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问题研究2篇

2021-05-25 1912 资产管理论文

(一)

一、行政单位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难点

(一)处置不规范,使用效率低

当前,一些行政单位存在资产处置不规范的现象。按照相关规定,在处置资产时,一定要向主管部门等国家相关部门报告申请,并且履行相应审批的手续。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绝大部分行政单位进行资产处置时,没有办理报告审批手续,而是随意的进行出售或转让,甚至进行随意核销。同时,资产使用效率较低也是行政单位资产管理中一个死角。当前,大部分行政单位都不同程度存在有一部分有利用价值的资产长期闲置,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①调配不及时;②存在攀比心,某些单位宁可花钱购置新设备也不愿对旧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重复建购或超标购置现象滋生;③私占资产,将部分资产居为已有,宁可闲置也不愿提供给别的单位使用,以上种种原因最终导致了这一现象出现。

(二)轻物重钱,管理失控

当前,行政单位资产管理人员不足,存在管理不正规、设备无人管的现象,资产管理出现问题就相互推诿或找不到责任人。在实际管理中,出现轻物重钱的现象,主要有三点:一是管理松散。一部分便于移动的资产,伴随时间和人员等变化,时间一旦久远就难以查清去向及管理细节,形成账实不符。二是账外资产。还有一些行政单位存有账外资产,长期都不纳入单位资产统计。尤其是近年来不断改善办公条件及发展信息化,行政单位购建资产资金的来源渠道也不断增多,就出现资产管理较为分散,单位资产没有及时进行登记,造成很多账外资产出现。三是资产处置不及时。由于未能及时处置资产,出现资产流失现象,但在资产管理账面上就一直存在,这必然导致单位会计信息失真,核算不准确及账实不符这类的现象发生。

(三)监督机制不完善,收入管理不规范

当前,一些行政单位没有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监督机制,没有形成相应的监督体系,没有法律意识,导致责任不清。同时,还不同程度存在国有资产取得经营收入管理不规范的现象,主要表现在对外经营或出租资产不收或少收租金,甚至随意减免,有的单位即使在收取租金,也是采用不积极的态度,未执行收支平衡管理,脱离了预算,导致资产流失。另外,单位监督部门大多注重审计账务,对资产的出租则关注不够。

二、改善行政单位资产管理的对策

(一)规范资产管理,提升使用效率

规范管理前提是要对单位的资产做好盘点及分类工作,清查和统计现行所有实物资产,并将资产质量状况、价值、数量、使用人、责任人等各类详细信息登记造册,为编报预算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要加强资产和预算相结合的管理,即把单位资产及经费统一在预算统筹计划当中,行政单位各部门应加强协调和沟通,科学管理新置资产。

(二)转变轻物重钱思想,加强管理

行政单位首先要转变思想,主动加强资产管理,把资产管理提到议事日程,加大领导重视程度,行政单位要认识到,单位资产只有使用权,而不能据为已有,有了这样的思想,也就不会出现随意处置资产的现象。管理制度上,要建立起透明系统科学的管理体制,定期做好资产的盘点工作,对调动人员所管理的资产要履行移交手续,并建立起相应的规定,单位领导要对所辖资产了如指掌,建立起单位领导、分管领导及使用责任人管理机制,并定期做好考核监督工作。

(三)建立监督机制,规范收入管理

单位要建立起监督机制,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完善监督管理体系,配备专业人员,对资产实现“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同时,要加强监督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人员抓资产管理能力。二是加强对新购资产监督。积极实行集中采购、定点消费、招标采购等模式,保证资产采取在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环境中进行,形成审计、财务、供应商和公众多方位参与监督机制,避免暗箱操作,发挥出经费使用效益。三是加强对报废资产的监督。要严格执行资产报废年限制度,没有特殊情况,资产没有到达最低使用年限的不能进行报废。

三、结语

综上所述,行政单位资产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其面临形势也较为复杂,做好资产管理工作任务还很艰巨。所以,行政单位领导及资产管理人员必须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管理思路,积极发挥各项有利因素,解决存在问题,努力将资产管理工作做好,使其发挥出最大效益。

作者:朱明 单位:镇江市卫生会计集中核算中心

(二)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弊端的原因分析

造成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问题症结的主要原因从观念、制度、操作层面具体分析如下:

(1)管理人员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存在误区,认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不同于国有企业等经营性国有资产,不需要以保值增值为目的。在这种错误的观念指导下,基层资产管理人员认为行政性国有资产只是为了支持行政机关正常运转而提供的资金和物质保障,并不以盈利为目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价值取向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属性上来说并没有错误,但问题的关键是大多数行政事业人员把国有资产混淆为一般消耗品。把行政性国有资产视为理所应当的附属物,一方面承认其公共性,另一方面却极力将其公益性为其单位部门或小团体利益所用,甚至直接归于个人名下。由此,造成行政性国有资产的显性流失。相比国有资产的流失而言,更需要注意的是国有资产的浪费现象,一些工作人员将其视为无成本的天然品,在购置、使用、报废办公用品的流程中不注意节约办公资源,甚至肆意挥霍或占为己有,大大加速了固定资产的消耗与流失。

(2)相较于思想观念层面的疏于管理而言,制度的不完善更具有客观主导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漏洞主要表现为4个方面:①资产所有权,占有权与使用、处置权的分离;②资产报批审核的形式化与资产递增购置模式;③资产的使用中轻管理,弱监督;④无明确的与资产管理相挂钩的利益奖惩机制。具体说来如下:就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归属与使用处置权问题而言,每一层级单位的国有资产在名义上归国家所有、全民共享,但国家只是抽象的定义,全民也只是泛泛的概念。各机构、各部门的既有资产不可能实现全民共享,而只能是实际上的部门资源。这样,部门与部门间就产生资产存量上的差别,受部门性质与部门历史的影响,一些部门可能拥有额外的收入来源和充实的“家底”,而另一些部门则只能享有国有资产在供给机构运转方面的作用。对于资产相对丰富的一些部门来说,这些在法律意义上属于国家全民共享的资产就可能被转化为部门内部福利,从而造成国有资产的隐性流失。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占有和使用权归机构本身所有,换言之,行政事业单位以零成本从国家手中取得部分国有资产并以零成本消耗、使用这些资源且从中获得经营性资产所得。然而在收支两条线难以有效执行的现况下,这些经营所得并没有全部纳入国家财政,而是成为部门利益所得,再次造成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流失。在资产的处置权方面,国家在机构上设立单独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以此来统一配置、合理报废固定设备等资产。但实际上支配采购、报废话语权的并不是独立于各行政事业单位之外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而恰恰是被监管的各机构、部门负责人。“天高皇帝远”,鉴于直接复核的成本因素,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于小额度的国有资产购置与报废并不直接审核,而是先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办公用品等的初步审核和上报,而这种建立在自身利益基础之上的审批只会是肯定多于否定,各机构的国有资产申请大都也会得以最终落实。所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占有使用权与处置权的分离,不但没有起到监督制约作用,反而助长了资产购置的递增趋势。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审批管理上,如上文所分析,只是一种程序,一种形式,而这种形式与程序在运行中也有其无奈的成分。如某单位为了更新其办公用电脑设备,为了获取肯定性审批,办公人员在该设备的后期使用中会有意识地加剧电脑的内耗,甚或至于直接破坏。这种形式化审批之下的国有资产使用模式不但没能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反倒加速了国有资产的毁灭,缩短了其生命周期。另一方面,受人的攀比心理和贪多心理影响,人总是在潜意识中追求着更多、更好、更新的资源,并不甘于落后于其他相似机构与人员。因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无论是购置还是报废都是呈向上的递增发展趋势的。所谓国有资产的审批管理,只是使用更新进程中具备的一个形式化程序,并不能有效控制国有资产的提前折旧现象以及减少资产的报废率与浪费程度。就行政事业单位中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与监督制度而言,我国行政事业机构普遍存在着“重采购,轻管理”的现象。这些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机构更看重的是自身办公设备的数量与质量。至于谁人使用,使用过程中有何问题并不关心,致使许多机械、设备等固定国有资产在使用进程中的有形消耗加大,同时也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账额不实,名不对账”等现象的出现。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尚缺乏统一的、明确的、可细化操作的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标准,致使各机构部门配置水平不一,存在许多超额供给行为。而监督的弱化则进一步加剧国有资产使用的低效率以及流失的风险。

此外,另一个制度缺陷主要是利益奖惩机制的缺失。正如农村公社体制下,农民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平均分配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运作主要操作者还是在于人。当处于体制下的行为者不能从既有制度下通过自我努力、勤俭节约等合法手段获取额外收益,或不会在既有制度框架内因自我因素导致资产缩水、流失等而受到惩罚时,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就缺乏维护国有资产整体性的主动性、自觉性和诱惑力,相反,很大程度上会损公肥私,将国有资产内化为自身财产,从而造成国有资产的直接流失。

(3)除了思想观念层面和制度层面的因素外,操作层面的原因也是影响和制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可忽略的重要因子。操作层面也即实现国有资产购买、使用、报废等事宜的具体手段与方法。在国有资产的购置上,如何实现以最小化的资金投入获取等量等价值的物质交换,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核心。如现在普遍实施的政府采购制度就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以平等市场主体的身份参与经济活动,以公平的成本来获取自身所需的产品与服务。但囿于监督的缺位,即使这种在阳光下运行的政府招、投标与采购制度也难免出现权钱交易与腐败行为的现象。在国有资产的报废环节中,更容易出现违法违规低价处置与其价值远不相适应的国有资产,如山西某国有煤矿以一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私人所有,很显然,这种交易是存在问题的。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式的调整与创新

(1)要在思想观念层面认识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要牢固树立“公家人”意识,做好政府的好管家,管理好自身所涉及的国有资产。特别要强化公德意识,不能因为所占有资源非自身财产就过度肆意地使用,要时刻保有一颗“慎独”的心,无论有无外在的监督,在自己的内心深处都做同样的自己,切实履行好自身所肩负的公务人员职责。

(2)要注意培养专业的资产管理人员。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后,国有资产在社会的方方面面正合理性退出,相比国有资产在企业总资产比重的下降,行政事业单位中的国有资产比重却不见减退。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业已成为国有资产有序运行的重要方面。然而,国有资产的管理必须要有足够的专业资产管理人员做支撑才能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也才能使国有资产的管理走向规范化的道路。

(3)摸清家底,建立完备的资产清查制度。“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也是如此,要想切实管理好国有资产,就必须准确了解自身情况,摸清自身“家底”,统计好自身可支配的既有国有资产。在此基础之上,建立科学完备的资产自我清查上报制度,如定期清查制、重点清查制等,盘活现存国有资产,做到物尽其用。

(4)加强国有资产的预算管理与审计监督。预算是实现区域财政收支的重要平衡针,把国有资产纳入预算的法制轨道,在单位预算中增加资产购置、报废等事项,可以有效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源的高效利用,防止资源积压和重复拨款。与此同时,必须强化外部审计监督,切实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源需求量和反馈量真实地表示出来。

(5)建立产权集中管理制度,上收资产处置权。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不应仅仅在形式上属于国家统一所有,还应增强国家对资产的统一支配处置权。明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职责职能,严格国有资产更新、报废程序,深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的审批权,不断尝试市场化资产经营模式,不断优化资源的配置结构,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

三、结论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关键一环,也是各级行政事业机构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背景下的自我调适与发展。国有资产作为国家形式下的全民财产,其收益必须实现全民共享,而非单个部门的独享利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机制改革任重而道远。

作者:傅纪铭 单位: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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