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农业的重要作用的主要表现为一个农民能否养活一个以上的非农业人口,促使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而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也就是“效率空间”的存在,最终将农业劳动力从土地上转移出去,同时农业在一个社会经济生活中的贡献份额逐渐降低。
一、中西方原始农业:不同的地理环境和农业文明类型
如果把历史的视野指向遥远的古代的话,就会发现,中国和欧洲的农业文明的一个显著的区别是,中国的农业是一种原生型农业文明,即是一种在本地土生土长的农业文明,它既是起源地,同时又是农业繁荣地;欧洲的农业文明则是一种外来型、传播型农业文明,它的农业文明是由西亚地区传播而来的(注:徐旺生:《农耕的起源和传播对中西早期文明发展的比较研究》,《农业考古》1997年1期。)。这两种不同的起源方式以及相应的自然条件,决定了中国和西方农业的完全不同的格局。
欧洲的农耕文化——新石器文化的出现与西亚的农耕的扩展有着密切联系,这一点已为考古发现所证实。西亚农业向北传播中,由于欧洲既适合于畜牧又适合农耕,因此农业传播出现了先传播驯养畜牧技术后传播种植技术的前后两次传播过程(注:徐旺生:《农耕的起源和传播对中西早期文明发展的比较研究》,《农业考古》1997年1期。)。
欧洲文明的基础产业——农业的特征是在发展驯养和畜牧的基础上逐渐发展种植业,并且种植业首先是由满足牲畜饲料而发展起来的,由于主营畜牧业的习惯,因此农耕的扩展并非一下子就从西亚迅速传遍全欧洲,而是缓慢传播。根据研究者的测算,欧洲早期农耕推进的速率是每年1.08公里,每代人扩展的平均速率为25公里,农耕向欧洲腹地传播持续了大约3000年之久(注:(英)A、阿默漫等著,黄其煦译:《欧洲早期农耕扩展速率的测量》,《农业考古》1987年1期。)。
因此我们可以肯定,在农业没有传播到欧洲的腹地之前,居住在此的欧洲人从事的是畜牧业,后来才开始接受种植。恩格斯根据雅利安人亦即印欧人,先是从事畜牧,后来又在畜牧的基础上引进了种植业的历史,得出了农业的产生是为了给牲畜提供饲料的结论,原因就在于此(注: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0-21页)。
显然恩格斯的这一结论不是农业起源的普遍形式,只适合于早期的欧洲,而不适合于亚洲。在亚洲,种植不是为了满足牲畜的饲料需要而产生的,而是为了给人类提供食物。因此,早期的欧洲人的生活方式是一种游牧的生活方式,而中国人则过着定居农耕的生活。
与欧洲的情况完全不同的是,在中国中纬度的黄河流域中下游地区发明了原始的种植和养殖业后,由于该地区特有的土壤环境,人们很快就形成以种植业为主的生活方式。黄河流域到处都是堆积的黄土,这种土壤非常适合于人类早期的比较简单的工具进行种植,收获的粮食也较多。距今约7000年的河北武安磁山文化遗址中,出土了大量的粟,足以说明这一点。因此,种植对于当时的人们来说具有较大的吸引力,又由于种植必然与定居紧密联系,而定居生活也是人类生活的一种趋势,狩猎的方式逐渐降到非常次要的地位。生活在这一地区的人们也不大愿意迁移到别的地区生活。因此,中国文明最早的起源和繁荣地就是黄河流域一带。到了秦汉时期,已经形成以种植业为主的农业形态,亦即今人所说的“跛足农业”。秦朝以倡导耕战得以最后统一了全国。三国时,曾经规定,凡杀牛者,论罪恶至死(注:陈寿:《三国志·魏书·陈矫传》。)。唐、宋和明代也有类似的禁令,因为牛是种植业中动力的主要承担者。
总之,欧洲的土地既适合于种植,也适合于养殖,但是最早的种植业是在畜牧业的基础上产生的,其侧重点是养殖业,所以欧洲农业中养殖业的比重较大,是一种混合型农业。而中国的早期农业,由于黄河流域一带的土壤宜于农耕,所以以种植为主,是一种所谓的“跛足农业”类型。
二、不同的生活模式与不同的生活空间
中国和西方在原始农业时期的农业内容的不同,决定了他们各自后来发展的不同。在讨论两者的差异之前,我们先看看动物界食物和性格之间关系如何。
动物界存在着草食动物和肉食动物两大类,两者的生活方式显著不同。处于食物链顶端的肉食动物如猫科动物,与草食动物相比,数量少,占有的生活空间较大,而繁殖的速度相对来说要慢一些。
肉食动物以老虎为典型代表,如果没有自己的势力范围,就不具备生存能力,就有可能会被淘汰。一旦老虎来到某一地区,必定建立势力范围。当确定了势力范围后,别的老虎是不能进入的,“一山难容二虎”,否则就会出现战争,战争的结果是弱者被赶出这一势力范围,而强者则成为这一地区的主人。新的主人会在此地生活,而原有的老虎则另寻生路。实际上,这是老虎为了不缩小捕食空间,维护基本的捕食区域的一种自我保护行为,是一种确定生存底线的行为。过密的空间是无法提供一只老虎的食物需要的。欧洲人长子继承制度的某些特点与老虎的行为有着某种联系。
肉食动物生活的最大的特征是,如果它的数量过剩,它会向其势力范围外转移其过剩,即幼兽成年后立即离开父母。只有当所有的能够容纳其生存的空间都已经兽满为患后,才会通过博斗以减少数量,迅速地达到一个新的平衡点,数量下降;而不是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靠缩小势力范围或者说降低生活质量来使每一个动物拥有各自的生存的空间。所以说肉食的猫科动物如老虎有一种调节机制来控制自己的种群的数量,以保持基本的生活水准,而不是通过降低生活质量,来维持生存繁衍。
草食动物的生活方式、繁殖方式与肉食动物完全不同。一般来说,草食动物的数量相对于同一地区的肉食动物来说要多很多,草食动物群数量很大,往往数十个或者数百个个体一起生活,其中多半有自己的领袖,比如,头马、头羊等,逐水草为生,往往采食完一地的草后,才转移至其它地区。
草食动物生活的另一特征是,如果它的数量过剩,它的每一个个体依然生活在原有的空间中,不会有某一头羊或者头马将某一动物个体赶出其群体。当数量过多,使得某一地区的草地可供采食的时间起来越短,只能是更加频繁地转移草场。通常由于无法采食而饿死或者被肉食动物捕杀而减少种群的数量,以维持一定范围内合适的种群数量。草食动物不像肉食动物,有一个自我调节机制来减少种群的数量,而是被动地由外界因素诸如天敌的存在、食物的充足与否等来控制其数量。在非洲生活的一种肉食鸟,当幼鸟一旦能够飞翔觅食,父母就将其赶出家门,让幼鸟自寻生路,自生自灭,成年鸟决不会对后代有任何的怜悯,担心其会遭遇不测。
以上是动物界中肉食动物和草食动物的大致区别。如果我们将这种区别与东西方早期人类的生活方式进行比较的话,就会发现肉食动物和草食动物的区别与东西方人类的生活方式的区别极其类似。第一,从居住特征来看,西方人多具有独立的性格,早期居住特点是一家一户单独的,类似于除狮以外的猫科动物的独居特征,不象中国人多聚集在一起;第二,西方人早期肉食在食物中占有较高比重,类似于肉食动物的食性;而中国人早期多吃谷物,类似于草食动物的食性;第三,西方人由长子继承家庭的所有财产,其它的子女则成年以后离开家庭,自谋生路,类似于猫科动物幼兽长大后,彻底离开家庭,自谋生路;而中国人则多子继承,类似于草食动物成年后依然和父母及群体生活在一起;第四,中国和欧洲的版图面积差不多,但是西方历史上多是割据的小国家,很少会出现统一的国家,类似于老虎各据山头;而中国历史上统一的时间占大部分,类似于草食动物所形成的庞大的种群。这也可以解释魏特夫所谓的“东方专制主义”是因为治水的需要而造成的观点为什么是不对的。
实际上,真正的原因可能是人们由于素食,其生活方式以群居为主,相应的社会关系则是一种专制类型,类似于头羊和头马存在于草食动物之中。中国历史上,选择了一种类似于草食动物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势必象草食动物那样,以一个较大的群体如家族一起生活,而在群体中,必定有头羊和头马的存在。
三、不同的生产方式与不同的“效率空间”
中国和西方在生活方式上存在上述的区别,这也就给更多的区别创造了条件。如上所述,早期东西方生活方式存在着明显的区别,而这种对不同的生活方式的选择,应是基于当地不同的生活环境。不同的生产方式,决定着是否存在着“效率空间”。
由于环境和社会发展阶段的不同,在我们的地球上,大致存在四种类型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它们分别是:采集和狩猎型;纯游牧型;纯种植型;种植和畜牧混合型。由于生活和生产方式的不同,其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也有所不同。
第一种生活方式主要出现在一些不久前尚处于原始社会阶段的民族中。如中国西南某些地区、太平洋及赤道周围地区的民族。以第一种生活和生产方式生活的人们,处于原始状态,其效率最低,社会的发展阶段落后,单位土地面积上人口较少,理论上存在“效率空间”。
第二种生活方式存在于一些草原地区,这些地区只能从事游牧,由于气候和灌溉等因素,农耕在那里难以开展。这种方式生活的人们,主要是游牧民族,借助于动物的自然生长过程,但是其需要较大的草原维持其生存空间,单位面积上所养活的人口较少。游牧民族以肉食动物的面貌出现,人口密度相对较低。且生活处于流动状态,社会化程度较低,不利于知识的积累、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这些地区多是无法从事农耕的地区,后来也就没有因为较少人口引进机械劳作而获得巨大效率的“效率空间”。
以第三种生活方式生活的人们,其居住的环境适宜发展多种形式的养殖业。但实际上,养殖业主要为种植业服务,生产方式主要以种植业为主,畜牧只是一种附庸。这一生产方式又被称为“跛足的农业”,或者说是“单腿农业”。其单位面积土地所产生的生物量比游牧民族要多,所以可以在低水平营养供给的情况下,即大量食用植物性食物,而不象欧洲人那样较多地食用动物性食物的情况下,养活较多的人口。因此,这一生产方式所代表的文明,人口相对众多,如中国。由于大量人口的存在,人均土地太少,人口无法转移至其它的领域,大量的劳动力排挤了机械化的引入,从而也就不存在“效率空间”。
以第四种生活方式生活的人们,生活环境既适合于农耕,也适合于畜牧。人们从事的是既有种植也有畜牧的生活,这被称作“复合型农业”。只有这一种生产方式存在“效率空间”,因为人口没有大量地滞留在土地,在这种农场中借助于机械,能够大大地提高劳动生产率。这种生活和生产方式是一种最为合理的类型,它兼顾了第二和第三种生产和生活方式的优点,同时避免了两者的缺点。首先,种植业的存在,使得它处于一种定居的生活方式,而不是流动的生活方式。人类社会的发明创造,多数出现在定居的社会形态中,而很少在游牧的社会中;其次,畜牧业的存在,必定要有较大的放牧场所,使得在同样多的人口情况下,比单纯从事种植业的民族要占据更大的生存空间,它有一个最低居住空间的概念。在这个最低居住空间中,对于混合型农业来说,必须有足够的土地。如果单纯用于种植,这个农场的规模就相当大了。也就是说,有大量家畜生活的农场改为单纯从事种植业,具有更大的效率空间。
东方的中国是第三种生活方式的代表。而欧洲的英国和荷兰等地区则是第四种生活方式的典型。所以中国和欧洲相比,中国的农村普遍存在耕地面积小的现象。根据学者们的研究,强行把农民从土地上赶出去以圈地养羊,只占英国工业革命时期的很小一部分,实际上,当时英国的大多数农场是以自有的土地从事养羊业,以获得较高收益的。因为有最小生产空间概念的存在,欧洲很少会有密集的农业人口生活在一起的情况。美洲的家庭农场,往
往一家拥有上千亩地。工业革命以后,相对过多的人口大量进入城市,城市成为大量人口的宣泄地。因此这种生产方式不会出现局部地区农业劳动力过剩,当然这与地球上存在一个肥沃的美洲,可以大量移民有关。所以欧洲人,直到上一代人才感到了人口压力(注:[美]弗·卡特、汤姆·戴尔著,庄léng@①、鱼姗玲译:《表土与人类文明》,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87年,第120页。)。
历史上,欧洲人如果放弃肉食为主改为素食为主,其土地能够养活比现在多得多的人口。就象在一个山林中,在一只老虎圈定的范围内,通常情况下只生活着一只老虎。如果这只老虎改为吃素,这只老虎在圈定势力范围时,势必只需要比原来小得多的空间,其原有的势力范围自然能够生活多只老虎。草食动物则根本没有势力范围的概念,不管其数量多少,大多数情况下,一个群体生活在一起。同是杂食动物的人,在生活中,根据其生活模式,可以选择素食,也可以选择肉食。中国人的日常食物是一种比较低级的初级食物,无法再降低一个食物档次,所以中国人的生活和生产方式,在多子继承制度下,是没有事先留下“效率空间”的。
四、“效率空间”的存在,必须有分配制度作保证
一般认为,人口密度高,人均耕地太少,是导致过密化得以形成的主要原因。如果没有人为的限制因素,人口的增长速度是极其快的。那么,何以在欧洲历史上没有出现人口压力,而在中国的历史上特别是明清时期出现了人口压力呢?这与相应的继承制度有关。
欧洲的那种单独的居住方式,类似于肉食动物划定势力范围,占领了相当大的生活空间,也就是存在“效率空间”。只有在这样的生活空间中,才会出现“三圃制”的耕作方式,即一部份土地休闲,一部份土地种植,一部份土地用于放牧。从大约九世纪前的一份西欧农民和田地的清单中,可以看到当时的英国只有不到20%的土地是可以耕种的,其它部分是森林、沼泽、水潭或者荒地。可耕地中一半左右是牧场或者草地,所以实际上农场的面积只有总面积的10%左右。当时所有的耕地实施双田制,即每年都是一块地种谷物,另外一块地休闲。也就是说只有5%或者更少的土地真正地种植着作物(注:[美]弗·卡特、汤姆·戴尔著:《表土与人类文明》,第122页。)。
效率空间的存在,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环境,一个家庭有再多的土地,经过一代一代人口的增加,几代的分割,也会由大农场变成小的农场,出现相对的人口过剩。如果不把多余的人口从土地上转移出去,结果会逐渐将牧场变成种植地,减少畜牧业在整个经济活动中的份额,以支撑过多的人口。但是在欧洲的英国,盛行的是的“长子继承制度”,一个家庭的土地只有长子才有资格拥有,其它的男子是没有资格来参与分配的,只能外出谋生(注:赵冈:《过密型农业生产的社会背景》,《中国经济史研究》1997年1期。)。
在这种制度安排下,欧洲的一般家庭不会象中国人那样毫无节制地生育。青年男女在结婚之前,要考虑是否有能力养家,没有能力,是不会或者不敢结婚的。结婚以后,夫妇双方会更多地考虑孩子出生以后的出路,如果没有好的出路,他们只会考虑少生孩子。
从理论上讲,如果某地没有限制因素阻止人口出生,人口的增加速度是很快的,很快就会人满为患。但是欧洲始终没有中国那么多的人口。在那里,除了中世纪的黑死病,使欧洲的人口减少了约三分之一外,并没有其它的原因能够阻止人口增加。居然他们直到上一代人,都不曾感到人口的压力,这些都应该与为了追求生活质量,而主动地节制生育有关。在中国,大多数情况下,是人口的数量,而不是生活质量成为人们首先的关注对象,盛行多子多福。一个家庭就是再穷,没有养家糊口的能力,但是父母还是会倾全家之力,首先帮忙让长子娶上媳妇的。然后再合家为其他男子娶上媳妇。某一地区没有能力养活很多的人口,但是也会生出很多的人口来。因此,在中国的乡村,“没有嫁不出去的姑娘,只有娶不上老婆的光棍”。父母会成为一个家庭生儿育女的经济后盾。所以,中国人尤其是生活在乡村的中国人,人生的目的是为了子孙满堂,至于说生活的质量如何,没有人过多地考虑和关注。中国传统的生殖观念认为多子多福,实际上,当人口没有得到控制时,多子肯定不会多福。一定的生活方式确定以后,他的同类就会沿袭原有的生活方式生活。
五、“效率空间”与生活质量
法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孟德拉斯在《农民的终结》一书中说,“在一个自给自足的和比较稳定的社会里,个人没有任何理由改变他们的生产系统,因为严格地说,他没有这样做的经济动机。当人口压力增加时,人们就开垦荒地,更加紧张地耕作,或吃得稍差一些。”(注:[法]孟德拉斯著,李培林译:《农民的终结》,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这一论述可以真实地反映中国古代农民生活的一些重要方面。中国古代在人均土地面积变得越来越少的时候,由于有“守望相助”、“出入相扶将”的传统,自然不会出现把某人赶出家庭的生活圈,只能是“开垦荒地,更加紧张地耕作,或吃得稍差一些”。只有当某一地区实在没有荒地可耕,更加艰苦的劳作也不行,吃得再差也不能果腹时,才会有异地移民的情况出现,才会出现中国西南的高寒山区也有人居住的情况。
而一旦迁移到别处,重复着过度利用土地的历史,将某一地区的地力利用殆尽。近代后套地区的开垦过程是一个相当典型的例子。在一部分从事种植的汉族人进入以后,由于千年的习惯,单调的大田种植业,赶走了当地放牧的蒙古族牧民。而新主人没有很好地将畜牧和种植有机地结合起来。结果是,新的粮仓又人满为患了。原来,农业生产以大田种植为主,谷类自然成为众人的主要食物。人口在长,粮食需要也在长,手工作业的效率不高,要想增产,必须增加劳动力。而参加劳动的人多了,对粮食的消耗也多,这样人口和粮食的比例关系经常处于紧张状态。后套地区开始作为新垦区,处女地的肥力较高,所以当时曾经有“粮仓”之美称。后来,人口一多,人口和粮食的比例关系与内地逐渐接近,今天的人们也不知道昔日所谓的“粮仓”了(注:王毓瑚:《近代后套开垦试论》,《北京农业大学学报》1980年3期。)。可以说,中国历史上许多地区无数次重复了这样的规律。
英国工业革命以后,养羊业发展很快,尽管与圈地运动有关,但实际上家庭农场具有足够的土地贮备是最为重要的原因。欧洲的畜牧业的发展情况,也可以作为一个有说服力的例子,来说明那里的人口没有像中国那样过密。据笔者研究发现:工业革命以后,畜牧业在欧洲也有较大的发展,大量的优良品种被育成。如美利奴羊,大、中约克夏猪,巴克夏猪,海福特牛,黑白花奶牛等优良品种。这些品种是在良好的饲料条件下育成的。然而,这些优良品种在近代引入中国的过程中毫无例外地都面临着饲料品质极差的问题,都存在一个因饲料条件差而品质退化、不适应的问题。因而中国近代的畜牧工作者,在引进欧洲的优良畜禽品种后,所要做的工作就是如何使那些优良品种适应中国较差的饲料条件。
降低生活质量,实际上是源于没有效率空间,同时又进一步地封闭了效率空间。没有好吃的肉、奶和蛋,就吃品质差的大米、小麦和高粱。历史上,中国人对少吃肉多吃粮或糠、菜的方式已经习以为常。中国的饮食文化为何发达,多多少少与饮食质量不高,需要通过烹饪达到使食物可口的目的有关。而明清以来,产量更高的美洲的高产作物玉米、红薯、土豆等的引进,使得中国历史上制约人口增长的瓶颈被突破,大大地圆了中国人多子多福的梦想。生活质量较低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一大特征,同时又为进一步降低生活质量准备了条件。所以中国人在近代纷纷向外迁移。但是与欧洲不同的是,这是一种在人口高度饱和情况下的再迁移,而在欧洲人们则是在人口密度非常低的情况下就开始迁移。
继承制度实际上扮演了“预警机制”的角色,它自然地宣告某地能够容纳多少人口。而中国历史上就是因为没有相应的“预警机制”,人口在可能的情况下大量增加。这就是美籍学者黄宗智教授所揭示的中国近代以来过密化产生的主要原因。
中国近代人口急增,何炳棣分析是美洲的高产作物引进的缘故。但是这仅仅是事情的一个方面,因为高产作物也曾经传入欧洲,并且时间更早,但是欧洲并没有出现人口急剧增加的现象,说明仅有高产作物还不能够单方面造成人口大量增加。人口增加的关键原因是中国有一种内在机制促使人口增加,这才是问题的根本所在。
六、中国历史上“过密化”现象持续存在
“过密型增长”概念,即由于生存压力持续存在,农户追求的是实物产量最大化的目标,而不是效益最大化的目标,黄宗智将“过密”的问题限定于一个较小的范围。
本文认为,中国传统社会的“过密”问题,大约在秦汉时期即已存在。在早期,只是表现在相对小的范围,由于生活方式是聚居,继承制度又是多子继承,从事单一的种植业,使相对较多的人口在土地上沉淀下来,又没有一种机制将人口从土地上赶出去。单一的种植业这种生产模式,必定会出现过密现象。因为这种生产方式所需要的劳动强度大,对劳动力的需求较大。但是这种需求不是均匀分配的,而是断断续续的,与季节关系密切。所以中国的农村,闲时劳动力过剩,忙时劳动力缺乏。多子多福发出了一个错误的信号。同时以植物食品为生,单位面积上能够养活较多的人口,人口一多,势必又造成人均占有的土地面积下降。所以,常常开始是小范围的过密,但是很快会大面积地过密,在一定人口生活的局部地区过密后,通过移民别处而缓解。
唐宋时期,北方人民大量向东南地区迁移,在江南低地冲击土壤上建成了复杂有效的灌溉系统,也就是“塘浦圩田”体系,这种系统必须经过较长时间的开发才能形成,且单一家庭是无法独立完成的,必须等待人口规模和系统密集达到一定程度后,各自协调发展以后才能形成规模效应,从而对当地的农业生产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促使中国江南地区农业开发,成为天下第一富裕地区,形成了新的经济、文化中心①。
虽然因为过密而移民,但是这些移民在新的土地上用原有的方式生产和生活,重复其原居地的过密化形成历史,在新的地区开垦种植,又繁衍出大量的人口,形成新的过密化态势。但是到了近代,由于东南地区也人满为患,于是上山开垦梯田,下水围湖造田,已经将可以利用的土地开发殆尽。这时的过密,不仅仅是一种狭义的相对的过密,而是一种广义的绝对的过密,也不仅仅是一种纯经济学意义上的过密,即劳动力投入加大后,劳动报酬不是随着投入的增加而增加,出现了递减的现象,而是表现为一种社会学意义上的过密,即多种生活资料的全面缺乏。
民国时期华北平原地区,在人口压力下,不仅畜牧业比重降低,而且种植业内部的物种也集中在少数几种能够最大程度满足人们一般食物的物种上。含有丰富蛋白质的物种被单一的淀粉类作物所替代。因为淀粉类作物更能够果腹,更能够提供能量,从而支撑更多的人口。当人口压力持续增加时,维持农业生产的一些投入如肥料和饲料的投入也会因此而变得不足。因此,民国时期在华北平原地区,出现了原料、饲料和肥料的所谓“三料’’危机[2]。连简单的需求即煮饭的燃料都缺乏,已经到了一种极度过密的状况。
费正清在其《美国与中国》一书中指出,在美国中西部玉米带的彼此相距半英里的一个农庄,在华北平原则是整整一个村落。明末,由于张献忠屠川,造成清代早期大量的湖北湖南人口向四川转移,结果今天四川人口早已超过1亿;而欧洲人开始向北美移民,时间大致相同,但是直到今天,面积比四川大约18倍的美国,人口也只有2.7亿,其中许多人还是以后从别处陆续直接迁移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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