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会计核算管理问题及对策

2021-05-25 10687 会计核算论文

2014年1月1日起新《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颁布施行,原1998年颁布的《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同时废止。新《制度》要求适用范围的各学校必须从2014年1月1日起使用新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一、贵州省中小学新会计制度的施行情况

根据财政部及教育部对新《中小学校会计制度》执行的要求并结合贵州省情,2014年5月贵州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新会计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学校需从2014年1月1日起按新《制度》进行核算,要求截止6月底前需完成新旧《制度》的衔接工作。截止11月底随机抽查了贵州省19个县,这19个县均已完成新旧《制度》的衔接,已实现从2014年1月1日起按新的《制度》进行核算。

二、贵州省中小学目前会计核算管理现状

(一)核算管理模式有待完善

贵州省从2009年开始,在全省开始推行“校财局管”模式。2011年,教育厅、财政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实施“校财局管”模式的意见》进一步规定了“校财局管”的模式,并要求在2012年6月30日前,全省所有县必须实现教育经费“校财局管”。经过几年的努力,大部分县已实现了在教育局成立会计核算中心的“校财局管”的管理模式,且核算中心运行良好,部分县还实行大厅式办公、柜台式操作,建立健全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会计电算化和科学的操作流程,各项教育经费做到了“集中记账,分校核算”。还定期召开业务会,总结、分析和梳理财务核算中发现的问题,并督促相关学校整改。目前贵州省的校财局管核算管理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在教育局设核算中心,二是设“中心校”集中核算,三是介于两者间的“混合”形式。

1.教育局设核算中心目前该模式在不同地区的实行收到的效果不尽相同。安顺西秀区、遵义的部分地区通过这种核算管理方式使得会计核算工作更加规范,实现了对学校核算及财务管理的强化。但该模式主要适用于学校相对集中区域较小的地区,对于学校分散距离较远的地区易造成核算的不便,特别是在网络平台尚未搭建成熟的情况下,增加了边远学校的运行成本和资金到账时间。并且由于教育局核算中心主要负责代理记账,对于学校实际业务难以做到真正的了解,所以对业务的真实性及学校其他财务状况难以把握。

2.中心校核算中心中心校为专设的财务管理的临时机构,它相当于部分地方教管中心的作用,中心校设一名“大校长”(大校长往往是其中一所学校的校长担任)、一名会计人员、一名出纳。“大校长”分管管辖范围内的各校长,在实际运行中各学校的校长签字报销的程序中最后一道是需“大校长”签字,其作用是进一步强化监督各校资源及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但是中小学实行的是校长负责制,中心校校长非法人代表却担当签字的最后一道防线,虽有利于监管,但增加了管理的级次,并且其最终不是学校的法人代表。一名会计人员负责核算的学校从几所到十几所不等,工作量较大,无法形成有效财政控制与监督机制。且会计人员也主要由老师兼职,预算质量较低,财务开支随意性也很大,无计划、无预算甚至违规违纪现象频发。

3.混合形式为实现全面的“校财局管”,部分地方在县这一级采取集中核算,在乡镇一级设置“教管中心”,教管中心设一名主任、一名财务人员、下辖的每个学校再设一位报账员。学校报账员将凭证等送教管中心审核,再由教管中心报送县教育局核算中心集中进行核算。该种模式主要是某些地区为了实现全面的“校财局管”又要克服学校分散距离县市区较远的问题而采取的模式。教管中心的财务人员,相当于是更高一级的报账员,又分管几所到十几所学校。该种模式虽使所有学校最终实现了在教育局核算中心的集中核算,但管理层次过多,更难把握学校的实际财务状况,并且教管中心通常只有一名财务人员,身份上存在叠加了多重职能。

(二)食堂核算仍需规范

1.部分地区食堂未统一管理新《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第九条明确规定:“中小学校自营食堂应进行单独核算定期公开账务。”并要接受学校财务部门的统一管理。但目前部分地方食堂并没有接受学校的统一管理,未建立规范的账薄。学校的财务对食堂的财务状况难以掌握,存在着一定的财务风险隐患。

2.采购环节需加强控制采购环节是农村中小学食堂核算管理的关键环节,调研发现,目前贵州农村中小学在采购中,集中采购物资基本能保证获得正规发票,但对蔬菜等零星物资的采购缺乏规范的票据。各地对食堂采购的控制也在探索切实有效的做法,比如对于零星物资采取设计多环节签字的单据进行掌控,但总体上仍存在采购的计划性、规范性及控制不够,从而导致部分原始凭证不够规范。部分地区中小学食堂方面的账务仍由“中心校”或“核算中心”进行集中记账。

(三)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调研中发现,部分中小学存在未及时记账、装订凭证、打印报表及账簿等问题。如:由于许多农村中小学业务相对较小,所以多地的中心校或教管中心把所有学校的凭证不区分学校,只按发生日期先后统一装订在一起。有的地方半年甚至一年才打印一次凭证,原因是报账员业务不熟悉,担心记账出错不便于修改从而不及时打印凭证并及时装订。年终时也未能及时打印财务报表,而是将报表保存在电脑中,这存在一定的风险。由于工作量大等原因,没有按要求进行月结。由于缺乏专门的票据管理机构、人员和制度,对财务票据很难做到严格把关,票据管理混乱。而票据管理不规范的直接后果就是学校的账务管理混乱,财务监督困难,使财务违法违纪现象有了可乘之机。

(四)边远地区现金管理存在风险

为规范账户的管理,按财政要求实行校财局管后,中小学将取消账户的设立,由教育局或中心校开设统一账户,这有利于规范中小学账户管理等问题。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也导致很多地方的中小学出现了现金管理的风险,如报账员定期报账后可能会产生大量的现金,而无法存入账户,从而在实际工作中,许多报账员担心个人安全风险,只能私自存入个人的账户,使用时再取出。

(五)专项资金管理及公用经费的使用不规范

1.部分专款超范围列支根据新《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规定,中小学校专项资金需专款专用,但在实际中,受地方财力影响,许多学校可能会面临资金周转等问题,教育专款存在被调度使用,不能及时、足额划拨到位的情况。存在诸如:将地方教育费附加用于解决国家级特岗教师的工资、用于学校新增安保人员的工资及五险经费、用于支付中学教师工资和学校运行经费、用于支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临时工工人工资、用于教学质量奖励经费等问题。

2.扩大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学校由于资金来源有限或不能及时到位,因此也存在将生均公用经费用于非公用经费用途,如一些学校将生均公用经费用于发放食堂工人、保安人员工资以及列支接待费、教师课时补助及外聘临时工工资等,违反了公用经费使用的管理规定。

(六)财会队伍建设滞后

中小学的财会人员多为教师转岗或兼职,少部分地区在核算中心这一级的财务人员基本实现具有从业资格证这一条件,但在多数地区从报账员到中心校的会计或出纳基本上无从业资格证,且报账员的流动较为频繁,不利于稳定开展和规范学校财务工作。虽然许多中小学财务人员责任心强,但由于管理水平有限,在预算管理、科目设置、项目管理等方面不够科学合理,造成财务人员除了用财务软件核算外,还要依靠手工记账和电子表格辅助记账,既增加了工作量,又降低了效率。但调研也发现实际工作中并非财会人员无法提升专业素质,而主要原因在于财会人员如报账员在多数地区中小学是无编制的,难以实现发展提升的空间,因而他们仍然只能以教师职称为竞升空间,在待遇上的兑现也需职称来实现,因而实际中在待遇和职称发展上均不利于报账员,所以其难以安心财务工作。

三、完善中小学会计核算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教育主管部门及校长的财务管理意识

在调研中我们也发现了贵州少部分地区的中小学核算也做到了比较规范,核算管理水平相对较高,其原因在于教育主管部门重视,并且注重对校长财务管理知识的传播及强化。从贵州省的普遍情况来看,要解决中小学财务管理中存在的较多问题,教育主管部门及校长必须要高度重视。因此强化校长对于财务管理知识的学习及重要性的宣传应是完善中小学财务管理的先导。

(二)进一步完善“校财局管”模式

虽然大部分县都成立了会计核算中心,但管理模式、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地区虽然成立了核算中心,但日常的账务处理仍由各中心校负责,未在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核算,没有真正实现“集中记账,分校核算”的目标。实际当中由于各地情况不尽相同,所以科学的做法应是各地结合省及地方的实际情况探索适合本地的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校财局管”模式,并努力解决会计核算中心人员编制问题。

(三)制定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及食堂核算办法

食堂是中小学财务管理中的风险点之一,从贵州省内及省外的情况来看,要完善食堂财务管理,首先应由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牵头制定符合当地中小学情况的食堂财务管理制度,从总体上明确食堂财务管理的内容、采购流程等;其次再模仿企业会计制度制定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管理办法,明确食堂核算的科目、设置的账目、报表等内容;第三应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并进行实务的培训指导,从而实现对食堂财务管理和规范和控制。

(四)进一步强化经费使用的管理

要规范中小学的经费使用,首先必须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做到科学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及时跟踪预算执行情况并对决算进行认真分析;其次,应加强会计核算,按照规定的支出分类科目实行明细核算,详细反映学校的经济活动,加强对专项资金及公用经费使用的管理与监督,定期公布公用经费使用情况;最后应强化对教育经费划拨的监督,切实保障教育经费能及时划拨到位,杜绝因经费不及时到位而导致挪用资金情况的发生。

(五)全方位促进财会队伍的建设

教育部指出各地应结合地方实际情况探索提升中小学财会人员待遇的做法。所以中小学财会队伍的建设需抓住几个关键环节。首先是人员的职级发展或待遇提升应有明确方向,比如是否可考虑无论是报账员还是财会人员,只要稳定在这一岗位上到达一定的年限就给予相应职称的待遇;其次是学校报账员的编制问题需解决,没有编制,最终报账员还要回归教师岗位,难以稳定;最后是专业的培训学习需跟上,由于财会人员大多是兼职的,因此业务能力的提升需靠不断的继续教育才能实现。

作者:常青 牟秋菊 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理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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