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教育改革
一、深化教学改革,提升办学水平
(1)坚持立德树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教育的灵魂,要利用网络新媒体,不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人才培养全过程。重视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教育,着力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职业素养。努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增强文化育人功能,浓厚文化传承和创新氛围,推动传统文化、先进文化、企业文化、产业文化进校园、进课堂、进学生头脑。
(2)深入实施校企合作完善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鼓励行业、企业与学校通过股份制合作建立职业教育集团或专业教学联盟等,创新职业教育集团办学体制机制,实现教育与产业的紧密衔接。力争实现学习过程与工作过程同步,实习与就业一体。做到政府出政策,企业出岗位,院校出学位,通过校企联合招生招工、送岗送学、双制培养等多种形式,努力建立健全高职院校和企业共同培养技能人才的“校企双制”的新型办学制度。
(3)推进教学改革深化产训结合、工学交替、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现代学徒制等现代职业教育理念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传媒技术改革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推行模块化、项目化、培训菜单等教学改革方式。实行学分制,企业职工在职培训可采取弹性学制。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实施职业院校师资“双提升”计划,鼓励教师参加硕士学习,安排专业教师每年到企业生产、实践。建立师德考核激励机制和师德建设评价体系,完善符合技工教育特点的教师职称评聘办法,增设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5)建立世界技能大赛参与机制建立由政府、企业、行业组织和职业院校共同参与的省级世界技能大赛工作机制,加快制定培养世界通用技能人才的职业标准,人才培养标准与国际接轨。依托国家示范、省级示范优秀职业院校,分类、分区域建立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承担选手集训、人员选拔、大赛指导专家培养、承接国内、国际技能大赛等职责,政府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二、做好招生就业工作,增强办学实力,突出办学特色
(1)加强招生工作政府部门根据本地区劳动力需求,搭建招生宣传工作网络,建立招生信息员队伍。高等职业院校、技师学院进一步加大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力度,重点支持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招生即招工的订单培养,以企业定向培养、企业冠名班等形式建立生源基地,扩大高技能人才培养规模。
(2)加强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把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作为职业院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巩固和提高就业率和体面、高薪就业和创业比例。强化人力资源市场需求预测和信息发布功能,完善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平台,为学生提供就业指导服务,培养学生正确的择业观念,增强毕业生的竞争意识和创业意识。要拓宽信息渠道,加强与用人单位的交流与沟通,建立稳定的就业基地。
(3)落实毕业生待遇按照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政府部门加大对企业用工监督监察力度,坚决纠正用工通过劳务派遣的问题,保障毕业生的合法权益。需要国家层面设计改革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提高一线技术技能人才的待遇和地位,让每个人都有人才出彩的机会。技工院校毕业生纳入军队士官、基层公务员招收对象范围,相关待遇参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执行。
三、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完善政策措施
(1)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高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逐步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用于技工教育的比例。积极筹措专项资金,支持技工教育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和教师培训。将技工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按照技师学院、高级技校与高等职业院校相当、技工学校与中职学校相当的原则,提高生均预算内经费拨款基本标准。落实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用于中等职业教育的政策,确保学校人员工资足额拨付,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2)完善学生助学体系健全和完善技工教育“贷、奖、助、补、减、免”助学体系。技师学院、高级技校享受高等学校奖学金政策和助学贷款政策,优秀学生颁发省政府奖学金,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国家助学贷款。逐步实行技工教育免学费制度,技师、高技、技工学生中,农村和县镇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享受免学费上学政策,按照在校生10%的比例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
(3)构建校企合作动力机制高技能人才需要校企合作培养,要推进学校和企业产学研深度结合,把校企合作税收激励政策落实落地,支持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合作培养人才。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企业接受学生实习支付的报酬等支出,在应纳税额中扣除。鼓励学校引进企业或经营三产服务公司,吸收学生勤工俭学,开展生产服务性实习实训,保证学生专业技能训练需要,分担部分教学成本开支,降低实训教学消耗,相关收入免征营业税。职业学校设立的实习工厂免征营业税。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制定专门指导意见推动建立学生实习责任和校方责任相统一的保险制度。
(4)实施示范建设工程围绕区域现代产业布局,以国家重点技师学院建设为契机,通过竞争性答辩、评审,重点扶持建设3-5所国家和10所省级重点示范技师学院,努力打造集高技能人才培养研修、技能大师技能研发授业、技术工艺发明创新、职业标准研发应用等功能于一体的一流技师学院,并由省财政按照给予专项建设资金支持。
四、加强组织领导,营造技工院校发展的良好氛围
(1)规范学校管理当前高等职业教育进入内涵建设、提高质量的发展阶段,国家致力于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打通各级各类职业教育的立交桥。技工教育虽然具有鲜明的职业特征和实习教学的突出优势,但学校管理方面还比较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是技工院校的主管部门,要争取政策支持,协调教育教学资源,指导技工院校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推动职业教育的重要分支———技工院校提高办学质量、突出办学特色,深化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健全激励机制,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优劳优酬、科学合理的分配制度。
(2)营造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要广泛宣传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全社会树立劳动光荣、技能成才、行行出状元的观念。依法提高生产服务一线技术技能人才的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采取技能补贴、技能津贴、技能奖励等措施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劳动、尊重技能,有利于形成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和各类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
(3)重视高等职业教育研究职业院校要加强职教研究和调研,积极围绕职业教育基本规律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关系。在新形势下发展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形成论证报告或发展意见,切实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指导,为政府制定发展政策提供参考。
作者:吴倩 单位: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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