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东北地区的装备制造业也迎来了巨大的挑战及机遇,同时也存在了一些问题,其中的由劳动关系变化产生的劳动关系矛盾也逐渐凸显出来,不及时解决也会影响这一产业的发展。下面文章在新常态背景下,总结东北地区装备制造业要面对的挑战及机遇,并且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东北地区,装备制造业,劳动关系转型
在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指导下,新常态的三个主要特点也反映了国家对经济领域的变革要求。与此同时,由社会发展的角度来说,劳动关系的矛盾也日益凸显,严重影响着个人、企业乃至国家的健康发展,为此各行各业都在不断探索劳动关系的转型方式,以求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在不同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不同的政策要求下,劳动关系呈现出不同的特点。此外,劳动关系也在整体社会和各行各业中演化出内在的共性与个性。因此,要更好地把握劳动关系的实质内涵,需要结合特定的历史背景,以个性延展到共性的角度分析,这对于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具有重大意义。
一、新常态下东北地区装备制造业的挑战与机遇
在新常态提出前,中国借着改革开放之风,吹动了经济发展的30多年的黄金时间,增速超越了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经济总量位居世界第二,这着实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就如一句俗语所说“是药三分毒”,我们在消化这个改革开放的特效药的同时,也在承受着它所带来的不良之处,国家经济发展模式与结构体系还面临着诸多的问题。
因此,习近平同志在把握国情的基础上提出了“新常态”一词,他强调了三个主要特点:中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中国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以及中国经济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为创新驱动。
在新常态的要求下,各行各业都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机遇。以东北地区的装备制造业为例,传统粗放和劳动密集型为主的产业结构已不适合当下社会的发展条件。虽当下其产业产值在全国占比较大,但通信等高科技行业占比较少,产品生产结构不合理。此外,其还面临着生产规模大,成本高,附加值低,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创新能力低,效率低等问题,呈现出“橄榄型”发展格局的趋势。经济产业结构改革,要素驱动改革的呼声越来越大,但老工业基地后发实力的疲软却为不太明朗的情况雪上加霜。
在习近平同志将“适应”、“把握”和“引领”新常态作为贯穿发展全局和全过程的逻辑的提倡中,东北地区的装备制造业也迎来他们独特的机遇。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计划为东北注入了强心针;全国其他发展较为迅速的地区也争先探索改革的道路,为东北地区提供借鉴;新常态提出伴随着一系列问题的发展,也让东北地区能深刻反省自身发展道路上的不足,及时采取措施。
二、东北地区装备制造业劳动关系的变化
在对劳动关系的发展中,中国经历着从计划经济时代劳动关系由国家统一管理转向了以劳动关系市场化为中心的政策。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劳动市场的发展与壮大,劳动者就业形势的多样化,企业所有制与经营制结构的调整,劳动关系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劳动关系领域的矛盾不断突出。经济增长进入新常态之后,必将影响到劳动关系的变化。
1.劳动关系矛盾突出
劳动关系矛盾突出的表现可以归结为劳动案件的高发性、违法拖欠的触底性、争议行为的群体性等三大性质。优化传统装备制造业的过程中,劳动关系市场化不断发展,企业面临转型升级与去产能的任务。劳动收入大幅度降低,违法拖欠工资行为频繁;技术型工人与劳动力型工人的供求矛盾突出,就业压力增大,集体下岗工人的增加;劳资争议与劳动纠纷不断,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不完善。劳动关系问题的突出,使协调地区装备制造业的劳动关系情况日益紧急。
2.劳动主体地位变化影响劳动关系
引领新常态的关键有创新驱动一点,在这点上可以将劳动主体依据创新能力的强弱进行划分。在改革的势头下,创新型装备制造业顺应发展趋势,生存空間与发展速度远超一般企业,可以在这个时代取得先机,而本时代的先机意味着更大的市场和发展空间,他们的回报也更加得高,劳动者的权益更容易被保护。
三、劳动关系的转型
面对以上的这些变化,要相应地进行转型,建立起新的劳动关系,才能借着新常态的带来的机遇,促进东北装备制造业的发展。
1.要在劳动关系中确立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
维护好员工的权利,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妥善安置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尊重并维护劳动者的基本权利,才能促进企业中和谐劳动关系的逐步建构。现行社会保障制度还存在许多缺失;同时在东北,只有少数企业为职工上齐“五险”,这就严重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使员工缺乏生存安全感和企业归属感。因此,一方面政府要继续健全社会保障体制;另一方面,也要对企业进行一定的监管,敦促企业为员工上好“五险”。而安置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工作要从维护职工权益角度出发,根据职工自身不同的性质,进行安置工作,并让他们也能享受相关的政策福利。
2.完善协调机制
调整劳动关系要从源头促进政劳资三方协商机制,将无序的劳资对抗和劳工群体性事件引向有序的对话和协商,逐步进化到政府协商下的劳资自治。同时,政府也要积极预防和处理劳资纠纷及其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畅通劳动者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改革和完善现行劳动争议体制,及时公正地化解劳动纠纷。
3.建立健全以工会为代表的集体谈判制度,普及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坚持目前已经建立起的平等协商制度,落实职工知情权、参与权、共决权和监督权,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也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监督,使职工能真正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让职工付出与所得成正比,提高了职工的工作热情,增加对企业的认同感、归属感。
4.要落实法律对工会地位和职能的重新定位,加强工会作用
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这是法律对工会地位和职能的重新定位。为此,要强化工会职权,确保工会能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工会自身也不能一味采取避免冲突的态度,要勇于维护工人权益,及时有效地为有困难、下岗的职工提供帮助。要增强工会的吸引力,完善基层工会组织,深入基层调研,了解职工生活工作情况和思想动态,广泛听取职工建议;同时,回应他们的发展诉求和维权诉求,把职工的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参考文献:
[1]赖德胜,李长安. 经济新常态背景下的和谐劳动关系构建[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2016, (01): 42-46.
[2]董保华,李干.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新定位[J]. 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 (02): 67-68.
这篇劳动关系论文发表了工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方法与途径,如何将和谐劳动关系任务落到实处?论文从三个方面搭建了扎实规范的组织基础,那么健全关爱帮扶体系构建和谐的职工之家要从哪个方面入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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