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学校教育论文
一、民族地区学校教育资源分配公正的责任
我国已在全社会先农村后城市免除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费和书本费,部分地实现了教育资源分配的公正。但这还远远不够,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相比,在教学条件和教学质量方面还有很大的差距,尤其是集中地体现在不能平等地享受到同等教育标准的义务教育,区域间、学校间教育水平和教育资源情况差别很大。贵州瑶山地区的学校教育发展历史也表明,国家关注、加大对民族地区教育资源的分配力度是促进民族地区学校教育发展的必要条件。政府有责任制定合适的政策和标准,使民族地区和其他地区的教学条件、师资力量和教学质量保持在同等水平上。同时,政府有责任在民族地区营造好的投资环境,鼓励社会资金向民族地区教育投资,加快民族地区学校教育的发展步伐。
二、民族地区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满足发展需要的责任
贵州瑶山、麻山等民族地区的学校教育发展历史及事实说明,民族地区学校教育发展的最大困难是教育投入严重不足。根据《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关于2008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2008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GDP)为300670亿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为3.33%。根据《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关于2009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2009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GDP)为340507亿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为3.59%。2008年、2009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都没有达到4%的目标。民族地区教育的总体投入更不尽如意,根据《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关于2009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得知,2009年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较2008年减少较多的省份多为少数民族聚居较多的省份,如广西壮族自治区2009年较2008年减少1.55%,贵州省减少2.13%,甘肃省减少1.30%,宁夏回族自治区减少1.91%。因此,总体经费投入严重不足是制约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一大重要因素。虽然“两免一补”政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民族地区教育投入不足的问题,但是在实施“两免一补”政策的过程中存在新的突出问题:
(一)地方政府财力匮乏,配套资金难以到位
根据“两免一补”政策的规定,中央发放免费教科书,地方政府分担免除杂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责任。然而,在我国西部大部分民族地区、农村地区,农村贫困家庭比例较大,贫困学生的比例较高,这些经济基础相对薄弱、财力相对有限的地方要承担相对较多的财政补助,在实际运行中一些地区的“两免一补”配套资金难以足额、准时到位。
(二)实际发放的资金有限,不能解决贫困生上学难的问题
“两免一补”政策资助的对象人数是根据上级下达指标,然后由地方教育部门按比例分配到学校,学校再组成调查小组深入各个家庭进行实地调查。在实际中出现的问题是:资助对象的审核问题多、难度大,容易引起不满;一些国家级贫困县如贵州省荔波县、广西龙胜县等地贫困家庭人数众多,而“两免一补”人数名额有限,还有相当一部分同样贫困程度的学生无法享受到“两免一补”的优惠政策,没有享受到“两免一补”政策的贫困生上学难的问题依然存在。此外,民族地区学校实际获得的教育预算内经费减少,造成了学校用于教师交流培训和更新教学仪器设备专项经费的短缺,更使得一些学校没有经费开展校园文化活动。这些问题会对民族地区学校教育的正常运行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产生消极影响。因此,教育经费投入不足是制约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关键所在。作为教育公共资源的最大保障者,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地区经济建设的投入,加大“两免一补”政策的投入力度,扩大“两免一补”政策的覆盖面,让更多的贫困生享受到优惠政策能有机会上学。正如国际社会形成的共识一样,“不应当把私人资金筹措作为一种临时性措施,因为此种做法有可能导致浪费、不协调或不平等。应由政府当局来对筹资合作伙伴加以组织,同时采取一些必要的纠正措施。首先应防止教育扩大社会的不平等,为此应为处境最不利的居民筹集大量资金,用于采取特殊措施来防止学业失败,或是为少数民族和偏远地区的居民提供高质量的教育等,因此,为了确保公正和保持社会的内聚力,公共经费看来是必要的。”中央应该按东、中、西不同区域对贫困生寄宿生的“一补”确定一个底线标准;省级政府应该出台具体的配套实施细则办法,加大投入;各县(市)在这个底线标准和实施办法的基础上进行操作。国家还应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国家应当结合各地资源实际情况,除“一免”外,需要逐步增加教育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对极贫地区贫困寄宿生给予适当的生活补贴;另一方面实行按比例分担,即按照“省级补助一部分、县级承担一部分”的办法,根据各县(市)的财力情况和“两免一补”总额分类进行补助,增加省级财政补助的力度。
三、民族地区教育政策科学、民主与持续稳定的责任
瑶山白裤瑶的学校教育价值取向变迁历程中出现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民族地区学校教育发展中的普遍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民族教育政策的发展脉络。瑶山的学校教育发展历史说明教育政策的价值导向,教育政策本身的科学性、稳定性对民族地区学校教育的发展起至关重要的影响。政府应当推进民族地区教育政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建设,增强重大民族教育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在制定民族地区教育政策,尤其是在制定与民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族教育政策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听取相关利益群体的意见,尤其是民族地区弱势群体的意见,并积极采纳其中的建设性建议。民族地区教育政策的制定要体现“人生存与发展的生命质量”这一终极价值。教育本身是一项惠及民生的基础性事业,教育政策的制定就应考虑全体公民的公共利益,我们的政策目的不是使少数人富有多数人贫穷,也不是使人们物质丰富而精神贫乏,而是要让多数人富裕、幸福,提升公民的生存质量。正如罗尔斯所说,“如果一个社会的主要制度被安排得能够达到总计所有属于它的个人而形成的满足的最大净余额,这个社会就是被正确地组织的,因而也是正义的。”民族地区教育政策的制定更应该体现“人生存与发展的生命质量”的价值导向,在民族地区教育政策的评价上,要消除狭隘的GDP中心主义,可以把更多的、能够真实反映民族地区民生幸福、生存与发展的生命质量的指标纳入考核评价体系。此外,在确保民族地区教育政策科学、民主的基础上,需要保持民族地区教育政策的权威性和持续稳定性,加强民族地区教育政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度,以增强民族地区公民对教育政策的信心和支持力度。
作者:黄胜 单位:黔南民族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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