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农业担保公司为涉农企业及农户提供贷款担保业务并收取服务费用获取收益,在农业收益中除必要的公司日常工作的开支等成本费用和留取部分风险准备金外,将剩余收益作为入股农民分红。
本文选自《农业经济问题》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主管;中国农业经济学会、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主办。国内刊号CN:11-1323/F;国际刊号ISSN:1000-6389,邮发代号:2-140。《农业经济问题》在反映农业经济理论、介绍农业经济政策,提供农业问题解决方案等方面具有独到的作用,为我国农业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已成为国内最具权威性的农业经济学科核心期刊。
1粮食涉农直补资金担保贷款的优点
直补资金具有“融资渠道拓宽、贷款利率优惠、贷款期限灵活、还款方式自主”四大特点。一是农户融资渠道适当扩宽,农户以后年度应获得直补资金作为质押担保,有效解决农户担保不足问题,同时以上年发放直补资金为基数,贷款额度适当放大5到10倍,进一步的增加了农村贷款投放量。二是贷款利率优惠。一般涉农贷款利率上浮在70%到80%左右,而直补资金贷款仅上浮30%,大大降低农户融资成本。三是贷款期限灵活。银行综合考虑农户贷款用途、偿还农业以及生产经营周期。与借款人协商确定贷款期限,农户可以结合自身的情况灵活自主的选择,最长期限不超过10年。四是还款方式自主。农户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可以利随本清一次性偿还,也可以分期等额本金偿还,可以到期偿还也可以提前偿还。
2粮食涉农直补资金担保贷款缺点
土地流转问题对粮食涉农直补资金担保贷款的限制。目前,农村土地流转频繁,大多数农民的土地存在着出租、承租土地现象,期限均在1年以上。一方面,目前吉林省缺乏完善的农村土地流转体系,部分农民通过双方草签的承租合同简单的履行了土地流转手续,缺乏相关地方政府职能部门规范的登记、更名手续。由于土地流转合同的不规范,导致粮食直补资金的享用人和土地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土地使用人无法直接办理质押贷款,不能满足土地使用人正常的农业生产融资需求。另一方面,虽然国家规定土地使用者享受直补资金,但是由于农村土地流转频繁,土地直补资金的享有人不断的发生变化。在贷款期间,农户进行土地流转,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乡屯可能不了解农户办理了直补资金担保贷款,会出现无直补资金可扣的情况,同时有可能产生一些法律纠纷问题,造成信贷风险的发生。直补资金担保贷款放大倍数一般在5到10倍左右,目前邮储银行和建设银行只做放大5倍的直补资金担保贷款产品,按吉林省中西部农户每年约2000元直补资金计算,该户每年获得的贷款为1万到2万元,金额仅能满足农民的一些小额生产生活消费,并不能满足农户的种养业生产需求。
3吉林省运用直补资金设立农业担保公司可行性分析
3.1吉林省运用农业直补资金设立农业担保公司的提出
涉农中小企业和农民从事的是生产经营活动单一,经营规模小,金融机构和涉农中小企业和农户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长期以来涉农中小企业和农民的资产少,可以用于抵押的物品缺乏。银行等金融机构面对涉农企业和农民的信贷需求,出于对信息不对称的考虑,利率普遍较高,这样使得农村信贷配给出现逆向选择,大多数涉农企业和农户贷款需求得不到满足,且贷款的不良不断上升。面对农村信贷配给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从吉林省涉农直补资金担保贷款中得到启示,将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担保运用到农村信用体系中,将农民分散的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集中起来设立农业担保公司,帮助涉农中小企业及农户充足的信用空间,解决农村贷款难、贷款贵问题。进而实现吉林省农业发展“产业化、专业化、规模化”目标的新思路。
3.2运用农业直补资金设立农业担保公司的内容
农业担保公司是由政府倡导,由金融机构或企业及个人发起,农民遵循“农民自愿、参股有偿”的原则,将粮食直补资金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用于参股,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性质的股份制公司。农业担保公司的运营遵循“市场运作、服务三农”的原则,用市场手段和行政资源共同推进农业担保业务,共同拓展业务和规避风险,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经营活动,追求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大化。农业担保公司为涉农企业及农户提供贷款担保业务并收取服务费用获取收益,在农业收益中除必要的公司日常工作的开支等成本费用和留取部分风险准备金外,将剩余收益作为入股农民分红。
3.3运用农业直补资金设立农业担保公司的意义
3.3.1集中分散资金,解决吉林省农业发展融资难问题涉农中小企业作为吉林省农业发展的主力军起重要作用,然而自信水平较低,缺乏抵押品以及有效的担保,使其难以获取信贷资金进行扩大经营,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吉林省农业的发展。农业担保公司的设立将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办大事”,通过为涉农中小企业及农户提供担保,使其获得外部增信,得到银行的贷款,解决其融资难问题。同时担保公司的出现,降低银行贷款风险,解决了金融机构由于农民自身的弱质性,在农村想贷而不敢贷的难题,促使金融机构愿意以更低的贷款利率为农户提供融资服务,间接地降低了农户的融资成本。
3.3.2提高政府公信力农业担保公司的成立由政府倡导、牵引发起,农业担保公司为发展“三农”经济起促进作用,提高政府公信力。同时,农业担保公司为涉农企业及农户提高了诚信度,打造了农村贷款提供了一个新的信用环境。
3.3.3解决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就业问题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发展,部分农民会将手中的土地流转出去,去城市寻找就业机会。但城市对于农民的就业吸纳能力有限,农民在城市的就业问题就变得亟待解决。通过农业担保公司为农民提供创业资金,提供资金贷款担保,这样也间接地对城镇化进程中农民的就业问题起到了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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