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平台主体异质性分析
1研究背景
科技创新目前已成为经济、社会、文化和区域竞争的重要一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无疑是当前政府发挥公共科技职能,推动科技进步,提高科技自发展与创新的重要内容和手段。随着社会分工细化,市场需求的内容与形式日趋多元,需求与供给的互动关系也更加复杂。从供给角度观察,市场竞争客观上迫使企业缩短研发周期,提高创新效率,从而增强供给的质量和数量。离散的单个企业的信息、技术、资金等资源有限,投资和研发等活动的不确定性增加市场风险,因此在一定程度影响其创新意愿与效率。提高企业科技创新效率,客观上需要行业、企业以及相关研发机构适度聚集。资源聚合的数量和密度能够促进互补性并形成正向协同效应,从而在规模经济和效率经济基础上实现创新。如何实现研发主体、资金和技术等资源的聚集,成为一个需要研究探讨的重要问题。国内外的诸多实践表明,公共服务平台是实现资源聚集的有效组织形式。通过组织、整合、优化和集成资源与服务,公共平台能够为类型相近用户的公共需求提供集约化解决方案,从而加强信息共享、减少重复投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具有便捷性、开放性、集成性、公益性和服务性等优点。我国各级政府一直重视平台建设,各地也先后出台相关扶植政策。平台建设对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和专业化分工协作,推动共性技术转移与应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历经多年发展,全国大多数园区、基地已进入创新驱动阶段。粗放型资源依赖和集群效应必然向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创新网络驱动转变,建设以创新为导向的服务体系成为发展的核心和关键。因此,原有各类公共服务平台亟需整合、优化,同时需要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需求,并深入探索和研究科技创新平台的运营与服务。科技创新平台是公共服务平台的一种应用类型,具有更加鲜明的功能倾向与建设目标,是一种能够有效聚合相关科技资源、提供配套创新服务,提高创新效率的组织形式。与公共服务平台类似,运营主体的异质性与平台运营模式存在较大绩效差异。市场发展阶段、产业形态与行业类别都将影响平台运营模式效率,而建设主体、功能定位及区域分布差异,也是影响平台运营绩效的重要因素。现有文献较多关注区域、行业平台的建构途径与内容建设,对运营模式研究较少。随着服务平台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积累,对现有科技创新平台运营模式进行梳理、归类和比较的时机成熟。尤其对于异质性运营主体的运营模式绩效、特征及适应范围等问题,进行客观的比较和分析,一定程度可为科技创新平台的运营及科技园区的升级转型的提供参考。
2研究现状
国内公共服务平台的研究已较丰富。这些研究可大致分为综述评论性研究、方法路径研究及行业应用研究三个大类。在公共服务平台的综述评论性研究领域,桂萍(2008)评述了国内外不同学派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研究方法;在平台的方法路径研究领域,郑旭(2012)[2]对软件服务外包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出构思,认为高端人才引进、公共技术、配套生活娱乐设施和法律服务是重要入口;而行业应用研究涉及较多行业,肖君(2013)从政府指导、运行机制、资源整合等方面对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出建议];陈家宽(2012)对上海研发平台的战略转型提出若干思路。科技创新平台的研究是基于公共服务平台研究的细化和深入,呈现了鲜明的科技创新平台发展路径与特色。李啸(2008)考察和总结浙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问题和经验,建议科技平台建设应面向社会并扩大平台开放度;薛捷(2008)对比分析广东省10个典型专业镇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案例,归纳了三种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模式,使科技平台建设研究具有了较规范的模式经验。相对于这类选择从实践到理论、从微观到宏观的研究,许强(2010)、孙庆选择不同视角界定公共科技创新平台的组织性质,并具体阐述平台中企业、科研机构、高校和政府角色定位。在此基础上,具体分析平台创新过程中部门间相互影响、平台内技术流动和溢出及其与创新关系,从而提出如何进一步提升平台效率的相关建议。孙庆(2012)进一步考察国内外平台建设,认为科技创新平台的空间布局模式主要有三种基本类型:均衡布局模式、点极布局模式、点轴布局模式。在深入剖析每种模式内涵及特点的基础上,给出模式选择的基本思路。综上,当前对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布局模式的微观研究已相对深入,但归类与比较运营模式的分析较少。随着平台应用的扩大与升级,有必要从建设主体或运营主体视角对现有运营模式进行总结。既能总结现有建设内容和经验,也为科技平台转型升级提供参考。基于此,本文选择科技创新平台的运营主体为契入点,对异质性运营主体与科技创新平台运营模式的相关性质、特点和绩效进行比较分析。试图通过界定不同运营主体性质,从而对其运营模式绩效、优缺点及适应范围进行探索,为区域产业规划、园区建设和创新激励提供参考。
3研究方法
若以科技平台的运营主体性质为基点,科技创新平台可大致归为四种运营模式:政府主导型、企业主导型、第三部门主导型和混合型。所谓主导,其实际意义在于运营主体具有平台经营过程中的支配权、话语权和决策权,并存在合理与长效的激励机制。运营主体地位的确立,大都与投资比例、平台规划、运营目标和功能定位密切相关。一般地,市场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与发展速度的加速,使单一运营模式的科技创新平台具有显著劣势。因此,目前平台运营大都选择多主体共存形态。部分将目标定位于短期的功能性平台,实现建设目标后大都选择快速转型。当然,将异质性主体归为四类并对应其创新平台运营模式,仅是较为宽泛的分类,实践中均可根据建设目标、平台功能及资金投入方式等细分。基于平台提供服务的方式与性质,科技创新平台应归属于公共服务平台范畴;但科技创新平台具有更鲜明的功能定位与运营目标。因此,不同运营背景下运营主体的异质性必然导致平台运营绩效差异。本文不以统计数据和定量方法探究主体异质性与运营绩效差异的因果关系与机制逻辑,而是基于科技创新平台运营主体的性质,对平台基本运营模式进行分类,并按异质性主体对应的运营模式类别与运营绩效进行比较分析;同时,结合实践中具有代表性的科技创新平台案例,形成宏观视角下的平台绩效综合比较,力图梳理异质性运营主体与其运营绩效的相关关系,从而获得对科技创新平台运营模式的选择参考。
4异质性运营主体与平台运营模式绩效分析
综观国内外科技创新平台运营案例,运营主体大致归为政府(包含隶属或控股下属机构)、科研机构(科研院所、高校等)、第三方机构(行业协会,非盈利组织等)三类。主体的异质性与科技创新平台的运营绩效差异,既包含资本性质、主体性质等内在原因,也与运营主体特征、功能定位、目标选择等相关。因此,比较分析平台运营模式绩效差异,必须综合考虑以上因素。
4.1政府主体与政府主导型模式
政府是各地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运营过程中最重要最普遍的主体,通常具体化为某行政机构、事业单位或全资国企。基于平台运营主体的政府层级差异,平台可分为中央级平台和地方级平台。中央级平台具有宏观和全局视角,强调行业的统领性与覆盖性;地方级平台则多为提升科技创新效率、打造强势品牌、构筑区域辐射力和服务区域经济。市场经济中的政府,最初其功能定位是“守夜人”。在我国当前经济发展阶段,它具有经济博弈中有效聚合行政与商业资源的先天优势。平台运营主体的身份使其能在稳定的资金投入、极低的行政风险和坚实的规划意图背景下,具有高效推动科技平台运营的能力。以政府为与运营主体的科技创新平台,其前期规划、设计、投资与建设,后期运营、管理与维护等工作,基本不存在过多的行政障碍与资金压力。这类平台特征鲜明:如行政体系特色的信息传递机制;管理者大多具有行政、事业编制;运营资金来源于财政预算;平台较强的战略性、公益性和社会性等。一般地,科技创新的数量、质量及效率等指标在政府主导型平台运营初期并不能呈现出显著优势,但其运营效率却远高于企业主体的运营;政府主导型模式能引导行业协会、高校、科研院所等多方机构参与建设,能够推进多极主体环境下的科技创新效率。产业共性特点使技术资源具有准公共物品性质,企业间存在“免费乘车者”动机与空间。政府具有市场监督与公证的职能,因而政府主导型模式能较大程度避免或减少共性技术研发的市场和经济风险。然而,以政府为运营主体的平台模式在科技创新领域具有一定局限性:首先,决策机制的滞后性影响前沿技术研发效率。政府行政层级的信息传递与反馈规范严谨,在不确定性环境中仍可稳定运作,这一特性在信息交换频繁的背景下则导致决策滞后。科技创新追求时效性和前沿性,因此滞后性是政府主导型平台的一个重要缺陷;其次,政府主导模式平台市场导向略低,一定程度影响企业积极性。经济激励是企业对科技平台投入的动力。政府主导模式的公益导向与经济导向某些方面存在一定矛盾,因此必然影响企业参与积极性。此外,政府主导型平台要素敏感性低、平台运营目标多样化等因素,也是科技创新、市场导向与政府主体性质存在一定冲突的重要原因,客观上影响科技创新效率。综上,以政府为运营主体的科技平台,其运营模式有其适应环境、有利条件和不利方面,这种运营模式适于解决具有战略性、全局性的共性技术问题,如产业科技信息服务、政府高控行业研发和前沿技术咨询服务。目前各地高新科技园区大都采取这种运营模式。通常认为,政府主导在平台建设与运营初期具有显著优越性,但后期应逐步市场化、产品化并转向企业主体运作;政府应逐渐转向宏观调控、战略引导角色。在当前区域经济竞争激烈的背景下,政府主导型运营模式成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打造特色产业的首要选择。
4.2企业主体与企业主导型
科技创新具有层次、广度、结构与阶段性特征,因此,科技创新主体的规划和运营对于创新效率具有重要影响。运营主体的异质性与资源聚合能力关系密切。政府主体具有聚合和调度资源进行战略性高端技术创新优势,而企业则在区域、行业等微观领域创新更具灵活性。企业是市场资源的基本组织方式,其行为模式、运作方式与管理方俱根源于市场,是市场环境最灵活的组织方式。以企业为运营主体的科技创新平台,其运营模式必然具有显著的企业自主运营、自主决策特征。基于产权性质视角,企业主导型模式通常可分为纯粹企业运营模式和国企运营模式。严格意义上,国企运营模式应归为政府主导型范畴,它是政府主导与企业主导的一种折衷。企业运营主体的主导型模式特征为:首先,创新项目规模小、周期短。企业主导型平台大都是股份制,投资的逐利性强,因此平台建设周期短、规模小,主要提供有偿服务;其次,功能与服务市场化程度高。逐利是企业的天然属性,因此平台功能大都以市场需求为起点,盈利效率直接影响平台发展,市场倾向明显;第三,企业主导型平台运营风险较高。以科技创新为目标的资金投入、研发方向及技术改进是高风险行为,而平台的市场化运营过程必然经受市场竞争和挑战。相比具有行政机构性质的政府主导型平台,企业主导型平台政府资源较弱,必须测算研发的筹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和维护成本,因而运营风险相对较高。拥有市场基因的企业主导型科技创新平台,具有显著的市场化优势:首先,平台运营机制灵活。由于商业资本的逐利属性,企业主体具有运营的灵活性与管理的市场性,这也正是政府主导型平台的缺陷所在;其次,极强的市场敏感性。企业熟悉市场、贴近市场且适应市场,企业主导型平台因而具备敏感性、连续性和稳定性。事实上,某些技术和产品更新极快的行业,客观因素决定某些行业技术研发平台必须以企业为主导,才可能实现持续运营和创新,才能发挥科技平台的作用。第三,平台具有良好的包容性和延展性。不同的市场发展阶段和环境下,平台运营方式将因股权结构、资本结构、管理架构及运营方式变化而改变。以企业为主体的企业主导型创新平台却具有良好的包容性和延展性,能够根据市场变化低成本高效率完成调整,相比政府主导型平台更加灵活。与其优点相对的是企业主导型平台的劣势,主要体现在:第一,社会资源整合能力较弱。企业主导型平台长于市场资源整合,但社会资源利用途径、方式与规模相对有限,聚合社会资源与市场资源的能力低于政府。自然地,企业主导型平台的社会资源途径与效率有限;第二,平台运营和发展的时间约束较强。企业主导型平台资源具有市场价格的显性成本约束以及研发项目竞争的机会成本约束,同时受市场风险约束和控制。一般地,企业主导型平台力求投资能够契合市场成长背景并快速投入与回报。因此,企业主导型模式不适合长周期行业和高风险项目。第三,企业主导平台的创新成果相对封闭。创意、工艺和技术等具有低成本复制和扩散特征,这是政府和企业热衷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动力之一。企业性质决定平台的创新具有市场定价机制,技术创新必然成为具有排他性质的私人产品,一定程度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初衷相背。总之,选择企业作为平台运营主体的企业主导型平台,其运营模式契合处于市场化、规模化、集约化阶段的行业。如果行业已有市场影响力和号召力的龙头企业,企业主导型平台的创新效率将更高。实际中平台大都由龙头企业筹备建设和运营,适于解决专业性和关键性的产业技术瓶颈,并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但在核心技术推广等方面略有不足。
4.3第三方主体与第三方主导型
经济领域对第三方界定的基础,是代表需求的“买方”与供给“卖方”。第三方出现与普及,促进交易增加和专业深化,已在各项事务中扮演重要角色。基于科技创新平台的运营主体视角,第三方通常指政府、企业之外的行业协会、管理公司及专注某类市场服务的组织,通常具有中立性、客观性和专业性。市场演化进一步推进分工专业化,而专业化所伴随的优越性又促进第三方主体形式多样化、专业化与权威性。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各种行业协会即为其中代表。第三方性质主体运营的科技创新平台,其运营模式特征与政府主导型和企业主导型存在较大差异:首先,平台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平台运营主体即第三方机构,仅拥有平台的经营管理权而非所有权,因此,第三方并无逐利驱动,其运营管理相对专业客观;其次,主体经营管理权的获得与转让以及权力边界等内容,大都建立于契约框架。这种合作方式的实质是通过社会分工形式发挥各主体比较优势,使专业资源得到更加科学合理的市场配置。尤其在当前“服务型政府”理念下,政府与企业分别专注于其社会职能与市场职能,将平台的运营管理让渡于第三方机构,将成为社会分工深化的必然。第三,创新平台运营绩效相对稳定。第三方主导型平台运营管理的主体权利义务,基本在合体设立时约定,因此,平台运营的绩效大都具有一个波动区间。其本质是一种风险让渡,也是创新平台功能、绩效和目标的分解与贴现,一定程度降低平台投资方的投资风险、运营风险及市场风险;另一方面,第三方通常具有更加专业、客观和中立的管理技能,因而运营效率高于政府或企业。第三方主导型运营模式源于市场对专业化分工需求的深化与广化。通常,不同领域和性质的第三方主体,其专业偏好、管理理念及运营方式存在差别,但运营模式中具有共性优点:其一,较高运营绩效。绩效评价是综合成本、收益、性能和风险等众多指标的综合体系。以具有较强专业属性的行业协会为例,其特定行业的技术专业性和市场型理解程度普遍高于政府与企业,科技创新的方向性与投入的有效性也必然更高,因而从行业科技的创新视角,第三方运营模式具有较高平台运营绩效。其次,平台的技术专业性强、兼容性和扩展性更强。政府主导型平台运公益性及宏观倾向较强,到运营成本较高;企业主导型平台虽有市场优势,但短期性与功利性一定程度限制其核心技术的重大创新。相对而言,第三方主导型平台兼具二者优点,能够在平衡风险、成本和效率的框架中较好实现科技创新目标;第三,较强独立性与合作性。第三方主导型运营模式具有其客观基础,即社会制度的契约框架、技术分工的结构框架及市场主体的供需框架。在这样一种立体框架下,第三方主导型运营模式对各类资源进行有机组合。市场主体立体框架下相对独立又保持有机合作,是一种符合现代市场、企业及政府职能定位与发展方向的组织安排。客观上,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及诸多附于政府之上的社会职能,未来也将朝第三方运营发展,这是市场化发展的必然方向。选择第三方主体的运营模式,其缺陷在于:首先,专业化程度并无客观尺度。在目前我国市场发展阶段,第三方的专业性、独立性和竞争性,与发达市场相比仍不成熟。尤其法律法规等配套设施,在规范契约或协议框架中解决相关问题的能力较弱。客观上导致对第三方专业化程度的理解具有较大弹性,一定程度影响技术平台创新绩效的评价标准;其次,第三方主导型模式的行业适应范围较窄。技术创新平台对于运营主体具有一定选择性,而对于第三方运营则具有更高要求。以技术研发为例,对创新方式、程度与价值的判断,需要极强专业型和私密性,并非所有行为都能以契约方式界定其价值、性能和程度。科技创新平台选择第三方主导型模式虽有局限,但综合来看,在园区发展的特定阶段却具有较强优越性。通常认为,科技平台发展稳定并进入成熟期后,选择第三方主体运营管理平台,一方面能够优化配置所有者资源,另一方面也能提供更技术、更专业、更全面的技术服务,是具有较高效率的市场规则和制度安排。
4.4多主体与混合型
如前所述,基于异质性主体分类的平台运营模式,分为政府主导型、企业主导型及第三方主导型三种。混合型是综合三种运营模式的一种多主体运营组合。混合型平台的范围和内容较宽泛,在不同标准下细分的程度、比例及性质较难把握。因此,一般认为混合型运营模式是多种运营模式的综合体。实际上,混合型平台运营模式作为一种内容与形式都较复杂的综合体,异质性主体在运营过程中必然存在较大差别。“多元化”是混合型运营模式的核心,贯穿着运营主体、决策方式、运营目标及运营绩效等各方面。首先,运营主体多元化。混合型模式一般包含政府、协会、企业等异质性投资者,运营主体多元化,如政府-企业主导、政府-协会主导及协会-企业主导等。多元化主体在实践中必然表现为某类主体具有更强主动性,因此,其与政府主导型、企业主导型以及第三方主导型运营模式并无本质区别;其二,多元化主体具有多元化功能目标和发展目标倾向。平台的主要目标是技术创新,但多元化主体客观具有多样化功能与目标,也具有更细致的分工设置。通常,异质性主体对应相应模块的运营管理,并在技术创新的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市场环境及不同目标之间切换,能够更平衡高效的实现既定目标。目前,国内外科技创新平台大都选择混合型运营模式。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根据不同发展阶段进行合理分工尤为重要。混合型模式具有多元化投资主体和异质性运营主体,并根据其分工优势赋予其运营功能。既发挥各主体的优势和潜能,也逐级分散其责任与义务,是目前阶段一种灵活有效的科技创新平台运营模式。相比政府主导型、企业主导型和第三方主导型运营模式,混合型模式有其优点和缺点。其优点主要集中于:第一,较强适应性。混合型运营模式集合了若干模式优点,在不同市场环境下具有较高调整效率。因此,既包含了企业主体内在的市场敏感性,也具有政府的中长期的宏观思维,同时吸收了第三方的技术专业化特点,表现出较强的行业适应性;第二,时期节点敏感。政府、企业和第三方为主体的运营模式,对于科技创新平台具有阶段适应性。针对平台发展的不同阶段选择运营主体,其安排本身就构成混合型运营模式。混合型模式根据运营的阶段节点能够灵活调整,对节点较为敏感。以政产学研多主体创新平台的混合模式为例,平台运营前期政府主导推进建设与运营启动,并引进科技企业推动创新研发,而平台运营平稳之后,将更侧重于教育、研发与市场功能,政府主导的地位弱化。这种时期节点的敏感,本质是科技创新平台对创新技术与市场需求的平衡。混合型运营模式的缺点体现在若干方面,其一,灵活性的“度”无从把握。因为异质性主体各有特点,混合型运营模式具有较强灵活性,但行业不同、市场不同、合作架构不同,运营主体对“度”的不同理解容易产生矛盾;其次,政府的决策强势。混合型运营模式中主体虽然多元化,但政府在运营决策中影响力最为强大。政府决策者的发展取向、政策变更都能“非正式”地影响甚至左右科技平台的发展方向与运营模式,最终失去混合型运营模式的多元化运营优势。
5结论
科技创新平台无疑是我国当前产业经济提升、区域经济发展以及科技技术进步的重要环节。异质性的运营主体对平台的运营绩效产生重要影响。同时,平台的不同功能、不同行业及不同发展阶段,极大影响运营模式的选择;而运营模式是否适应平台特点,也直接影响平台运营效率。其中,运营主体性质对于运营模式的效率具有主导作用。本文基于运营主体异质性特征,沿着主体对应的运营模式维度,对当前我国的科技创新平台运营模式大致分为政府主导型、企业主导型、第三方主导型和混合型四种运营模式。基于四种不同运营模式的创新平台,本文归纳其基本特征,并梳理其运营优点、缺点和适应范围。尤其强调运营主体的性质对于运营模式绩效所产生的作用,为园区科技平台的运营模式选择、区域行业技术研发、产业效率提升以及区域经济发展提高一些参考。平台运营与应用的研究,随着市场环境和产业发展阶段发展而深化。因此,现有科技创新平台的运营也将随着城镇化建设、资源聚集、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区域经济发展规划而继续发展,这是科技创新平台综合性研究的一个方向。
作者:钟无涯 单位:深圳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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