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农业产业论文
一、我国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现实需求
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在本质上取决于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同时也包括了现代农业体系发展在内的现代农业体系的一般趋势。我国农村商品经济再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得到了较快的发展,随之就产生了对农业生产性服务的需求,在1983年,个别地区出现了“农业服务公司”,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也由此而兴起并得到了相应的重视。直到20世纪90年代末,受到市场化水平的限制,再加上我国农业基本上都维持着较小的发展规模,使得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需求增长得相对缓慢,主要呈现出低水平和小规模的零星发展态势,在现代农业所起的支撑和促进非常有限。但对于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本质而言,其不可能是一个孤立的产业发展过程,基于我国进入新世界以后在农业农村方面所发生的一系列重大的变化的情况下,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需求的增长,同时也为我国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埋下了现实基础。
(一)由现代农业快速发展所引致的需求
由于我国当前仍然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对于现代农业的发展,在某种意义上来看,是农业自身在长达两个多世纪发展与变迁中的历史选择。从本质上来看,随着工业革命的进行而形成的现代农业,具有商品化和市场化的特征。而在实际工作中,现代农业的商品化和市场化特征又要求其自身的产业链不断细化和延伸,要逐步形成农业生产在产前、产中和产后的有机结合,建立起一套健全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而农业发展方式的这种转变,促使生产性服务作为一种中间力量渗透到现代农业生产的全过程中。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又对农业产生一定的发作用,并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现代农业的市场化发展。同时,尽管发展现代农业与经营规模的扩大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是受到国家政策和土地资源紧张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只能够按照适度规模的家庭经营的模式。所以,不同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以及跨越地区进行收割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体系,都是与我国小农经济相适应的现代农业经营方式。
(二)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的必然要求
从诺瑟姆曲线可以看出,我国的城镇化建设正以较快的发展速度进行着。而在工业化和城镇化不断加快的进程中,常常伴随着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入、农村人口也不断向城市集中。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劳动力转移和人口发生集中转变的过程中,假如未能实现均衡的状态,就会造成农业“老龄化”和农村“空心化”等严重性的问题,同时,还应当要注意一个长期性问题,就是新生代农民工的管理问题,由于新生代农民工在成长经历和社会环境都与老一代农民存在比较大的差异,造成新生代农民工在内在成长和情感发展方面都没有更多地涉及到农村,甚至还出现相当一部分新生代农民在农村没有分到土地。在工业化和城镇化不断深化的过程中,由农业劳动投入所产生的机会成本不断积累,所以,基于比较利益和自我发展等层面上的考虑,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起来,新生代农民工往往更容易表现出离农的倾向,并且还存在成为中国传统农民终结的可能性。所以,由“谁来种地”这个现实问题所引发的农业生产活动外包问题,不得不引起人们的重视,而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为了迎合这一需求也得到了大力的发展。通过世界上大多数发达经济体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工业化结算不仅仅是专业化分工加速深化的阶段,更是服务业尤其是生产性服务业加速发展的时期。
(三)农业劳动力老龄化时代的现实选择
根据相关的调查表明,高龄和超龄劳动力在我国农业生产中不仅占有数量上的优势,而且还对我国农业生产决策产生实际的控制作用。从当前国际上对老龄化所制定的标准来看,我国已经迎来了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的时代,而且还处于不断加快的阶段。尽管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的问题给我国农业生产活动带来了较大的障碍,同时也对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其积极的一面,就是农业劳动力老龄化也催生了一定的调适机制,尤其表现在以部分农业生产活动外包的方式来提高生产效率和运营成本,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有效地解决了劳动力不足的问题。再进一步深入分析研究,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不仅仅是当前背景下应对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的现实选择,而且还是对于未来很长一段时期里关于“如何种地”这个问题的最佳答案。
二、我国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主要模式
生产性服务业的健康、和谐发展离不开农业的支持。所以,随着农业在内涵和外延方面不断得到扩展,其生产者对于农业生产性服务的需求也逐渐呈现出多元性和差异性的特征。对于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在资源、经营方式和政策体制上存在较大的差异,导致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模式也有相应的差别。结合我国当前的实践分析,对我国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可以进一步细分为以下三种模式:
(一)市场主导模式
市场主导模式是以市场配置资源的方式运作的,结合市场上的需求予以农业生产性服务的模式。主要涉及到以下三种服务主体:一是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过程中,龙头企业对外提供的农资采购、生产技术培训和物流配送等一系列相关的服务;二是开拓涉农市场,主要是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机市场和农资市场等等;三是专业农业服务公司,主要是向农业生产提供各种各样的综合配套和系列化全程服务。通过这类模式能够极大程度地对各种服务资源进行有效的整合,并产生相应的服务规模效应,促进运行效率的提高。与此同时,对于农民生产性服务需求具有相当强的针对性的考虑,使供需两者之间的联系较为密切。但是,受到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结构的影响,导致我国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仍然处于发展的初期,市场体系的建设仍然十分不完善。可以看出,市场主导模式下的农业性服务所能提供的能力是十分有限的。除此之外,国家对于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也缺乏足够的政策性支持,造成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稳定性受到较大的影响。再加上服务主体自身存在较为明显的功利性,一旦监管力度不够就有可能导致市场风险的出现,为农民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害。
(二)政府主导模式
政府主导模式主要是通过国家相关的农业部门和涉农站所能提供的农业生产性服务而言的,其服务主体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部分:一是由政府的相关经济技术部门、事业单位分流转制形成的机构或组织;二是通过政府的扶持而成立并且能够直接对农业提供生产服务的机构;三是保留传统的服务组织。国家通过上述三种类型的服务主体来提供农业生产性服务,主要依靠政府的财政资金作为其自身的运行经费,政府主导模式具有典型的无偿性特点,由于政府其中一项重要的职能就是向农业生产提供公益性服务,而政府主导模式作为现代农业生产性服务尤其是公益性服务发展的最主要模式,但是该模式也存在着不少弊端:首先就是国家在财政的投入是十分有限的,再加上受到行政体制的限制,基层服务人员的数量相对不足,工作质量偏低,其服务队伍的建设也相对不够稳定,造成了服务的覆盖面较窄,工作效率大为下降;第二,服务模式过于行政化,没有农民的切身利益直接挂钩,未能从最大限度满足农民的实际需求,引起了在实践活动中相当一部分生产性服务供给与需求之间发生脱节等问题。
(三)农民主导模式
农民主导模式主要通过专业种养大户,或者通过村干部、农民技术人员或者返乡创业农民工等农村能人的带头、农民本着自愿的性质参加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或者行业协会等为主体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模式。该模式的服务内容主要以农资供应和流通领域内的农产品加工和销售等服务为主。该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优势:首先是与群众之间的关系密切,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所以组织运行的成本会相对较低;其次就是与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密切,能够最大程度地满足农民的实际需求;最后就是服务的效率相比于其他模式要求,而服务的专业性也比较强。但是,虽然国家在金融、财政和税收等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政策,加大了对其的支持力度,但是受限于自身经营范围和经营实力,导致绝大多数的专业大户和合作组织都依然停留在发展的初期,经管规模一直没有得到较大的改进,难以与实力较强的市场化生产性服务企业相抗衡。
三、结束语
随着我国农业产业得到不断的发展,我国就一直致力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步伐,但是仍然没有取得理想的效果,除了没有能够在更本上突破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障碍外,国家农业支持政策也需要作出一定的调整,重视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存在的滞后性问题。
作者:翟璇 单位:南阳理工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本文html链接: http://www.istpei.com/qkh/410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