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一个单位的人是可以一起发表论文的,一般论文共同作者没有限制单位,我们经常能看到一篇论文的作者来自不同的单位,这是因为来自不同单位甚至不同专业的作者可以为一篇论文提供更丰富的素材和创造力。关于作者单位署名,有以下几个规则:
1.文章均应有作者署名。作者姓名置于题名下方,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间用逗号“,”隔开,作者排序由作者在投稿时确定,投稿后一般不得改动。通讯作者非第一作者时,须注明通讯作者;不注明者,默认第一作者即为通讯作者,且不在文中显示。
2.作者工作单位应注明全称(到科室),包括所在省、自治区、城市名(省会城市可以略去省名)和邮政编码。不同工作单位的作者,应在姓名右上角加注不同的阿拉伯数字序号,并在其工作单位名称之前加与作者姓名序号相同的数字,各工作单位之间并列排列。
3.凡以“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头的单位名称,“中国人民”字样可以省略(例如:解放军第二五二医院内科);军区总医院和军医大学名称可以进一步省略“解放军”字样(例如:北京军区总医院,第一军医大学)。省会及名城(如大连、鞍山、大庆、齐齐哈尔、锦州、唐山、保定、包头、大同、青岛、开封、洛阳、徐州、延安、宁波、苏州、厦门、瑞金、深圳、桂林等)的医院和所有医学院校均不加省名。省、自治区等行政区划名要写全称。例如:“山东省某县”,“内蒙古自治区某旗”,不要写“山东某县”、“内蒙古某旗”。
4. 英文摘要中,中国作者的姓名用汉语拼音标注。汉族作者姓在前,复姓(如:欧阳)连写,双姓(如:陈冯)之间加“-”,全部大写;名在后,首字母大写,双名间不加连字符;名不缩写,姓与名之间空一格。对于复姓、双姓或双名的汉语拼音音节界限易混淆者,应加隔音号“ˊ”。少数民族作者姓名按照民族习俗,用汉语拼音字母音译转写,分连次序依民族习惯,姓名之间用中位“·”。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作者姓名的书写方式,应尊重其传统习惯。外国作者的姓名写法遵从国际惯例。
5. 英文摘要中的作者单位应与中文一致。单位的英文表达中,开头字母和句中各实词的第一个字母应大写;遵从“由小到大”的原则书写,即先写科室,再写单位。单位名称后应写出所在城市名和邮政编码,并在邮政编码后写出国名“China”。
6. 需要在文中表达“作者简介”的,请提供作者的相关信息,一般包括出生年月、性别、职称,研究方向等;若在科研工作中取得了突出成绩的,可适当详细介绍,100 字以内。对于缺乏实质内容介绍的,将不予在文中标明。
综上是小编为大家总结的关于作者单位署名的规则,不是一个单位的人可以一起发表论文,没有问题,而且很常见,只要署名没有问题,即可发表。如果您发表论文,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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