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经济向林下经济转移措施
一、促进林下经济发展的几点完善措施
(一)加大对林下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
林权配套改革实施后,很多地区对林下经济发展有了新的看法,越来越多的地区将发展林下经济发展与当地民众致富以及改善生态紧密联系起来。为了能够实现这一良性循环,各地政府应当加大对林下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首先,政府应当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制定相关优惠政策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信誉上的担保,银行也应当适当降低经济林下经济项目的资金借贷的门槛,及时满足林下经济发展资金方面的需求。举个例子,2013年甘肃省泾川县被国家林业局纳入首批20家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名单之中,省财政加大了对当地林下经济发展的投资力度每年预算列支1000万元发展林下经济;其次,农村金融融资平台也应当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充分结合项目和林农的实际情况给予其一定的资金支持,尽可能地减轻林农发展林下经济负担,以促进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提高,减少农村劳动力流失现象的发生,间接地促进林下经济的发展。
(二)完善政府管理结构
首先,政府可以通过建立领导责任制度的方式,明确各个部门以及个人的权责,使各个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能够明确自己的工作重点,一旦出现问题能够及时落实到具体人员,促进各级党政齐抓共管,使政策能够得到落实;其次,政府还应当实现职能的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举个例子,广西省为了能够更好地建设服务型政府,针对当地林下经济发展相继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计提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简化了一些不必要的程序,为林农利用林业资源自主创业和外来资本进入市场营造一个良好的大环境;最后,地方政府应当不断完善林权流转机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对流转到外资企业、社会投资者手中的林地进行规范,建立产权市场,实现林地的公开拍卖,使林农的切身利益得到保障。
(三)实现林下经济产业化
首先,各地区应当重视林下经济发展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充分结合当地环境,谨遵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特色的原则,建立规模化规模化生产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可以通过发展专业合作社的方式将一些家庭经营进行有机结合形成一定的规模,以参与规模经营和市场开发;其次,应当重视林下经济作物种养新模式的引进,加强科技协作,积极与教育、科研、技术推广体系之间的沟通交流,二者相互配合深入研究新品种,形成产、学、研一体化的新机制,提高作物产值;再次,在发展林下经济过程中应当严格制定行业发展标准,实现产业链。由于林下经济所涉及到得内容很多,所以一套科学的林下经济项目检验检疫技术标准非常重要。对此,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出台技术规程和行业守则的方式来避免一些作物质量不合格以及恶性竞争等问题,科学合理地提高产业附加值,促进当地林下经济的稳健发展;最后,重视技术培训工作,安排一些专业技术人员向企业、示范户和农民技术骨干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优化其专业技术知识结构,以促进当地林下经济的发展。
(四)树立正确的林下经济发展意识
对于一些林农没有正确认识林下经济发展重要性的问题,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对其进行正确引导,加大对林下经济发展重要性的宣传力度。首先,政府可以通过专题活动、讲座、广播等形式让农民和企业了解和掌握林下经济发展的概念、可能带来的效益;其次,政府可以树立一些林下经济发展的正面典型,给群众现身说法;最后,可以通过组织企业和林农去林下经济发达地区学习的方式,拓宽自己的视野,提高当地企业和农民的生产热情。
二、结束语
林下经济是一种新型林业发展模式,作为一种人工生态经济复合系统,其不仅能够促进林业附加值的增加,而且还能够缩短林业经济发展周期,拓宽林农增收途径,使地区林业经济发展形成良性循环。所以,我国各个地区应当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加快由林业经济向林下经济转移的进程,使林下经济产业形成一定规模,最终达到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
作者:曹瑞霞 单位:汾阳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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