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专项资金是社会保障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管理,重视绩效,有助于完善就业服务、健全培训、实现社会充分就业、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等。文章通过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浅析就业专项资金在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原因,并提出个人拙见。
《出国与就业》杂志于1993年创刊,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主管,中国四达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主办的国家级优秀中文期刊。
就业专项资金指的是国家为促进就业在财政预算中安排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职业介绍和培训、创业培训、小额贷款贴息、职业技能鉴定等方面。主要资金来源有: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省市(州)县(区)财政预算安排的就业专项资金及利息、社会各界为公益性就业服务提供的捐赠、资助等。中央和地方财政每年都安排了大量的就业专项资金,对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促进经济发展、确保社会稳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在管理和使用上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就业专项资金在管理和使用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就业专项资金在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 巧立名目。将就业资金变相用于日常工作经费支出。《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就业专项资金必须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不得用于部门和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各项支出。但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管理部门打擦边球,将本单位的一些本應从行政运行经费中列支的费用从专项资金中列支。如:以请领导或从外面聘请老师来授课等名义列支应由本单位承担的与培训无关的招待费、差旅费;以本部门已经享受财政工资福利待遇的人员和无授课资质的人员给培训学员上课为名,发放授课费,变相补贴本单位职工。
2. 盲目办班。就业岗位与培训技能不符,发放培训补贴不合规定。《管理办法》中规定,创业培训补贴发放需要培训结束半年后且学员的创业成功率达到50%以上。现实中,有些培训课时没有达到相关类别的时间要求;有些培训刚刚搞完,就全额全员申请补贴。《管理办法》虽然规定在申请职业介绍费时,按每位符合免费服务条件的人员每人每年享受一次职业介绍补贴计划,不得重复申请。但由于并没有明确限定每年同一人只能在一个培训中心参加一个专业的培训,以至出现同一人以参加不同专业的形式,反复参加培训;或者为凑人数多申请培训资金,将已创业成功未及时注销失业登记证的人员继续以失业人员的名义来参加就业培训。同时,在对就业信息登记表进行检查时,发现部分参训人员在培训结业后,所从事的工作与培训技能不一致,这在实质上造成培训资金的使用效益得不到保证。
3. 小额担保贷款审核把关不严,未实行跟踪检查。《湖南省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中规定: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其自筹资金不足部分,在贷款担保机构承诺担保的前提下,可以向商业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也就是说,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仅限于没有其他工作、自谋职业或者自主创业的人,且首先应该自筹资金,不足的部分才可以申请小额贷款。但在实际审计过程中发现,一些已经就业的人员在开创第二职业时,或是以创业为名申报一个空壳项目,并没有进行实质性的经营的,都享受了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贷款资金发放后,相关部门也没有对贷款是否用于所申请的项目以及在该项目上发挥了多大的效益进行跟踪评估。
(二)就业专项资金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 未实行专户核算、专款专用。就业资金按照规定应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但在审计中发现,由于就业资金的管理部门和培训部门是两套牌子一套人马,培训部门的工作人员同时也是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这就出现了既是运动员也是裁判员的现象,很难真正对资金进行有效监管。再加上未按规定进行专户核算,也为挤占就业资金创造了条件,导致管理部门打擦边球,将就业资金与行政经费混合使用,用于管理部门的日常开支。
2. 管理混乱,财政部门和人社部门未能做到及时有效对接。按照相关规定,人社部门负责受理各项申请并负责审批;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和资金的拨付。在审计中发现,财政和人社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足,部分资金的拨付并没有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执行。比如:财政部门未经过人社部门的受理和审批就将资金拨付出去。人社部门也未按规定公开本地上年度各项就业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3. 忽视对就业资金的绩效管理,没有对使用状况进行有效的绩效评价。绩效管理,就是指根据财政效率原理,对财政安排的某项专项资金从预算绩效目标的设定、预算执行目标的跟踪,到项目完成及结果运用的整个过程实施评价的管理机制。目前我国的绩效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建立相关的绩效管理体制,对其重要性没有足够的认识,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一般只关注就业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拨付的合规性,往往忽视对其使用效率和最终使用效益的考核和评价。
(三)就业系统信息化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信息化建设滞后、观念不强。各级就业管理部门、培训机构、用人单位之间未实行横向纵向的联网管理。部分地方就业补贴的申请、审核、发放、监督等工作未完全纳入信息化管理;有些地方没有建立技能扶贫、技能就业培训生源库。以至就业监督机构部门工作存在局限性,很难掌握和了解目前市场上最亟需的职业是什么,从而难以有针对性的进行培训以提高就业率;对于各培训机构培训了哪些人员、哪些专业,以及受训人员在何地实现了何种就业、就业情况怎样也缺乏有效的跟踪分析。
二、问题的成因分析
(一)管理部门对政策存在错误理解,混淆资金的使用范围
目前培训机构主要有民营职业培训机构和人社部门的职业培训机构。后者的工作人员一般同时为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他们将两者性质混为一谈,认为隶属于人社部门培训中心的结余资金等同于民营机构中的赢利资金,可以由他们自行支配和使用,从观念上就出现了错误,自然不能在实际工作中真正按照规定使用、分配和监管。
(二)管理分散,监管力度不够
就业资金由人社部门负责管理,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审核和拨付,审计、监察部门负责监督。虽然从表面上,各部门之间互相牵制、互相监管,但实际工作中,往往造成信息不畅,效率不高,反而弱化了监管效果;同时,监管也多采用事后监管的模式,未能及时有效的维护就业资金的安全和促使其高效的发挥作用。
(三)忽视信息系统建设,信息观念落后
信息设备的购买需要资金支撑,设备的使用也需要工作人员具有一定的基础。有些地方尤其是基层,资金紧张难以及时更新设备;或者虽然配备了最新的设备,但因为有些工作人员思想观念老化,对信息化建设重视不够,也不去学习,对设备的操作不够熟练,信息系统的优势不能充分发挥出来。
三、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政策法规学习,重视绩效管理
各部门及相关人员要加强学习,正确解读法规。要完善就业资金的预算制度,保障资金能够落实到位。在使用过程中,严格实行专款核算及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和行政经费混合使用,使专项资金真正用到实处、发挥效益。培训资金的拨付要严格按照程序来,从开班计划到结业都要严格把关,对培训成效要跟踪考核。也可以有针对性的定向培养或采取企业委培的方式办班,防止盲目办班,重复办班,提高就业成功率。
充分了解绩效管理的内涵,深刻认识开展绩效管理的重要性。各部门应按各自的职能和职责组织绩效目标管理,建立多层次的绩效目标管理体制并落实到实处。
(二)强化管理,加大监管力度
加强管理,各部门之间应密切配合,有效对接,确保信息畅通。财政部门应及时按规定拨付就业资金;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建立和完善资金支出绩效评估机制。人社部门要以建立和完善各项补贴资金发放使用台账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有效甄别申报资料的真实性。每一笔资金的使用都要严格遵守程序,及时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监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监管部门应做好监督,建立建全举报、处罚、奖励机制,对于挤占挪用行为启动追责机制。同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从事后监管变成事前预防、事中跟踪为主,确保资金合法合规使用。
(三)重视信息系统网络建设
现今社会信息技术高速发展,这也决定了办公系统信息化是必然的发展趋势,相关单位必须要适应新形势,重视信息网络建设,更新观念,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引进专业计算机人才,做到横向纵向联网管理,才能确保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准确、及时、有效的整理和分析,才能进一步为分配和使用就业专项资金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和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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