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作者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发表职称论文时间很仓促,于是在投稿时就打算同时多投几个刊物以便增加中稿几率,提高发表效率,一篇论文能不能投多个期刊?一篇论文投多个期刊是一稿多投的行为,这种行为在学术界是明令禁止的,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一稿多投都会给作者带来严重的后果,首先来看看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
著作权法做出了明确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稿多投的危害也是十分严重的,一旦杂志社发现投稿人的行为,会立即通知作者所在单位和学校,甚至其他杂志社,告知这种行为,轻者三至五年不再接受投稿人的稿件,重者撤销职称和职位,需要注意的是,只要投稿人同时给两家或者更多的杂志社投稿,最后只有一家录用,这也是一稿多投的行为。另外我们常用的知网也会检测作者是否有一稿多投的行为,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并不构成一稿多投:
(1)在专业学术会议上做过口头报告,或者以摘要或会议板报形式报道过的研究结果,但不包括以会议文集或类似出版物形式公开发表过的全文;
(2)对首次发表的内容充实了50%或以上数据的学术论文;
(3)有关学术会议或科学发现的新闻报道,但此类报道不应通过附加更多的资料或图表而使内容描述过于详尽。以上再次投稿均应事先向编辑说明,并附上有关材料的复印件,以免可能会被编辑或审稿人误认为是相同或相似成果的重复发表。
因此建议作者最好尽可能避免一稿多投,投稿时务必在确定文章确实没有被录用的情况下再改投其他刊物,一般超过一个月杂志社没有给作者任何回复就视为文章被拒稿了,这时作者就可以另作打算了,这样就没有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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