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法律教育体系构建探究
1职校生暴力行为的原因探究
1.1素质不高
不能说分数决定学生的素质,但是有一个不争的现象是高分学生比低分学生自律性强。在中考后,高分学生绝大多数进入高中学习,普高的分数线也高于职校很多。这样,进入职校的学生,普遍是低分或中间分段的学生。这类学生没有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还有一部分学生不喜欢学习,进入职校后,学习负担减轻,家长抓的不紧,学习的主动性差,学生开始改变生活的中心,寻找新的生活方式,自制力差的学生出现了一些不良行为。
1.2青春期的逆反心理
青春期撞上职业教育,注定职业教育不是一帆风顺的。进入职校的学生大都15、16岁,正处于青春期,内心有很多的反叛。你让我读职校,可我想读的是高中;你让我不谈恋爱,可我喜欢那个女孩;你让我不要打架,我兄弟义气......这种生理周期特点也不可忽视。
1.3学校规模大,学生人数多
职业学校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迅速扩大规模,很多职校规模都超过万人,人多了,必然事也多了,各种各样的学生都有,打架斗殴的学生也就多了,学生的管理成为了学校的一个难题。
1.4住宿学生生活摩擦多
职校实行的是住宿制,很多初中生没有住校经历,入住学校后,生活上不能自理,打扫卫生、洗澡、洗衣、关灯、睡觉等生活琐事容易引起矛盾。在我做班主任时,有一个男生因为10点关灯睡觉后,同学一直在聊天,就和同学争吵,最终大打出手。密切接触的生活细节中,男生、女生都会引发矛盾。
2职校生暴力行为的类型
2.1因琐事引发,突发型的暴力行为
这一类是最常见的,比如:学校组织的篮球赛,两班的同学因为裁判的一个判罚有意见,先是互相对骂,如果老师这时没有及时制止,很快就会变成局部冲突,进而发展为两班同学的对打和事后的纠纷。突发型的暴力行为是由于未成年人青春期冲动,遇事不能冷静对待,做事不想后果,图一时痛快的心理导致的,这也给管理增加了难度,没有一点征兆,突然发生,短时间内蔓延快。
2.2伙同校外人员,相约打架
此类事件在近几年内有所增加。由于职校有住宿生,还有走读生,学生之前来源于市内不同中学,有初中同学不上学的、上其他职校的,在这个时期,学生跟社会的接触增多。学生容易在本校吃亏后,到校外喊人,相约打架。
2.3情感问题引发争斗
职校生因为争抢女生谈朋友,最后发展到打架决斗。青春期的学生对异性产生好感,与异性交往这是一件不可避免的事。在现实中,由于女生的年纪也比较小,不能很好的处理自己的感情,表达准确的想法,会引发男生之间的矛盾,甚至发展到犯罪。
2.4索要债务,产生暴力行为
职校生由于刚刚离开父母,开始独立的生活。很多学生缺少对钱财的管理与规划能力,父母给的生活费总是不够花,当问父母要不到钱时,往往会问同学借钱,部分学校也存在学生放债的情况。在借钱后不能归还,引发学生之间的矛盾加剧,从而产生暴力讨债。
3构建职业学校法律教育的体系,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
职校生的暴力行为,破坏了和谐校园,同时也给他们今后的人生路带来了负面影响。降低学生的暴力行为,在职业学校势在必行。如何才能有效的降低学生暴力行为,除了严格的管理外,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是关键,只有知法才能够懂法、守法。在本人的建议和积极参与下,我校经过多年实践,开展了形式多样并行之有效的法律教育活动,构建了以必修课为主、选修课为辅,通过组建法律社团,开展法律调查、案例分析、法律讲座等活动为补充,形成了开放的、多层次的、可选择的法律教育体系。理论课与活动课相结合,让学生在理论与现实中碰撞,知行合一,贴近生活、感悟法律、提高守法意识、增强法律素养。具体做法如下。
3.1立足学生特点,认真贯彻法律必修课的教学目标
五年制高职学校指定的法律必修课是高职一年级下学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该书分为五个单元,法律有三个单元,涉及到法理、刑法和民法内容。首先进行课时分配改革。由于职业学校的教学模式是工学交替,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并存,很多专业都不能达到教学大纲规定的32-36学时,以我执教的工程造价12高职为例,本学期他们有长达7周的理论教学课,再加上节假日占用的时间,他们的实际教学时数是20课时,远低于大纲规定,这种情况在职校普遍存在。在这种现实下,如果教授所有的内容,只能是蜻蜓点水,学生不会有收获。笔者认为,教师应根据授课时数和知识内容,把教学内容分为必修和选修部分,必修部分精讲,选修部分课时不允许时,交给学生自主学习,突出课程的重点,达到了教学目标。其次增删教学内容。例如,在本书的第四单元刑法部分,教材专栏讲述了“黄、赌、毒”。笔者认为职校生容易发生的犯罪行为是敲诈勒索、抢劫、强奸、故意伤害而非“黄、赌、毒”,所以,及时补充相关的内容,让学生学会辨别罪与非罪,懂得犯罪的严重后果,从而约束自己的行为,远离犯罪。对教材内容的取舍是职业学校教学的客观需要,仅从教材的内容、深度不能满足提升学生法律意识的要求,选修课的补充是必要的。
3.2提升学生的维权意识,开设生活与法律选修课
法律必修课侧重于理论,法律选修课侧重于法律的实践。让学生从生活中寻找法律问题,学会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加强对法律的认识。笔者尝试开设了生活与法律选修课。开设了消费维权、遗嘱书写、房产买卖、房屋租赁、结婚离婚、财产继承等专题,分析典型案例、学写法律文书,促进了学生的法律实战能力,增强了学生通过法律维权的意识,提高了他们解决纠纷的能力。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普遍提高,建立了“有纠纷找法律的思维”。
3.3组建法律社团,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活动,营造守法的校园文化
社团建设是职业学校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职校生相比于高中生,课余时间多,学习压力轻,有更多的时间投身于社团活动。我校到2014年总计成立了36个社团,有手工制作类、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类、儒学类等。社团涉及很多领域,彰显了职业学校学生对自我发展的需求和他们的才气,但是遗憾的是,没有法律社团。笔者因此发起成立了法律宣传社,试图以社团的形式,开展法律活动,让更多的学生接触法律。社团拟开展社会调查类和专题法律讲座类活动,让更多的学生感知法律、参与法律。
3.4指导学生参加全省模拟法庭大赛,以大赛推动法律知识的学习
2012年开始举办的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模拟法庭大赛,旨在以现场模拟的方式诠释法律现象和常识,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我校在首届大赛中代表常州参赛,夺得第一名。大赛以直接体验,提升了学生学法的兴趣,提高了学生对法律的准确认识,实现了知行合一。通过层层选拔学生,指导学生参加大赛,学习法律的氛围在学生中传播,学生学法、用法蔚然成风,校园打架斗殴事件明显减少。
4提升职校生法律意识的几点思考
4.1学校法律教育的长期性
要想改变人的行为,首先要改变人的思想,而思想的变化是一个长期教育的结果。对职校生的法律教育是学生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和谐校园的基础。因此,学校不能做表面文章、形式主义、短期行为,而应投入一定的人员与财务,配备专兼职法律教师,拨出一定的费用,对法律教育下大力气,常抓不懈。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唯有一贯坚持,才能见到实效。
4.2学校法律教育的多元性
法律教育不能仅依靠课堂的理论教学,也可以向专业课一样进行仿真模拟。模拟法庭大赛是一个有益的尝试,这部分内容既有实体法,更有程序法,采取学生参与式、体验式过程。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栏目有很多的节目是采取这种方式呈现的,学校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开展这类活动。让法律教育多样化,更能贴近学生、吸引学生。
4.3学校法律教育的开放性
法律从来都不是封闭的学科,学习法律应有开放的心态。学校的法律教育不能局限于学校,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该引导学生走出校园进行社会调查,听取生活中其他人对法律的建议,并进行梳理,形成自己的法律意见。同时,也可以参观监狱、旁听审判,真实感受法律权威,聆听犯罪者发自内心的忏悔,达到教育学生的目的。
4.4学校法律教育的惩罚性
当一个学生犯错后,能不能受到适当的惩罚,对其下次是否再犯错有重要影响。笔者认为,惩罚本身也是一种教育,今天学校多用告之家长、学校处分的方式来惩罚学生。就我的观察,学生更害怕告诉家长,至于学校的处分对他们来说只是多了一层约束,而不是畏惧,本质是没有达到因惩罚而教育学生的目的。体罚和罚款在校禁止使用的。笔者想举两个外国的例子给同仁们抛砖引玉。韩国的《教育处罚法》规定,准许使用长度不超过100厘米,厚度不超过1厘米的戒尺,打学生的小腿;日本也承认教师对学生体罚的合法化。体罚的目的并不是要惩罚学生的身体,更多的是增加羞耻感,让其悔悟错误。我不是一个喜欢体罚的人,但我赞成合法体罚权和反对非法体罚。我这辈子,只受过一次体罚,30年前我的小学班主任用戒尺打了我手心两下,这件事让我至今印像深刻,从那次后,我再也没有不完成作业。这样的教育比罚写100遍岂不更深刻,更有意义。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严格的教育。法律教育就是要强调罪与罚,只灌输学生罪的邪恶,而不灌输罚的严厉是残缺的法律教育。
5结束语
全面提高职业学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一批守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是职业教育的根基,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在职业教育如火如荼的今天,开展有效的法律教育意义深远。
作者:庞清秀 单位: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基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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