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职称评审通知有哪些要求?国资委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本文介绍国资委评高级职称的时间、申报材料、单位申报材料等。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
根据国资委人事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资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人事〔2018〕70号)的要求,现将本年度有关报送评审材料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为联合会所属单位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请各单位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程序推荐申评人选。10月31日前完成网络申报信息录入及审核工作,11月5日之前完成纸质申请材料的报送。
三、委托评审。按照人事〔2018〕70号要求执行。
四、各单位在报送申报人员评审材料前,须将申报人员基本信息、主要研究成果、工作业绩等相关评审材料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并在报送材料时按照要求提交公示结果。
一、时间安排
(一)本年度申报方式采取网络与纸质申报同步进行。请各单位登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申报系统”,登录地址附后)或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下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称申报”APP(以下简称职称申报APP,“二维码”附后),并于2020年8月28日前完成网络申报信息录入、审核工作,同时,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化工人才中心。
(二)年底前组织专家评审。
(三)年底公布评审结果、发放证书和退还申评材料。
(四)各委托单位委托评审时,需于8月21日前向国资委人事局提交委托评审函和申报人员情况。
二、申报工作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资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人事〔2020〕20号)要求推荐申评人选。
(二)申评高级职称所需材料应按《国务院国资委工程、研究、经济、会计、新闻、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注意事项”(请在“职称申报系统”中下载)要求准备所需材料。如申报专业、所学专业和所从事专业不一致,则要保证申报专业应与所从事专业一致,对于新近转岗满1年的人员应以现岗位专业为主申报,对于长期从事某一岗位专业工作,新近转岗不满1年的人员可按原岗位从事专业为主申报。
(三)外语和计算机
职称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申评各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的参考条件,各单位在组织申评时根据情况自行掌握。
(四)国资委职称申报系统和国资委职称申报APP填表相关说明请在各自“职称申报系统”中下载。
(五)为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研读《国资委职称申报系统说明》和《国资委职称申报系统填报说明》,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三、申报纸质材料
(一)个人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1式2份;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情况简介表》原件1份;
3.《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推荐书》原件2份;
4.《国资委职称评审意见表》原件1份;
5.综合材料 1套,内容包括:《单位推荐意见》原件、《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和《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其中《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和《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不做统一要求;
6.代表作(论文或专著)的复印件1份(论著可复印封面、目录、版权页和前言、正文前几页等主要部分);
7.相关业绩和获奖情况,只须提交相关业绩证明和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1份。
(二)单位申报材料
1.《单位申报 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名单》原件1份;
2.《国资委高级职称评审审核登记表》原件1份,每人1份;
3.各委托评审单位需报送《外单位专家小组推荐委托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意见表》原件1份,每人1份;
4.三张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2.8cm*3.8cm)的彩色照片,其中两张分别贴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张由单位统一粘贴于照片汇总表。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总结的国资委职称评审通知内容,如果您需要国资委评高级职称的材料,欢迎在线咨询,我们为您提供论文、专著、课题、专利等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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