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城市精细化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城市治理思路的转型升级,其核心要义是实现民心治理。立足于当下人工智能的感知智能和认知智能技术特征,人工智能赋能超大城市精细化管理要紧扣重构政府与社会各主体连接,提升治理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这个切入点;确立包含云端计算和边缘计算的体系设计;建立起包含转变人工智能应用的开发思路,引入多主体参与智能化应用开发,创新人工智能的应用开发模式的完整政策体系。未来,人工智能赋能超大城市精细化治理还需落实民生公共服务供给的加法,做好政府非法定职能的减法,发挥人工智能提升治理能级的乘数效应,运用除法思维找到共治的最大公约数。
关键词: 人工智能;超大城市;精细化治理;赋能
一、问题的提出
强化社会治理科技支撑的要求给超大城市治理带来了新议题。作为新技术的主要发展方向之一,当前学术界和实务界对人工智能在城市精细化治理中应用的态度处于两个极端:在学术界,工科背景的技术流专家在不断鼓吹人工智能的应用优势[1],而文科背景的价值流专家则对此普遍抱有疑虑[2];在实务界,部分部门领导出于多种考虑对人工智能的落地非常积极;也有不少一线工作者对人工智能的实际应用效果持怀疑态度。在超大城市精细化治理的推进过程中,人工智能能否发挥积极作用及其如何发挥积极作用,成了当下亟需回答的问题。
与已有城市治理理论强调政府赋权改革[3]和城市多主体参与[4]以实现城市善治的政策目标相比,人工智能时代的超大城市治理经常面临着治理主体多元交互、治理客体模糊不清和治理机制复杂等现实问题,这就要求人工智能时代的城市精细化治理要重新找回“人”的价值,并以技术手段为工具,通过技术赋能的方式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从而实现超大城市治理的民心治理——即社会个体基于满意度和获得感,对政府具有高度信任,对治理体系具有高度粘性,对现在和未来治理共同体充满期待的一种新的治理形态。
具体而言,在人工智能加速发展且其应用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展的宏观背景下,超大城市精细化治理包含了城市硬件设施的查漏补缺,提升社会各主体获得感;城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提升社会各主体满意度;城市治理价值重构,以此实现社会各主体民心归一等三个阶段,每一阶段的落实都与社会公众的感知密不可分。这也就意味着在实践过程中,超大城市精细化治理的理论逻辑内在地要求城市政府与社会各主体之间存在广泛且实际的社会连接,即城市政府的公共政策要能够及时、准确和高效地反映社会各主体的需求,以此实现社会各主体需求的满足、满意度的提升和民心的集聚。本文基于政社关系的宏观架构并结合社会各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提升的微观视角,首先介绍了人工智能赋能超大城市精细化治理的應用逻辑;其次结合人工智能应用的当下困境,梳理了人工智能赋能超大城市精细化治理的重要命题;最后提出了人工智能赋能超大城市精细化治理的未来努力方向。
二、人工智能赋能超大城市精细化治理的应用逻辑
1.超大城市精细化治理的理论背景
城市精细化治理是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进入新时代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精准性已成为城市治理的核心命题。尤其是受单位制解体、新经济形式出现和技术革新的影响,我国超大城市治理比国外面临更加复杂的形势。人们普遍意识到在治理过程中,由于治理主体的多元性和多层级性、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的注意力有限和理性有限、治理客体的变动性和复杂性、治理技术环境的流变性等特征[5],如何将城市善治的理念精准地变成政策并加以执行,并在此过程中实现对于社会各主体的民心治理,提升治理韧性,这是新时代超大城市精细化治理提出的现实背景。从宏观架构层面思考,当代我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作为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面对日益多样化的社会诉求,如何寻求有效的资源组织结构,确保现代化的顺利推进与制度转型的平稳运行,以达成有效的国家治理[6],而超大城市精细化治理正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微观操作层面思考,当下超大城市治理过程中出现的赋权客体缺失、参与积极性不高等问题,究其原因是在城市规模急剧膨胀以后,最早源自于柏拉图的、建立在熟人社会逻辑基础之上的善治理念同政府与社会割裂、城市碎片化的现状不匹配。这也就意味着,如何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超大城市治理的方方面面重构国家与社会,即政府与各主体之间的连接,建成治理的共同体成了城市精细化治理的核心议题。
城市精细化治理是对已有城市治理和城市精细化管理理论的继承和升级,当下城市精细化治理实践实际上是沿着城市治理创新的路径向前推进的。广义的城市治理是指从城市地域概念出发,为了谋求城市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的可持续发展,对城市的资本、土地、劳动力、技术和信息等生产要素进行整合,以实现城市区域内的协调发展[7]。狭义的城市治理则是指城市区域内的政府组织、市场组织、社会组织和社会个体,以生存和发展为目标,在平等基础之上按照参与、沟通、协商和合作的治理机制,形成多主体参与的治理网络,共同解决城市的公共问题,增进城市公共利益,促进城市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过程[8]。从城市治理概念可以看出,城市治理其实就是对原有城市单一主体市政管理的超越,并在此过程中形成新的治理网络,超大城市精细化治理是超大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更高阶段。实践中,国内已有上海和北京先后发布了各自的城市精细化管理规范性文件,从而迈出了城市精细化治理实践的第一步,即在超大城市精细化治理中,政府首先要明确自身权责,发挥好监管职能,做好精细化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其次要在规范化和法治化的基础之上逐渐吸纳其他主体参与城市治理,通过织密政策网络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最终实现城市精细化治理的共建共治共享。在这一过程中,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挥了赋能的作用。
2.人工智能的技术特征及其实践路径
自1956年人工智能首次进入学术研究和实际应用的视野以来,人工智能的发展已有60余年历史。但从当下实践来看,人工智能的实际应用还主要集中在两个领域:感知智能(Perceptive Intelligence),包括看、听、闻的能力,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摄像头和感应装置;认知智能(Cognitive Intelligence),包括推理、学习和获得知识的能力,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机器学习等[9]。以人工智能的核心模块算力来衡量,人工智能的信息处理能力仍处于初级阶段[10],基于算力导向的人工智能信息处理模式主要为云端计算和边缘计算。按照欧洲电信标准组织的定义,云端计算即是将所有信息上传集中在一个云计算系统,云端通过综合运算后再传回给终端,以此满足超大规模复杂计算的要求;边缘计算则指在靠近人、物和数据源的网络侧实施计算,以此满足计算的实时性和安全性[11]。目前,人工智能在超大城市精细化治理中的应用主要包括智能政务、智能交通、智能医疗、智能安全和智能教育等领域[12]。综合来说,人工智能时代的来临使得超大城市治理的结构更加动态和复杂,政府内外部信息开始随时随地互动,多主体的参与更加无处不在[13],这是超大城市精细化治理的总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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