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激励机制探究
一、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积极性不高的原因分析
1.1意识观念存在误区。由于受到传统观念影响,社会上存在一种误区,认为国家、政府和学校负责培养人才,而生产企业只管用工,没有培养人才的义务。较多企业误认为,校企合作对于企业来说只是负担,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社会责任意识的缺乏、观念上的错误致使校企合作有很大难度。
1.2校企合作风险大、利益小。目前,在校企合作中,由于政策限制及学生实习过程中生产安全、交通安全等一系列安全风险问题,企业的切身利益难以保障。大多企业认为参与职业教育责任重而风险大,“入不敷出”,且学生在校就读期间难以给企业创造较大经济效益。因此,校企合作的达成大多是通过人情关系,并非企业自愿参与。
1.3政府政策支持不到位。我国虽然高度重视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但目前仍没有建立权威、规范、完整的校企合作准则与指导手册,缺乏校企合作的协调机构。目前已经形成的校企合作,大多数是在订单培养、实训基地建设和员工培训等个别方面,校企合作属于学校和某些企业双方自发完成的。校企双方参与合作的积极性得不到政府的鼓励和肯定,双方的合作缺乏政府的支持和保护。
二、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激励机制探析
想要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应建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激励机制。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对于调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1完善政策,保障校企双方利益。
2.1.1完善法律法规,保障企业利益。激励机制必须充分考虑到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利益,只有保证了企业的利益,才能使校企合作真正变成双赢、共赢。国家应针对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制定相关优惠政策,例如企业税收的减免政策、经济损失的合理补偿、荣誉奖励等政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让参与职业教育的企业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政府应完善财政投入政策,推动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
2.1.2完善政策,降低企业参与职业教育风险。国家应出台政策,降低企业投资职业教育的风险,对参与职业教育的合作企业予以一定的政策倾斜和必要的扶持;制定学生实习实训安全责任分担政策,对企业接受职业院校实习实训的学生,其安全责任实行政府、学校、企业和学生共同分担办法,尽可能降低企业的风险责任;制定企业人员向职业院校调动的相关政策,为企业技术骨干进入职业院校从事职业教育提供政策保障。
2.2行业协会积极参与机制。行业协会是各个企业经济利益的代表,它们具有监督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职能。这些组织常常利用自身巨大的影响力吸引企业参与职业教育。
2.2.1行业协会应在学校和企业之间牵线搭桥。企业对职业教育的投入方式很多,如向学校实验室、实训室、实训车间提供实物设备,或派送企业专家进校授课,或接受在校生顶岗实习,或直接为学校捐款。通过行业协会在学校和企业之间搭建桥梁,促进两者之间的共同发展。
2.2.2扩大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教育的深度和广度。行业协会有义务全方位、多角度、多层面地参与职业教育的管理运行与监督过程,如制定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发展规划、开发职业培训包、组织和指导职业教育的教学改革与管理工作。
2.3建立利益驱动机制。在市场经济下,保证企业的利益是激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根本所在。因此,职业教育不论在培养人才,还是技术服务上都要紧密围绕企业的发展需要,一要掌握企业的用人的数量和规格信息,不断深化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企业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二要充分利用学院师资、设备等资源,为企业员工技术与技能水平提升、职工转岗与再就业,开展多形式、多类型、多层次的培训与资格认证;三要支持和选派优秀教学科研骨干、管理人员到企业兼职,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为企业创造直接价值和经济利益。我院通过技术服务项目已与大港油田勘探开发研究院、大港油田对外合作项目部、天津金伟晖生物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且开展了实实在在的学生顶岗实习等活动。
三、小结
总之,宣传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重要意义,提高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责任感;另一方面,国家、政府要建立强制性法律法规、行业协会部门要引入积极有效的激励机制;再者,职业院校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企业进行培训、科研等技术服务,让企业看到合作的直接好处。只有政府、企业和职业院校三方通力合作,校企合作之路才能进一步发展。
作者:孙晓娟 吴英桥 杨丽 单位: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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