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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风险投资管理

2021-05-25 28923 法律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异质性

(一)高风险性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主要投入是研发投入。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其研究是否能为企业获取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开发是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或产品等,也具有不确定性。市场环境瞬息万变,根据市场调研开发的产品,可能遭遇市场失败。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层出不穷,产品成本可能显著下降,新产品可能没有推广就遭到市场的淘汰。高技术产品的研发周期长、投资规模大、融资渠道不畅,极有可能遭遇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二)高知识型员工比例较大

创新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创新是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包括组织方式创新、原材料创新、产品创新、生产方式创新、市场创新等。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涉及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和环保等新兴产业。新兴产业的产品技术含量较高,需要在研究、开发、试制和质量检验等方面投入大量的智力资本。基础研究和开发团队的形成需要一批专业造诣深邃、占领技术高点、深谙技术应用的知识型员工。因此,科技型中小企业员工队伍中,高学历、高技术、高职称的知识型员工所占的比例较大。知识型员工专有投资较多,人力资源的专用性程度较高,有利于专门创新。

(三)重技术轻管理

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创者通常是拥有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的科研技术人员,其对企业拥有绝对控制权。技术、人才、资金和管理等要素投入中,技术是核心要素。在股权结构中,拥有技术的人才处于控股股东的位置。因此,企业章程、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治理结构的设计必然造成“重技术轻管理”。即使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精于管理善于经营,如果科技人才掌握绝对控制权,其管理才能也难以有效发挥。

二、风险投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的影响

风险投资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重要融资渠道,是高科技中小企业发展的助推器。微软、苹果、英特尔等著名的高科技公司,在其产生和发展中,风险投资功不可没。风险投资在优化融资结构、激励知识型员工、完善内部治理和降低上市成本等方面有利于增强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

(一)优化融资结构

企业资金来源于债权人或所有者的投入。负债与所有者权益合理匹配可以降低成本、控制风险,有利于企业的价值创造。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者通常拥有雄厚的技术,但缺乏企业发展必需的资金。初创期,基础建设、研发投入、新产品的试制等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产品销售等主营业务收入尚未形成规模效益,企业内部积累杯水车薪。企业内部管理尚不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尚未形成、内部治理结构尚不完善,导致决策随意性强、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财务信息不透明、缺乏信誉积累等。科技型中小企业拥有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较多,有形资产较少,可抵押财产较少。高科技企业初创阶段通常面临技术、管理、市场等风险。这些因素均导致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单一、融资结构不合理。由于信息不透明、缺乏信誉积累、长期资产较少、高风险等原因,导致外部资金进入科技型中小企业受限,优化融资结构的空间缩小。政府投资的风险基金或政府扶持风险投资公司,可以给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资金,与此同时参与管理与监督,助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风险投资增加企业有形资产,促使企业规范管理,增加信息透明度,可以减少金融机构的甄别成本等,从而为金融机构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提供了条件。因此,风险投资可以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

(二)激励知识型员工

创新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创立与发展的动力,知识资本的形成是创新的根本。知识的有效获取和知识资本转化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重点和难点。无论是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外部获取知识,还是内部研发形成知识,其关键因素是拥有知识型员工。知识型员工具有追求自主创新与团队意识的融合、挑战风险与把握机遇并重、需求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忠诚度低流动性强等特点。因此,激励知识型员工既需要显性的“劳动契约”又需要隐性的“心理契约”。风险投资利用员工持股、股票期权、相机控制权、对赌协议和离职限制等方法激励知识型员工。规定员工持股比例是采用“劳动契约”激励知识型员工。股票期权、离职限制等是利用“心理契约”激励知识型员工。知识型员工具有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对风险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可以通过相机控制权、对赌协议等改变风险分担,调节知识型员工的风险偏好,增加知识型员工的收入。

(三)完善内部治理

科技型中小企业通常是创业者一股独大,享有绝对控制权,缺乏经营管理人才,导致内部控制不规范、内部管理混乱、决策随意性强、缺乏监督机制。风险投资企业拥有成功的创业者和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专家,有能力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风险投资企业参与管理对风险企业的业务经营、公司战略、公司治理和社会责任有全面的促进作用。风险资本家通过委派财务总监等高管、财务报告等重要信息的知情权、重大决策的参与权与表决权等参与风险企业的管理,有效地行使对风险企业的监督权。风险资本家如果拥有控制权,那么就有动力聘请业绩优良的职业经理人来提升企业的价值。风险资本家持有优先股或可转换证券能够减少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风险企业家的机会主义行为。分阶段投资中,采用可转换债券可以遏制风险企业家偏向短期业绩的行为。

(四)推动企业上市

风险投资的主要退出方式有管理层回购、股权转让、收购与兼并、清算、首次公开发行(简称IPO)等。2012年,风险资本市场中风险投资共有177笔退出案例,其中:IPO方式退出124笔,股权转让退出30笔,并购退出9笔,管理层收购退出8笔,股东回购退出6笔。①IPO退出方式占总退出比例约为70%,是风险投资的主要退出方式。风险投资家为了高质量尽快收回投资,通常采用筛选、分阶段投资、参与管理、监督等方式助推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风险投资,由于风险投资具有筛选、认证功能,向市场传递被投资企业优质的价值信号,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使被投资企业迅速壮大。风险投资机构通过帮助企业改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团队管理专业化水平、建立战略运营等来促进企业的创新和发展,完成企业价值增值,培育和扶持企业发展,使被投资企业首次公开上市。

三、风险投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价值创造能

力的制约我国风险资本市场建立时间不长,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价值创造还存在风险资本来源与投资风险不匹配、风险投资与企业融资错位、参与企业治理不积极、上市渠道不畅等问题。

(一)风险资本来源与投资风险不匹配

政府财政、国有投资公司和未上市公司的投资是风险资本的主要来源。政府财政投资的重心是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但资本量有限,国有投资公司的投资缺乏效率,未上市公司的投资是为了利润最大化而较少关心企业的科技创新,而个人、上市公司、外资、各类金融机构等投入占比较低,风险投资来源渠道狭窄。由于投资于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高、资金量大、回收周期长,这就需要风险资本的来源广泛、资本雄厚、可用周期较长。显然,我国风险资本来源与投资风险不匹配。

(二)风险投资与企业融资错位

中小科技型企业由于高投入性需要大量的资金,而风险资本家拥有大量的资金需要优质的投资资源,风险资本如果能与高技术融合,既有利于风险资本市场的发展,又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然而,风险资本家在追逐“暴利”与规避风险的原则指导下,往往把资金投入具有优秀的管理团队、核心竞争力、高成长性、投资回报率高、产权明晰和内部控制规范的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在需要大量资金的初创阶段,通常产权不明晰、内部控制不规范。这就造成风险资本大量配置个别优质企业,大量需要资金的中小科技型企业得不到发展急需资金的尴尬局面。风险资本与企业融资的错位阻碍了风险投资和中小科技型企业的发展。

(三)参与企业治理不积极

风险资本投资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是资本、技术、管理和人才融合为一体的金融创新。风险资本家通过实施对被投资企业知识型员工的激励与约束、引进先进的管理技术、管理与控制风险、构建并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等措施,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这就需要创业成功、懂技术精通管理的人才进入风险投资领域。而我国风险资本市场建立的时间较短,缺少懂技术会管理的复合人才,风险资本家参与企业治理的积极性不高。政府部门对中小科技型企业的投资,主要解决创新型企业的资金问题,它们无能力也没有意愿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国有投资公司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具有很大的代理成本,规避风险意愿强烈,不愿意投资于创业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更不用说参与其治理。未上市公司的投资目的是获取利润,投资对象通常选择成长快、风险小、回收周期短的企业,参与企业治理的积极性也不强。

(四)上市渠道不畅

中小科技型企业大部分是民营企业。由于信息不对称、风险规避等因素造成这部分企业可供选择的融资渠道有限。企业上市可以筹措企业发展新的资金。企业上市后,受到政府部门的监管,需要披露企业的内部控制、内部治理和财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增加企业的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被投资企业IPO是风险投资的主要退出方式,退出渠道畅通有利于风险资本家的发展、壮大。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多历史短、发展快、收益波动大等,很难获得上市资格。发起人股东的股份在股改前不能全流通、禁售期长,风险资本难以及时退出。

四、完善风险投资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的路径选择

(一)拓宽风险资本融资渠道和优化资本结构

政府资金和国有资本的投入是风险资本的重要来源,在风险资本市场建立初期,这种模式对风险资本市场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随着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所需风险投资不断增加,融资渠道狭窄、资本结构不合理越来越阻碍风险资本市场的发展。我国居民个人储蓄居高不下,存入银行收益低,投资于股票风险大,投资于房地产滋生泡沫经济,可以尝试引导个人投资者投入风险投资基金,然后投资于风险投资公司,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实体经济。大型上市民营公司可以建立专门的风险投资部门,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科技创新是富民强国的根本,应引导各类捐赠基金参与风险投资。社保基金、保险基金面临保值、增值的压力,应借鉴美国等风险资本市场比较完善的国家的经验,适时、分阶段、渐进引入风险资本市场,以拓宽风险资本融资渠道和优化风险资本结构。

(二)政府引导风险投资于科技型中小企业

2007年,财政部与科技部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家政策的引导和税收的优惠客观上推动风险投资的发展,激励风险资本投资于科技型中小企业,但法规的规定没有细化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不同生命周期。初创期,研发投入大,收益少,风险大,政府创业投资应引导基金大力扶持,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发展期,高成长、高投入、高回报,政府应引导民营风险资本投资,为风险投资提供一定担保,逐渐减少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辅以适当的税收优惠;成熟期,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全部退出,取消全部税收优惠。此外,政府应为PE投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担保,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与管理建立网络信息平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产品,或规定政府采购中采购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产品的比例等。

(三)建立风险投资评价体系

建立风险投资评价体系,可以甄别不同风险投资企业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贡献度,从而引导社会资本的合理配置,以及为税收优惠、政府引导等政策制定提供依据。清科公司与投中集团分别从募资、投资、退出、业绩等方面建立指标评价体系,其指标通常是数据易于获取的静态指标,没有针对风险投资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设计的详细指标。借鉴福布斯等成熟风险投资评价机构对风险投资机构的排名指标,风险投资评价的指标体系应包括:最近5年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创期的投资数量、投资总额、参与治理度、贡献度等指标;最近5年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创期投资的成功率,成功的标志是进一步引进较多的风险投资;被投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上市情况等指标。

(四)完善风险资本市场

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是资金短缺,尤其是股权与长期债权资本的短缺。与股权市场相比,我国的长期债权市场的发展尤为滞后。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有形资产占比较低和缺乏信誉积累,很难在债权市场上获得资金。企业可以采用政府信用担保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既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又降低投资者的风险,吸引民间资本注入。风险资本与高科技的融合需要顺畅的退出机制。借鉴美国的纳斯达克证券市场的经验,创业板市场可以细分为全面市场和特殊市场。特殊市场要求上市企业拥有核心竞争力,内部控制规范,治理完善,财务指标适当降低,向特定地域或特定人群发行。全国市场要求上市企业的财务指标较高,公开发行。建立风险投资政策性银行,对风险投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后期发展采用信用贷款。

作者:石宗辉 单位: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