主的臣民,进而又在王朝的统治下整合,成为“正在形成的民族[nation]”。④ 民族在其自我意识觉醒后,便成为与王权对立的力量。“专制君权的本质是把国家视为王室的私产,民族服从于王室利益。”⑤ 经过资产阶级革命,国家的主权转移到了议会,实现了由“王有”到“民有”的转变,国家也由“君主之国”转化成为“民族之国”,成为了民族国家(nation-state)。因此,社会人口直接与国家发生关系,逐渐由臣民转变为国民。民族国家的本质,就是民族拥有国家的主权,从而实现了民族与国家的结合。为了实现或体现这样的本质,民族国家基于一元性的国民权利而构建了完整的制度体系。随着民族国家制度体系的构建和完备,人口的国民身份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充实,并成为民族国家的有机组成部分。
欧洲的民族国家在通过工业革命而构建现代文明的同时,加大了对外扩张的力度,从而将国家力量延伸到中国古老王朝的家门口。建立在传统农业文明之上的古老王朝,无法抵御西方列强的入侵,便陷于落后挨打的困境之中。由此,先进的中国人开始了自救图强之路的探索,并在学习西方技术及政治改革的尝试失敗后,最终选择了通过构建现代国家而实现由传统文明向现代文明转型的道路,形成了中国近代影响深远的现代国家议题。
中国近代的现代国家议题,首先是关于现代国家的本质、合理性的讨论,同时也包括与此相关的观念和社会机制问题。由于“国民构成了现代国家的基础”⑥,关于国民的认知也成为现代国家议题中必不可少的内容。
戊戌变法失败后逃亡日本的梁启超,率先关注了国民问题。日本开启现代国家构建进程时,“没有国民,……人民是把自己的全部精力为古代的道理服务的精神奴隶”⑦,这成为现代国家构建的严重制约。在此背景下,“形成民族一体化意识,实现对国家的认同,并在此基础上实现民族独立和个人的独立自尊——作为近代国民的基本要求开始迫切地提到议事日程上来。”⑧ 对于当时的日本来说,“最早也最有效率地铸就了近代国民,这是其国家建设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⑨ 怀有改造国家之志的梁启超,“深感中国现代转型所缺乏者并非戊戌变法时致力推行的‘新制度,而是支撑这些制度的新‘国民。”于是,“国民问题被看作是中国问题的总根源”⑩。梁氏是将国民与国家结合起来思考的。就国家而言,他提出了“国者何?积民而成也;国政者何?民治其事也;爱国者何?民自爱其身也”{11} 的看法。从国民来看,他提出了“国民者,以国为人民公产之称也”{12} 的观点,进而指出:“有国家思想,能自布政治者,谓之国民。”{13}
基于对国民与现代国家关系的认识,梁氏将国民观念引入国内并加以宣传,成为在中国传播国民观念方面最有影响的人物。“梁氏当时曾在《清议报》和《新民丛报》上发表的一系列文章中对这一‘新名词频繁使用、阐释”{14},从而使“国民”成为了“一个使用频率极高的‘新名词,引起人们的广泛注意”{15}。在此过程中,“新民”“公民”概念也同时出现。不过,“清末以梁启超为代表的知识分子们所倡导的‘民,不管他们用的是‘新民还是‘公民,其实质内涵多是指以国家为本位的国民。”{16}
在当时,中国传统的社会身份与此完全不同。如严复在《法意》按语中所说:“中国自秦以来,无所谓天下也,无所谓国家也,皆家而已。”{17} 在此条件下,人口的基本社会身份只能是臣民,并处于特定地域的宗族等体制性的社会关系中。“财富差别悬殊的水平阶级结构,与以家族关系和地缘为基础的垂直原则相交错。特别在华中和华南,扩大的宗族世系是社会组织的主要形式。”“宗族纽带与乡村纽带常常相互增强,村民们在自我保护和维持村社资源方面有共同的利益。”{18} 因此,“欧美各国统治之客体,以个人为单位;中国统治之客体,以家族为单位。故欧美之人民,直接以隶于国,中国之人民,间接以隶于国。”{19} 这样的臣民“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20}
如此巨大的反差,促成了知识分子对国民观念的广泛接受,以及国民观念在社会上的迅速传播。“跨进20世纪的第一年,先进的中国人就认识到,中国有无国民是新世纪的一大问题”,“到1903 年,上海各界还成立了‘国民公会”{21}。正如有学者所说的那样:“20世纪初年至辛亥时,国民思潮在古老专制的中国大地上荡漾起伏,爱国志士、革命仁人无不以国民自命或为民请命。一时,国民会、国民军、《国民报》、《国民日报》、《民呼日报》、《民吁日报》、《民立报》、《民声丛报》、《民心》月刊,等等冠以‘民、‘国民字样的组织、报刊应运而生。正是在这种浓厚的国民思潮的社会氛围下,孙中山将自己所从事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称之为‘国民革命。”{22} 章士钊在描述当时“国民”概念的兴盛状况时说道:“近世有叫号于志士,磅礴于国中之一绝大名词,曰:国民。”{23}
国民观念通过广泛传播尤其是为国人所接受,便转化成为了新的意识形态,对推翻王朝国家的革命和新的国家制度的构建提供了必要的思想观念和伦理支撑。在当时,“知识分子们建构‘国民时的原动力来自于对国家强盛目标的追求,‘国民被当做了救亡图存、增强国力的工具。”{24}
1903年8月,孙中山在为“东京军事训练班”学员制定的《誓词》中提出了“创立民国”的主张。{25} 其所说的“民国”,就是国民之国。{26} 1905年8月,孙中山又将“创立民国”作为同盟会的宗旨写进《中国同盟会总章》,将未来的共和国确定为“中华民国”。1906年,孙中山在领导制定的《革命方略》中提出:“今者由平民革命以建国民政府,凡为国民者皆平等以有参政权。大总统由国民公选。议会以國民举之议员构成之。制定中华民国宪法,人人共守。”{27} 在这里,孙中山已经将“国民”理念与其理想的政制和政府有机地结合在了一起,国民成为了支撑新的制度和政府的政治身份。从实践层面来看,“孙中山在辛亥革命前以国民革命为号召,在辛亥革命后又将这个革命称之为‘国民的革命。”{28} 在国民观念广泛传播尤其是与社会政治革命和新国家的定位相结合的基础上,辛亥革命爆发后便将新政权界定为“中华民国”。孙中山的国民观念形成伊始,便与现代国家构建的实践结合在了一起。
臣民这种体制性的人口身份标识,是长期的王朝国家历史塑造出来的。这样一种适应王朝国家政权体制的社会政治身份,却成为了现代国家构建的最大制约。国民观念的引进和传播,就是针对此种现实的。因此,宣传国民观念的言论就给作为政治身份的臣民贴上了“奴隶”的标签,将其视为国民的对立面。蕴涵着全新政治诉求的国民观念的引入和传播,不仅丰富了现代国家议题的内涵,也为新国家形态的建立进行了启蒙,为现代国家建设作了必要的舆论准备。
值得一提的是,梁启超在将国民观念在国内传播的同时,还将与民族国家结合在一起的“民族”概念引入国内,进而创造了“中华民族”的概念{29},既为历史形成的诸多民族群体凝聚为一个整体提供了族称和认同符号,也为人口在国民化基础上的整体化提供了一个标识。
国民观念是对君主统治的直接否定。如李大钊所说:“民与君不两立,自由与专制不并存,是故君主生而国民死,专制活则自由亡。”{30} 因此,作为君主之对立面的国民的观念,对清王朝的冲击是致命的。如果说现代国家成为中国自救图强的历史选择使清王朝失去了事实上的合理性的话,国民观念的传播和社会动员作用的形成,则使清王朝失去了道义上的合法性。一个政权失去合理性和合法性,也就走到道路的尽头了。于是乎,辛亥革命这样一场规模有限的革命,便使王朝的大厦轰然崩塌。
三、国家形态更替开启了人口国民化进程
辛亥革命终结了王朝国家的历史,“以近代的西方政体模式,取代中国古老的政体。”{31} 因此,“清亡民兴,不只是一次改朝换代,更是一次前所未有的政体变革”{32},为现代国家的构建举行了奠基礼,开启了中国国家形态演进的新纪元,也为人口国民身份的塑造提供了新的政制框架,将人口国民化推进到实践阶段。
辛亥革命以国民的名义兴起,并以此获得合法性。孙中山指出:“此次革命,乃国民的革命,乃为国民多数造幸福。”{33} 革命后建立的新政权也以“国民”来命名——中华民国,以体现现代国家主权在民的原则{34}。1912年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亚洲第一个民主共和国——中华民国宣告诞生”{35}。孙中山在《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明确宣称:“国家之本,在于人民”{36},在末尾还说:“谨以此誓于国民”{37}。1912年3月11日公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则明确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38},呈现了一个现代国家的政制设计。这一系列的政治象征和宪法规定,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宪制文件确定了国民的国家主权者地位,在宪制层面上实现了国家的国民化,为人口国民化提供了有力的宪法支撑,完成了国民身份的体制性构建,从而成为人口国民化进程中的关键性一步。
然而,对于王朝体制延续了数千年的国度来说,要实现国家真正的国民化,需要一个艰难而长期的过程。“无论是从政府的架构、还是从成员的组成或施政的内容来看,南京临时政府都是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革命政权。”{39} 可是,袁世凯在北京就任大总统后,这一切都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并出现了帝制的复辟。但即便如此,也始终没有人敢明目张胆地反对现代国家和国民身份。袁世凯称帝时也宣称:“国体实定于国民之意向”{40}。整个北京政府时期,现代国家的构建经历了多次反复,但整个进程并没有中断。“作为民主象征的‘共和国的牌子一旦挂上,就不允许摘下来,哪怕是挂歪了。”{41}
人口国民化是社会人口在与国家互动中逐渐改变原来的身份,并逐渐形成国民身份的过程。各种促进民众与国家关系调整的措施或行动,都是人口国民化的实际步骤。从这个意义上说,北京政府时期从中央到地方各种围绕着国家的统一和现代国家体制机制的建立而形成的政治过程甚至是经历的反复,以及相关的社会政治运动,都对社会人口的臣民身份形成冲击,促成了人口国民化的发展。
一是,现代国家观念传播到了普通民众当中。1912年中华民国采用“民国”年号,实行民国纪年法。“民国”年号,不仅昭示了中华民国的性质,也彰显了其国民意涵,是一个典型的政治符号。“民国”年号和纪年在全国范围内的使用,也就将其蕴涵的政制更替和观念变革的意义在全社会进行了广泛而持续的传播,使各种依附性、地域性的社会人口在日常生活中接触到现代国家和国民的观念,从而将这样的观念传播到全国的民众中,引导民众思考自身与国家的关系,进而对传统的社会政治身份形成了触动。与此相关的剪去头上的辫子、穿新式服装、办(进)新式学堂等,也具有大致相同的功效。
二是,民国政权的建立过程促成了民众对国家的认知。取代皇帝的国家元首即总统,须经选举产生并有明确的任期,权力受到制约并且还频繁更迭,使民众对新国家的特点有了进一步的认知。国会的选举尽管充斥着舞弊和丑闻,但毕竟是数千年来破天荒的事件,昭示着国家性质及其与民众关系的变化。国会的选举还促成了各种各样的政治宣传,将新国家的性质广泛传播于民众之中。另外,在当时的“议会民主实验”中,“民国初年兴旺一时的数千个地方议会”{42} 及其各种各样的选举过程,对传统的民众与国家政权关系的冲击是前所未有的,皆对民众关于自己与国家的关系及身份的认知产生了根本性的影响。
三是,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国民的政策即国民性政策,对民众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北洋时期的历届北京政府,其声誉和政绩皆乏善可陈,但毕竟是不同于封建王朝的现代国家政府,其行使的政府权力和行使权力的方式,以及出台的各种政策,都与朝廷有明显区别,其中的一些国民性政策,尤其是国民教育政策{43},明显具有对人口进行国民化塑造的功能。这些政策的持续实施,对人口国民身份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
四是,现代国家制度建设的反复,也对国民意识的形成产生了影响。在王朝国家延續了数千年的国度建立现代国家体制,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帆风顺。其所经历的反复过程,对于唤起民众对国家体制及自身与国家关系的思考,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北洋政府时期的多次反复,如袁世凯称帝以及由此引起的护法、护国运动,以及孙中山的二次革命等,都具有唤醒民众的国民意识的作用。尤其是护法运动,还将国民观念传播到远离国家中心的偏远地区。
学生发起的五四运动,是中国现代国家构建背景下的思想解放运动。作为运动发起者的学生本身就是人口国民化的产物,运动本身更是从多个方面对人口国民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一是,对国民性的批判,促进了国民观念的传播。鲁迅在总结辛亥革命的教训时曾说:“此后最要紧的是改革国民性,否则,无论是专制,是共和,是什么什么,招牌虽换,货色照旧,全不行的。”{44} 陈独秀也提出:“欲图根本之救亡,所需乎国民性质行为之改善”{45}。五四运动“对中国国民性问题的关注程度,并不亚于对传统文化的批判,形成过一股强劲的改造国民性思潮”{46}。这样的批判将民众设定为国民,对其不适应现代国家的劣根性进行批判,虽不着意于国民塑造,但这样的批判实为此前对奴隶的批判的继续,因而对国民身份的确立产生了积极作用。二是,新文化运动尤其是白话文运动,促进了民众对国家的认知。“深奥的传统文言文只能为学者所理解”,“白话文是思维和使民众受教育的重要工具”。受白话文运动的影响,“到1920年,教育部规定各学校使用白话文。”{47} 白话文为民众接受教育并形成对现代国家的了解进而融入现代社会提供了便利,从而对人口国民化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三是,五四运动中兴起的工农运动,为人口国民化注入了新的活力。相对于知识分子、士绅来说,工农的国民化对整个人口国民化进程的影响是根本性的。五四运动中,工人阶级“开始作为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历史舞台”{48},对工农大众的国民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五四以后,“中华民族”的概念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认可和使用。“在政治界、思想界、知识界和舆论界,中国各民族一体化的‘中华民族概念和观念得以基本确立、并逐渐较为广泛地传播开来”{49},“不仅国民党人和国家主义派(后成为青年党)人士,共产党等其他政治派别和思想人物,也都已在中国各民族人民相对平等构成为一个整体的意义上,频繁地使用了‘中华民族概念。”{50} 这就为日益国民化的人口的整合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认同符号。
五四运动中,马克思主义得到了迅速的传播。在此影响下建立的中国共产党,又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扎下了根,并对中国的历史进程产生了根本性的影响。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革命思想的形成,则为中国的现代国家和国民观念注入了新的内涵,对接下来相当长时期的人口国民化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中,党对工农的重视及其在工农群体中进行的动员和发动,为在中国已经具有相当影响的国民观念及国民身份塑造注入了以工农为核心的人民性内涵,从而孕育了对其进行改造的力量。
成立之初的中国共产党,在无产阶级革命条件尚不成熟时,也充分运用了具有新内涵的“国民”观念,提出了自己的“国民革命”思想。1923年6月召开的党的三大明确提出:“半殖民地的中国,应该以国民革命运动为中心工作”{51},同时还强调:“引导工人农民参加国民革命更是我们的中心工作”{52}。这样的政治主张不仅为人口国民化注入了新的内涵,也对国民党和随后的国民革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孙中山在“得了苏联和中国共产党的助力,把三民主义重新作了解释”{53} 的同时,也赋予了国民观以新的内涵,使其成为新的三民主义思想的组成部分。“从严格意义看来,孙中山对‘国民革命的真正涵义作进一步的阐发并付之实践,应该是‘五四运动以后的事情,而人们普遍对孙中山所领导的革命运动的看法,也正是这样。”{54} 1924年1月召开的国民党一大重新采用了国民革命的口号,并且强调:“国民革命之运动,必恃全国农夫、工人之参加”。至此,孙中山的“国民观,已由原来笼统模糊的国民观发展到具有工农群众内容的国民观;其依靠力量上,已经从原来联络华侨、会党、新军,以及后来依靠军阀打军阀,发展到现在依靠国民群众进行彻底的革命”{55}。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国民革命的口号,在大革命浪潮中发挥了唤起并团结民众的重大作用”{56}。
具有新的内涵的国民观及国民革命观,也成为了国民党对革命及其由此建立的新政权的性质进行论述的依据。“‘国民革命这四个字中,‘国民是民族国家的主体,而‘革命则是用暴力实现国家政权的更替(主权拥有者的改变),‘国民革命原意指国民通过革命而成为主权拥有者,也就是推翻现政权以建立真正的现代民族国家。”{57} 中国国民党一大宣言就提出:“为国民者,不但有选举权,且兼有创制、复决、罢官诸权”,用国民观念来论述现代国家的性质。依据这样的国民观,孙中山还对现代国家建设进行了整体设计,起草了《国民政府建国大纲》(1924年4月12日),为现代国家建设提供了依据。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在中华民国的建国大纲中,“‘国民身份是构建中华民国国家体制的基石”。{58}
在新的国民观和国民革命观基础上开展的国民革命,即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迅速地席卷全国。其间建立广州国民政府、创办黄埔军校、组建国民革命军和第二次东征、南征、北伐等一系列的措施,又将新的国民观念传播到全国,并在全国范围产生了号召和动员作用,塑造了一大批新国民。尤其是中國共产党对工农群众的宣传和动员,唤起了工农大众对国家政权和自身国民身份的思考,有效地推进了人口国民化进程。
从总体上看,辛亥革命和整个北京政府时期,中国的现代国家构建处于起步阶段,但对人口国民化的影响却是巨大而深刻的。随着人口国民化的逐渐深入,王朝国家框架下延续了数千年的臣民身份体系受到了全面的冲击并彻底动摇了,曾经习以为常的臣民身份受到批判、遭到唾弃;相当数量的人口转化成为了国民,更多的民众对国民身份心向往之,并继续朝着国民身份的方向变化。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以“新民”形式出现的国民形象成为时代的榜样,成为一种倾向性、潮流性的价值取向,以至于所有的文化或文艺作品都在塑造或歌颂国民,并对传统的身份束缚进行批判。至此,国民观念和国民身份在中国社会中已经根深蒂固,为接下来的进一步发展和演化奠定了基础。
四、现代国家框架的构建对国民塑造的深化
辛亥革命后,孙中山按现代国家的框架设计了中华民国的国家体制,但北京政府并没有按这样的设想来推进现代国家构建,反而给现代国家构建带来了挫折和反复。针对这样的状况,国民党与共产党合作而推动的国民革命,将再造民国作为了重要任务。国民政府于北伐革命中在南京建立后,中国的现代国家构建在前一阶段的基础上继续推进,逐渐构建了完整的现代国家框架及相关制度。这样的现代国家构建,对人口或民众与国家的关系进行了重大调整,从而推动了人口国民化向纵深发展。
首先,现代国家体制构建对“国”与“民”的关系进行了全面调整,从而对人口的国民身份构建给予了有力的推动。
一是,对政权所作的国民性论述和定位,实现了对人口属性的定性和定位,促成了国民身份的体制构建。南京国民政府在以“再造民国”为主旨的国民革命的基础上建立,并按照孙中山拟定的《国民政府建国大纲》来组织。该大纲坚守《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确立的主权在民原则,融入了经过更新改造并注入新内涵的国民观念,凸显了“‘国民身份是构建中华民国国家体制的基石”{59} 的内涵,不仅以国民来定义政府,而且在“民国之民权,唯民国之国民乃能享之”{60} 原则的基础上,根据国民享有民权的状况设计了军政、训政和宪政的三序建国计划。以此为依据,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于1928年通过了《中国国民党训政纲领》,明确规定训政时期“由中国国民党代表大会,代表国民大会,领导国民行使政权”,训练国民逐渐行使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种权利。{61} 国民会议于1931年通过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明确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凡依法律享有中华民国国籍者,为中华民国国民。”{62} 这样的制度设计,肯定了人口的国民性质,并以“国民”来界定政权的性质。如果说辛亥革命建立的中华民国以国民来界定国家的性质,从而促成了国家的国民化的话,那么,国民政府以国民来界定政府的性质,就实现了政府的国民化。尽管这些都只是形式上的,却也明确了国民在国家中的地位,凸显了国民与国家不可分割的联系,促成了国民的体制构建,从而成为国民身份构建的一个关键性环节。
二是,完整的政权架构即完整的国民政府体制的形成,彻底改变了人口与国家的关系,将全国民众置于一个现代国家政府的统治之下。王朝中央的统治崩塌后,地方势力迅速兴起并各自为政。1927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成立时,“全国性的中央政府实际上早已不复存在。政治权力久已落入地方军阀之手”{63}。1928年东北易帜,南京国民政府才实现了中国在形式上的统一,“扭转了领土走向分裂的趋势”{64}。全国政权统一后,国民政府便开始了自己的体制构建。1928年通过的《中国国民党训政纲领》和《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两个宪制性文件,均以国民为基础来设计政制:在训政时期由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国民大会领导国民,行使国民的选举、罢免、创制和复决四项权利。国民政府则被定义为“治权”机关,由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和监察院组成。“至此,终于有了一个职权明确、组织健全的国民政府。”{65} 这样一套完整的现代国家的政权架构,在领土范围内行使完整的国家权力,彻底改变了自秦至清的家天下时代皇权与臣民的关系,建立起了国家与国民的关系,开启了国家与国民互动的新的政治模式。
三是,国家法律体系的构建及以法治国的施行,在为社会生活提供法律规范的同时,也深深地影响了民众的行为和身份定位。随着国民政府体系的逐步建立,立法院从1929年1月起便开始议决起草各项重要法典,分别组织了民法、商法、土地法、自治法、劳工法等各法起草委员会。同时,还组织了整理法规委员会,着手整理当时的现行法规。1929—1930年间,立法院起草了第一部民法典,以及民商法、劳动法、土地法、自治法、民事诉讼法方面的具体法律,或对原有法律进行了修订。总体来看,“一系列法律、法规,奠定了国民党法律的基础,这些基本法典,包括宪法(或具有宪法性质的纲领等)、民事、刑事、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等门类,从形式上奠定了南京国民政府‘六法体系的雏形。”{66} 如此一整套的法律、法规体系,既为“治权”的行使提供了依据和规范,也为社会提供了一套国家性质的行为规范,彰显了国民政府的现代国家性质,将国家与国民的关系进一步体现在了法律生活中。
四是,国民政府出台了多项针对国民的政策,如国民教育政策、乡村建设政策、边疆建设政策等,对人口国民化产生了促进作用。对“旧民”进行改造的政策,如“先后颁布了大量有关禁止蓄辫、缠足、巫卜、婚丧仪仗、私娼等方面的条例”,“废除了传统农历纪年”,“还积极建构一系列与个体存在意义紧密关联的政治符号,即以一种统一性的政治符号引导个体去感知‘党与‘国的一体化,如‘国旗、‘国歌、‘国徽”{67},等等,直接导致了对于传统臣民身份的改造和国民身份的构建。国民教育政策,促进了国民教育体系的完善,加大了国民教育的力度。“到20世纪30年代,一个由政府和私人资助的从小学到大学的现代学术网已经建立起来。”{68} 受到政府支持的各种类型的乡村建设措施,有“西方影响型的和本土型的,教育型的和军事型的,平民型的和官府型的。所有类型的共同点是,都与政治密切相关。通过教育及经济改革复兴农村,意味着与政治当局建立起支持和保护的关系。”{69} 这些对农村社会进行改造的措施,对乡村人口国民意识和国民素质的养成产生了明显影响,直接推进了农村地区的人口国民化。
其次,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革命,也是人口国民化进程的重要力量,对国民观念的传播和国民身份的塑造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革命,高度重视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倡导以工农为核心内涵的人民性,既以这样的人民性去阐释国民的内涵,也以这样的国民观念对掌握国家政权的国民党的国民观产生影响。在第一次国共合作时对中国国民党的国民观念发挥影响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又以自己充满人民性的国民观对国民政府走向偏颇的国民观形成了制约。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走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的过程中,在根据地建立了多种类型的基层政权,在解放区建立了民主联合政府。这些政权中蕴涵的人民性的国民观,对所辖区域的人口国民化起到了促进作用。
再次,抗击日本帝国主义的入侵,促进了国民意识的觉醒,以及国民整体意识的形成。一方面,日本帝国主义的入侵,陷中国于亡国灭种的巨大危险之中。在中华民族最危险的时候,各种身份的人口及其与国家之间曾经若有若无的关系,都以一种生死攸关的方式突出出来,得到前所未有的凸显。另一方面,在国共合作基础上形成的全民抗战中,全体国民地无分南北、年無分老幼,皆抱定牺牲一切之决心,在以自己的血肉筑起救国保种的长城的战斗中,达至了国民意识的普遍觉醒,并在“中华民族”的族称下进一步地凝聚。{70} 1939年“中华民族是一个”的论战出现时,发起者顾颉刚在《中华民族是一个》一文的开篇即云:“凡是中国人都是中华民族”{71}。1942年蒋介石在《中华民族整个共同的责任》一文中也说:“就我们对于国家的关系而言,我们人人都是中华民国的国民,都是中华民国的主人”{72}。这一切都对人口的国民身份认同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生活于国家疆域边缘的少数民族的国民意识,也在抗战中迅速地觉醒。1938年,少数民族人士组成的“蒙藏回族慰劳抗战将士团”《告全国同胞书》就提出:“我蒙藏回诸族皆中华民国国民,与全国同胞责任平等,休戚与共”{73}。时任宁夏省政府主席的回族将军马鸿逵也称:“我们是回教的信徒,同时也是中国国民。”{74} 1938年成立的中国回民救国协会明确提出:“我中华回民皆中国之国民,生于斯,息于斯,与国家有绝对不可分离之关系”{75}。当时尚处于社会边缘的少数民族的国民意识,无疑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不过,最能体现人口国民化取得的成果的,当数民众争取自身权利的实际行动。这样的行动不仅蕴涵着强烈的国民权利意识,而且直接将权利意识付诸实践,既体现出民众社会政治身份的变化,又对现代国家构建的进行产生了实实在在的影响。这样的争取自身民主权利的实际行动,就是全国各地掀起的民主运动。近代以来的现代国家构建中,民众争取自身权利的运动也逐渐掀起并呈增多之势,与现代国家构建的进程相呼应,将人口国民化的成就体现了出来。
最后,国民身份得到了宪法的确认,成为了制度化的社会政治身份。1946年底,由于抗日战争而延期的国民大会终于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民国宪法》,确定了一个由总统、立法院、行政院、司法院、考试院和监察院组成的国家政权架构。这样一个权力分立和制衡的国家权力构架的建立,标志着中国近代以来的现代国家构建基本完成。按照孙中山在《国民政府建国大纲》中根据国民身份状况确定的军政、训政和宪政的安排,民众是否能够经由国民大会而行使选举官员、罢免官员、创制法律、复决法律四项权利,是划分训政与宪政的依据。而是否能够行使四权,也成了衡量民众是否成为国民的标准。国民大会的召开和《中华民国宪法》的通过,既标志着现代国家建设已经由训政转向宪政阶段,同时也表明民众已经成为了能够行使四权的国民。《中华民国宪法》开篇就围绕国民而展开:“中华民国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国”的规定,以国民来确定国家的属性;“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确定了国民的主权者地位;“具有中华民国国籍者为中华民国国民”,则对国民作了明确界定。这样一来,就以现代国家宪法的形式,把全部国籍人口定义为国民,即以国民作为现代国家人口的基本社会政治身份,实现了对延续数千年的臣民身份的彻底否定,从而标志着近代以来人口国民化的基本完成。至此,国家的全部人口都具有了国民这样一个同质性的社会政治身份。
五、人口国民化的完成及其对现代国家的意义
现代国家构建基本实现之时,近代以来的人口国民化也基本完成。但是,由南京国民政府推进的现代国家构建及其实现的人口国民化,存在一个根本性的甚至是致命性的问题,那就是人民性的缺失,因而并不完备。在现代国家构建和人口国民化中确立人民性并最终完成现代国家的构建,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力量实现的。
在第一次国共合作中,孙中山在苏联和中国共产党的帮助下对三民主义作了新的解释后形成的新国民观,成为了新三民主义的内容。孙中山据此制定了影响深远的《国民政府建国大纲》。南京国民政府的现代国家构建,基本上按此设计和程序进行。但是,国民党毕竟是资产阶级的政党,代表的是资产阶级的利益,并不重视以工农为主体的人民的利益。因此,其所推动构建的现代国家的制度体系,并没有对工农为主体的人民利益的考虑和设计,这样的国家体制中的国民身份也没有指向工农大众。对于中国近代以来的现代国家和国民塑造来说,由于是资产阶级政党推动的,人民性的缺乏就是必然的结果。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并不把这样的结果作为民主革命的最终目标,而是要将革命进一步向前推进,最终建立人民民主的新国家和充满人民性的新国民。
对于缺乏人民性的现代国家架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力量对其进行了彻底的改造,从而为国民观念和国民身份注入了人民性。这样的改造并重塑国民身份的过程,通过三个基本的环节而实现:一是军事摧毁。党领导的人民革命力量,以军事方式彻底摧毁了支撑国民党政权的军事力量,导致了国民党政权的垮台。二是思想批判。在1940年,毛泽东就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资产阶级总是隐瞒政权的阶级性质,“用‘国民的名词达到其一阶级专政的实际”。{76} 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又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指出:资产阶级的共和国方案破产了,要使“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让位给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让位给人民共和国”。{77} 这些论述在对国民党政权予以有力批判的同时,也指明了体现人民性的新政权的性质和特征。三是制度设计。为筹建新中国而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在设计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的同时,也对国民作了新规定。在这次会议上,毛泽东在那篇《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的著名讲话中庄严宣告:“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中国人民由被压迫的地位变成为新社会新国家的主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依法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其他多种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也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这样的宣告和规定,在昭示新中国的人民本质、确定其人民共和国性质的同时,也明确了人民的主人地位和国民的责任。这就标志着对资产阶级共和国的人民性改造的完成,以及具有人民性的国民地位的确立,也为中国近代以来的人口国民化划上了句号。
值得注意的是,毛泽东在以“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的宣告而昭示浸透着人民性的国民身份确立的同时,还宣布:“我们的民族将再也不是一个被人侮辱的民族了,我们已经站起来了。”{78} 这实际上就是宣告:中华民族从此站立起来了。中国近代的人口国民化在不断推进的同时,各个民族凝聚为中华民族的进程也在持续推进。新中国的成立,既标志着各个民族凝聚为中华民族的进程的完成,也标志着全体国民在新的国家中整合为一个整体的进程的完成。由此形成的中华民族,既有作为历史文化共同体的各民族聚合体的性质,又具有国民共同體的性质,并且与国家结合在一起而具有了国家的形式。这也表明,中华民族是一个具有政治共同体性质又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内涵的现代民族,已经屹立于世界的东方,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中国近代以来的人口国民化与国民整体化一直都相依相伴,终于在新中国成立时共同完成,并在一个新的国家框架内实现了统一。
近代以来的人口国民化至此完成了,但中国的人口国民化并没有因此而终结,仍然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继续。人口的社会政治身份的塑造,本身就是社会政治结构及其发展进程的有机组成部分,表现为一个塑造或造就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政治结构和社会结构所需要的社会政治身份的过程。事实上,为新中国成立提供宪法依据的《共同纲领》只具有临时宪法的意义。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是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即“五四宪法”。“五四宪法”有关国民的规定,才是新中国正式的宪法规定。从那时以后,新中国的人口国民化也一直在进行之中,不断地对国民进行着新的塑造。
不过,“五四宪法”并没有使用“国民”概念,而是以“公民”概念取而代之。在我国近代以来的宪制性文件中,《共同纲领》可能是最后一次使用“国民”概念。其实,《共同纲领》为了突出国家和国民的人民性,使用得最多的还是“人民”概念。然而,“人民”是政治概念而不是身份概念,指的是集合体而不是个体。所以,《共同纲领》在涉及必须由个体来承担的义务时,仍然使用了“国民”概念。到了“五四宪法”,涉及个体社会政治身份时,既没有笼统地使用“人民”概念,也不再使用“国民”概念,而是以“公民”概念取而代之。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对“国民”概念和国民身份的否定,只是以“公民”概念来指代而已。只要不拘泥于文字就会发现,在新中国的社会政治身份问题上,“国民”与“公民”并无本质的区别,它们在实际意义上是同一的。
人口是社会构成的基本要素,往往以“民”的概念加以表述,因此,“民”便成为了社会人口的基本存在形态。中文的“民”,相当于西文中的“person”。“民”既是单数也可用作复数,并常常以“民众”概念作为其复数形式。英文中“person”的复数形式为“people”。“民”一旦被置于特定的社会关系中,便会被赋予特定的社会政治内涵,从而具有特定的社会政治属性,成为了特定的社会身份,如农民、臣民、市民、国民、公民等等。
公民也是一種社会政治身份,但公民之“公”的属性,是由不同历史条件下的不同政权所赋予的,因而具有多种形态。最早的公民出现于希腊城邦,为“城邦公民”。{79} 亚里士多德也认为:“凡有权参加议事和审判职能的人,我们就可说他是那一城邦的公民。”{80} 由城市赋予并保障其权利的公民,是“城市公民”(city-citizen)。现代意义的国家即民族国家出现以后,才出现由国家赋予并保障其权利的公民,即“国家公民”(state-citizen)。这样的公民与国民,其权利皆由国家赋予并保障,因此二者并不存在本质的区别。在现代国家的条件下,国民身份与公民身份也就具有了同一性,“公民”“国民”两个概念也就可以互换并相互取代。在人民民主的新中国,就更是如此。
经过人民性改造而最终完成的人口国民化,塑造了人民性的新国民这样一种基本的社会政治身份。这是一种在人民共和国内享有由国家赋予的权利并能自主支配自己行为的社会政治身份,是现代国家、现代社会的基本的社会行动者。“‘现代国家是以人的独立存在为基础的,换言之,构成‘现代国家的人是‘个体人。”{81} 作为一种国家制度安排的人民民主,也只有通过这样一种能够自主行为并行使民主权利的社会政治身份所提供的个体行动者,才能使其从设想及制度安排进入到实践层面,变成真正的现实。因此,人民性的新国民的造就,也就为人民民主的现代国家提供了基础性的支撑。
六、结语
人口国民化是中国现代国家构建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为现代国家的构建所引发和推动,同时也伴随现代国家构建的进程而不断发展,并为现代国家的构建提供支撑。这与欧洲的现代国家构建进程具有共同性。不过,欧洲的人口国民化及国民整体化,是在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中逐渐实现的,表现为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并成为民族国家形成的基本条件。中国则是因为选择了现代国家,所以才根据现代国家的要求而推动人口国民化的。因此,人口国民化及相关的国民整体化,构成了现代国家构建的重要内容。
中国近代以来的人口国民化,是在现代国家构建的背景下塑造人口的国民身份的过程。在传统的臣民身份长期存在的情况下,国民身份的塑造就表现为促进或推动社会人口逐渐通过去依附化、去地域化而从传统的身份体系中摆脱出来,逐渐形成国民属性并最终成为现代国家的国民的过程。现代国家构建中各种对此过程发挥促进作用的因素,共同构成人口国民化的实现机制。其所塑造的国民这种社会政治身份,为现代国家和现代社会提供了享有权利并能自主行为的社会行动者,从而为现代国家和现代社会提供了基础性的支撑。
在这样的人口国民化过程中,从传统的体制性束缚中挣脱出来的人口个体,在逐渐褪去臣民身份而转化为具有国民身份的社会行动者的过程中,并没有变成四处游荡的散兵游勇。他们在变成与国家相对、具有国家赋予并保障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个体的同时,也在现代国家的框架内和“中华民族”的族称下凝聚,实现了国民整体化,最终形成一个以“中华民族”为族称的国民共同体。这个以“中华民族”为族称的国民共同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实现了与国家的结合并具有了国家形式,即民族国家之民族。
中国近代以来的人口国民化,为现代国家的构建及相应机制的运行提供了所需要的社会行动者,是大众性政治角色的塑造机制。现代国家构建完成后,人口国民化并未因此中断,而是随着国家的发展而继续推进。在新的国家框架内的进一步的人口国民化,对国民这个基本的社会政治身份进行着进一步的塑造,从而不断为现代国家、现代社会提供其所要求的社会行动者。由此而论,人口社会政治身份的塑造,也是国家治理和国家发展过程中一个重要的变量,对国家和社会的治理和发展产生着持续不断的影响。
注释:
① C·∏·卡尔波夫:《欧洲中世纪史》第1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9页。
② 李宏图:《西欧近代民族主义思潮研究——从启蒙运动到拿破仑时代》,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7年版,第249页。
③ 钱乘旦、杨豫、陈晓律:《世界现代化进程》,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7页。
④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20页。
⑤ 王联主编:《世界民族主义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1页。
⑥ 孙强:《国民性话语:一个民族主义的视角》,《贵州民族研究》2007年第1期。
⑦ 鹿野政直:《福泽谕吉》,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82页。
⑧⑨ 田雪梅:《近代日本国民的铸造——从明治到大正》,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第43、5页。
⑩ 郭忠华:《立民与立国:中国现代国家构建中的话语选择》,《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
{11} 哀时客:《爱国论三:民权论》,《清议报》1989年第22期。
{12} 梁启超:《论近世国民竞争之大势及中国之前途》,《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四》,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56页。
{13} 梁启超:《新民说》,《饮冰室合集·专集之四》,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16页。
{14}{15} 郭双林、龙国存:《“国民”与“奴隶”——对清末社会变迁过程中一组中坚概念的历史考察》,《中国文化研究》2002年春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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