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回收性管理的应对措施研究
一、我国有关汽车产品回收的管理要求
国家计划在未来几年内制定、实施《汽车可回收利用率和禁用物质的管理办法》,规定了重金属的含量限值及车辆的回收利用率指标:(1)限制使用重金属:除豁免的物质外,新车上铅、汞、六价铬的含量不能超过0.1%(质量分数),镉的含量不超过0.01%(质量分数);(2)回收利用率指标:通过车辆准入过程中引入产品回收利用率指标来强制执行。标准的内容目前已完成,预计2014年左右实施,该标准规定了有害物质的含量限值,具体指标与上述一致。此外,该标准给出了可以豁免的零部件清单,清单上的零部件,允许超出规定的限值,这对主机厂有着非常实际的意义。
二、企业应对
1.车辆回收利用率指标计算及达标。
针对车辆准入时的回收利用率指标要求,企业需完成两方面工作:一是通过技术手段,使整车的实际回收率达标;二是向国家主管部门证明该数值的计算过程是可信的。
1.1整车实际回收率达标。根据GB/T19515-2004,决定车辆回收利用率实际值的因素为车辆上不能再利用的非金属材料的质量,利于回收率达标的部分方式有:(1)开发便于再生的车体结构:改变布置形式使部件便于拆卸;避免铆接、焊接,多用柔性连接方式;优化保险杠、车门内板等大型部件,尽力减少组件数量;大件连接处设置V槽,便于剥离作业等。(2)选用易回收的材料:选用易回收的材料可大大提高汽车实际回收率。值得一提的是,出于控制成本和降低车重,很多企业在大力推广“以塑代钢”,由于计算回收率时,所有的金属材料都是直接视为可回收的,如果用一种不可回收的塑料材料取代了原来的金属材料,将会导致整车回收率的下降,这就要求设计人员在选取替换材料时,不仅要考虑材料本身的性能达标,还要同时考虑到材料的可回收性能。(3)控制材料种类,选用兼容性好的材料:同一零部件或相似零部件要尽可能选择相同的材料,少用复合材料,避免使用多种不同的材料,并尽量选取兼容性好的材料,因为如果把易于回收和不易回收的材料复合在一起,由于物理上较难分离,则最终会导致易于回收的材料无法回收,计算时将整体视为不可回收材料,不利于计算结果达标。(4)关注《可回收利用的技术清单》:中国目前已启动了《可回收利用的技术清单》的制定工作,凡列于《清单》上的材料,无论其在实际中是否达到了商业化回收的水平,在计算车辆回收利用率时均视为可以回收利用的材料,一方面,设计人员在设计时要尽可能选择《清单》上的材料来制作零部件;另一方面,对于已经在用的能够回收的材料,企业应积极向国家管理部门提出申报及证明材料,争取将其列入《清单》。
1.2通过有效体系管理证明回收率计算值的可信度。汽车产品的非金属材料多为内外饰、电器、各类附件等,这些基本上由供应商提供,因而,零部件可回收性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决定了整车的可回收性。所以回收认证管理不仅对主机厂进行考评,还要考评主机厂对其供应商管控的有效性。(1)制度保证:主机厂需要有一个明确的管理办法作为供应商管控的依据,主要明确供应商的责任与义务,以及违反规定时要承受的处罚等;此外还需要有一些配套的管理或技术标准、指南、设计准则等,明确企业内部各部门的分工、协同,对新车的内饰件材料成分进行合理规划,明确哪些部件必须使用可回收的材料。(2)人员保证:产品回收性认证项目需要各部门的协作,认证管理人员识别产品生命周期内国家政策的发展情况;产品规划人员根据国家政策提出产品的可回收率整体指标;材料管理人员/设计人员根据整车指标进行产品设计,合理分配各部件的材料构成;供应商管理人员要确保供应商提供符合设计要求的零部件,并提报相关文件。(3)数据采集及计算:汽车有上万个零件,用于计算回收率的数据达数千条,数据采集及计算无外乎通过下列三种方式实现。•IMDS/CAMDS+企业内部计算系统。IMDS是国际上通用的材料数据采集系统,CAMDS是我国开发的材料数据管理系统。两者的优点是系统稳定、数据采集方便、供应商易于接受(对供应商免费)。缺点是费用较高;此外,由于IMDS/CAMDS仅具有数据采集的功能,不能实施计算,因此还需要企业配套开发一个计算系统。•自制表格+企业内部计算系统。这种方式就是制作一种规范的Excel表,要求供应商填写,用人工的采集方式取代IMDS/CAMDS系统,优点是一次性投入的成本较低,但缺点是过于依赖人工,采集难度大,数据的准确性难以保证。•自行开发的采集系统+企业内部计算系统。自行开发的采集系统只在主机厂和供应商之间建立联系,实现数据采集的功能,其优点是一次性开发投入,之后每年仅需少量的维护费用;但缺点是供应商接受难度大,此外,国家管理部门是否认可也是一个风险点。
2.有害物质管控及达标。
铅、汞、镉、六价铬四种重金属是明确禁止的有害物质,除了予以豁免的部件外,其他部件中的重金属含量均不能超标,这同样涉及到对供应商的管理:
2.1关注豁免清单:豁免清单是国家基于技术、安全、经济性等各方面因素,而在一定期限内予以豁免的部件明细,一旦上述因素不再具备,将不再予以豁免,豁免清单的更新周期通常为2-3年,企业需随时关注清单的变化情况,对于被剔除出清单的零部件,要及时整改。
2.2检测:重金属含量是指均质材料的质量分数,例如某部件镀层中含六价铬,需要用六价铬的总质量除以其镀层的总质量,这就需要用物理分离或化学分离的方式,获取其镀层的质量及六价铬质量,主机厂不可能添置齐全所有的检测设备、分离设备。此时,需要借助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参与,供应商供货时请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把检测报告提交主机厂。
2.3供应商声明:供应商声明主要用于约束供应商,保证其所提供给主机厂的部件和提供给检测机构的部件是一致的,避免后续供货中出现有害物质超标的情况。
2.4定期抽样、送检:对供应商生产一致性进行管控。
3.可回收利用性标识。
高分子材料部件上标注“可回收利用性标识”便是为了帮助回收企业快速识别材料种类,并选择最适合的回收方式,设计人员需要注意下述几点:
3.1布置位置的选取:由于标识有一定的尺寸要求,而且要保证零部件从整车上拆下之后,标识要要易于看见;同时还要保证零部件装配后的美观、整车风格的协调,这就要合理的选取其布置位置。
3.2合理的标注方式: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均要保证牢固度,标识宜在进行零部件设计时就在模具上刻好,直接采用模具成型,如不能在模具上完成,可采用烫印或压印成型、喷涂或印刷、蚀刻、激光打印、不易损坏的粘性标签等。
3.3在图纸或技术文件中提出要求:对于外购件,需要供货时即带有“可回收利用性标识”,技术人员就需要通过图纸或其他相关的技术文件把要求传递给供应商,对于采用模具成型的部件,更是需要在开模之前就要把要求告知供应商。
3.4对于形状不规则或受功能限制而无法在部件上标注时,需要在企业公开的产品技术文件(如汽车拆解手册、回收利用指导手册等)中予以说明。
三、结语
本文对报废汽车实施回收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进行了简要介绍,同时对国家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了探讨与预测,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企业应对过程中的部分注意点。报废汽车回收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强、技术复杂、涉及面广的工作,需要企业各部门及各级供应商一起通力协作,才能把这项工作不断推进下去,发展循环经济、提供环境友好型产品、不断降低对环境的污染也是各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希望借助此文,能使从事与汽车回收性设计、管理中的同行对相关事项有一个大概的了解,使企业产品的可回收性能越来越好,有害物质逐步消亡。
本文作者:李玉刚、徐清魁、韦小华 单位: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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