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当代文学社会教化责任
一、我国当代文学社会教化责任的弱化是与文学创作的生产力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一)源于现实、反映现实的真实性打折
文学源于生活的客观规律性不容抹杀,否则,文学创作在主观臆想中杜撰的结果只能沦为匪夷所思的“怪胎文学”。文学创作取材于现实生活,是作家将现实生活中的经验浓缩和加工给受众看,使受众从审美体验中获取创造美好生活的教益,所以,文学作品源于社会生活的真实性是文学创作的最基本的和最高的要求。不可否认,任何一位作家都是社会生活中的人,社会生活中的经验是如影随形的,但在任何一位作家的创作中,却一定有反映社会生活真实性程度的区别,这个区别不是客观形成的,而是作家主观故意的结果。当作家主观故意地置客观真实而不顾,那么,其所创作出的作品对反映现实生活的深度和广度就会欠缺,所切入生活的角度和视野就会偏颇,所描绘的事件和塑造的人物就不会典型,所传递出的审美品位就不会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的需要,也就难以激起受众的共鸣,会弱化文学社会教化功能应有的正能量,也可能会走向文学社会教化功能正能量的反面。
(二)创作价值取向的功利性作祟
文学创作的价值取向应体现“二为方针”,这是作家必须把握的原则,但是,我国当代文学创作中价值取向的功利性实在过于明显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在为我国社会发展带来强劲动力的同时,追逐利润成为市场中各行为主体的终极目标,金钱和名利在左右人们的意志,文学界的艺术创作也裹挟其中。特别是在近些年来,文化产业正在逐步形成,随着文化产业投入产出规律的显现,文人墨客的创作不仅仅追求社会效益,更有些人偏向追求经济效益,甚至唯经济效益而论,瞄准市场对低俗、庸俗、媚俗文化的一时性需求而急功近利,将一些低劣的创作推向市场。作家创作价值取向发生的功利性变化反映到文学作品中的结果令人堪忧,伪劣商品倾销于市场的结果是有害人的身体健康,而低劣文学作品倾销于市场的结果是有害人的思想道德健康,必定会对受众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起到负面影响,这是与建设我国文化强国战略目标背道而驰的。
(三)人文精神回归不足
人文精神的概念源于古希腊,其核心内涵是尊重人,将人的精神存在视为人生命存在的核心价值。在社会生活中,人是行为主体,社会的一切活动都必须置于“尊重人”的前提下,将人文关怀贯彻始终,在我国,人文精神曾经一度不足,特别在“文革”时期,“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苦果是将人与人、人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对立起来,以至于人与人之间你斗我、我整你,相亲相爱的人性在一定层面上被隔阂和被泯灭;人与社会间机械化、模式化,以至于出现人与社会间的冷漠,人的尊严在一定程度上被社会所轻视,甚至于损害。改革开放后,我国的政治生活走向正轨,经济社会走向全面发展,遗落的人文精神开始回归,党和国家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观念赋予我国人文精神以丰富的内涵。因而,这一时期我国文学创作中的人文精神在回归,这一回归的程度上线不够,必定需要一定的恢复期和调整期,在这期间内的一些文学作品出现人文精神不足的问题不足为怪,应当引起重视。
二、我国当代文学社会教化责任的强化
(一)担当起充实人类精神世界的导引责任
人类的精神世界在人类的发展进程中不断充实和优化,文学在这一历史进程中负有导引性质的责任。每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必定是浓缩时代人文精神的精品,是大众道德情操修为的向导,是褒扬现实生活中真善美或抨击现实生活中假恶丑人性的镜像。对于作为文学作品的受益者人民大众而言,他们不能缺少文学作品的陶冶,需要通过鉴赏文学作品的途径来汲取审美经验,获得审美享受,丰富文化和休闲生活,探悉人生价值、明确人生路标,提升文化素养、修为道德情操。人类历史雄辩证明,自文学创作问世以来,文学作品就理所当然地承担起教化人们的责任,履行了滋养和传承人类文明的理性社会分工义务。那么,文学作品在当代就更应该继承过去的传统,尤其在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担当起充实我国国民精神世界的神圣使命。
(二)担当起讴歌和唱响时代文明主旋律的“歌者”责任
在改革开放步伐不断加速的我国,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尽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程中所出现的时代文明元素,其中的每一个文明元素都被作家视为文学创作的题材,都值得作家为之描绘和讴歌。那么,当代的作家都应该具有担当起讴歌和唱响时代文明主旋律“歌者”的责任意识,积极热情地拿起自己的笔,为歌颂社会生活中的真善美和抨击社会中的假恶丑撰写倾注感情和品位的佳作,以自己讴歌和唱响时代文明主旋律的“歌者”的姿态和义务,为宣传和激励大众热爱我们的党,热爱我们的国家,热爱我们的人民,热爱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我们的生活环境,热爱我们生活中一切一切的美好,抵制和鞭挞与这些美好水火不容的一切丑恶“放开歌喉”般的创作,推出更多的佳作供国人欣赏。
(三)担当起提高国人文学审美品位的“源泉”责任
文学创作价值的实现恍如一个产业链,作家处于产业链的始端,大众欣赏者处于产业链的末端,文学价值的实现需要两端的共同参与和通力合作,无论缺少哪一端的参与,文学创作的产业链都会处于断条状态,当然,文学社会教化功能的实现也将是无源之水。首先,文学创作必须负起“始作俑者”的“源泉”责任,所创作出的提供给大众欣赏的作品必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从作家笔下涌流出的文字和由文字汇集成的文章是优质的,而不是杂质的。不排除在大众审美实现的过程中,美和丑的感觉和认识会因为欣赏者个体的原因而不尽相同,但作品为读者创造出的渗透作家美与丑的立场是鲜明的。当大众欣赏者无法从文学的教化功能中获取教益,只能会导致远离文学的结果。
(四)担当起彰显民族文化自觉和自信的示范者责任
对于我们中华民族的文化,当代国人作家必须充满自觉和自信,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大力创造中华民族的时尚文化,将继承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和创造中华民族的时尚文化结合起来,推动我国文化的大发展和大繁荣。文学是文化范畴中能够和人民大众亲密接触的前沿部分,实现我国的文化自觉和自信,首先要从文学的自觉和自信做起。所以,担当起彰显民族文化自觉和自信的示范者责任是实现文学教化功能中必须具备之意义。
三、结语
中国当代文学必须承担起自己的责任,这既是文学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否则,文学就将丧失其存在的前提和意义,社会发展也将失去精神动力。
作者:李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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