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企业发展实体经济研究
一、湖南近期支持非公企业发展实体经济的主要政策
(一)密集出台了促进非公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性文件
面对当前非公实体经济的困局,湖南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工业企业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大力推动全民创业的意见》、《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特别是2012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从财税、金融、转型发展、公共服务、全民创业、优化发展环境等6个方面,推出30项新举措为全省中小微企业提供支持。
(二)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的金融支持
金融危机以后,全省金融机构加大了对非公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基本做到了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湖南工行通过减少审批流程、创新担保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多层次、多元化的融资服务,2012年,湖南工行对中小企业融资累计投入420.9亿元,净投放98.8亿元,同比增幅达到18.8%。长沙银行推出“长湘贷”产品服务中小微企业,“长湘贷”产品不需要抵押,且采取灵活的担保方式,2-5个工作日可以实现放款,更好地发挥了金融对实体中小企业的支持作用。组建了湖南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达到20多亿元,各市州也至少成立了一家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以上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有效地为中小企业开展了贷款担保业务。
(三)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财政支持
各级政府还从财政政策上支持非公企业发展实体经济。省政府规定,从2013年起,全省每年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将增加到1.6亿元,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等项目建设,以及改善对中小微企业的公共服务和创业基地建设。省政府还要求,各级各部门在政府采购过程中要向非公有制中小微企业倾斜,要安排预算总额30%以上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采购本省中小企业产品。
(四)优化非公企业发展环境
建立了非公企业帮扶机制,全省各级政府都建立领导干部联系非公企业制度,要求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必须深入企业,认真研究当前企业普遍存在的融资难、融资贵、物流成本高等问题,全力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改善实体经济运行环境[4]。着力提高政府服务效能,近年来,湖南省开展了第十一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以及规范部门工作作风建设,改善投资环境。落实国家有关减税降负的相关政策,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销售货物、应税劳务的增值税起征点分别由月销售额5000元、3000元提高到20000元。
二、进一步引导和支持湖南非公企业发展实体经济的对策建议
湖南近年来出台的各项政策陆续产生效应,有力缓解了非公企业发展实体经济面临的困境,对于湖南非公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客观来看,已有政策还难以促使非公企业发展实体经济产生质的飞跃,有的政策原则性语言较多,没有操作性。为了进一步引导和支持非公企业发展实体经济,课题组从以下方面提出相应建议。
(一)提高投资回报,引导非公企业资本流向实体经济
资本具有天然的逐利性,只有提高实业投资回报,打开实体经济盈利空间,让市场嗅到实体经济中的好处,才能很好地引导我省非公企业资本流向实体经济。一是减税负。通过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调整部分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费率等方式,减轻实体经济税费负担。二是破垄断。要尽快启动垄断行业的深层次改革,把垄断资源、垄断市场、垄断产品、垄断利润释放给市场,真正破除各种有形和无形的壁垒,切实放宽市场准入,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能源资源、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推动非公实体经济进入盈利性的行业和最有效的领域当中去。三是遏投机。采取综合措施,稳定物价总水平,遏制投机炒作,改变房地产等领域一段时期以来的非理性暴涨,防止资金过多流入虚拟经济。
(二)坚持实体为基,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
实体经济是虚拟经济的基础,虚拟经济是实体经济发展的“血库”,要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多方面采取措施,确保我省非公企业资金投向实体经济。一要强化信贷保障。保持信贷总量适度增长,鼓励银行信贷适度向非公企业倾斜;鼓励和支持各银行业机构简化授信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合理确定利率,积极开发针对性强、便捷有效的信贷品种;大力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村镇银行、地区银行。二要大力拓宽融资渠道。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优质非公实体企业通过上市、股权转让、债券、信托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引导支持非公企业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以及境外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发挥非公经济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对非公企业融资的引导和促进作用。三要加快发展创业投资。壮大我省创业投资规模,形成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的多元化创业投资体系,搭建创业投资服务平台,引导境内外有实力的创业投资基金和民间资本投向我省非公企业和中小企业,对投资成长型非公经济与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机构分别按实际投资额、服务合同额的一定比例予以补助。
(三)加快转型升级,提升非公企业发展实体经济的内生动力
发展壮大非公实体经济不能走简单粗放的老路,必须坚持扶优劣汰的原则,提高实体经济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一要引导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向优势产业转型。依托比较优势,围绕区域特色,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为载体,支持和培育一批特色产业基地;立足地方资源、区域经济优势、产业结构、科技水平等综合因素,围绕优势产业龙头企业,引导中小企业集聚发展,提高企业之间协作配套的能力和水平,培育和壮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二要支持非公企业加快自主创新。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共建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同时加快企业科技服务平台建设,促进社会科技资源共享;鼓励扶持非公有制企业大力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技术转移和新技术产业化,推动中小企业产业升级,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工艺、数控技术等高新技术领域,组织中小企业实施一批原创性重大攻关项目。三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提升自身素质。鼓励具备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独资企业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引导企业家注意诚信经营、质量安全、照章纳税等诚信法律意识,在此基础上,教育好子女,管理好财富,切忌奢靡浪费和张扬炫富,主动释放正能量,树立非公有制经济的良好社会形象。
(四)完善政府服务,优化非公企业发展实体经济的环境
一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级新闻媒体要大张旗鼓地宣传非公有制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非公有制企业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民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浓厚氛围。二要营造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加快打破行业垄断、放宽市场准入,破除投资准入的“隐形门槛”,明确除了国家明令禁止的外,所有领域都要对民间资本开放,取消各种限制性规定,落实民营经济在投融资、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同等待遇,营造民营企业公平参与竞争的市场环境。三要提升政府服务水平。针对非公经济、中小微企业制定更加完善细化的服务流程,提供首问制、保姆式的服务。特别是与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关联密切的工商、税务、城管、公安等部门要切实加强行风建设、制度建设,着力解决“三乱四难”、“吃、拿、卡、要”和重监管、轻服务等管理越位、服务缺位问题。
(五)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坚持以政府推动为主导,以社会服务资源为主体力量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一要加强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公共服务带动的思路,逐步建成全省服务资源统筹平台和市、县、园区“窗口”平台组成的服务平台网络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咨询、人员培训、技术支持、创业辅导、市场开拓、管理咨询、融资担保、法律维权等服务。建立全省“小巨人”和“创业”计划企业信息库,完善湖南省中小企业协会职能,扩大行业协会覆盖面。二要扩展信息服务的范围与内容。以装备制造等11个传统优势行业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网络建设和服务内容,建立、完善信息发布、网络融资、创业和技术等服务平台,及时掌握非公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发展动态。通过与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协会等的合作,重点建设共性技术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信息、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等服务,提高“产、学、研”结合水平,促进科研成果向中小企业转移。
作者:高志敏 彭梦春 单位:廖敬忠中共张家界市委党校、市社会主义学院 慈利县阳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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