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
在我国,中小企业从改革开放以来走过了三十多个春秋,已经从默默无闻的“草根”逐渐成长为我国经济的半壁江山。我国中小企业在维持社会稳定、带动就业、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中发挥着巨大作用,它们在我国国民经济建设中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融资问题已然成为阻碍中小企业发展的一大难题。2011年以来,频频出现的由企业资金链断裂而引起的温州老板“跑路潮”引发了全社会关注。国家信贷缩紧,中小企业从正规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被切断,融资难度大,转而把高利贷作为救命稻草,资金链一旦断裂,企业将面临巨大风险,除了跑路,只能坐以待毙。融资问题使得中小企业资金链脆弱,这不仅阻碍中小企业自身发展壮大,客观上也极大地制约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因此,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迫在眉睫。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一)银行对中小企业“惜贷”
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门槛高且条件严格。银行贷款具有低风险、低利率等显著优点,毋庸置疑,银行贷款是中小企业融资最合适的方式。但现如今,银行对中小企业“惜贷”的现象日益明显。国有商业银行认为中小企业普遍信用意识薄弱、违约率高,向中小企业贷款比起资信良好的大企业来说风险大、成本高、且收益低。商业银行在选择贷款对象时普遍存在“重大轻小”的倾向。
(二)融资成本高
以上海地区为例,上海市中小企业贷款利率达18%,另外代销费、顾问费等各环节手续费3%。商业银行贷款要求中小企业提供抵押、担保等手续,中小企业由于其自身资金规模不足,提供合格的抵押品、找到有实力的担保单位便成了一大难题。同时,银行贷款审批周期长,授信程序严格,放款手续慢,还需缴纳担保费、评估费等相关费用。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现行资金供给体系由于受到种种限制无法满足企业需要,企业缺乏维持发展需要的必要资金供给,只能铤而走险通过高风险的非法集资、地下钱庄等方式筹集资金。可见,无论何种融资方式,我国中小企业都面临高昂的融资成本。
(三)内源融资不足,外源融资受限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顺序大致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亲戚朋友筹款、民间借贷等。由此可见,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资金来源与资本结构中自有资金仍是企业的首选方式。虽如此,内源融资比例却相当低。中小企业资金需求愈加迫切,但其整体筹集资金能力较低,筹资结构单一,无法满足企业发展扩张的需要。这使得企业债务负担过重,经营风险加大,难以形成自我积累的融资机制。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原因
(一)企业自身原因
1.我国中小企业实力较弱、经营风险普遍较高资产规模小、产品附加值低、技术水平落后是我国中小企业中普遍存在的现象。这使其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在风云变幻的经济环境中抵御风险和经济波动的能力较弱。调查显示,我国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仅2.5年,而日本中小企业平均寿命是30年。中小企业如此高的倒闭风险使得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在收益上得不到完全补偿。发展稳定性差、经营风险高、破产可能性大是导致银行“惜贷”的重要原因。
2.我国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信用水平低在我国,有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尚未建立完善的财务审核制度,职责分工不明确,财务披露意识差。致使资金管理较为混乱,会计信息失真。由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严重。另外,许多中小企业经营者的信用观念十分薄弱。逃债、欠息等状况时有发生,无形中大大降低了中小企业的信用水平,无疑增加了中小企业融资难度。
(二)金融体系原因
1.我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狭窄直接融资对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历史较短,尚未具备完善的市场监管和风险控制体系。为了规避风险,我国资本市场对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设立了很高的门槛。中小企业由于自身条件限制,很难达到上市要求,这无疑将许多中小企业拒之门外。2004、2009年中小板和创业板的设立固然为资本市场融资提供新途径,但对于数量庞大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来说,恐怕仅仅是隔靴搔痒,难以解决其实质性的融资难题。
2.缺乏专门服务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我国虽然初步建立起了多元化的金融格局,但国有商业银行仍处于行业垄断地位。目前,许多发达国家都建立了中小企业专门融资机构。如韩国的中小企业银行等。我国为数不多的以服务中小企业为初衷的金融机构在业务上也和一般商业银行逐渐趋同。由于国内缺乏相关经验且资金、市场有限,这类金融机构难以制定准确的市场定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依旧得不到金融机构的有效支持。
3.民间融资渠道受限民间融资是我国金融体制的有益补充,可有效缓中小企业借贷资金不足的状况。但我国目前对于民间融资的立法尚不明确,加之缺乏足够监管与正确的引导,使民间融资面临着艰难的法律困境,无法将其纳入统一的监管体系,地位尴尬。前有孙大午案,后有吴英案,不胜枚举。民营企业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自用,一不小心又会触及刑法红线,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监管的缺位和中小企业对资金的迫切需求,使民间资本流向具有盲目性。
(三)政府政策原因
1.缺乏有效保障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法规
我国目前的金融法制还是处于转型过程中的过渡性金融法制。对于中小企业融资缺乏系统、完善的法律法规支持和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虽然,我国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来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但是在现实操作中,这些法律法规很难被落实到位。存在扶植措施可操作性较差、配套立法不健全、缺少中小企业专门性管理机构、地方上缺乏对应的实施部门等种种问题,难以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三、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对策
(一)企业自身角度
1.加强中小企业自身建设,降低经营风险我国中小企业应当逐步建立起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科学的管理体系,按照现代企业的运作要求,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司结构,降低经营风险。同时,企业应注重技术创新,将技术创新渗透到企业的经营战略中去。这样能够使中小企业在竞争中更具优势,经营稳定性强。同时,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企业生产成本,这为企业积累自由资金提供了有利条件。
2.健全财务制度,树立诚实守信的中小企业形象中小企业要想解决融资问题,需要在财务管理与信用水平方面下足功夫。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的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监督制度,提高企业财务的真实性、透明度和可信度。同时,企业要自觉增强财务披露和信息公开的意识,注重构建良好的银企关系,以赢得银行的信任和支持。
(二)金融机构角度
1.拓宽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建立多层次融资体系
(1)加大资本市场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提高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比例。应不断总结经验,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逐步降低中小企业的资本市场准入门槛,适度放宽中小企业上市的限制条件。同时,应注重提高中小板、创业板的利用效率,使更多符合条件、发展潜力大的中小企业能够有机会再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2)鼓励更多的风险投资基金进入中小企业。这是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比较现实的选择。应鼓励风险投资进入那些处于发展态势良好且有较好前途的高新技术中小企业。进一步健全投资银行、信用评级机构在内的全方位、多样化的中介服务体系,使各金融主体通过中介服务体系多方了解对方的信用状况,减少信息不对称,以减少风险投资项目的运作风险。
2.建立和完善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体系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积极培育监管部门管控下的面向中小企业的融资机构是破解中小企业借贷难、民间非法集资频发的有效途径。应针对中小企业资金需求时间紧、时效强、缺乏足够的抵押和担保的特点,建立具有适应性、针对性的融资机构,逐步完善金融市场,提供多样的金融产品,以有效填补中小企业的资金缺口。
(三)政府政策角度
1.建立健全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法规我国政府应尽快完善保障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法规体系,使法律制度与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相匹配,与当今经济社会发展规模相适应。完善相关配套立法、增强可操作性,使之落实到具体企业,使中小企业融资走上法制化道路。
2.政府应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和政策支持首先,对于经营业绩优良、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政府应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税务部门对中小企业也应当给予适度的税收优惠,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设良好的环境。其次,各级政府应当有针对性地制定出鼓励发展中小企业的具体优惠政策。在不影响正常资金流通的前提下,为中小型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3.适度放开并有效规范民间融资市场民间融资并非洪水猛兽,只需恰当的制度土壤。目前我国民间融资大体呈现出自发和不规范发展的状况。要用法律法规对我国民间融资市场加以规范和调整,将民间融资纳入正规的金融体系中去。同时,政府应当扮演好经济“平衡手”的角色,对民间借贷不应“一刀切”,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对民间融资市场在合理范围内进行有效管理,在促进民间借贷良性发展的基础上,政府的监管手段、措施亦必须与时俱进,在实质上而非形式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实现市场多方主体的共赢。
四、结语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是关乎中小企业发展未来的关键性问题。要想真正有效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必须全面、系统地分析问题,借鉴国际经验,集合企业、银行、政府三方的共同努力。只有相关各方协调利益、积极合作,才能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一个健康的融资体系,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的繁荣。
作者:侯慧聪 单位: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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