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选择出版自己的图书来增强自身的竞争力,图书出版必须符合我国的出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否则是无法出版的,有的作者为了让自己的作品更有看点更具吸引力,所选择的内容和方向比较敏感不适宜出版,最终耽误了自己的晋升,那么什么书不能出版?对于不适宜出版的图书内容大家一定要了解清楚,切忌想当然,有的作者就是认为自己的书稿完全没问题,但最终还是被退稿,以下内容的图书都属于敏感内容,不适宜出版:
1.政治。凡涉及国家政治、国家领导人(包括现任及历任)、敏感国际关系、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内容,不宜出版。
2.政府。批判各级政府及相关政府机关单位的,不宜出版。
3.制度。批判现行国家制度,如教育制度、养老制度、经济制度等方面的不宜出版。
4.官场。揭露官场黑暗、腐败、权力斗争的不宜出版。
5.社会。批判揭露社会黑暗、反社会的不宜出版。
6.色情。含有色情内容的不宜出版。
7.暴力。含有血腥、暴力过度的作品不宜出版。
8.迷信。含有迷信内容的,如风水、算命、堪舆、灵异等,不宜出版。
9.周易。以周易为主要内容的不宜出版。
10.伪科学。以科学的外衣包裹伪科学的内容,如“水知道答案”等,不宜出版。
11.民科。无专业科学实验和专业知识做支撑的“民间科学家”奇思妙想的“科学”作品,未经证实的与主流科学界结论相矛盾的“科学”设想等,不宜出版。
12.价值观。作品的导向与我国主流价值观不符或相对,如拜金主义等,不宜出版。
13.宗教。涉及基督教、天主教、佛教、伊斯兰教等宗教的作品,不宜出版。
14.少数民族。涉及少数民族政策、民俗民风、生活习惯,侮辱少数民族的作品,不宜出版。
15.哲学。宣扬唯心主义、批判马克思主义等方面的作品,不宜出版。
16.身心灵。过于强调“灵性”的作品,不宜出版。
17.语言太过网络化、口语化,语言无组织、无逻辑、无规范、表述不明、层次混乱的作品不宜出版。
18.抄袭。严重抄袭他人作品的,不宜出版。
19.负能量。传达自杀、抑郁、报复等观念的作品,不宜出版。
20.敏感人物。涉及敏感人物的作品(主要指政治方面的敏感),不宜出版。
选择了不适宜的内容可能会比较有看点,但是出版发行就困难了,这对作者来说一点好处都没有,所以,作者应在出版前尽量了解一些相关的出版常识,使自己的作品尽量避免不宜出版的内容,尽可能地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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