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建省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产品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实施面向“三农”的信息下乡、手机下乡工程,推广适合农民的信息终端和信息系统;建立了海西党建网站和省、市、县三级教学平台;开展农村“千店万点”工程建设;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实施城乡文化共享、“信息田园”工程。
一、发展农村服务业的意义
农村服务业是指服务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通过多种经济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多层次多环节发展起来的农村服务性产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面向农村的服务业一直是中央政府非常重视的关键问题,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指出:“贯彻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服务业,不断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发展农村服务业是实现农业产业化、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城镇化的客观需求和保障,对农村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首先,发展农村服务业有利于改造提升农业水平。农村服务业主要通过对农业(农林牧渔业)的产前服务(包括信息、种子、种养计划合同服务等)、产中服务(包括技术、生产资料供应服务等)、产后服务(包括产品销售、流通、储存、包装等服务)来增强农业的市场竞争力。服务业创造的价值是农产品价值构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没有农村服务业的配合与支持,农业的产业规模扩张和效益提高很难实现。
其次,发展农村服务业有利于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发展农村服务业可以改变传统农业的生产方式,有助于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和农产品品质的提升,带来农村相关产业产值的增加,这就大大刺激了农业、农村工业以及整体工业的发展。农村运输、教育等普适性较强的服务业以及批发零售业等农村服务业的发展和扩张,也有利于推动农村工业的发展,提高工业化发生的可能性,加快工业化发生的速度。
第三,发展农村服务业可以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地区基础设施条件和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多元化产业的发展,可以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增强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从而缩小城乡差距。
第四,通过发展农村信息服务业和教育、培训等中介服务业,可以大大提升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为农村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提供高素质的劳动力;同时在服务业发展过程中,需要消费大量的农产品原料及工业原料,又相应地刺激了农业、农村工业以及整体工业的发展。
第五,发展农村服务业有利于推动农村城镇化发展。作为农村生产和农村消费、农村生产与城市消费、城市生产与农村消费的联结点,农村服务业发展有利于加速产业和人口向小城镇和城市的集聚过程。农村服务业发展越快,网点越多,小城镇建成区区域和其他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速度也就越来越快。由于农村服务业发展促进小城镇基础设施的投入,尤其是对科教文卫基础设施的大量投入,使小城镇的农村地区教育和科学技术中心、文化艺术活动中心的地位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小城镇的发展也更加具有活力。
二、福建省农村服务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福建省开始重视农村服务业的发展。2011年1月,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快农村服务业发展,构建完善以生产销售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和金融服务为主体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自2011年1月1日起,对县及县以下依法登记设立的农村服务业企业,3年内,根据其缴纳的营业税,属于地方级收入比上年新增部分的50%由当地政府给予奖励。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推动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继续扶持城乡专业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及小城镇、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总体来看,农村服务业各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1.农林牧渔服务业平稳发展
农林牧渔服务业是指对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进行的各种支持性服务活动,具体包括灌溉服务、农产品初加工服务、病虫害防治服务、兽医服务、鱼苗及鱼种场、水产良种场和水产增殖场等进行的服务活动。近几年来福建省农林牧渔服务业发展较为平稳,为农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力支持。
2007~2009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增长情况
资料来源:《福建统计年鉴》2010年版
2.农村流通服务业发展步伐加快
福建省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发展较快。近年来涌现了一批辐射面广、成交额大、带动力强的专业市场,如福建水果批发市场、福州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安溪县中国茶都、龙岩农产品配送和展示中心、中国芦柑批发市场(永春)等,成为福建省专业市场体系的有效组成部分。截至2009年底,全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累计建成并通过验收14187个,覆盖97.7%乡镇和72.5%建制村。加快实施“双百市场工程”,继续推进农资、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等“五大经营服务网络”建设,推进农村集贸市场升级改造,支持欠发达地区县乡建设和改造集贸市场,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搞活农村商品流通。
3.农村信息服务业稳步发展
福建省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产品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实施面向“三农”的信息下乡、手机下乡工程,推广适合农民的信息终端和信息系统;建立了海西党建网站和省、市、县三级教学平台;开展农村“千店万点”工程建设;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实施城乡文化共享、“信息田园”工程。2009年,省农村信息化工程(一期)列入国家发改委第一批国家信息化试点项目并给予资金扶持。省农业厅制定平台整合建设和信息资源整合、网站整合、网站群及应用系统建设方案,并会同有关运营商,共同制定乡村信息服务站点的投资建设实施方案。建设部分乡村信息服务站点,发展农村信息员,为“三农”提供农业技术、农业政策法规、农业信息管理、农产品市场信息等服务。
4.农村金融服务业发展迅速
在农村融资服务体系建设上,涉农银行机构和农村信用社加大支农力度,纷纷进入农村市场。2009年,农发行全年累计发放支农贷款153.3亿元,全年累计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县域城镇建设等92个项目发放贷款57.83亿元,非经营性项目区域覆盖率达65%。农业银行全面推进服务“三农”试点工作,积极推进惠农卡与“新农合”、“新农保”等民生项目的对接,稳妥推进农户小额贷款工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持续提升支农和服务中小企业水平,截至2009年末,支农贷款余额709亿元,比年初增加122亿元,增长21%,涉农贷款、农业贷款和农户贷款均居银行业首位。全省政策性农险业务保持快速发展势头,全年共实现保费收入2.2亿元,提供风险保障1421亿元,增长72%;累计赔款支出1.4亿元,增长1.1倍。
5.其他农村服务业发展各有特色
农业休闲旅游日趋蓬勃,到2009年底,福建省已重点培育和建设78个有特色、有规模的观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对全省乡村旅游示范点、扶持点给予扶持。开展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在试点县(市)构建了县、乡、村三级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体系,重点做好家用电器、沼气用具、太阳能用具、电视卫星接收器、摩托车及小型农机具等6大类维修服务。积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推动专业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对接。农村文化事业健康发展。到2009年,全省乡镇共有图书馆、文化站1050个,影剧院248个,体育场馆211个。
三、福建省农村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总体上看,福建省当前农村服务业发展大多处于起步状态、分散状态,仍是传统的农业服务业多,现代的农村服务业少,农村服务业发展规划缺乏、供给不足、结构落后、质量不高、运行机制不健全、功能脆弱、运转不良、地区不平衡,已成为推进福建省新农村建设的瓶颈。
1.农村服务业的发展面临机制障碍
由于农村服务业涉及财税、金融、工商、交通、邮政、通信等多个部门,而且大多实行部门分属管理,造成部门利益和权益作用影响交叉,给福建省农村服务业发展带来一定障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机制理应是配置资源的基本手段,农村服务业也不例外。但福建省的农村服务业的发展多是政府主导,虽然政府意识到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性,但从具体的运作来看,还是没有很好的从宏观上对农村服务业的发展进行导向,从管理逐渐向服务转化的意识还不够,市场竞争很不充分,如果不在体制机制改革上下功夫,引入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多样化的经营方式,农村服务业的发展必将受到严重的制约。
2.农村公共服务业发展滞后
在教育、医疗卫生、科学研究、文化等方面,由于政府投入不足,部分地区发展滞后。在有些地区,学龄前儿童入托难的问题比较突出,在校住宿生的生活条件艰苦,安全存在较大隐患;相当多的村庄村容环境差;有些地区居民至今没有吃上安全放心的自来水;部分村庄就近没有医疗机构,看病难的问题比较突出;农村图书室、文化馆凤毛麟角,满足不了农村居民的文化娱乐生活需要。
3.农村信息服务业尚不发达
目前在福建省部分农村地区,现代化的网络信息服务建设落后,农民不能及时掌握科技信息和农产品销售信息,在农业生产和销售活动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部分农村科技推广、信息化建设管理等机构缺少试验基地和必要的科研设施和信息网络,人员队伍不稳定,“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在位”的现象比较严重;部分农村科技推广、信息化建设管理等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科技、信息的普及率、到位率和整体质量。
4.农村流通服务业不完善
福建省农村部分地区的农产品专业市场、乡村级综合服务社尚未建立起来,使得农民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没有彻底解决。农村生活性服务业的滞后发展使得农村人口生活质量相对偏低。农民缺乏必要的、优质的生产和生活环境,最终导致农村人才流向城市。农村生产性服务业的滞后发展使得资本等生产要素流通不畅,严重制约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在农村生活性服务业与农村生产性服务业都落后前提下促成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
5.金融服务严重不足
近年来福建省国有银行推行市场化改革和集约化经营,将大量的无盈利或微利的基层分支机构撤出农村地区,导致部分农村地区出现了金融空白。目前国家对金融支农的扶持政策仅限于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导致金融机构支农动力不足。农村金融机构不足,资金来源缺乏保障。同时农村资金大规模地涌向城市或经济发达地区,出现了金融资源的“马太效应”。目前尚未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和保证基金的试点工作,农村保险业支农功能不健全,风险补偿机制缺失。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滞后。农村金融中介环境较差,信用中介服务体系不健全,缺少能提供信用担保服务的机构。特别是大部分县市还没有建立起贷款担保公司或中心,以农户出资为主的农户担保中心尚未出现。
6.人才队伍建设滞后
从目前农村服务业人才队伍状况看,其从业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管理水平较低,还不能完全适应农业发展的需要。比如农村科技服务业,虽然经过“十一五”期间的努力,对主要从业人员进行了相关培训,使其具备了一定科学技术方面的背景和知识,但农村科技服务是一种立足农村,同时又要和市场打交道的经济组织,需要掌握市场运行的规律,在这方面许多从业人员缺乏相关的知识和经验。同时,由于人员的原有知识结构的差距,虽然都进行了培训,但接受程度的不同,导致了整个队伍良莠不齐,不少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不高。同时,在销售、运输、信息、金融等领域也都急需大量的人才来推动发展。
四、发展福建省农村服务业的政策建议
1.加快构建农村服务业发展机制
为了进一步激发农村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动力,应进一步促进农业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机制转变。一是大力推动良性竞争,政府应规范各部门、行业的行为,促进其自律,同时应进一步创造有利于良性竞争的环境,促进人才、技术、物资的地区、部门间流动;二是推进竞争机制的建立,对各类不同性质的服务机构和实体,推进其责权利的内部机制改革,促使其机制活力增强。如对各级农技服务实体,建立严格的责任考核制度,对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更应放开经营,与农民建成更紧密的联系。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从内部管理上给予帮助和规范,在政策上给予扶持。深化农村各项改革,激发农村现代服务业发展动力。降低服务业市场准入的门槛,取消不必要的审批条件,形成真正的公平准入机制。尽快推出扶持全省农村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综合政策,准许外资、民间企业以资本或以管理、设备等资本形式自由进入农村现代服务业。要把加快改革土地、金融、产权和劳动力市场制度,促进要素市场的发育,作为发展福建省农村现代服务业的重要途径。在税收税费征缴、用水用电用气用地价格等方面给予公平待遇,提高经营者的积极性。鼓励企业以名牌、名店为龙头,通过合资、联合、并购等方式,实行连锁和集团等规模化发展,做大做强现代服务业企业,对农村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中发展成绩突出的企业给予奖励。 2.抓紧制定农村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
要抓紧制定农村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对福建省现代农村服务业功能、结构和建设规模要做统筹设计,制定现代农村服务业短、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确定发展重点,出台综合扶持政策。近期要以扩大农村富裕劳动力就业面为主;中期要以拓展服务领域、扩大服务规模、提升服务档次为主;远期要以全面实现城乡服务业一体化为主。福建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闽东南、闽中、闽西北地区农村经济发展差别明显,发展农村现代服务业要分类扶持、分区指导。在经济欠发达、农村现代服务业水平较低的内地山区,采用以政府扶持大力发展农村服务行业的合作经济组织为主的道路和模式。在经济较发达、农村现代服务业水平有一定发展基础的沿海地区,采用以政府支持,按企业化运作、产业化发展的道路和模式。不搞“一刀切”,不盲目攀比,循序渐进地推进。
3.营造农村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加快体制创新、打破垄断,为农村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要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以打破垄断、放宽市场准入为重点,积极有序地实现城乡之间、不同所有制之间以及内外资之间服务业发展政策的并轨,为更好地发挥民营经济在农村服务业理念创新和产业升级中的带动作用创造条件。允许个体、民营企业进入第三产业领域投资经营,积极发展合作制、股份制的服务企业,为农村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4.加大农村服务领域资金投入力度
财政应加大对农村服务业的资金投入力度,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现阶段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集中在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生态保护、社会治安等方面,这些民生类和生产类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必须由政府提供。因此,今后省政府要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对基础性、公益性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采用政府投入为主的发展模式。在其他农村现代服务业投入方面,应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境内外投资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机制。
5.健全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
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加强机构、队伍、运行机制和基础条件建设,建立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机构,提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服务能力。创新农技推广组织形式,鼓励科研机构、教学单位、推广机构、农民合作组织、农业企业和社会中介机构,联合实施科技推广项目,形成以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体,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学单位、涉农企业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全面推行农业技术推广责任制度,建立健全绩效考评机制。支持创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加快农业技术人才培养。
6.不断完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
根据城乡一体化的要求,以城市市场带动农村市场,构筑城乡一体的商贸网络,达到平等、无障碍的市场体系。以中心城区、中心镇区、中心村为主线,构建适应不同消费群体、消费水平、消费偏好的新型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大力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农产品的农超对接,大力扶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龙头配送企业、大力扶持农超对接的合作社,切实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鼓励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专业化、规模化的农产品物流企业集团,加快建设以冷藏和低温仓储、运输为主的农产品冷链系统,积极采用电子商务等先进交易方式,降低农产品运营成本,提高农产品市场流通效率。
7.进一步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
全面推进农村公共信息化平台、农村通信畅通工程、自然村通电话工程、宽带进建制村工程、农村信息化教育培训工程、农村信息技术推广工程、动植物防疫信息平台建设。整合各类涉农信息资源,统一规范农业服务热线,健全农业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推进农业信息“五有”标准示范建设,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乡村信息服务站点,培育农村信息员队伍,普遍提高农民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发展生产的能力。加强城市服务农村的信息网络建设,构建集信息服务、远程教育服务、科技服务、文化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
8.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以政策性金融为导向,以商业性金融机构主体,以民间金融为补充的多层次、多样化、适度竞争的农业金融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及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鼓励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扩大涉农业务范畴,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促进福建省农村地区形成投资多元、覆盖全面、竞争充分、服务高效的银行业金融服务体系。增加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扩大试点范围,提高覆盖面和经营水平。
9.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根据“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鼓励基层供销社、集体经济组织、农技推广部门、农业企业积极领办或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扶持合作社规范化和示范社建设,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增强合作社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能力。引导合作社在发展壮大的基础上实现联合,建立合作社联合社。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信用合作、“农超对接”。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涉农项目。
10.加大农村服务业专用人才培养力度
各级地方政府在规划和统筹农村服务业发展过程中要积极帮助农村服务业企业制定人才战略,加大农村人才培育的财政支持力度。要根据本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农村新型工业化进程的需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重点,大力发展具有本地产业特色的职业技能教育,对农村剩余劳动力和企业在职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为本地农村服务业发展输送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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