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会计制度选择及建设
我国民办高校近些年来发展非常的迅速,在2014年教育部批准的高校的名单中的一组数据显示,我国的高校一共有2213所,其中民办高校大约500所,占了总学校比例的百分之二十.随着民办学校规模的不断扩大,它的核算制度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严重阻碍了高校自身的发展,也给相关部门带来了很多管理困难.
1我国现阶段民办高校的会计制度
随着改革的深入,民办高校也纷纷崛起,在办学的体制上,国家暂时没有为其量身定制的会计制度,因此许多民办高校选择会计制度时非常的盲目.因为目前没有统一的规定标准,所以民办高校有的是执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的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的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的执行企业以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更有的是自建一套会计制度.总的来说,这种局面非常的混乱.它会使得实际的工作中产生很多问题.
2民办高校选择会计制度的现状
2.1民办高校的会计特征
2.1.1民办高校它是属于非盈利组织的性质,早在1998年8月29日我国颁发的《高等教育法》中就有明确的规定:高等学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2.1.2民办高校的经费来源并非财政性.民办学校的办学主体不是国家,所以其办学经费并不是依靠国家的财政性经费.起初,民办高校基本上是依靠学费的收入办学,随着社会的发展,民办高校的筹集资金的渠道也越来越多,逐步有了企业投资、个人或社会捐赠、收取学费等多种方式.近几年来,政府也开始对民办高校拨出少量的财政性资金,资助学校的一些教育活动.
2.1.3民办高校的办学主体不是政府民办高校出资人大多是企业或是个人、乃至社会力量,并非是国家机关,所以它也不属于事业单位,属于民间非盈利组织.
2.2民办高校会计核算制度的选择
从上述描述中,我们知道了民办高校的一些特征,那么如何采用合适的会计制度进行民办高校的会计核算,很多现有的法律法规并没有作出明确合理的规定.但是据调查目前民办高校执行会计制度大致可以这样划分:
(1)执行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
(2)执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3)执行高等学校与事业单位相结合的会计制度正因为民办高校对会计制度的选择没有统一,因此相关部门对于民办高校的财务管理也难以到位,税收关系没办法调理,这样不利于民办高校资金的监督以及治理.
3我国目前高校会计制度选择的问题
3.1民办高校选择高校以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问题
对一些科研项目、建设项目等,政府还是会予以一定的财政支持,所以在选择会计制度的时候,会要求选择《高校会计制度》或者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而这些制度不符合民办教育资本的运作规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1采用《高校会计制度》会使得资产核算的不实际国家的拨款、学费收入构成了公办高校资产的主要来源,公办高校在核算资产的时候只会反映原值和非净值,并不会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所以如果民办高校采用了《高校会计制度》,那么它的资产情况就难以真实反映.
3.1.2无法准确计量资产的公允价值及财务收支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编制当中,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是不要求出具的.这违背了民办高校的办学理念,因而没办法准确的反映出民办高校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以及经营成果.
3.1.3结余分配无法准确的计量《民办教育促进法》中规定:民办高校在扣除办学成本、发展金以及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提取相应的必需费用以后,民办高校的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的结余中取得合理的回报.民办高校除了有非盈利的收入,还有营利的收入,这种情况下,民办高校是具有纳税人的义务的,所以应该按照国家的税法规定来核算其税金.但是在这一会计制度环境下,因民办高校的财务收支核算难以准确计量,就导致了办学结余的计量也难,进而结余分配难以进行.
3.2民办高校选择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问题
在民办高校的会计制度问题上,有些学者认为,并不是所有的民办高校都适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应该根据其学校章程来确定它是否应该实行该制度,如果民办高校取得了合理的回报就不应该按照这个会计制度去实行.因为《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有如下特征:不以营利为目的、不收取经济回报、资源提供者不享有组织的所有权.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些学者就会觉得,目前国家没有出台专门的高等学校的会计制度情况下,就是应该实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因为民办高校并没有具体的划分为哪类组织中,《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了民办学校是属于社会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所以民办高校是否收取合理回报,它都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单位,属于非营利组织的范畴.因此对于民办高校的会计制度选择应该选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但是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选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存在着很大局限性.
3.2.1缺乏捐赠收入的会计处理在民办高校中一项重要的资产来源是捐赠收入,而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中并没有对会计处理进行详细的规定.
3.2.2缺乏固定资产的划分和处理标准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中,找不到民办高校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具体规定,假如缺少了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就不利于实际的操作.同时该制度也未对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标准、适用范围有明确的规定和划分.
3.2.3公允价值难以反映资产计价是以实际取得的成本作为基础的,然而在民办高校中,公允价值难以核算,例如捐赠,这些物资的获得并没有成本,因此这种情况下没办法对公允价值进行核算.
4民办高校的会计制度选择以及建设的原则
民办高校在选择会计制度的时候,如果选择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公办高校的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都有存在不合理的地方,所以需要重新建设适合民办高校的会计制度,在具体建设的时候,应该遵循下列的原则:
4.1强调发展的重要性
不管是哪种高校,都要以促进高校发展为基础,民办高校也不例外.在《民办高校教育促进法》中规定,民办的教育应该从发展出发,同时确立了民办高校在当前社会中平等的地位,其中还对民办高校教育发展的措施作了明确规定,允许学校投资者收取办学结余中的合理回报.从1985年我国第一部会计法发布以来,中央及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民办高校财务管理及其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有:1985年通过的《会计法》、1993年制定的《民办高等学校设置暂行规定》、1997年印发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与《高等学校财务制度》、1997年颁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2000年重新修订的《会计法》、2003年实施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可见国家对民办高校的发展很重视,这也给民办高校会计制度的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尽管这些规定对于民办高校来说不全或是不够完善,但是这些相关法律法规是设计民办高校会计制度的重要根据.
4.2从实际情况出发,注重实践经验
根据相关实践表明,民办高校的会计制度与公办高校的会计制度有着很大的不同,同时与盈利为目的的企业会计制度也有着不同.所以民办高校建立会计制度首先要遵循科学发展观,依据各国民办教育发展的规律,结合当前的会计理论来进行建设,这样才可以保证它的先进性.我国的民办高校距今也是很多年了,在具体的教学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比如在注重教育成本的核算做的很好,这些先驱者的经验都是值得可借鉴参考的.
4.3强调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在选择会计制度的时候,要考虑到“民办”、“公益”两个方面的特点.为了促进社会中的有利资源向教育领域流入,可以在现阶段高校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引入以下原则:教育成本核算、权责发生制原则、固定资产折旧等.当前民办高校的规模都比较小,所以针对这种情况,应该对他们的财务机构、财务制度、资金都进行统一,这可以有效的集中财力.在选择会计制度的时候应结合民办高校的实际出发,在现有的会计制度中取长补短,增强可操作性,实事求是.
5我国民办高校建设会计制度的几点建议
我国的民办高校的会计制度并没有一个相应的规定.但是我们在具体的操作上可以立足于公办高校的会计制度,结合自身的发展来建设一个合理的会计制度.
5.1立足于现有公办高校的会计制度,结合国家政府、企业、学校自主权利义务、利益相关者等多方考虑
民办高校作为独立的法人,有着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立足于现有公办高校的会计制度,遵循政府指导的相关原则的前提下,当前民办高校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很多高校与政府以外的投资主体有了联系,这就使得投资者有需要了解学校的办学情况,包括招生、就业、财务状况等等.因此高校的会计信息应该公开,不仅是向上级部门上报,也需要给相应的投资人了解,这才有利于提高国家、投资者以及学生对财务的监督.
5.2明确民办高校的产权关系
因为民办高校的资产享有法人的财产权,所以民办高校的会计制度应该对其的净资产进行分类,将其分为三类,“投入资本”、“高校基金”和“捐赠基金”.他们的构成比例是后续投资者取得回报的依据,这都可以用来明确产权的关系.
作者:谢锡芬 单位:广东培正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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