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是指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本文主要针对社区矫正专业队伍建设进行了一些研究,文章是一篇人力资源论文范文,主要论述了社区矫正专业队伍建设研究。
摘 要: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推进,其工作任务将持续加重,这就对社区矫正队伍提出更高的要求,专业队伍建设势在必行、刻不容缓。通过对河北省B市A区的调查与访谈,发现社区矫正队伍总体情况较好,但存在专职工作人员数量较少、任务繁重、劳动强度大、专业背景单一等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建议。
关键词:社区矫正,矫正专业队伍, 综合素质
一、问题的提出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从2003年开始进行社区矫正试点,2005年扩大试点,2009年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至2014年12月底,全国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23.8万人,累计解除150.5万人,现有73.3万人[1]。2015年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6.4万人,解除矫正49.8万人,全国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再犯罪率一直处于0.2%左右的较低水平[2]。2005年,河北省成为第二批社区矫正试点省份,2006年B市的社区矫正工作也随之展开。据B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平台显示,截止至2014年10月底,B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3 869人,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再犯罪率为0.036%,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社区矫正把社区服刑人员的再犯罪率控制在较低水平,取得的成果有目共睹,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重大。社区矫正队伍建设是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是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治、帮困扶助、指引示范的有生力量,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能力大小及素质高低都会影响到社区服刑人员再社会化程度,是社区矫正质量的重要保障。因此,打造高素质的社区矫正专业队伍意义重大、势在必行,其直接关系着国家的安全与社会的稳定,社区矫正专业队伍建设刻不容缓。
二、河北省B市A区社区矫正专业队伍建设的现状及问题
本文采用文献研究和调查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在研读相关文献的基础上,以河北省B市A区为例进行调查和访谈,以期结合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情况,发现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中的经验及不足之处,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截至2015年5月,河北省B市A区司法局共有在编人员31人,其中3人负责社区矫正,10人在基层司法所工作。A区一共有8个司法所,其中2个司法所有2人,其余6个司法所各1人。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负责本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工作,构成了社区矫正专业队伍的中坚力量。据调查与访谈, A区社区矫正专业队伍总体情况较好,3名负责社区矫正的工作人员及1名被仿的司法所工作人员均是党员,思想过硬,政治觉悟较高。4人均是本科学历,法学专业,专业素养较好,保证了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与此同时,A区的社区矫正专业队伍也存在以下一些不足之处。
(一)专职工作人员数量较少
以A区Z街道司法所为例。A区Z街道司法所成立于1998年,由于编制等问题,只有1名工作人员,管辖9个社区,1个村。截至2015年底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1人,解除矫正36人,在册15人。B市A区2012―2014年的数据显示,A区接收的社区服刑人员数量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如果保持现有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数量不变,工作量必将持续增大,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数量较少的问题就会越来越突出。
(二)工作人员任务繁重,劳动强度大
A区司法局专职负责社区矫正的3人需要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调查,做好接收前、矫正中、解除前三个阶段的风险评估,负责入矫后社区服刑人员的档案管理,对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监督等。司法所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所在辖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除此之外,司法所工作人员还承担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工作,日常还要分担乡、街道办事处的信访维稳、综合治理等工作,任务繁重,劳动强度很大。
(三)工作人员学历层次较高,但专业背景单一
A区司法局3名负责社区矫正的工作人员及1名被访的A区Z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均是本科学历、法律专业。社区矫正工作不仅仅只涉及执法,还需要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矫治、心理矫治、帮困扶助等。伴随着社区服刑人员数量的增多,其构成必将日益复杂,其需求亦多样化,这就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工作人员法学背景强势,心理学、管理学、社会学、社会工作领域空白,不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四)缺乏针对性强的深度培训
被访的A区Z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谈到其经常会参加一些培训,如去听“司法行政大讲堂”,这些培训大都是对最新司法条文的解读,是常规的法律培训。专门针对社区矫正开展的培训比较少,尤其是深度培训还是空白,不利于了解、学习社区矫正领域最新的指导思想及先进的工作方法,一些好的工作经验也得不到交流和传播。因此,专门针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度培训有待加强。
(五)考核规范有待细化
A区司法所工作人员2015年之前在所在乡、街道办事处进行考核,2015年5月B市行政区划调整后,这些工作人员在区司法局考核。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考核只是一些常规化、表面化的考核,激励、奖惩机制不健全,不利于调动工作人员进行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性。因此,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考核规范有待细化。
三、加强社区矫正专业队伍建设的思考
(一)增加编制,吸收专业人才
吸收新鲜的血液是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的重要保证。因此,必须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支持,努力增加人员编制,夯实基层工作力量。在招录新人的过程中,要做到公正透明,严格招录程序,配齐基层执法力量,以体现刑罚的严肃性,提高社区群众的安全感。社区服刑人员更需要心理上的安慰和支持,所以进行心理矫治尤为重要,对心理学专业的人才有所需求。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细致的分类,建立个人求职档案,管理学专业的人才更适合。与社区服刑人员直接接触,帮助其解决社会生活中的困难,社会学及社工专业的人才更有优势。因此,应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吸收与现有工作人员专业背景具有互补性的人才。 (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应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强健的体魄,以便矫正工作过程中遇到紧急情况时快速投入到应急行动中。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必须热爱社区矫正工作,有爱心,有责任感,具有奉献精神,忠于职守,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尊重社区服刑人员的人格尊严,使其树立重返社会的信心。因此,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职业道德观等综合素质十分关键,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3]。
(三)加强科学管理与科技引进,提高工作效率
科学管理是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性别、年龄、犯罪原因、犯罪类型、主观恶性等进行细致的分类,并制订个性化的矫正方案。在此基础上,还要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定期的风险评估,适时调整分类,修改矫正方案。这些工作一旦做好,接下来的矫正工作就会事半功倍,取得更好的矫正效果。此外,现代化科学技术的应用是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效率的重要途径,如手机定位、全球眼、电子围墙的应用给社区矫正工作带来了很多便利[4]。在今后的社区矫正工作中,要注重先进科技的引进,以此节约人力资源,实现矫正效率最大化。
(四)加强针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度网络培训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如果不参加培训,知识储备得不到更新,就难以适应日新月异的社区矫正工作。鉴于B市A区司法局实际情况,将负责社区矫正的工作人员和司法所工作人员专门抽调出来进行长期的集中学习不具有可行性,短期的表面化培训又达不到提高工作能力的效果。鉴于此,可以利用网络进行深度培训。相关工作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通过网络视频深度学习社区矫正理论、前沿动态、社区矫正工作的先进方法和经验、典型案例分析。网络培训具有可重复性,可在一段时间内多次观看,巩固学习效果。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网络视频培训涉及案例,需要对外保密,相关工作人员只有输入工作代码、密码方能观看。
(五)制定精细的考核规范
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有利于贯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激发创新意识,激励工作人员探索更加合理有效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因此,考核不应流于形式,应精细可行。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细则。考核应客观、公正、透明。对社区矫正工作中钻研业务、有理论突破和改进方法、对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成功就业的工作人员予以奖励;对社区矫正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贪污受贿,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给予惩处。考核结果可细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五类,对优秀层次的工作人员进行奖励,对不合格的工作人员进行惩罚。充分发挥考核的作用,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参考文献:
[1] 姜爱东.狠抓落实 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J].中国司法,2015,(3):17.
[2] 我国深化社区矫正改革取得重要成果,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间再犯罪率0.2%[EB/OL].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官网. [2016-02-15].http://www.moj.gov.cn/sqjzbgs/content/2016-02/15/content_6482088.htm?node=30092.
[3] 天津市司法局课题组.关于创建社区矫正专业队伍的研究――以天津市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发展为视角[J].中国司法, 2014,(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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