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论文投稿我国纺织服装质量监管措施的探究
简要:近年来,我国纺织服装产品频现质量门事件,内销产品被工商抽查不合格后勒令下架;出口产品被要求召回或遭到索赔;消费者对纺织品服装投诉等事件不断见诸报端,这都表明我国现有
近年来,我国纺织服装产品频现质量门事件,内销产品被工商抽查不合格后勒令下架;出口产品被要求召回或遭到索赔;消费者对纺织品服装投诉等事件不断见诸报端,这都表明我国现有的监管体系已经无法满足国际贸易的需求。这是一篇工业论文投稿:我国纺织服装质量监管措施的探究。
摘要:本文首先讨论了通过监管提升纺织服装质量应对技术壁垒必要性;其次,分析了我国目前纺织服装行业的监管现状和不足之处;最后,探讨了我国纺织服装质量监管措施的改革,指出应尽快完善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检验监管制度和机制,使我国纺织服装的质量得到大幅提升,用高品质的中国造产品冲破层层技术壁垒。
关键词:纺织服装;质量;监管 ;改革
1 引言
从2008年元旦起,欧盟对从我国出口的10类纺织服装产品全面取消数量限制。而根据中美双边协议,2008年结束之后,美国取消对来自中国的纺织品和服装的单边配额。从2009年开始,中国的纺织业真正进入了一个无配额的时代。中国在摆脱了多年配额制度的束缚后,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但同时不可避免地也会面对更多的贸易摩擦,以及来自同样的纺织业发达国家的激烈竞争,中国的纺织业能否健康有序发展,对于该行业及其国际贸易秩序无疑将产生重大影响。本文针对纺织业“后配额时代”的质量监管问题,提出一些相关建议,以供参考。
(一)配额制度的演变。
纺织业是历史悠久的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18世纪英国的第一次产业革命就始于纺织工业。由于纺织品和服装工业需要较少的投资,许多新独立的国家把纺织和服装业作为工业化的先行部门及赚取外汇的主要行业。于是大量从发展中国家出口的纺织品涌入国际市场。由于发展中国家出口的纺织品在价格上具有竞争力,欧美等发达国家大量进口纺织品,导致本国纺织业抵挡不住来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纺织品的竞争,纷纷要求政府对纺织品的进口采取配额限制措施,保护本国的纺织业。
(二)通过监管提升纺织服装质量应对技术壁垒必要性。
无配额时代的到来并不意味着所有国际纺织品贸易可以不受限制、畅通无阻地进行。相反,美国和欧盟等仍然以各种理由对中国等发展中国家连续设限或启动特保机制。
技术壁垒是非关税壁垒的一类。它以技术为支撑条件,以所谓保护环境和保障人身安全为目的,在实施贸易进口管制时,通过颁布法律、法令等,提高对进口产品的技术要求,增加进口难度,最终达到保障国家安全和保持国际收支平衡的目的。例如2008年,美国总统布什签署的《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欧盟的“REACH法规”等,这对化工染料生产以及采用化工原料染色后整理加工的纺织服装产品,将是极为严格甚至近乎苛刻的限制。
面对国际上众多的技术壁垒,中国企业必须积极破壁,但是积极破壁并不是一个企业、两个企业自己的事情。因为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不可能涵盖其所需要的方方面面,企业还是需要与市场上的其他企业进行交换。所以,破壁需要各相关企业的配合、共同发展,而这种配合需要政府、行业组织的引导、协调和监管。目前我国监管体系尚不完善,且尚未建立统一的预警机制,政府监管不到位,行业协会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产品的品质没有得到根本性转变,企业缺少团体竞争优势等等,这不利于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并加大了贸易摩擦的可能。目前,我国纺织服装要想在国际市场上立足,单靠原来的劳动力成本优势已经不能适应其发展了,而要采取有效监管措施积极应对,提升产品质量,强化生态意识,冲破各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2 我国纺织服装质量的监管措施
目前,我国对纺织服装质量的政府监管主要依靠生产许可证制度、进出口许可证制度、产品安全认证制度、出入境检验、市场抽查等制度。
(一)我国纺织服装质量监管现状。
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政府出于监管纺织品质量和规范纺织品市场的需要,建立了质检、纤检、商检等机构来监督、检验纺织产品质量。这些机构的存在,对国家宏观掌握纺织品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入世以后,政府监管方式逐步与国际接轨,部分监管职能逐渐向中介组织过渡,获得政府认可或授权的第三方机构开始接受企业委托,对其产品进行评价。政府通过制定标准、调整法检目录、对出厂或流通中的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同时推行体系认证、采用国际标准标志、生产许可等方式规范市场。
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修正)》(以下简称《商检法》)和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商品的检验监管方式和实施检验的内容。《商检法》第六条“商品检验”是指确定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合格评定程序包括:抽样、检验和检查;评估、验证和合格保证;注册、认可和批准以及各项的组合。监管是指政府部门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的政府规制。
(二)我国纺织服装质量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1.法律法规欠缺,标准体系不完善。如中国虽然于1998年先后发布了几项法规禁止使用偶氮染料、重金属及甲醛的检测标准,但这些方法标准与国际最新发展的相关技术存在差距、需要进一步地完善,特别是在检测方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等技术问题上,而且中国的标准体系也比较混乱,既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又有地方标准、企业标准,数目繁多但水平低下,不能有效地为纺织品出口企业提供技术指导。
2.政府没在源头把关,造成产业链尾端产品质量下降。纺织品产业链长,纺织服装的生产流程更长,其上游产品质量决定下游产品质量。因此控制纺织品源头质量是关键。而我国在该监管方面缺少相应的措施,致使前端的产品影响了后端的产品质量。
3.缺少相应的出口纺织品市场准入制度。
4.检验机构参差不齐。《产品质量法》第十九条规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但是目前我国各检验机构的检验水平差异很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抽检结果。
5.企业成本相对较高。商检费按货值的1.5‰计算,还有内在质量的委托检测费及商检人员的检验交通费。
6.检验流程较长,通常一批货从报检到出证放行要一星期。
3 我国纺织服装质量监管措施的改革探究
构建一种新的出口纺织品检验监管体系将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产生重大影响。商检部门可以通过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制定新的检验监管措施,从而使出口纺织企业健康有序发展,避免纺织品贸易摩擦的发生。
(一)加快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并制定相应的环境标准体系。
“环境标准”是国家根据人体健康、生态平衡和社会经济发展对环境结构、状态的要求,在综合考虑本国自然环境特征、科学技术水平和经济条件的基础上对环境要素以及进行环境保护工作的某些技术要求加以限定的规范。其主要内容为技术要求和各种量值规定,可以为实施环境法的其他规范提供准确、严格的范围界限,为认定行为的合法与否提供法定的技术依据。环境标准是绿色贸易壁垒的主要表现形式,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很大程度上体现于标准的竞争。因而我国环境标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迫在眉睫,首先能帮助我国出口企业突破国外的绿色贸易壁垒,提高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同时能构筑我国的“绿色防线”,将低于我国环境标准的进口产品拒之于国门之外,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建立一套完善的环境标准法规体系,并建立我国的环境标志认证制度,加快与国际环境标准接轨并与国际接轨,这是我国纺织服装业监管工作的主要方向。
(二)加快信息建设步伐,并加快建立贸易壁垒预警机制。
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信息化为代表的高新技术飞速发展,极大地推动了国际间纺织品的生产和经营。我国纺织服装企业由于受体制、市场等方面的因素影响,在信息获取、信息加工和信息利用方面与国外企业之间都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及时地了解和掌握国际市场上的最新变化,对我国纺织服装业的意义重大,利于我国企业尽快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单个的纺织服装企业,力量毕竟有限,获得信息的途径优势有限。因此,需要国家利用自己掌握的资源,以及广阔便利的渠道,为企业提供必要的信息。
国际市场瞬息万变,如果企业信息不畅,不能按照已经变化了的法规和标准进行生产,在出口时就会遭遇壁垒。因此,作为市场的宏观监督者和调控者,一方面政府应及时跟踪了解国外贸易壁垒的动向,建立一套有效的预警机制,由专门机构负责收集、跟踪国外的新贸易壁垒措施,重视国外最新对我国纺织品的特殊保障措施的立法,建立国外新贸易壁垒信息中心和数据库,并研究新贸易壁垒对我国主要出口产品的影响;另一方面,政府在获取国际市场进出口状况和壁垒信息的基础上,对出口增幅过大,且价格低廉的纺织品,应及时采取调节措施,以抑制对主销市场过快的出口增速,保障出口秩序的正常化。
(三)完善我国纺织标准体系。
标准滞后是中国纺织品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的软肋。我国的标准还存在需要进一步改进的问题:如在技术内容上我们还有很多标准未制定;在环保、安全等标准方面要求偏低,或没有标准来考核;标准间还存在交叉重复现象;上下游标准间还存在不衔接问题等等。政府部门要努力完善纺织服装行业的标准体系,梳理已有的行业标准,对照发达国家的标准找出差异,建立起符合生态要求、利于消费者健康安全、能适应国际市场需求的国内标准体系。标准的完善只是一个方面,更为重要的是标准的严格执行。目前,中国纺织服装产品市场检测率不足50%,有大量纺织品未经权威检测就直接进入了流通领域,增加了退货或召回的风险。因此,各级国家质监部门要提高检测水平以适应技术进步的要求;要改变参照国家机关管理的模式,增强服务性执法意识;要缩小与国际权威检测机构的差距,具有查找质量原因、解决质量问题的能力;要增加检测覆盖面,加大对不符合标准产品的处罚力度,以确保产品质量关。
(四)淘汰落后产能,建立弃落后保先进促创新的长效机制。
要逐步让一些缺乏竞争力和环境污染严重的生产企业有序退出,支持真正有实力的企业进行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扶持领头企业,实施以大带小的发展策略;要在促技术创新、品牌创新和渠道创新上给企业更多的政策扶持;要建立弃落后、保先进、促创新的长效机制,以增强中国纺织服装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核心竞争力。
(五)面对出口企业,建立新的检验监管模式。
我国政府可以通过提高纺织品技术标准来提高出口纺织品市场准入门槛,以提高产品质量。通过实施出口纺织品市场准入制度,具体包括实施出口纺织面料生产企业质量许可制度以及实施纺织服装企业面料核销制度,对纺织品外贸接单人员(或者是纺织品质量监督人员)资格的控制等,使纺织小企业包括纺织加工企业因为没有自己合格的质量监督员自然就放弃直接或间接接外贸订单,达到限制小企业盲目随从外贸公司接单而发生不合格的情况,避免了出口纺织企业无序不公平竞争而带来的贸易摩擦;另外开展生态纺织品认证是提高出口纺织品准入制度的重要方法。通过实施纺织品检验监管,在限制小企业无序竞争,规避贸易摩擦的同时,对出口规模型企业给予商检费的优惠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国际竞争力。
4 结论
综上所述,国际贸易发展到今天,突破绿色壁垒已成为一项不容忽略的使命。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们对生活质量、环境保护的重视,对纺织服装产品的要求必然水涨船高。发达国家利用技术和市场优势设置贸易障碍,迫使我们必须提高自身的生产技术水平。相关监管部门应尽快完善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检验监管制度和机制,着力推进检验监管模式改革,在安全、环保等方面严格把关,使我国纺织服装的质量有很大提升。到时,我们可以用高品质的中国造产品冲破层层技术壁垒,使我国纺织品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从而由“纺织大国”走向“纺织强国” 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