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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城址特征看宝墩文化来源

来源: 树人论文网发表时间:2021-04-07
简要:摘要:宝墩文化于 4500 ~ 3700 年前在成都平原西南部和中部先后建造了8座古城址,采用的两面堆土的筑城技术,城址的形状大小,一大数小的群体布局等,都与长江中游的屈家岭石家河

  摘要:“宝墩文化”于 4500 ~ 3700 年前在成都平原西南部和中部先后建造了8座古城址,采用的两面堆土的筑城技术,城址的形状大小,一大数小的群体布局等,都与长江中游的屈家岭——石家河文化相同,共同构成了中国史前古城址群的三大类型之一。宝墩古城址群时代略晚,筑城技术与设计更加规范,推测该文化可能主要来自于长江中游,其动因或许与中国古史中“迁三苗于三危”的事件有关。处于成都平原北部的“三星堆一期文化”,距今 4800 ~ 4000 年前,主要来源于距今 5000 ~ 4800 年前从西北山区下来的“桂圆桥文化”;他们没有掌握建城技术,主要聚居于河流沿岸,与“宝墩文化”曾共存于成都平原南北两地,文化面貌有不少相似之处。但他们各自有一个数百万平方米的“中心聚落”,在年代、地域、聚落形态、文化因素、来源去向等方面有诸多差异。他们可能是两个不同的文化,其主人或许分别是蜀史传说中的“蚕丛氏蜀王”与“柏灌氏蜀王”。

从古城址特征看宝墩文化来源

  本文源自四川文物 发表时间:2021-02-10《四川文物》(双月刊)创刊于1984年,是由四川省文物局主办的西南唯一的文物考古大型专业杂志。《四川文物》自创刊以来,坚持学术性、知识性、资料性兼顾的办刊宗旨,积极宣传党的文物法和文物相关政策,交流信息和研究成果,传播文物知识,提高读者对文物的鉴赏水平,热忱为广大读者服务。

  关键词:宝墩文化;古城址群;三星堆一期文化;蚕丛氏;柏灌氏

  关于宝墩文化的来源问题,近年学术界进行了比较集中的讨论,主要有东来说、[1]西来说、[2]东西交汇说[3]三种观点。这几篇文章均运用了文化因素分析的方法,从器物特征的比较研究入手,讲述了宝墩文化与周围文化的关系。虽然各自的侧重点和结论有所不同,其中也有些值得进一步探讨之处,但也都还是有理有据,可以自成一家之言。

  我认为第三种观点比较全面恰当一些,表明宝墩文化可能是由多种文化因素在成都平原上交融而成的一种新的文化。例如何锟宇、唐淼就认为:“从宝墩文化的构成要素来看,宝墩文化主要源于川西北地区史前文化的影响,宝墩文化中少量人祭坑的发现也佐证了这一判断,如在金川刘家寨、茂县营盘山遗址中均有发现。宝墩文化与重庆峡江地区同时段的史前文化有诸多相似之处,关系紧密,在此不多赘述。但是,有些器物还受到了长江中游的影响,如宝墩文化出土的泥质陶中的敛口罐、圈足盘、圈足豆,夹砂陶中的筒形灶或器座均与石家河文化的相似。宝墩文化的盘口圈足尊外形酷似屈家岭文化中的陶甑,大溪遗址第四期也发现有泥质陶盘口器,表明四川盆地盘口圈足尊、盘口罐这一类器物当是受到了屈家岭文化的影响。挖壕筑城、水稻种植技术无疑源于长江中游,而宝墩文化墓葬中少量屈肢葬和拔除上颌侧门齿的习俗也当是受到了峡江地区甚至更东部的影响。”[4]

  本文不再详细进行器物的比较分析,只是想就宝墩文化一些形态特征及其来源和意义谈点看法。因为社会形态和经济形态的特征,不只与器物特征的来源有关,而且可能关系到族群的社会性质、来源原因、发展方向,乃至文明程度等问题,其中古城址群的建筑技术与布局方式、水稻种植技术的传入途径等,可能就是这样一些带有决定性影响的问题。本文准备从此入手,再就宝墩文化的来源原因及相关问题,谈些个人的初步意见。

  一 宝墩古城址群的形态与特征,可能主要来自于长江中游

  为了便于说明问题,我们先谈谈长江中游的史前古城址情况,再来分析它们与宝墩文化古城址群的关系。

  距今约5000~4000年前,是我国史前考古学文化中的“龙山时代”,近年在黄河和长江流域发现了一大批古城遗址,总数已有上百处之多,主要可分为三个大的地区类型:

  一个是以内蒙中南部和陕北为中心的石砌城墙类型,如新发现的石峁古城,就可能是一个早期国家的都邑;

  一个是以黄河中下游为中心的夯筑城墙类型,后来成为中原地区各时代城址的主体形式;

  第三种就是以长江中游为中心的堆筑城墙类型,如屈家岭文化、石家河文化古城址群等,具有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5]

  近几十年间,长江中游发现的史前古城址数量不断增多,何介钧2004年统计:“到目前为止,长江中游在江汉平原和洞庭湖平原,已确知的史前古城有九座之多”;[6]万娇在2017年的统计:“长江中游目前发现并确认史前古城共 15座”;[7]最近《人民日报》载文报导:“迄今为止,考古工作者己发现屈家岭文化古城近20 处”。[8]这里主要根据何介钧和万娇的文章做些介绍(图一)。

  长江中游的史前古城址自身具有一些显著的地域特征,首先,它们都采用的是堆筑城墙的方法,堆土拍打而成,与夯筑城墙、石砌城墙,以及良渚古城的草包泥筑城法都有很大差异。其次,这些城址大多有城壕和水门,共同构成了此类古城的三大重要特征。[9]第三,这一组古城址群时代较早,延续时间较长,始建年代从大溪文化一期开始(彭头山古城,不晚于距今6000 年),在屈家岭文化时期(距今5300~4600年)兴建最多,到石家河文化时期(距今4600~4000 年)仍有新建,发展脉络清楚,具有完整的序列。[10]第四,城墙墙体大多经过增筑或补筑,即后期又从内外两侧堆土加筑,因而使墙体越来越宽(图二)。[11]第五,城址形状从圆形到多边形到长方形,逐步走向规范。第六,古城面积开始一般比较小,多为几万平方米,逐渐增大,后期出现一百多万平方米的大型中心城址。第七,古城址群主要密集均匀分布在山前的江汉平原和洞庭湖平原西部,城址之间一般相距几十千米,同期多为一座大城和多座小城,组成具有等级差别的一群。第八,从社会形态看,它们已经处于城邦林立的古国阶段中后期,开始进入国家文明的萌芽阶段。[12]

  其中的城头山古城,兴建于6000年前的大溪文化早期,是我国目前所见最早的一座城。废弃于石家河文化晚期,连续使用了约2000年。城址呈圆形,面积8万平方米,墙高5~6米,护城河宽35~50米,城中发现了约6000年左右的大型祭坛和水稻田,还有一个筑城奠基时的人祭坑(图三∶1)。[13]

  荆州阴湘城古城,圆形,面积20万平方米,使用年代经过了屈家岭文化早中期,石家河文化和商周时期。城墙墙心横断面为梯形,高7米,用堆筑方法筑成斜坡状,顶宽6.5米,底宽约30米。城内侧有护坡,城外有护城河(图三∶2)。[14]

  荆门马家院古城,保存情况最好,最为典型。它始建于屈家岭中期,平面呈长方梯形,面积24万平方米。东城墙长640、西城墙长740、南城墙长440米,北城墙为弧形。西城墙的墙底宽35、上宽8、高4~6米。护城河宽30~50、深4~6米,西面为天然的“东港河”,另三面是人工修建。有一河道从西北方的水门流入,从东南角的水门流出,再与古河道相连通(图三∶3)。[15]

  天门石家河古城,位于两河汇合处三角地带上,是长江中游最大的古城之一,面积达120 万平方米。其中石家河早期的遗存占古城的三分之二,是该城的繁荣时期。晚期快速衰落,距今 4000年左右被彻底废弃,前后共存在了600~700 年。城址呈圆角方形,城墙用堆筑方法筑成斜坡状,城墙顶宽6~8、底宽约50、高5~6米。护城河周长4800米,宽60~80米。城内外均有护坡,至少经过了两次补筑。大城城圈内有几个大遗址相互相连,其中最大最中心的谭家岭遗址,面积为12万平方米,经历了大溪、屈家岭、石家河几个时期,说明这里很早开始就是个中心聚落,并以它为基础和核心,发展成为石家河古城(图三∶4)。[16]城内西北部的邓家湾遗址6万平方米,发现几座近圆形或方形的台基,用刻划符号篮纹缸镶边,应是祭坛。台基之间有不规则形土坑,出土了数千陶塑动物像和人像,有可能是祭祀坑,它们与墓地密切相关,形成一整套祭祀建筑遗迹。南城墙内为三房湾遗址,有三个土台,北台有较大的房屋建筑,东台出土有数万小红陶杯,可能与第二次大规模筑城后的祀典活动有关。古城之外附属有20多个遗址,包括有玉石和陶器作坊,东南方的罗家柏岭和肖家屋脊遗址,还发现有铜原料和青铜制品。可以说石家河大城 “是石家河文化早期创造的伟绩”。[17]

  上述这些特征,在成都平原上新发现的宝墩文化古城址群中都有不同程度的明确表现,又有一定的变化和发展,说明两者之间可能存在着密切的渊源关系。

  从1995年起,在成都平原的西南部逐渐发现发掘了8座史前古城遗址(图四),[18]年代在距今4600~3700年前,始建年代可分为两组,早期的一组分布在岷江干流(即外江)的西岸的山前平原上,包括宝墩(图五∶1、图七∶1)、[19]高山(图五∶2、图七∶2)、[20]芒城(图五∶3、图七∶3)、[21]和紫竹古城[22]等;晚期的一组分布在岷江干流以东,即内江的平原上,包括鱼凫城、[23]郫县古城(图六、图七∶4)[24]等。它们与长江中游的史前古城址有非常相似的特征,首先,它们都是采用堆筑城墙的方法,墙体采用堆土后拍打而成的。其次,城墙墙体大多经过增筑或补筑,即后期又从内外侧堆土加筑,因而墙体越加越宽,越加越高。第三,城址形状主要为长方形,有个别多边形,图四 宝墩文化古城址群分布图从单体和总体布局到筑城技术,都更加成熟化规范化。第四,古城面积逐渐增大,多为10~40万平方米,并在前期就开始出现了大型中心城址——宝墩古城,它始建时的长方形内城就有60万平方米,城内有几组高等级建筑群,后来加筑的外城,面积为 274万平方米,外城内分布了20多个遗址,与石家河古城的情况非常相近。第五,宝墩古城雄居各城之上,与同时期的数座小城,也形成的“一大带多小”的等级格局。第六,古城址群也是主要密集均匀分布在山前平原的西部,城址间一般相距几十千米,带有主观规划性,形成一组的完整的古城址群。第七,宝墩古城址群的始建时代要晚于长江中游的史前古城址,大约开始于屈家岭文化末期到石家河文化初期(距今约4500年),沿续发展到距今3700年左右,社会形态也已经处于城邦林立的古国末期阶段。

  以上情况说明,宝墩古城址群从一开始就有明确的选址标准与布局规划,和成熟的城墙建筑技术。这些规划和技术,都与长江中游古城址群极其相似。目前这类“堆筑城墙”的古城址群,又只发现在长江中游和成都平原两处,两者应属于一个相关的文化类型。而长江中游古城的年代普遍要早于宝墩古城,它们之间可能有一定的承继关系,成都平原上的这些古城址的技术和文化,很可能就是从长江中游古城直接传入的。后文我们准备再从考古学文化和古史记载的双重角度,深入探讨宝墩古城址群从长江中游传入的时代与动因及其所具有的历史和文化意义。

  二 稻作农业亦主要是从长江中下游传入成都平原的

  宝墩文化从始至终都有很成熟的稻作经济,这种经济形态同样可能是来自于长江中游新石器时代文化。长江中游地区“始终处于中国稻作农业发展史上的‘核心’位置”,“早在1988年,湖南澧县彭头山在我国第一次发现9000年以前的稻作遗存,长江中游地区在我国稻作农业起源和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首次得到学术界的肯定”,长江中游地区早期稻作农业的分布,南到道县玉蟾岩,北到河南贾湖,中心在两湖和江西,这是长江中游地区“在中国古代文明和原始稻作农业发展史上最光彩辉煌的一页”。[25]

  长江中游稻作农业的发展,经过了四个主要阶段:

  一,萌芽期,12000年前,有三个特征:处于旧石器时代末期向新石器时代过渡阶段;居住地中发现野生稻谷;发现了最早的炊具。

  二,起源期,有四个特征:处于12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早期;发现了栽培稻痕迹;产生了制陶业,以炊煮为主;定居聚落形成,以江西万年吊桶环和仙人洞遗址为典型代表。

  三,兴盛期,亦有四个特征:产生了生产性经济,在8000年前的澧县八十垱遗址,发现了2 万余粒稻谷稻米;出现了家畜饲养;水稻品种系原始古稻;耕作方式由“刀耕火种”演变为“耜种”。

  四,发达期,在距今6000年至4000年前。 “距今6000年以后……长江中游的原始文化也从此走上了一条做强做大的道路,9座城址相继拔地而起;与此同时,稻作农业 ……平添了几分稳重和成熟。……从而显示出它在中国稻作农业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始终也没有改变过。” [26]

  这时长江流域原始稻作农业又跃上一个新台阶,并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规模与发达的新阶段。它也具有四个突出特征:稻作经济占据主导地位;家畜饲养与经济作物并驾齐驱;农具以石器为主,耕作方式由“锄耕”再到“犁耕”;原始古稻不断倾粳化。[27]

  这时的稻作农业发展以滨湖平原为中心,代表性文化在长江中游两湖地区的汤家港文化(距今6800年至6300年)、大溪文化(距今6300 年至5300年)、屈家岭文化(距今5300年至4600 年)、石家河文化(距今4600年至4000年)等。

  这些考古学文化,特别是屈家岭文化到石家河文化阶段,正与成都平原的新石器时代文化的产生时间大体同时,它们很可能就是宝墩文化开始时期就出现成熟的稻作文化的直接原因。

  从目前发现的资料看,成都平原最早的新石器时代文化,是距今5000年左右开始的什邡“桂圆桥文化”。在“桂圆桥文化”一期阶段(距今约5000至4800年),农业经济仍然是以“粟作” 为主,“桂圆桥一期H43浮选的粮食作物中,黍的数量占据了绝对优势,另有少量的苋科和粟,未发现有水稻”。[28]加之“桂圆桥文化”一期阶段器物的特征,都表明成都平原的新石器时代文化最初主要是从西北山区的“营盘山文化”等发展而来的。“桂圆桥文化”二、三期,即“三星堆一期文化”的早期阶段(距今约4800~4500 年前后),开始有了一些水稻出现,很可能是从长江中游地区零星传入的。“到了距今4500年前后的宝墩文化初期,长江中游的水稻种植技术传入成都平原,这时他们开始在适于种植水稻的环境里小规模种植水稻。随着对成都平原多水环境的适应,人口逐渐增多,需要不断拓展新的生存空间,于是人群逐步向平原腹心地带转移。到了宝墩文化中晚期,成都的腹心地带出现了大量密集的聚落”。[29]这种成都平原成熟的稻作文化来自于长江中游的看法,基本上己经成为学界的共识。

  三 江汉平原史前文化进入四川盆地的动因和意义推测

  长江中游一个以掌握了堆筑城墙技术和成熟的稻作农业为显著特征的人群,在距今4500年前后很短的时间内,迅速到达成都平原西南部,并与当地已有的文化快速融合,发展成为繁荣昌盛数百年的“宝墩文化”,除了正常情况下的各地文化交流之外,其中很可能还有其特定的历史和社会原因。我认为这个动因,很有可能与中国古代文献中反复记载的“尧舜禹时代”多次征伐 “三苗”,并曾“迁三苗于三危”的历史事件有关,这里试着做一些简单的分析。

  根据徐旭生的研究,“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主要有“华夏”“东夷”“苗蛮”三大集团,[30] “他的这一远见卓识,深为广大研究者所信服”,[31]得到了学术界的认同。其中“苗蛮”集团主要分布于长江中游的两湖地区,又常被称为“三苗”。目前考古学界大多认为屈家岭文化和石家河文化阶段,可能就是“苗蛮”集团的古文化遗存。[32]

  古史传说中三苗与中原的大冲突至少发生过两次。第一次在尧舜之际,《史记·五帝本记》综合其情况为:“三苗在江、淮、荆州,数为乱。于是舜归而言于帝,请流共工于幽陵,以变北狄;放驩兜于崇山,以变南蛮;迁三苗于三危,以变西戎;殛鲧于羽山,以变东夷。四罪而天下咸服。”[33]过去史家多认为“迁三苗于三危”是到了大西北地区,但除了敦煌附近有座“三危山”之外,尚无实据可证。何介钧认为 “‘窜三苗于三危’,在实际上则更是毫无踪迹可循”。[34]俞伟超曾提出“迁三苗于三危”的“三苗”可能是跑到了“三星堆文化”之中了,[35]但“三星堆文化”的存在时间可能略晚了些。

  我认为尧舜之际的第一次大规模征伐“三苗”,并“迁三苗于三危”,很可能是发生在距今4500年前后屈家岭文化到石家河文化转变时期。“三苗”中的一支,可能就是在这个时候从长江中游迅速到达了成都平原的西南部,以其堆筑城墙的古城址群和成熟的稻作农业为主要特征,建立起了史前古城址群,并与当地原有文化快速融合在一起,共同创造出了灿烂的“宝墩文化”。

  但这次尧连放“四凶”之举,并未将三苗真正征服,所以才有后来“石家河文化”的强势崛起。距今4000年前后,发生了第二次大征伐,“以后则由帝舜集团中的大禹对三苗发动了另一次更严重的打击……‘苗师大乱,后乃遂几’”。[36]二里头文化推进到了长江岸边,当地的原有文化猛然中断。何介钧认为:“它(长江中游的史前文化)的消失同样主要是社会历史的原因,即历史上曾经多次记载的苗蛮与华夏集团在舜和禹时期的大规模冲突与战争,结果是苗蛮败北,遭遇到城摧庙毁的悲惨结局。”“因此,史前时期的长江中游,社会形态只走了从氏族到简单酋邦、再到复杂酋邦这两大步。临到最后一步,即由复杂酋邦到早期国家社会,长江中游地区却无缘参与演绎这一意义无比的人类历史的话剧了”。[37]

  如果说长江中游的古文化大举进入四川是因为尧舜第一次大举攻伐苗蛮,并“迁三苗于三危”的结果,还只是对古史传说故事的一种初步推测,那么这次入川行动则使四川盆地正式进入到“龙山文化圈”之中,为中国“九州”中“梁州”的形成奠定了初步基础,从而进一步加入到了中华文明起源与发展的进程之中。并且可能是被近年新的考古发现与研究初步证明了的重要文化现象。

  中国史前文化在距今5000年左右开始了“龙山文化形成期”,不迟于距今4500年最终进入 “龙山时代”。其社会发展大体同步,从而形成了一个松散的龙山文化群体,或称龙山文化圈。

  《禹贡》载于儒家经典《尚书》,就曾定为夏书。近代学者提出了异议,顾颉刚在《禹贡新解》一书中说,《禹贡》一书“作者的地理知识仅限于公元前280年以前七国所能达到的疆域”。[38]邵望平认为,顾氏的论证固然有其依据和道理,但他“在中国文明起源问题上却始终未突破传统的观念。原因当然有多种,重要的方面在于50年代时,考古学尚未取得足够的资料去打破中国文明起源于中原单元论的传统。时至今日,考古学的丰硕成果己为中华史前文化发展道路、中国文明起源的研究打下了全新的坚实的基础”。邵望平根据考古资料,经过深入研究之后提出:“黄河、长江流域龙山时代是文明奠基期,而龙山文化圈恰恰与《禹贡》九州的范围大体相当”。文中对“九州”与“龙山时代”各地区的考古学文化做了详细的比较研究后认为: “总的看来,说《禹贡》‘九州’是黄河、长江流域公元前3000年间已自然形成的人文地理区系当不致十分谬误。”[39]我认为邵望平的看法有一定的道理,反映了当前考古学新成果对中国古史的一种新的诠释,值得进一步研究。

  关于“九州”中“梁州”的地界,《禹贡》云:“华阳、黑水唯梁州”。顾颉刚在《禹贡新解》中说:“梁州北以秦岭为界,东至华山,西界无可考,南限于长江,即今四川盆地地区”。[40]邵望平认为:“四川盆地在公元前2000年前也是一个独立的历史文化区。但能否归入龙山文化圈之内,尚难做结论”,同时又说“它与‘早期巴蜀文化’分布区域大体相合”。[41]

  经过近30多年来的考古工作,四川地区的考古学文化面貌已经初步廓清,其中成都平原上距今4500~3700年的“宝墩文化”,就是一个突出的代表。无论是成熟的堆筑城墙技术和发达的稻作农业,还是各种器物特征和古城址群的社会形态,都证明它已经正式进入了“龙山时代”,其社会发展也大体同步,成为了龙山文化群体或称龙山文化圈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证明了《禹贡》所记述的“梁州”,在“宝墩文化”时期就已经奠定了初步的基础。苏秉琦早在1987年就把 “环洞庭湖与四川盆地为中心的西南部”共同划成为一个单独的“区系类型”,称它是中国史前文化“六大文化区系”之一。[42]1995年后宝墩文化古城址群的发现,表明“宝墩文化”与长江中游古城址群有密切的渊源关系,进一步证明了这一论断的科学性和预见性。从堆筑城墙等大量特征看,两湖和宝墩古城址之间有那么多相似之处,这种类型又只发现这两组,其动因和路径也有迹可循,两者必然有密切的关系,苏秉琦把它们划为一个区系类型,应该是有道理的。由此可以看出,宝墩文化时期已经为《禹贡》“梁州” 的形成奠定了初步基础,说明从龙山时代开始,四川地区进一步融入到了中华文明起源与发展的总体进程之中,对我们认识巴蜀地区在中国古代文明史上的地位和价值,具有重要意义。

  四 “三星堆一期文化”与“宝墩文化” 的关系

  最后我准备再简要地谈一下“三星堆一期文化”与“宝墩文化”的关系问题。这是20世纪八九十年代就出现了的老问题,也是至今还未能得到很好解决的新问题。我在近年的文章中己经谈了一些想法,[43]这里再从宝墩文化的一些主要形态与特征可能来自于长江中游的角度,扼要谈点意见,和大家一起探讨。

  先回顾一下问题的产生过程。1980年三星堆遗址开始连续发掘后,领队王有鹏等根据前两次发掘资料撰写的《广汉三星堆遗址》发掘报告中,正式提出了“三星堆文化”的命名,并把它分为四期。[44]此后的《三星堆祭祀坑》发掘报告[45]和三星堆博物馆基本陈列,[46]都采用了这个说法,并进一步明确了各期的年代和内涵。 1987年召开的“三星堆十二桥遗址考古发掘座谈会”期间,有的学者提出三星堆遗址第一期是新石器时代文化,不应该与青铜时代遗存命名为同一个考古学文化。根据这个意见,1987年我曾首次提出:“至于以三星堆下层所代表的新石器时代晚期所谓的‘早期巴蜀文化’,应该用首次发掘的典型遗址将它单独命名,称为‘三星堆一期文化’。”[47]1993年孙华将“三星堆文化”界定在三星堆遗址第二期和第三期之内,第四期则另命名为“十二桥文化”,[48]“三星堆一期文化”也开始被较多人采用。1995年后宝墩遗址等相继发掘,由于文化面貌与三星堆遗址第一期大体相同,内涵又比较单纯,就单独命名了“宝墩文化”,并被广泛接受。我常将两个名称并列在一起使用,但总感觉两者仍然有一定的差异。近年三星堆遗址第一期发掘资料的整理成果加强了这种印象,因此也提出来一些新的认识。[49]最近雷雨发表的《关于三星堆一期文化的几点认识》一文,明确指出:“三星堆遗址第一期遗存,上承桂圆桥文化,下启三星堆文化,以本地文化因素为主的陶器群最具特色”,“三星堆应该是新石器时代晚期成都平原乃至四川盆地最大的一处典型遗址”,“将这一时期成都平原具有这类考古学文化面貌的遗存命名为‘三星堆一期文化’较之‘宝墩文化’当更为合情合理”。[50]这里我再就此问题谈点主要观点。

  首先,我认为聚落形态的差异,是这两个文化之间最大的不同点。如前所述,宝墩文化聚落形态的最大特点,是兴建了一大批古城址,而这种成熟的堆筑城墙技术和古城址群布局的经验,都来自于长江中游的史前文化。处在成都平原北部的三星堆遗址一期的各个遗存,都没有修筑城墙,更没有出现古城址群,而是采用沿河而居或在两河流域长期定居的聚落方式,表明它们各自有其传统的社会习俗和聚落形态。

  至于三星堆古城址,现有城墙是在二、三期的“三星堆文化”阶段逐步建成的,与长江中游及宝墩的古城址时间比,又晚了六七百年。虽然它采用了堆筑城墙技术,但已经有了较大的变化,如在东西城墙墙芯顶部,出现了土坯建筑等。它可能是在吸纳了宝墩文化的筑城技术之后,根据需要,由小城到大城逐步建成的。三星堆现存城墙之下没有“一期”的城墙,而三星堆遗址的其他地方再发现“一期”城墙的可能性也很小。从现有资料分析研究,三星堆古城应该是夏商时期兴建的三星堆古国的都城。正如陈德安所言:“三星堆城址的出现,一改过去的传统结构,由单环或重环转变为分隔式结构,体现了这图八 “三星堆一期文化”与“宝墩文化”分布图及进入成都平原路线图的连续发展脉络可以看出,这支文化序列是一脉相承地发展过来的(图八)。

  第三,三星堆一期文化比宝墩文化的时间略早,并通过桂圆桥文化与西北山区更早的文化衔接起来,而不是像宝墩文化那样是在距今4500 年左右突然出现快速发展起来的。虽然测定的个别年代可能会有所差错,但整个“三星堆一期文化”及其与上下期文化的年代关系和发展序列,则是连续的和稳定的。

  第四,我认为产生这些差异的关键原因,可能是三星堆一期文化与宝墩文化的主人有所不同。当时四川盆地也正处于城邦林立的古国阶段,最初可能尚未产生统一的政权。后来在成都平原的南北两地,逐步形成了三星堆与宝墩两个大型中心聚落,两者可能分属于两个不同族群。我们认为以三星堆遗址为中心的“三星堆一期文化”时期的主人,很有可能是蜀史传说中的“蚕丛氏蜀王”,并且在数百年后,在三星堆遗址上直接传承给了“三星堆文化”时期的“鱼凫氏蜀王”;而“三星堆文化”的主人“鱼凫氏蜀王”,则把 “蚕丛氏蜀王”尊为他们的直系祖先。[53]至于 “宝墩文化”,从地域、特征、来源、聚落形态等多种因素看,它的主人很有可能是传说中的另一代蜀王——“柏灌氏蜀王”。它们曾与“蚕丛氏蜀王”并存过一段时间,后期则被逐步融入到了“三星堆文化”时期的“鱼凫氏蜀国”之中(表一)。这个问题本文只是提出一个初步设想,还需要做更加深入具体的研究与论证。

  有学者认为考古不宜与古史传说相联系,但我从在四川开始考古工作之时,就在老同志帮助下,树立起了以考古资料和方法探索蜀史的信念,认为这是考古学的重要任务之一,也较早开始做了一些尝试。[54]经过大家数十年的共同努力,通过大量的考古发现发掘和反复的研究论证,采取从后向前推衍探寻的方法,蜀史传说中“五代蜀王”的后面三代(开明、杜宇、鱼凫)所属的考古学文化遗存,已经初步得到证实。目前学界基本上认同:在公元前316年秦灭巴蜀之前,以船棺葬和“圜底罐器物群”为代表的“晚期巴蜀文化”(距今约2600年至公元前 316年),可能是“开明氏蜀国”时期的文化遗存;以金沙等遗址和“尖底罐器物群”为代表的“十二桥文化”(距今约3200~2600年),可能是“杜宇氏蜀国”时期的文化遗存;以三星堆古城和“小平底罐器物群”为代表的“三星堆文化”(距今约4000~3200年),可能是“鱼凫氏蜀国”时期的文化遗存。[55]只是对各代蜀王所属考古学文化的名称、年代和内涵的认识上,还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在本文进一步提出了“蚕丛氏蜀国”与“柏灌氏蜀国”时期所属的考古学文化遗存问题,希望与同仁们一起继续进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