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书可以是实名,也可以用笔名,写在书面上的作者名字,作者可以自拟,不过正规出书需要申请书号,而申请书号会在新闻总署备案,是需要作者实名申报的,当然申报书号的材料不会公开在新闻总署上,但申报书号时是需要实名认证的。所以你不用担心出书的时候作者名是笔名能不能保护著作权,新闻总署后台会有备注的。
书号实名申领主要是为了实现书号、条码、CIP等出版基本信息的统一,禁止买卖书号、“一号多用”行为。出版单位在按规定完成书稿“三审”程序后,方可进行书号实名申领。出版单位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出售书号。
书号实名制申请流程:
1、书号实名申领通过基于互联网的计算机系统(书号实名申领信息系统)实现,书号实名申领工作涉及的部门、单位应依据工作流程和职能通过该系统进行相关工作。
2、出版单位已完成“三审”的书稿可随时通过网络进行书号实名申领。申领书号信息要完整、真实、准确。书稿出版后要向有关部门及时报送有关出版物信息,并按规定向出版行政部门送缴样本。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部门(或负责中央出版单位书号实名申领工作的有关部门)应对所辖出版单位的申请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书号实名申领信息系统予以办理。
4、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管理司负责对书号实名申领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负责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书号编制和条码配发工作,对书号实名申领信息系统及出版物信息数据进行维护,保障其安全、稳定运行,并在条码制作、发放等方面探索与书号实名申领相适应的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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