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西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批判存在两种基本范式:一是卢卡奇的物化意识形态理论;二是阿尔都塞对意识形态物质化的阐释。从意识形态的表现形式来看,卢卡奇着力分析的是人们面对物化结构时的直观态度,这既包括理论化的意识形态(资产阶级哲学社会科学),也包括日常观念的意识形态。阿尔都塞侧重分析的是各种物质性的意识形态。尽管存在形式差异,但从意识形态的运行机制来看,二者都指出了资本主义权力控制和人们规范认同之间的内在耦合。意识形态并不仅仅是某种思想理论,也并不仅仅是统治阶级编织的美丽谎言,意识形态还是人们的生活实践态度。这种实践态度参与建构了社会现实。任何社会现实的改变都离不开意识形态的改变,都离不开生活态度的改变。
本文源自北方论丛,2020(05):46-53.《北方论丛》(双月刊)创刊于1959年,是由哈尔滨师范大学主管主办的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刊物。《北方论丛》重视开展不同学术观点的争鸣,重视黑龙江省历史和现状的理论研究,以文学、历史、教育研究为重点。主要内容有《红楼梦》研究、古典文学研究、东北现代文学研究、黑龙江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研究、东北地方史研究、中国近代史研究、教育理论研究等。本刊是首届全国百强社会科学学报,黑龙江省优秀社会科学期刊。
在西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发展历程中,卢卡奇的物化意识形态理论和阿尔都塞对意识形态物质化的阐释代表了两种基本范式,一般认为这两种范式是相互对立的[1]。如果考虑到两种范式都揭示了意识形态运作的内在机制,都揭示了资本主义权力控制与被控制主体规范认同之间的内在耦合,那么两种范式之间就有了对话的空间与可能。物化意识形态揭示了物化结构中的主体性形式,主体性表现为一种旁观者立场、一种直观态度,这种直观态度直接参与塑造了物化结构。意识形态物质化阐释的关键不在于揭示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物质性,而在于揭示意识形态将个体质询为主体,主体的认同建构了意识形态,从而维系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生产与再生产。从这个角度讲,两种范式都揭示了意识形态对于社会现实的建构作用,二者内在相通。
一、物化意识形态是一种直观态度
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主旨不是解释世界,而是改变世界。卢卡奇阐释物化意识形态的目的在于揭示资本主义及其灭亡的意识形态问题,在于分析什么样的意识形态阻碍了无产阶级阶级意识的形成。在卢卡奇看来,整个资本主义社会的主导意识形态是物化意识形态。
学界关于物化意识形态已经有了诸多研究。这些研究的基本观点是物化意识形态表达了工人阶级意识的物化,也就是意识也变成了一种物。意识变成了物也就是说,意识不再具有主观能动性,因此,解放的可能性在于无产阶级阶级意识的觉醒。这样一来,无产阶级阶级意识就变成了外在于工人阶级的“被赋予的意识”,而不是工人阶级自我意识的觉醒。这种观点虽然指出了工人阶级自我意识与无产阶级阶级意识之间的差别,但也错失了卢卡奇物化意识形态概念的理论实质。
卢卡奇明确指出,物化意识形态源于物化结构。物化结构包含对象性形式和主体性形式两个层面。所谓对象性形式指的是:对于生活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人来说,一切对象都采取了商品形式。这种对象性形式具有普遍性,人与人之间一切关系都变成了商品关系,都变成了物与物之间的关系。无论是传统意义上的经济领域,还是政治领域,抑或是人们的日常生活领域,都变成了以物为中介的关系领域。从主体性形式来看,“只有资本主义才随同实现整个社会的统一经济结构,产生出一种——正式的——包括整个社会的统一的意识结构”[2]166。面对这种物化的对象性形式,主体形成了物化意识形态。物化意识将这种物与物中介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视为自律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物化意识形态源于物化结构,但物化意识形态的本质特征并不仅仅在于对物化结构的反映,更重要的是物化意识参与建构了物化结构。物化意识表现为一种直观态度、一种旁观者立场。直观态度最核心的要义是将这种物化现实视为直接给定的、永恒存在的、不可改变的。当人们不去质疑这种给定存在的历史性质,而对之采取直接接受态度时,这种意识本身就参与塑造了这种现实。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对于卢卡奇而言,意识与存在并不是二元的,也不是对立的。韦斯特曼在2019年新著中指出,在卢卡奇这里,意识与存在并不是两个相对立的实体。通过挖掘卢卡奇物化理论中的现象学维度,他认为,卢卡奇的物化意识实际上是一种“意向性结构”[3]4。这种意向性结构包含对象。戈德曼也指出,对于卢卡奇和海德格尔来说,对象并不是纯粹的客观对象,而是由主体所参与建构的对象[4]30。这种直观态度产生的原因显然在于:在这种具有规律性的物化结构中,如果不采取这种态度,个体就无法生存。个体根据自我保存的原则,只能接受这种给定的现状。因此,我们可以说,物化意识就显然不是一种谬误意识,也不是一种简单地错认,而是一种不得不采取的生活态度。这种态度将物化这种对象性形式视为直接给定的现实,人们的主体性仅仅在于分析、计算物化结构的基本规律,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自我保存。对于物化结构中的主体而言,现实生活越是不断地“合理物化”,主体的态度就越只能直观地接受这种物化现实。“主体的态度——从哲学的意义上来看——将变成纯直观的”[2]206。主体越是采取纯粹直观的态度,越是在物化结构中寻求自我保存,就越是将物化结构视为合理的、不可改变的。从物化结构的再生产角度来看,物化结构和物化意识是相互作用的两个环节。主体的直观态度是物化结构不断延续的内在要素。
这种直观态度具有普遍性。经济领域中雇佣劳动者停留于直观态度,资本家也停留于这种直观态度。差别只在于,资本家的直观态度维护了自身利益,使资本家与雇佣劳动者的剥削关系不断地生产与再生产,而对雇佣劳动者来说,直观态度意味着这种剥削关系是永恒的、不可改变的。经济领域中人们的意识结构如此,政治法律甚至新闻领域中人们的意识结构同样如此。在这里,卢卡奇赞同韦伯的观点,经济领域中的物化结构要想真正建构起来,就必须遍及社会生活的所有表现形式。这就意味着,在官僚政治体系中,在法律结构中,物与物的关系中介着人与人的关系,人们将这种对象性形式视为给定的、不可改变的。“这种结构在新闻界表现得最为怪诞,在那里,正是主体性本身,即知识、气质、表达能力,变成了一架按自身规律运转的抽象的机器,它既不依赖于‘所有者’的人格,也不依赖于被处理的各种对象的客观—具体的本质”[2]167。物化意识形态不仅表现为“社会事件的旁观者”,而且对待自己的主体性也是一种直观态度。对主体性的直观态度,意味着主体性本身是外在于主体自身的,是与主体无关的。这是主体性的彻底丧失,是彻底的物化意识形态。
物化意识形态是一种直观态度,是对给定现实的直接接受。这种态度反过来使物化结构不断生产与再生产。在这个意义上,物化意识形态是一种日常生活意识。作为理论体系的意识形态与之具有同质性。资产阶级社会科学直接接受了物化结构,其试图解释物化结构运行的规律,但并不试图超越这个结构本身。用卢卡奇的话来说,就是从未超出对物化结构“单纯描写”,始终围绕物化的外部表现形式兜圈子。资产阶级哲学同样源于这种意识的物化结构。“近代批判哲学是从意识的物化结构中产生出来的”[2]180。这一点典型体现在康德哲学中。康德哲学的物自体概念不过是物化结构“既定性”的隐喻。物自体是给定的、不可认识和不可改变的,能够改变的至多是我们的意识。退回到“内心城堡”意味着对物自体的先行接受。这种退回也意味着承认了物化结构的不可改变。因此,作为理论体系的意识形态同样将物化结构视为给定的、不可改变的,从而参与建构了物化结构。
物化意识形态的本质特征在于其实践性,在于其作为一种实践态度参与建构了物化结构。就此而言,卢卡奇对物化意识形态的阐释与阿尔都塞对意识形态物质化的阐释具有异曲同工之妙。
二、意识形态物质化中的质询与认同
众所周知,阿尔都塞对意识形态进行了物质化阐释,但这种阐释常常被理解为阿尔都塞揭示了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物质性。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与强制性国家机器相互对立、相互补充。从相互对立的角度来看,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是多元的,包括宗教的、教育的、家庭的、法律的、政治的、工会的、媒体的和文化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等,强制性国家机器则是单一的,即国家控制的暴力机器;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主要是私人的,而强制性国家机器是公共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主要通过说服发挥作用,而强制性国家机器主要通过暴力发挥作用。从相互补充的角度来看,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与强制性国家机器都通过意识形态与强制发挥作用,二者侧重点不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通过意识形态的方式为强制性国家机器提供后盾,强制性国家机器则为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提供了暴力支持。二者相互支撑,共同维系着统治阶级的统治。
意识形态的物质性并不仅在于此,而在于意识形态永远存在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及其实践中。这包含两层含义:
1.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具有意识形态属性,这里阿尔都塞主要是从生产关系再生产的角度阐述的。阿尔都塞认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再生产不仅包括生产资料的再生产,而且包含劳动力的再生产。就劳动力的再生产而言,劳动力的再生产不仅需要劳动者技能的再生产,而且需要劳动力对既有规范顺从的再生产。这里,我们可以看到阿尔都塞对资本关系的独特解读。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了劳动力成为商品的条件。这个过程就是资本原始积累,就是劳动者与劳动资料分离的过程,就是形成一无所有的自由劳动力的过程,但在阿尔都塞看来,一个合格雇佣劳动者的首要条件是对社会规范的认同。劳动力对既有规范的顺从是劳动力再生产的前提与条件。劳动力对规范认同的再生产正是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功能。在中世纪,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主要是家庭和宗教,在资本主义社会,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主要是家庭和学校。家庭和学校的培养和教育使劳动力接受了既有秩序的规范,从而成为合格的劳动者。“正是在意识形态臣服的形式和在这种形式下,劳动力技能再生产的一切条件才具备”[5]133。
2.从个别主体而言,意识形态存在于意识形态实践中。当个别主体信仰某种秩序或规范时,主体必然践行这种规范。“就单个主体而言,他所信仰的理念具有物质性,这表现在,他的理念存在于物质实践的物质行动中,这些物质实践是被物质的意识形态机器所规定的物质仪式决定的,而主体的观念也源于这些物质的意识形态机器”[5]169。为了论证主体践行意识形态的物质性,阿尔都塞突出强调了四个形容词性质的物质。就四个“物质的”关系而言,意识形态机器具有物质性,这规定了其要求的物质仪式或者说惯例,这些仪式(惯例)规定了主体的理念。主体以一种物质行为践行了这种理念,使意识形态不断地被践行、被遵守。再简单地说,就单个主体而言,当其信仰某种意识形态时,其必然在实践上践行这种意识形态。这就是阿尔都塞所强调的,“如果不是借助并且在某种意识形态中,就不存在实践”[5]170。意识形态物质性的关键在于意识形态的实践性,在于这种实践本身的客观实在性。
问题是主体何以必然践行意识形态,践行意识形态对主体自身又意味着什么?阿尔都塞借助于拉康的镜像理论,分析了意识形态将个体质询为主体,从而将意识形态的践行视为主体的“自觉自主的活动”。当个体成为主体时,也就意味着个体在规范上认同了意识形态,进而维护了统治阶级的生产关系。
阿尔都塞以家庭和宗教为例,说明了意识形态将个体质询为主体的过程。在家庭中,个体可能在出生之前,就已经是一个主体。在尚未出生之前,孩子就已经带上了父亲的名字,就已经获得了身份。“在它出生前,这孩子已经是一个主体,在特殊的家庭意识形态结构中被指定为主体。孩子自从被怀孕上,人们就一直在这种结构中期待它”[5]176。这种结构既可能来源于家族的期望,也可能打上了时代的烙印。在基督教中,上帝是一个绝对的主体,是人的镜像。这个镜像的过程是将个体质询为主体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绝对的主体(上帝)与无数具体的主体相互确证,最后完成了具体主体的自我确证。
阿尔都塞以家庭和基督教为例,说明个体主体化的过程,但如果不考虑这两种意识形态的特殊性,将其拓展到伦理、法律、政治意识形态等的话,这个过程就是在每一种意识形态中都有一个关于伦理、法律、政治的主体存在。这个主体就是这种意识形态的内在规范,也就是大写的经济人、伦理人、法律人、政治人等。当个体践行这种意识形态时,必然按照这种大写的人为规范标准塑造自己。这个过程就是绝对主体与具体主体的相互镜像。每一个具体主体在相互镜像中确认了自己,在每一个具体的他者中确证了自己。在这个意义上,具体主体之间的主体间性也是一个相互确证的过程。
最终,具体主体回到自己,确证了自己的主体存在。这正是阿尔都塞说的,“如果不借助特定主体并且为了具体的主体,就不存在意识形态”[5]170。个体主体化的过程,正是一个践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过程,从而是一个统治阶级生产关系再生产的过程。“个体作为一个自由主体被质询,以便他能够自由地服从特定主体的训诫,也就是它能够自由地接受屈从地位”[5]182。
由此可见,意识形态的物质化并不在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物质化,而在于意识形态实践的物质化,在于个体以主体规范认同的方式建构了意识形态。这一点与卢卡奇的物化意识形态理论内在相通。
三、物化意识形态与意识形态物质化的内在会通
尽管阿尔都塞在讨论意识形态时批评了卢卡奇的物化和物化意识形态概念,但他们的意识形态理论的确具有相通之处。
1.两种范式都认为意识形态是一种对真实关系的想象。
阿尔都塞明确指出,意识形态并不是对人们存在条件的直接表象,也就是说,不是人对物的直接反映,而是一种对真实关系的体验和想象。这里区分了两种关系:一种是人们的现实的生存关系,这是真实的;另一种则是人们对这种真实关系的体验,这是想象的。意识形态就是人们对真实关系的想象关系,真实关系被包含在想象关系中。阿尔都塞举了一个例子说明这个问题,即“在关于自由的意识形态中,资产阶级确切地看到,他们对存在条件的依附关系,即真实关系(资本主义自由经济的权利),是被包裹在一种想象关系(人人都是自由的,包括自由劳动者在内)之中的”[6]231。这里两个层次的关系非常清楚:真实关系是资本家自由雇佣剥削劳动者的关系,想象关系是人人都是自由的,雇佣劳动者也将自己想象为自由的。意识形态就是在这种人人都是自由的想象关系中包含资本家剥削雇佣劳动者的真实关系。真实的关系无疑是复杂的,是经过各种社会关系中介而形成的。想象关系则是简单的,来源于人们的直接感知。意识形态以一种简单的想象关系掩盖了复杂的真实关系。在意识形态将个体质询为主体的过程中,个体将自己想象为主体,但真实关系是具体主体对绝对主体的臣服关系。
卢卡奇的物化意识形态同样揭示了意识形态是对真实关系的想象。在资本拜物教批判中,这一点表现得最为清楚。资本无疑表达了资本家与雇佣劳动者之间的社会权力关系,但物化意识形态却将这种真实关系想象为物与物的关系。“所以这些关系必然成为物化意识的社会存在的真正代表”[2]159。这种体验关系是一种必然的想象,“工人必须作为他的劳动力的‘所有者’把自己想象为商品”[2]157。必然的想象关系是由资本这种真实关系决定的。
2.两种范式都将意识形态理解为一种实践态度[7]131-132。
卢卡奇的物化意识形态并不仅仅是一种错误意识,还是一种主体的实践态度。法兰克福学派最新代表人物霍耐特在重新阐释物化概念时清楚地指出了这一点。在霍耐特看来,物化意识形态是一种以直观的、中立的态度面对世界。直观的态度意味着主体失去了任何主动性,只是被动地接受物化结构;中立的态度意味着主体与世界是分离的,主体对世界没有任何情感上的投入,越来越失去了自己的意志。“这种分离的、中立的观察行为模式,卢卡奇试图将之概念化为‘物化’,必然构成一个习惯和态度的总体,这些习惯和态度偏离了更真实的、更好的实践形态”[8]26。物化意识形态并不是一种错误认知,而是一种结构上的实践态度。
阿尔都塞同样指出了意识形态并不是一种意识,而是一种无意识。意识形态表达了真实关系和想象关系之间的多元决定。多元决定意味着不是真实关系对想象关系的单向度决定,而是一种在特定条件下的相互作用。甚至,意识形态作为一种想象关系对真实关系也可能发挥决定作用。“在意识形态中,真实关系不可避免地被包括到想象关系中去,这种关系更多地表现为一种意志(保守的、顺从的、改良的或革命的),甚至一种希望或一种留恋,而不是对现实的描绘”[6]230。显然,意识形态不是一种意识,更多地表现为一种意志。这种意志或是顺从,或是希望,或是留恋,或是革命。在分析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时,阿尔都塞明确指出,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再生产离不开意识形态的实践。在意识形态将个体质询为主体时,个体转变为主体,主体之间的相互确证、具体主体与绝对主体的确证同样是一个意识形态实践的过程。
3.两种范式的意识形态批判都指向了主体实践批判。
卢卡奇阐述的物化意识形态是一种主体实践态度,意识形态批判正是对这种实践态度的批判。对这种意识形态的批判,意味着超越物化结构的直接性。卢卡奇诉诸无产阶级阶级意识的觉醒,但这并不意味着卢卡奇停留在意识革命。卢卡奇清楚地指出,这种意识革命具有实践指向。无产阶级阶级意识必须转化为一种介入式的实践。物化意识形态停留于物与物中介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的本质是资本家与雇佣劳动者之间的阶级关系。因此,新的介入式实践就在于雇佣劳动者的斗争实践。实践能否成功和在多大程度上成功取决于实践中的力量关系。意识形态批判的旨归在于通过实践活动打破直接给定的物化现实。从这个意义上,马丁·杰指出,阿尔都塞与卢卡奇在“反对直接性的幻觉上具有一致性”[9]401。
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批判指出了意识形态得以形成的前提。主体的实践与意识形态的质询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意识形态批判是对主体实践的批判。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多元性表明了在特定社会中,各种意识形态国家机器通过意识形态实践将个体质询为主体。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就成为阶级斗争的新场所。“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可能不仅是赌注,而且还是阶级斗争,往往是激烈的阶级斗争的场所。在意识形态国家中,掌握权力的阶级(或阶级联盟)不能像强制性国家机器中那么轻易地发号施令,不仅因为先前的统治阶级长期地保持坚强的地位,而且因为被剥削阶级能够在那里找到方法和机会表达自己,或者利用它们的矛盾,或者在斗争中占领它们的阵地”[5]148。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质询并不像国家机器那样具有绝对的权威,个体的主体化并不一定意味着彻底的臣服。先前的统治阶级尽管丧失了国家机器的统治权,但在意识形态国家机器领域却可能依然发挥作用。被剥削阶级的反抗不仅在于暴力推翻国家政权,而且可以占领意识形态国家机器阵地,通过新的质询完成自我建构。对于推翻资产阶级统治的无产阶级革命而言,一方面必须揭示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意识形态性质,揭示资产阶级意识形态质询的过程;另一方面,必须建构自己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通过意识形态实践的方式建构无产阶级自身的主体性。
概言之,物化意识形态批判与意识形态物质化阐述都指出了意识形态并不仅仅是某种思想理论,也并不仅仅是统治阶级编织的美丽谎言,意识形态还是人们的生活实践态度。这种实践态度参与建构了社会现实。因此,任何社会现实的改变都离不开意识形态的改变,都离不开生活态度的改变。
四、走出对立论的重新阐释
从理论内涵来看,卢卡奇和阿尔都塞意识形态理论的确具有相通之处。学界之所以强调两种路向的对立,在很大程度上源于人们运用人本主义与结构主义的对立作为分析的框架。卢卡奇代表了人本主义马克思主义路向,阿尔都塞代表了结构主义马克思主义路向。这是人们研究西方马克思主义最常用的分析框架。如果我们跳出这个分析框架,从意识形态的表现形式来看,二者则从不同方面批判了资本主义意识形态。
1.意识形态表现为系统化的理论体系。
意识形态概念是一个现代产物。人们通常将之追溯到培根的“四假相说”,也就是“种族假相”“洞穴假相”“市场假相”“剧场假相”。首次提出这个概念的法国启蒙学者特拉西。意识形态是研究观念起源、特征、发展规律的科学。人们的观念并不是来源于上帝,而是源于人性本身。研究观念的目的在于认识人性,从而为社会和政治秩序奠定新的基础。“观念学把道德和政治科学安置在坚实的基础上,并纠正它们的错误和‘偏见’——这是德·特拉西从孔狄亚克和培根那里继承的启蒙运动的信心”[10]32。马克思则指出了意识形态的生产机制,意识形态是由负责精神生产的统治阶级所创立的,是服务统治阶级利益的理论体系。
2.意识形态表现为人们的日常观念。
普列汉诺夫在社会结构五要素的分析中进一步指出了意识形态不仅包括理论化的观念体系,还包括社会心理。社会心理包括各种习俗和仪式等。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则将意识形态的运作方式概括为“社会炼金术”,也就是通过各种“惯习”和“信念”使人们在社会心理层面接受了社会统治。这些讨论已经揭示了意识形态不仅包括理论化的观念体系,还包括人们的日常观念。任何阶级的统治都不可能建立在强权基础上,都需要意识形态的宣传和教化功能,但任何意识形态的运作也离不开人们的接受和认同。就像马克思曾指出的那样,人们可能并不知道意识形态的起源、实质,但人们已经在生活中将之转化为行为观念。
3.意识形态还具有各种物质性形态。
如果说理论化的观念体系是显性的意识形态,那么物质性的意识形态就是隐性的意识形态。意识形态的运作方式从来都不宣称自己是意识形态。葛兰西分析了意识形态不仅存在于观念中,而且存在于各种市民社会组织中。这里的市民社会不是黑格尔和马克思所分析经济关系,而是与国家相区别的各种非政府组织。这些市民社会组织同样具有意识形态的功能与性质,因此必须通过阵地战的方式抓住市民社会的意识形态领导权。法兰克福学派文化工业批判同样提示了这一点。当代资本主义通过大众传媒的方式宣传消费主义,提供各种娱乐产品,看起来是关心人们的生活,呵护人们的健康,但实际上也是一种让人们“娱乐至死”的方式,从而不关心政治生活。这是一种典型的“去政治化”的方式。
从这些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意识形态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理论化的意识形态;二是日常观念的意识形态;三是物质化的意识形态。齐泽克曾明确指出了意识形态的三种形式,“作为观念复合体(理论、信念、信仰和论证过程)的意识形态;客观形式的意识形态,即:意识形态的物质性,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最后,就是最难以捉摸的领域,在社会‘现实’之心脏起作用的‘自发的’意识形态”[11]9。如果借助于黑格尔对宗教的分析,我们就可以更加清楚地理解这一点。黑格尔指出了宗教具有三个要素,即教义、信仰和仪式。这三个方面对应了意识形态的三种形式:其一,与教义相对应的是作为观念复合体的意识形态,也即理论性的意识形态;其二,与仪式相对应的是客观形式的意识形态,也即物质性的意识形态;其三,与信仰相对应的是最难以捉摸的社会心理,也即日常观念的意识形态。这三个方面构成了意识形态的三种表现形式。比如,自由主义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既具有理论性的自由主义,即从洛克到哈耶克等的自由主义理论,也具有物质性的自由主义,即自由主义表现为机制、体制、结构等物质化的制度,比如,市场经济、民主法治等各种政治制度;还具有日常观念的自由主义,即生活这些体制中的人自发地将自己想象为自由的个体,参与到社会生活中。
从三种表现形式的内在关系来看,在现实生活中,任何意识形态的运行都离不开这三个形式,正像任何宗教都必然包含教义、信仰和仪式等三个方面一样。三个方面相互配合形成一个整体。只有当我们对特定意识形态展开理论分析时,我们才能将它们抽象地分离开来。卢卡奇和阿尔都塞所批判的都是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差异在于侧重点不同。卢卡奇着力分析是人们面对物化结构时的直观态度,这既包括理论化的意识形态(资产阶级哲学社会科学),也包括日常观念的意识形态,阿尔都塞侧重分析的则是各种物质性的意识形态。尽管形式存在差异,但从实质来看,这些不同形式的意识形态共同维系着资产阶级的权力统治,这正是卢卡奇和阿尔都塞意识形态批判内在相通的原因。
任何意识形态都具有三种表现形式不仅有助于我们展开资本主义批判,而且有助于我们推进当代中国的意识形态建设。我们不仅要在理论创新、宣传教育层面推进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认同,还要在各项物质性制度层面贯彻马克思主义立场,将马克思主义落实为制度认同,在社会心理层面推进意识形态建设,将马克思主义转变为我们的文化认同。意识形态建设的关键在于将这种理论认同转化为制度认同和文化认同。
参考文献:
[1]汪行福.社会统治与意识形态的关系——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两种解释路向[J].国外社会科学,2013(1).
[2][匈]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M].杜章智,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6][法]路易·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M].顾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
[7]俞吾金.意识形态论:修订版[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10][英]汤普森.意识形态与现代文化[M].高铦,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9.
[11][斯]斯拉沃热·齐泽克,等.图绘意识形态[M].方杰,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
论文指导 >
SCI期刊推荐 >
论文常见问题 >
SCI常见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