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管理法治化路径探析
一、高校管理的现状分析
近年来,高校管理的问题层出不穷。高校对于依法治校的认识不足,造成对学生权利的侵犯,引发了不少高校被诉案件的发生。目前,高校管理与学生权利之间的冲突类型主要表现为以下类型:
(一)高校处分权与大学生受教育权之间的冲突
自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案件及刘燕文诉北京大学不授予博士学位案,对于学校不履行颁发毕业证学位证义务的以来,学生因学校不颁发毕业证、学位证而将母校告上法庭的案件越来越多。2011年,甘露诉暨南大学一案,是比较典型的案件。
(二)高校管理权与学生隐私权之间的冲突
隐私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虽然宪法中未明确规定公民的隐私权,但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中就包括了对于公民隐私权的保护。高校中,学生的个人信息、身体隐秘以学生的个人信息、校园内随处安装摄像头、在学生不在宿舍的情况下检查宿舍卫生等,这些都是高校侵犯学生隐私权的表现。另外,学生成绩纳入学生隐私权的范围,应当被保护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二、高校管理法治化的实现路径
高校管理法治化,是高等院校改革的必然目标,是高等学校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要做到实现高校管理法治化,必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校管理必须遵循行政法治原则高等学校是依法被授予一定行政权的组织,其所作出的行为是行政行为,既然高等学校的行为是行政行为,就必须遵守跟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一样的所需遵循的法律原则,依法行政,遵循法治原则。高校管理必须遵循合法性原则。高等学校在管理学校事务时,作出与学生有关的决定时,高校必须将学校规则制度与法律相结合,以作出合法的行政处理行为。高等学校只有遵循行政法治原则,才能真正意义上的做到依法治校,实现高校管理权的法治化。高校管理必须遵循合理性原则。高等学校在没有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可以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结合学校和学生等的具体情况制定学校规则,但必须合理,且不得违背上位法。
(二)高校管理须遵循正当程序原则
正当程序则是个体抗衡权力、实现个案正义,达致理想彼岸的桥梁和武器。程序正义实质关乎分配正义。只有借助正当程序规则,可能的正义才得以成为现实的正义。要实现高校管理权的法治化,高校在行使其权利使,必须依法遵循正当的程序:第一,对于作出学校的信息向学生公开。第二,在作出相关决定前应当充分听取学生的意见。第三,高等学校作出与学生的重要权益有关的行为使,必须告知学生行为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以及相关的政策制度等。
(三)构建体系化、多元化的高校与学生教育行政纠纷解决机制
要制约高校行政权力,从而实现高校管理法治化,就要构建一个体系化、多元化的高校与学生教育行政纠纷解决的机制。完善校内的申诉机制。对于学生提起的申诉,应当依程序进行审查,凡是符合受理范围、有正当理由、证据确凿且程序正当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及时通知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告知其具体的审理时间、地点。设立学生申诉的监督机制。在高校学生申诉委员会处理申诉人申诉案件时,应当邀请司法机关旁听并记录,以监督申诉处理的公开、公正、公平进行。防止学校以其自身的权力及影响令学生申诉委员会作出不公平的决定、或防止申诉处理过程中有违反程序的行为。
作者:杜暄 单位:河北大学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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