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安市教师职称评审中的要求主要是满足:学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等等方面,其中对于业绩成果来说其中有意向就是教科研成果的加分事项,这个方面主要体现在课题研究、论文研究发表、专利发明、教材专著等等这些方面,对于这些方面所对应的加分项也是不同的,下面小编总结了一些这方面的事项,仅供供大家参考。
(1)教科研项目(课题)申报立项和完成赋分标准:
国家级教科研项目(课题)申报立项和完成,总课题(项目)所有参与成员计20分;一级子课题参与成员按省级课题对待;二级子课题参与成员按州级课题对待。
申报并立项:
省部级:主持人8分,第二成员6分,第三成员4分,其它成员2分;
州 级:主持人6分,第二成员2分,第三成员1分;
院 级:主持人2分;第二成员、第三成员1分
完成了教科研项目(课题),以上成员加分标准:省部级加8分,州级加6分,院级加3分。
(2)著作(艺术作品)、教材出版学术专著计16分,两人合著:第一作者计10分,第二作者计6分;三人及以上合著:第一作者计8分,第二作者计5分,其它成员共2分。编著学术书籍:主编计6分,第一副主编计4分,其它成员共2分。公开出版教材:主编计6分,第一副主编计4分,其它成员共2分。
(3)论文(艺术作品):第一作者:核心期刊每篇4分,公开期刊每篇2分,(内刊、增刊、论文集每篇1分)。
(4)专利:发明专利每项4分,实用新型专利3分,外观设计2分。
(5)奖励:教科研成果、著作、教材和论文(建筑工程技术项目)教师均以各级政府、主管单位及省以上一级学会文件为准。
在完成和出版的基础上,获奖项目(课题)参与成员按以下标准加分:
国家级:一等加10分,二等加9分,三等加8分;
省部级:一等加8分,二等加7分,三等加6分;
州级(省以上学会):一等加6分,二等加5分,三等加4分;
院级:一等加4分,二等加3分,三等加2分;
(6)教改奖、课改奖、教学优秀奖、优质课奖、技能大赛奖等业务性奖项按
(5)的标准计分。
(六)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满分7分)
申报职称时近五年担任班主任工作,年度考评基本合格每年计1分,年度考核合格每年计2分,任现职期间被评为优秀班主任(辅导员)者加1分,总分最高不超过7分。继续教育非脱产班班主任经历按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计算。
以上这些仅仅是对当前延安市教师职称评审中对于教科研究中的加分项的一些简单的介绍,具体的加分环节和对这些要求是否满足能够加分都有一定的审核判断,对于这类的信息情况你都可以来咨询本网站在线编辑人员,他们会在第一时间为大家做相应的介绍指导,小编也预祝大家早日晋升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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