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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翻译论文刊发浅析阐释学对翻译研究

来源: 树人论文网发表时间:2014-12-18
简要:摘要:我国译学界的阐释学翻译研究多从哲学阐释学的理解的历史性 、视阈融合 以及效果历史三个主要方面分析和解释翻译现象。阐释学在翻译领域的研究成绩显著,但是也存在问题

  摘要:我国译学界的阐释学翻译研究多从哲学阐释学的“理解的历史性” 、“视阈融合” 以及“效果历史”三个主要方面分析和解释翻译现象。阐释学在翻译领域的研究成绩显著,但是也存在问题。因此,翻译研究者对于诠释学理论的借鉴和引用应该持一种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的客观科学态度。

  关键词:阐释学; 翻译研究; 视阈融合; 效果历史

    一、 引言

  阐释学(Hermeneutics)是一种探求意义理解和解释的理论,来源于希腊学者论释荷马史诗等古典文献的语文阐释学和解释宗教经典的神学阐释学,从词源来讲,它来源于古希腊神使Hermes的名字。Hermes的主要职责就是把神的旨意传达给世人,他须先解释神的指令,将其翻译成人间的语言,可见,阐释学从一开始就包含“翻译”的意思。20世纪初, 海德格尔(Heidegger)使方法论阐释学转向本体论阐释学,从而引发了阐释学史上的一场重大革命。 20世纪60年代,西方阐释学的发展进入哲学阐释学阶段,“阐释学意识”成为20世纪以来

  课题项目:湖南省教育厅2008年度一般项目“哲学阐释学关照下的翻译研究”(2008C165)

  人类最重要的思想观念之一。到伽达默尔(Hangs-Geog Gadamer )时代,阐释学最终完成了向哲学本体论转化这一过程。伽达默尔的巨著《真理与方法》(1975)提出了现代哲学阐释学三大思想即:理解的历史性、视阈融合、效果历史。本文将这三大哲学理论原则对翻译的指导意义及其局限性作一探讨。

  二、阐释学对翻译研究的启示

  阐释学对翻译研究的影响是全面而深刻的,其最重要的贡献是其创造性地把理解本身作为研究对象、反思了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和理解过程,翻译不再被认为是文本仅仅在语言层面上的转换和对文本进行分析和应用。总的来说,阐释学理论已经被广泛应用于翻译理论研究中,也在有效地指导翻译实践。

  (1)理解的历史性与翻译研究

  根据现代哲学阐释学的观点,文本的意义取决于读者对它的理解,并不是原作者写作时的原意。所谓的理解的历史性,主要指理解者所处的不同于理解对象的特定的历史环境、历史条件和历史地位,这些因素必然影响和制约理解者对文本的看法,因此,文本的意义是不确定的。阐释学代表人物海德格尔认为人们在理解事物时,都以其固有的意识去积极参与,而不是用空白的头脑去被动接受。在翻译这一文化的多维交融过程中,译者不可避免地将其个人生活经验、文化和历史背景渗入其中,译者对原作的理解必然会带有自己的主观性,对原作的翻译处理同样也会体现其主体性的标志,因为每个人都属于特定的时代,其思维、行动的方式不免会打上时代的烙印。人是历史存在的人,这些历史性语境就构成了译者的“前理解”。 因此,理解总是一定历史阶段内的理解,必定是相对的、不完善的。

  在翻译实践活动中,理解的历史性决定了译本的多样性以及“复译”的必要性,也就是说同一部作品可能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被译成不同的形式。据统计,1949至1979年间,我国翻译出版社的外国古典文学作品中,复译本的作品占80%以上,欧洲古典名著如《堂吉诃.德》、《红与黑》、《简爱》、《呼啸山庄》、《包法利夫人》等至少有三个以上的译本,有的如《红与黑》甚至有十三四种译本。东方古典名著《一千零一夜》包括各种节译本、改写本和全译本在内的复译本甚至超过几百种。[1] 由于译者的个性、爱好、气质、修养、经历不同,每个译者的“前理解”不同,他们对原著的阐释显然不尽相同,译本的风格因此明显地呈现出很大的差异。

  而传统翻译原则和标准如:“信达雅”、“神似”、“化境”“等值”“等效”等,都无不以源语文本的客观性、确定性与唯一参照性作为讨论的前提条件,而阐释学中关于理解的历史性原理则对这一过去认为是无可辩驳的前提提出了大胆的质疑,使之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和挑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打破了传统翻译的意义观,丰富发展了现代哲学的理解观,一方面对译者的主体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为翻译研究的宏观构建找到了新的理论依据,突破了传统文学研究的封闭模式,从而将翻译研究置于更加广阔的社会、文化背景之中。

  (二)视野融合与翻译研究

  伽达默尔在理解的历史性基础上又提出了“视域融合”(或译作“视界融合”)概念。伽达默尔指出.“视域就是看视的区域,这个区域囊括和包含了从某个立足之点出发所能看到的一切”[2] 因此,“视阈”指的是某个个体世界观、价值观等观念的总和。文本本身带有一定的“视阈”,由于理解的历史性的存在,译者也具有自己的“视阈”,因此,译者所创造出来的文本并不能完全体现原语文本的“视阈”,而是结合了文本“视阈”和译者“视阈”的新的“视阈”,这便是“视阈融合”。不同历史时期的读者由于其理解的历史局限性不可能一次性穷尽文本的内涵,对文本的解读只能是一个逐步接近其审美价值本身的过程,不存在永恒的、一劳永逸的、终极的理解。作为理解主体的人既是历史性的存在,也是不断通过理解历史而创造意义的存在。现代阐释学主张,“任何主体不是孤立的,主体既是历史的载体,也是通往未来之桥梁,因此主体是一个综合体,是历史、个人和时代境域的合一”。[3] 作为原作第一读者的译者在对原作进行阐释时,其理解无疑是历史性的。作为译本的终端读者,不仅不同时代的读者对同一译本的理解、鉴赏会有很大差异,而且即使是同时代同环境下的读者,由于他们的文化修养,生活经历和审美情趣等方面的不同,对同一部作品的理解与鉴赏也会千差万别。鲁迅曾说:一部《红楼梦》,“单就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密事。”[4]

  总之,理解的历史性也为我们重新审视文学翻译中存在的历史性现象提供了新的理论研究视角和批评模式。

  (三)效果历史与翻译研究

  伽达默尔认为,历史并不是一个外在于主体的给定物,而是一个主体置身于其中的、构成主体存在并且仅因与主体共在而形成意义的时间性的情境。人置身历史中,这本身就包含了对历史的理解,理解是离不开历史的,理解者和理解对象都是历史的存在,文本的意义是和理解者一起处于不断形成过程之中,这种包含了理解主体和理解客体的关系的历史便是“效果历史”,

  传统的翻译理论强调客体中心论或文本中心论,在他们看来,理解的目的就是理解者要超越其自身历史环境、克服自身局限、摆脱一切主观意愿从而无条件地去理解和把握文本作者的本意,而哲学阐释学的效果历史说支持了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发挥的创造性。历史是过去与现在相互作用存在的历史,效果历史是理解主体和理解客体关系的历史,是理解主体和理解客体相互作用、结合的产物。理解的过程中。效果历史说揭示了文本意义的产生机制,文本的意义不是作者赋予的,不是固定的和永恒不变的,文本的意义产生于与译者的历史关系之中。从而,译者的主体性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充分的肯定。

  哲学阐释学这三大原则解释了理解产生的方式、过程和机制:理解和解释是在“前理解”的基础上,解释者与被解释客体产生视阈融合的不断创新的过程。总的来说,哲学阐释学翻译观注重译者对原文本的理解在翻译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客观地指出译者对作品原意的理解必然融合了译者本身的文化、历史背景等因素,强调了文本的开放性和译者阐释的多样性。主客体的二元对立关系被消解,阐释者的主观能动性彰显,从而促成了由文本中心论转向读者中心论,因此,现代阐释学原理对于文本意义和解释者的看法可以为翻译批评提供新的思路。

  三、阐释学对翻译研究的局限性

  阐释学理论在向我们提出新视角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非理性的一面,有的翻译问题在阐释学领域尚未得到深入探讨或作出满意回答。正如谢天振教授在其《作者本意和文本本意》一文中指出, 解释学理论与翻译研究有着“极其密切关系”,“现代解释学理论家围绕作者‘本意’的争论为我国提供了一个审视传统翻译观念的崭新‘视域’。 但同时也指出,伽达默尔提出的有关阐释者与文本之间关系的构想即必须把阐释者与文本的关系设想成双方处于平等地位的对话, 在翻译研究者看来是值得商榷的”。 [5] 其对翻译研究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局限:

  第一,理解的历史性虽然揭示了文本意义多元化理解的可能性,但作品有效阐释和理解历史性之间存在着相对矛盾的问题仍然无法得到圆满解决, 这也给翻译批评带来了新的思考: 翻译批评应以译者不带“偏见”的翻译为标准, 还是应该承认译者带有“前理解”的翻译?对此,国内已有许多学者也进行了质疑,如吕俊 (1998)在其《翻译:从文本出发》中论述到,虽然阐释学理论对翻译很有价值, 但“不能就此认为可以用它来作为翻译的一条理论原则, 更不可以用它来厘定译文的标准,因为它过分强调了读者的作用, 贬低了作品本身的本体特性, 带有强烈的主观唯心色彩。 ” [6] 耿强在其《阐释学翻译研究反思》中讲到“原文本意和作者本意到底由谁来确定作为衡量阐释的标准,这也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难题。 对理解的历史性过度倚重会导致价值虚无主义,造成什么都可以的阐释局面。 ”[7]

  阐释学中理解的历史性理论关注较多, 这在肯定了翻译多样性的同时, 也可能引发价值虚无主义, 使阐释标准变成没有确定标准。因此,我们在以阐释学理论指导翻译批评时, 应该同时重视理解的历史性特征和翻译的客观有效性原则, 从阐释的客观性重新审视翻译批评,使翻译批评在认识到理解历史性的同时, 也能够关注翻译的有效性。

  第二,视域融合否认了接受主体的被动性与消极性,强调了阐释多样性问题: 但这又导致了另外的问题:所有阐释都正确就意味着没有正确的阐释。翻译批评应该在多大程度上允许“视界融合”? 这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事实上,翻译中的视阈融合也不是一直都和平共处的,相反,它们在多数情况下是矛盾的、冲突的,因为译者不可能完全体会原作者的意图、目的与情感,加之风俗、时代、民族、文化、历史等方面因素的差异,对原作的理解必然会出现偏颇,就会导致对文本意义理解上自成一家的局面,如果一味强调译者的主动性、开放性与创造性的无限扩大,视阈的冲突若无法调和必然导致文化过滤,对异质文化改头换面,以适应本土文化的规范。这似乎又是翻译的缺失,实际是不可避免的。 [8]

  与前文所提到的理解历史性所造成的译文差异类似,由译者本身视界造成的翻译差异也是客观存在, 在进行翻译批评时应该正视这种差异。同时, 翻译批评需要重视阐释的客观有效性问题, 译者的主体性不应抹杀翻译的客观性甚至造成阐释无效,否则,翻译的学科界限,衡量翻译的基本标准也随之消失,最终必然会使翻译走上主观主义、相对主义的可能性。

  第三,效果历史说肯定了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发挥的创造性,译者的主体性也因此获得正面的肯定价值。 但是与 “理解的历史性”和“视域融合”一样,效果历史说过于强调理解者知识的个体差异,而忽略了共性。事实上,人类知识的共性总是大于差异性,正因为此,人们才得以交流。意大利著名符号学家、释义学家艾柯(Umberto Eco)在20世纪60、70年代曾大力强调读者在意义生成过程中的作用,但他后来却对当代思潮中的某些极端观点深表忧虑,认为这些观点无异于给了读者天马行空地“阅读”文本的权利,造成了过度诠释(overinterpretation):“我所提倡的开放性阅读必须从作品文本出发(其目的是对作品进行诠释),因此它会受到文本的制约。换言之,我所研究的实际上是文本的权利与诠释者的权利之间的辩证关系。我有个印象是,在最近几十年文学研究的发展进程中,诠释者的权利被强调得有点过了火”。[9]作为原文诠释者的译者也应该避免步入这种极端。因此,文本的意义应是无限性与有限性的辩证统一。

  四、.结语

  阐释理论是一个非常有价值的理论,它对翻译研究,乃至整个人文社会学科都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但同时它又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如:阐释是有限度还是无限度的?阐释到底应该离原文有多远?阐释的程度能否量化?这些都是阐释理论没有解决的问题。因此,我们在将其引入翻译研究的过程中,应当采取辩证的态度,批判地吸收,并在阐释限度规范的建立上做进一步的深入研究,那么阐释理论将对翻译理论与实践起到更大的实际指导作用。

  参考文献:

  [1] 陈言. 20世纪中国文学翻译中的“复译”、“转译”之争[J].四川外语学院学报, 2005 [2] 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M].洪汉鼎,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 1999.

  [3] 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M].夏征平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 1998.

  [4] 鲁迅.集外集拾遗补编[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5.

  [5]谢天振.作者本意与文本本意——解释学理论与翻译研究[J].外国语,2000,(3).

  [6]吕俊.翻译:从文本出发[J]. 外国语, 1998,(3).

  [7] [8]耿强.阐释学翻译研究反思[J].四川外语学院学报,2006,(2).

  [9] Eco, Unberto.Interpretation and overinterpretation[M].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