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因斯坦自由的人类良心起源于对道德宗教的信仰,在宇宙宗教上帝的信仰中实现人类良心的高度,这也是对个人自由的追求从而达到良心自由的境界。爱因斯坦自由的人类良心具有促进人类社会和谐发展、合乎逻辑地导向社会主义、促进国家法律改革和完善、实现社会道德与个人道德有机统一等积极意义。爱因斯坦自由的人类良心也存在着在残暴专制的国家权力面前不堪一击、离开优裕的物质生活条件滋养难以形成和存在,以及具有任性或随意性因素等局限性。
[关键词]:爱因斯坦,自由的人类良心,积极意义,局限性
一、 良心及学术界对爱因斯坦良心的研究
无论是在中国文化上还是在西方文化中,“良心”都是人们渴望保有的一种美德,也是人们推崇的一个道德概念,它对于人和社会的生存和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在中国文化中,“良心”概念的含义是“善良的心”,它源于《孟子·告子上》“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犹斧斤之於木也”中的“良心”一词[1](1417) ,意指人的天性中所包含的“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和“是非之心”[2](259)。在西方文化中,“良心”的含义是“一个人对道德真理的意识”[3] ,它是从拉丁文“conscientia”一词而来的,意指人与人之间“默契的知识”。这里的人与人之间“默契的知识”,除了作为调节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般知识外,它“更是一种基于道德知识的,针对具体事情和境遇的实践性判断和行为”[4] 。因此,总的说来,所谓良心,我们可以将其定义为人所具有的、能够调节和维护人与人之间合理关系的、促进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最核心的道德观念。人的良心作为人的内在素质,它是通过人的言论和行为表现出来的,因而人的良心是蕴含在人的言论和行为中的道德观念,通过对人的言论和行为的考察,就可以揭示出这个人究竟有没有或具有什么样的良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由于“良心”被看成是封建主义和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中的内容而受到排斥,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中’,‘良心’一词曾变成阶级斗争的活靶子”[5]。如果有人讲“良心”或者说自己“凭良心干活”,会被认为是没有觉悟或觉悟较低的表现,因而“良心”从道德本体的位置,降低为不值得人们信任的一种东西。如果有人因为受到误会而用“良心”起誓,不仅得不到人们的同情,反而会遭到人们的鄙视,受到“你的良心值多少钱一斤?”的讥讽。在这样的社会风气之下,中国传统文化中具有较高道德价值的“良心”,逐渐被“党性”、“人格”或“对领袖的忠诚”所取代。
直到“文化大革命”結束以后,“良心”作为人的“本份”的代名词,重又回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例如,有一位县委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上主动承认自己存在白吃、白喝、白吸(烟)、白拿等情况,并采取具体措施,切实解决了这些问题,就被中央领导同志称为“一个有良心的县委书记”[6]。按说,不贪、不占是国家公职人员的“本份”,守住或回归了这个“本份”,就成了这个人“有良心”的体现。同样,商人的“本份”在于诚信经营,诚信经营就成了商人的“良心”[7];记者的“本份”是不受任何干扰地如实报道新闻,不搞歪门邪道和实话实说就成了“记者的良心”[8],如此等等。于是,“良心”成了人们一颗守住自己“本份”的平常之心。
人们之所以把这种能够守住做人的“本份”,保持一颗平常之心的道德观念和行为称为“良心”,是因为在经历了极“左”思潮严重摧残的当代中国社会中,它已经成为一种稀缺的社会资源。关于这一点,只要看看目前中国城市居民住宅防护的严密程度,以及媒体不断曝出中国游客在国外旅游期间高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的新闻报道,“说假话”已经成为当代中国相当一部分人的生活方式,以致党政官员很难听到下属的真话[9],而更多的人对此见怪不怪,就可以知道当今国人的良心是一个什么样的状况了。
但是,这种作为做人“本份”的平常之心,与孟子所要求的那种在他人遇到危难时伸出援手所表现的“恻隐之心”,对自己或别人所做的坏事和恶习感到羞耻厌恶的“羞恶之心”,对高尚的人和事心存敬仰的“恭敬之心”,以及在为人处事中应当具有公平和正义感的“是非之心”,还是有相当明显的差距的,只能说是一种最低档次的良心。
尽管学术界对“良心”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在对爱因斯坦道德和伦理思想的研究中,似乎还没有人对爱因斯坦的良心进行过较为系统的研究。在笔者所能见到的文献中,即笔者以“良心”为主题词,在“中国知网”的“期刊”栏目中,只搜索到李醒民的“论科学家的科学良心:爱因斯坦的启示”一篇文章[10]。在李醒民的文章中,作为爱因斯坦“科学良心”具体内容的“科学探索的动机:力图勾画世界图像,渴望看到先定和谐”、“科学追求的目的:发现真理,为科学而科学”、“维护科学自主:自觉抗争,保持相对独立”、“捍卫学术自由:争取外在自由,永葆内心自由”、“科学活动的行为:道德高于才智,美德不可忽缺”、“对研究后果的意识:制止科学异化,杜绝技术滥用”和“对科学荣誉的态度:实事求是,宽厚谦逊”,不过是爱因斯坦科学良心的一些具体表现,而不是在一般的意义上对爱因斯坦良心概念的系统论述。因而可以说,到目前为止,学术界对爱因斯坦良心概念的研究,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
爱因斯坦作为20世纪最伟大的科学家和思想家,怀着推进社会发展和人类幸福的真挚感情,以他的强大理性和敏锐直觉,在对宇宙、社会和人生的思考中,形成了他自己一系列独到的认识和理解,其中包括他极为深刻的道德和伦理观念[11][12],而“良心”则是爱因斯坦道德和伦理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尽管爱因斯坦没有系统地论述“良心”概念,他关于“良心”的言论也不是很多,但是在笔者看来,在爱因斯坦的“人类良心”和“良心的自由”等概念中,[13](14,279) 包含着极为深刻的道德和伦理内容,通过对爱因斯坦良心的研究,可以加深我们对良心概念的认识和理解。
二、 爱因斯坦自由的人类良心形成和发展过程
爱因斯坦认为,一个人从来到这个世界起,就自然地继承了两个方面的道德和伦理因素的遗传。一方面是通过生物性的遗传,继承了群居动物中的个体对群体依赖的特性。这种特性在人类社会中,就像蚂蚁和蜜蜂那样,表现为个人对社会的依赖。他指出,这种不会变化的“人的生物学本性”,在原始部落的社会群体生活中,表现为“有节制的、合作的生活方式”[13](315,300)。虽然爱因斯坦的这种观点,在当时只是一种想像力的自由联想,但是,最新的科学研究已经发现,动物也有类似于人类的“道德观”[14]。另据新华社报道,瑞士苏黎世大学的研究人员,在人脑中发现有个“公平中心”[15]。这个“公平中心”,显然是通过生物学遗传得到的。这就意味着,爱因斯坦关于在原始部落社会群体生活中的每一个人,所表现出来的有节制的、合作的生活方式的行为,是通过生物学的遗传,从群居动物中继承的一种道德和伦理因素的预言,已经被当代的科学研究所证实。
另一方面,人在获得生物学意义上的道德和伦理遗传的基础上,又在社会生活中,得到一种文化上的遗传,即得到一种文化上的素质,把外在世界展示给我们的不清楚的现象之间的关系,解释为是必然的、完全服从因果性规律的这种需要,爱因斯坦认为,这“无疑是在文化发展过程中所获得的理性经验的产物”[16](345)。
比如,在原始人那里,他们根据同自己意志活动的类比,把他们在生存的过程中所遭遇的对饥饿、野兽、疾病和死亡的恐惧,都归因于某种看不见的精灵的意志的表现,从而想象出各种具有人性的鬼神,并且赋予它们各种超凡的本领,同时创造出一套代代相传的传统,通过一些动作和祭献,以求得它们的恩宠,对人产生某种好感,爱因斯坦把这称为“恐惧宗教”[16](403)。在爱因斯坦看来,恐惧宗教的意义在于,它根据人的力图避开痛苦和死亡,而寻求安乐的原始本能,以那些使人具有巨大敬畏感的鬼神的名义,向人们提出一些适合当时人类生存需要的道德要求,以在当时的人与自然和人与人之间,建立起一种和谐共存的关系。
在人类社会和人的社会性的进一步发展中,人们在恐惧宗教的各种鬼神的基础上,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出一个能够保护、支配、奖励和惩罚人的“社会的或者道德的上帝概念”,爱因斯坦把在对这种上帝的敬畏感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宗教,称为“道德宗教”[16](404)。道德宗教是把各种恐惧宗教所提出的各不相同的道德要求,加工整理为统一的道德原则,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建立起只要“遵循这些原则”,就能得到“最大可能的安全和满足”和“最小可能的痛苦”的信念[13](184)。当人们接受并信奉这些道德原则,就是把它们内化为自己的道德意识或道德观念,构成各个人的良心。
爱因斯坦在晚年谈到自己的思想历程时说,早在少年时代,他就已经深切地意识到,大多数人终生无休止地追逐的那些希望和努力是毫无价值的。为了从这种毫无价值的人生追求中解脱出来,做一个有思想、有感情的人,他通过学校的和社会的宗教教育,深深地信仰当时社会中流行的道德宗教。尽管他在12岁那年,由于读了通俗的科学书籍,对《圣经》里的许多故事产生了怀疑,认为它们不可能是真实的,从而导致他突然中止了对神学宗教的信仰,失去了他的“少年时代的宗教天堂”,转向从思想上掌握那个在个人以外的实在的外在世界,并且把这确立为他的人生的“最高目标”,但是,他把他对当时社会中流行的道德宗教信仰的经历,看成是他“从‘仅仅作为个人’的桎梏中”解放出来的“第一个尝试”,以及在对国家所制造的谎言的怀疑中,获得了“一种真正狂热的自由思想”[16](2),从而形成他最初的道德和伦理观念,成为他的良心的基本内容。
如果仅从爱因斯坦在少年时代,通过对道德宗教的信仰而形成的道德和伦理观念来看,由他在这一经历中所体现的道德和伦理观念,是一般信教群众都会有的。比如,束星北的女儿束美新在谈到她的母亲时说,她的母亲9岁在教会学校上学,从“嬷嬷们的奉献精神”中,“学会了爱,学会了宽容大度”[17]。当这种以“奉献精神”或“利他观念”为核心的道德和伦理观念,内化为通过“爱”和“宽容”等形式表现出来的个人素质,我们可以将其称为“社会良心”。凡是具有这种素质的人,都具有社会良心。
随着爱因斯坦在追求知识和真理的道路上一步步地前进,以及他对宇宙本质和规律的理解的一步步加深,他深刻地认识到,尽管各种类型的道德宗教教义中的上帝观念,是对人类精神进化的幼年时期所幻想出来的各种神的概念的升华,但是,正是它们上帝概念的拟人化特征,导致了科学与宗教之间不可避免的冲突。为了把科学与宗教协调起来,爱因斯坦用自己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逻辑,通过对道德宗教的批判,使他的信仰达到人类宗教经验的第三个阶段,爱因斯坦把这种宗教称为“宇宙宗教”,他说自己的哲学就是“宇宙的宗教”[16](569—570),他信仰的就是“那个在存在事物的有秩序的和谐中显示出来的上帝”[16](365)。爱因斯坦的宇宙宗教,是用科学净化了道德宗教的拟人化的上帝概念,从而提高了道德宗教的“境界”,使之成为“真正的宗教”[13](219)。这种真正的宗教一方面作为科学家进行科学研究的最强有力、最高尚的动机,给予科学家们以强大的道德力量,使他们不顾无尽的挫折而坚定不移地忠诚于他们的志向;另一方面,被科学净化并提高了境界的道德宗教,留下的是它屬于纯粹人性的一面,爱因斯坦将其表述为:“个人的自由而有责任心的发展,使他得以在为全人类的服务中自由地、愉快地贡献出他的力量。”[13](208) 至此,爱因斯坦在对宇宙宗教上帝的信仰中,达到了“人类良心”的高度,在真正意义上成为“世界公民”。[18](94)
在这里,爱因斯坦的人类良心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作为科学家,由宇宙宗教的因果必然性的上帝决定的爱因斯坦的“科学良心”[16](P531),要求他在广义相对论创立以后,义无反顾地投身到对统一场论的研究之中。与此同时,爱因斯坦从他的科学良心出发,与量子力学的创立者们展开了一场意义深远的论战。爱因斯坦在经历了初期从他的哲学观点出发对量子力学理论真理性的攻击失败以后,虽然承认量子力学是一个成功的科学理论,但是对量子力学的创立者们把统计性作为“处理物理学基础在本质上已是最后方式的这种信仰”,表达了他强烈的“反感”[16](652)。爱因斯坦在与量子力学创立者们的论战,以及在对量子力学的评论中所说的他自己的“物理学本能”和“科学本能”[16](604,507),实质上是他的科学良心的不同表达形式。
〔参考文献〕
[1] 广东,广西,湖南,河南辞源修订组,商务印书馆编辑部.辞源(合订本)[Z].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
[2] 杨伯峻.孟子译注(下)[M].北京:中华书局,1960.
[3] 张秋梅.当代西方天主教自然法学派的良心观[J].宗教学研究,2006,(1):20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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