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参与交通管理工作探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强化部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机关效能监督政府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管好自家人、自家车;落实将干部、职工交通违法行为与单位评先评优、绩效考评挂钩;充分发挥乡镇村基层组织参与交通宣传、简易交通隐患治理及交通事故调解;整合人民法院、公安、信访、民政救助、社会劳动保障、保险资源,联动参与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和息访息诉工作中,通过政府协调与监督,推进社会资源多元参与交通管理工作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明确交通安全管理的部门职责,这是化解公安交通管理单打独斗的工作局面的必要和有效方法,也是保证交通管理多元化推进的基础。笔者以福建省尤溪县开展的多元参与交通管理工作经验为例,就多元参与在交通秩序、安全宣传、隐患治理、事故认定及调解、息访息诉等方面发挥的作用逐一展开叙述。
一、管好自家人和车是多元服务交通秩序管理的必要环节
在交通秩序管理方面实践多元参与部门联动管理交通,履行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法定义务。建立长效机制,管好本单位的人和车,从源头上遏制本单位人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也体现了单位对员工的关爱。例如:尤溪县电力企业将交通安全教育与企业文化有机结合、交通违法行为与企业绩效考评挂钩,积极配合整治“酒驾”和“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的做法,有很好的借鉴意义。上下班期间,该企业老总主动带领部门领导,利用企业视频监控,在本单位门口查处职工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并形成长效机制,从根源上杜绝本单位干部、职工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多年来,该公司职工没有发生过一起交通事故。为此,尤溪县政府在全县范围推广该经验和做法,由政府机关效能、新闻媒体、公安交警、文明办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在上下班高峰期深入单位门口进行交通违法专项督查,督查结果与单位及个人考评挂钩,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约谈问题单位的负责人,该做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抓实交通安全宣传,提升群众安全意识
(一)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一是交通安全警示“5分钟”。如,尤溪县农村电影“2131”放映平台年放映约3000场次,公安机关可充分利用这一资源优势,协调在每场电影放映前播放5分钟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警示片,提高农村群众的安全意识。二是交通事故“听证会”进农村。选择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让群众参与事故讨论,宣传交通法规。此举还可在宣传的同时阐明事理,提高办案透明度,消化农村社会矛盾,减少误解与信访案件,促进事故和谐处置。三是事故典型案例展板巡回展。统一制作17套事故典型案例展板,由大队、乡镇派出所在深入农村“圩日”、中小学校、各村(居)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起到很好的效果。四是开播交通安全宣传栏目。在尤溪县电视台设置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专栏,集中播放文明交通宣传专题片、警示片、公益广告,致力提升广大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五是平安“红包”进万家。结合尤溪县农村年末酒席多的特点以及群众过春节、办喜事送“红包”习俗,印制40万个印有交通安全警示语的红包袋,春节前后免费派送至车站、工业园区、村镇群众活动中心等人流密集场所,并通过村(居)兼职交通安全员送到千家万户。
(二)把握宣传重点
一是突出宣传阵地建设。在每个乡镇重要路口设立一块交通安全公益广告牌;在每个行政村刷一条固定交通安全标语;在移动、电信广告牌进农村时,协调加入交通安全温馨提示标语,如“头盔是个宝,戴上安全跑”等,起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同时,运用好县城交通安全信息台,不定期向各类驾驶人发送交通安全信息,进行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告知服务。利用尤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开设的官方微博有6万多听众的资源优势,不定期发布公安交通管理公告和交通安全温馨提示信息。二是突出学生这一特殊群体教育。组织民警在中小学校开展文明交通巡回宣讲、小交警培训、交通安全知识竞赛、主题征文等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发挥尤溪县中小学生教育实践基地的作用,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三是突出重点路段流动宣传。针对尤溪县省道304线高速路口至西城红土地工业园区路段车流量大、事故多发的实际,装配两辆LED巡逻宣传车,安排6名交通协管员,每天分三个班次,由民警带队在该路段开展流动巡逻宣传。同时,协调城区、乡镇50多家有LED屏的单位,插播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营造宣传氛围。
三、夯实交通基础条件,消除安全隐患
(一)抓好专业道路养护,提升道路通行条件
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长效机制,实行“乡道乡管、县道委托乡养、村道提升乡管”管理办法,每年由县政府下达农村公路管护责任书进行考核,县交通局具体负责农村公路管护的日常工作,对全县15个乡镇的公路管理站和325名养路工人进行考核,要定期对公路养护相关部门进行监督考评。落实路段责任人,采取季度、半年、年终检查评比方式落实管护责任。同时,确保养护资金投入,从2009年起,县财政每年划拨配套养护资金208万元,每年每公里县道补助4800元、乡道补助1600元、村道补助810元,均超出市规定的标准,目的是确保农村公路建好一条、养好一条、造福一方,保障农村群众出行安全。同时,明确全省公路养护部门的养护职责,强调及时清除各路口、便道口和弯道影响行车视距的杂草植物、违法搭建物,设置便道口与干线公路的排水明沟,以有效形成支、干让行交通行为。
(二)抓好基层组织参与整治,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针对农村道路弯道多、便道口多,且普遍受植物、杂草、违章建筑物等影响易引发事故的特点,县政府在全县各行政村设立兼职交通安全主干,对全县262个行政村及居委会交通安全主干按100元/人/月进行补助,由县、乡道路安全管理办公室(简称“道安办”)抓落实和考评,分解责任到县、乡包村干部。根据此类“劈两刀”可简易处理的隐患点,由村交通安全主干发动群众自排、自查、自治,要求每个行政村每月治理易清理的隐患点不少于一处(即负责清除影响行车视距的杂草或违章搭盖物、堆放物),拓展弯道、路口行车视距,并收集整改前、整改中、整改后对比照上报乡“道安办”备案,考评与绩效挂钩,有力推动此项工作的有效开展。推动此项工作以来,县农村基层组织、广大群众年可治理隐患点3500~4000处,事故明显得到遏制。
四、部门联动服务事故处理,提高办事效率
(一)部门联动认定前作用
尤溪县多元化调解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在尤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地点设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多元调处中心,该中心设立道路交通事故预付款押金专户,主要是用于应当事人申请或办案机关的协调,对当事人的预付款给予保管、依法支付和调解支付。中心下设人民调解工作室、行政调解工作室、交通法庭或巡回审判点、法律援助点、交通事故理赔服务等部门,作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信访接待等方便群众的“联动一站式服务平台”,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多元调处工作介入事故认定前阶段,人民调解工作室分组与交警办案组对接作为接待群众的窗口、法律咨询的窗口、抢救费预付的窗口(加强事故认定前抢救费当事人预付比例的调解)、事故处理回访的窗口。此举有效为当事人维权,有利于调和警民关系、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同时有利于案件的跟踪调解,为事后民事调解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部门联动事故调解
多元化调解领导小组设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多元调处中心,集中办公,简化程序,方便群众。中心下设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行政调解工作室、交通法庭或巡回审判点、法律援助、保险服务点等,作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一站式”服务的工作平台,调处中心负责行政调解,人民法庭或巡回办案点、人民调解以及分流交通事故案件由各乡镇人民调解处理,并协调道路交通事故医疗救助、救助基金、卫生、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保险等部门的工作联动。在事故认定阶段,在人民调解跟踪、接待的基础上,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事故由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主动预约当事人直接进入调解。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事故,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生效后,公安机关或人民调解主动召集当事人就民事损害赔偿在调处中心自主选择调解部门,既可以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行政调解,也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直接调解,或申请司法调解。调解过程中,多部门共同参与调解工作,最后由一个调解部门出具调解文书。中心设立道路交通事故预付款押金专户,主要用于应当事人申请或办案机关的协调,对当事人的预付款给予保管、依法支付和调解支付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探索信访工作新机制,有效化解群众矛盾
(一)加强队伍力量和民警自身的教育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构建多元参与交通管理工作机制是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队伍力量,规范工作制度,积极主动融入、扎实运作多元参与交通管理工作机制,推进多元参与道路交通管理纳入综治领导责任制考评的重要内容,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格局。在办案民警中开展换位教育,促进民警学会理解、包容,耐心听取群众意见,扎实做好矛盾焦点工作,克服简单执法,提高办案质量,建立沟通桥梁,有利于化解当事人之间矛盾以及警民之间的矛盾。
(二)做好事故息访工作
信访苗头前的息访是解决信访问题的工作重点,应认真搜集矛盾焦点问题、综合研判,发挥部门联动作用,积极探索信访工作新机制、新模式。交警部门在工作中应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信访部门、乡镇、村干部以及当事人信任的代理人沟通。积极探索实践四川邻水县的“五法息访”工作机制[1]:
(1)听证息访。对疑难复杂、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根据个案具体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信访、监察、相关学者专家、新闻记者、法律工作者、镇村干部等公开听证,公开认定或下乡听证。
(2)联动息访。对信访人反映的涉及面宽、涉及人员众多、情况复杂的问题由县信访局牵头,相关乡镇和部门共同参与化解矛盾。
(3)借力息访。对认识偏激、失去信任的当事人,邀请其信赖的亲人、朋友、当地干部参与处访工作。
(4)救助息访。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实施困难救助。
(5)包案息访。对上级交、督办或社会普遍关注的案件,明确领导牵头跟踪办结的“部门联动息访”工作制,有利于提高警队服务形象,有效促进疑难案件问题的化解,切实有效地让息访工作“走”在信访前,带动信访和群众工作整体推进,有效化解群众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强化组织保障与案件回访,体现以人为本
各级党委政府要定期做好交通事故案件回访,把做好多元参与道路交通管理模式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改变原来“等、靠、拖”的工作陋习,积极搭建一个多方参与、沟通协调、主动作为、标本兼治的工作机制。贴近民生,一是变坐等上访为主动回访,主动了解社情民意,掌握信访动态,采取多种形式针对重点上访户进行走访。二是变被动息访为情感回访。及时帮助解决他们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真正做到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优化警民关系,切实保障群众权益。充分发挥多元参与工作模式的“桥梁”“纽带”作用,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格局。
作者:梁瑞城 单位:尤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本文html链接: http://www.istpei.com/qkh/629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