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新兴产业进展的财政政策

2021-05-25 7 财政政策论文

在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仍未消除的情况下,世界经济增长模式面临深度调整。同时,历史经验表明,经济危机往往会催化新的技术革命和产业革命,各国抢占战略制高点的竞争将更加激烈。我国经济虽已呈现回升向好的态势,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结构性、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凸显:能源资源环境瓶颈制约以及生产要素成本上升;经济发展技术含量不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增长的后劲和动力不足。国际国内的宏观形势都要求我们必须紧紧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加快做出前瞻性、战略性和全局性部署,推进自主创新,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内蒙古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现状

1内蒙古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经济社会基础

内蒙古资源富集,稀土工业储量4350万吨,居世界首位;煤炭探明储量7000多亿吨,居全国第一;苏格里气田探明储量7000多亿立方米,属世界级大气田;风能技术可开发量1.5亿千瓦,现有装机760万千瓦,居全国第一;太阳能可利用量全国第二,天然气可开采量6000多亿立方米,全国第二;电力跨省外送量全国第一;人均生物质能资源拥有量综合指数和人均能源拥有量居全国首位。全区生产总值由2005年的3905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4246.1亿元,年均增长29.54%;地方财政总收入由2005年的478.7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2264.1亿元,年均增长36.45%;固定资产投资“十一五”期间累计完成近4万亿元,是“十五”时期的5.7倍。三次产业结构由2005年的15.1∶45.4∶39.5演进为2011年的9.2∶56.8∶34。2011年,全区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0.3%,工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能源工业投资占规模以上工业投资的比重由2010年的49%下降到2011年的38%,非资源型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比重由47.5%上升到59.2%。

2科研基础条件

2006~2011年,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投入由1.66亿元增加到6.86亿元,年均增长32.81%;本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由0.89亿元增加到2.51亿元,年均增长23.04%。科技人才队伍不断壮大,2011年全区从事科技活动人员6.95万人,其中研究与发展人员2.25万人;万人专业技术人员居全国第7位;企业R&D人员占全社会R&D人员的比重居全国第8位。2010~2012年引进和培养118名高层次科技人才。2011年全区旗县以上政府部门属研究机构91家,从事科技活动人员4907人。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3家,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65家。国家级工程中心2家,61家自治区级工程技术中心。拥有1家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家国家农业科技园区;3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17个国家级试验示范园区、基地。2011年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人员3.31万人,R&D人员1.34万人。R&D经费达66.13亿元,比上年增长39.4%。R&D经费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为0.6%。

3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基础及优势

内蒙古是我国稀土永磁、储氢、研磨、发光等功能材料重要生产研发基地,稀土高新区是我国重要的以稀土及新材料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基地。内蒙古科技大学设有稀土学院。生产制造能力、技术装备在国内处于一流水平,是装备制造业的重要研发生产基地。属于国内自主研发最大吨位的260吨电动轮矿用自卸车已下线,世界最大3.6万吨黑色金属垂直挤压设备正式投产。在生物质能领域,实现了从非粮油脂原料制生物柴油,到以秸秆类生物质和木质纤维类原料制生物柴油及相关化学品的突破,已建有三条中试线。在生命科学领域,成功克隆出国际上最大规模12只转基因绒山羊,克隆出25只国内最大规模转基因绵羊群,克隆出我国首例高产鹿茸马鹿。在生物技术领域,建成国内唯一一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冷冻性控精液产业化生产基地。在民族医药领域,拥有获得国家秘密技术项目的新药产品。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稀土永磁风力发电机组实现规模化生产;国内首次应用280W大功率组件建设的5MW示范电站并网发电,物理法多晶硅材料生产线开始建设。在乌海市建成国内首个利用热气流原理的沙漠太阳能热风发电站实现并网发电。国内首条20万吨/年煤制乙二醇生产线建成投产,国内首个煤炭地下气化采煤完成中试;国内首条煤制富勒烯项目中试线建成;褐煤提取金属锗技术进入产业化阶段。实施“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多联产工艺优化及产业示范”项目,在鄂尔多斯、蒙西地区将形成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产业聚集区,从根本上改变我国铝土矿资源不足的状况。

4内蒙古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制约因素

内蒙古存在产业结构单一、产业链条短,产业聚集度低的问题。同时,产业技术水平较低,除少数大型国有企业采用较先进的生产技术外,多数企业技术装备水平仍然比较落后。2011年,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为45.35%,位居全国第18位,一些反映科技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如自治区科技活动投入、科技活动产出、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等在全国排名比较靠后。全区4174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科技研发活动的只有149家,仅占3.6%。

内蒙古财政政策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现状

1内蒙古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现行财政政策

设立财政专项资金。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资金5亿元,以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体系、技术服务体系、关键技术研发、产业化示范、特色产业链和产业基地建设。财政直接投入政策。2006~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全社会R&D经费支出由16.49亿元增长到85.17亿元,年均增长38.87%;其中政府投入由4.11亿元增长到12.06亿元,年均增长24.02%。政府采购政策。2007年12月,财政部印发了《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财库〔2007〕120号),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扶持自主创新产品的研究和应用。财政贴息政策。2011年6月22日,财政部印发《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指出对于西部地区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和自主创新能力强的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给予重点贴息支持。在新材料产业领域,为加快发展稀土新材料,发挥包头稀土高新区龙头带动作用,争取中央贴息资金3000万元,改善高新区基础设施,连续3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研发稀土应用产品。财政补贴。从国家财政层面看,于2007年设立“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以“以奖代补”方式对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给予适当支持和奖励;设立专项资金对“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实行财政补贴;从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实施“金太阳”工程财政补贴;支持实施“太阳能屋顶计划”,对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予以资金补助;设立“风力发电设备产业化专项资金”;设立“秸秆能源化利用补助资金”等。在生物领域,包头市金骄特种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的生物柴油与生物基化工产品示范项目,通过了财政部验收,争取中央财政奖励资金3226万元。2007年自治区财政设立了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到2011年累计投入3.83亿元;自2008年起每年从中安排1亿元作为担保资金,旨在以贷款方式支持科技项目;2011年起每年从中安排3000万元作为贷款贴息资金,旨在以贷款贴息方式支持科技项目。

2011年内蒙古科技厅与内蒙古银行正式签署合作协议,授信额度高达55亿元;自治区首家科技支行也即将投入运营,科技与金融的融合度进一步提高。积极探索启动知识产权质押、科技保险等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税收政策在提升创新能力方面,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可实行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成本摊销和加速折旧等优惠政策;对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和所得税减免、抵免,等等。在扶持产业发展方面,针对不同产业类别做出了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出口退税等方面的具体优惠政策。

2当前财政政策在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内蒙古地方财政科技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仅在全国排第24、28位。与发达省份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入力度相比,广东省“十二五”期间每年安排20亿元;江苏在科技成果转化上,安排专项引导资金10亿元,安排省级科技服务平台专项引导资金2.5亿元;北京市已有6亿元新兴产业创投基金获批,基金总规模将达到15亿元;黑龙江仅2011年就安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8.5亿元。内蒙古与这些省份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政府采购政策仍未开展自治区内自主创新产品的界定和认定。政策体系中还缺乏重点产业领域技术政策、战略新兴产业扶持政策。激励自主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企业研发费用150%加计扣除的落实覆盖度不足5%,相关实施细则亟待衔接配套;金融支持政策门槛过高,仅有24%的企业获得过信用担保机构的支持。

促进内蒙古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建议

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基础研究和基础设施建设

整合现有财政资源,并随自治区财力增加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需要,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数额。在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领域,充分整合支持科技发展方面的财政专项资金,如“863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和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等,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科研投入。不断增加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支持科研仪器设备更新,积极推动科技创新。

2灵活采取财政政策,发挥资金杠杆作用

在投资补贴方面,对列入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项目,对设备投资额巨大的,可按资金额度的适当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对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部件制造、整机制造和系列制造项目,按实际设备投资额的适当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可采取中央项目由中央财政补贴,地方项目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补贴的方式进行。在产出补贴方面,经认定的重大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新增地方财政贡献较大且研究开发费用已实行税前加计扣除的,自治区财政对产业化项目实施单位按税务部门认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对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开展产学研合作,建立公共创新技术服务平台,并对地方新增财政收入贡献较大的,对创新平台主体单位进行一次性奖励。对产业项目引进和建设成效显著的,给予奖励;对产生国际国内首台(套)产品给予一定奖励;对采购地方新型产业产品按实际购买价给予一定奖励;对各盟市从区外招商引资并建设完工的新兴产业项目,按照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4.2.3财政贴息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和自主创新能力强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科技突破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重点贴息支持。加速建立科技银行,放低企业融资担保门槛,凡列入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录的企业,均可申请不同额度的贷款支持。利用产业技术研发资金,根据地方产业特点和区位优势,联合地方政府开展参股设立创业投资基金试点。

3加大政府采购力度,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场化

设立自主创新产品的认定标准、评价体系和建立严格规范的认证制度,将符合标准的自主创新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提高政府采购对于战略新兴产业的规模效率。对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自主创新试制品和初次投入市场的产品,建立激励自主创新的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以鼓励新技术新产品推广。

4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可持续性

落实好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及西部开发等优惠政策。探索产业链条各个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初期,可考虑实行增值税进项税退税政策,对企业致力于自主创新而引进的国外先进设备、原材料等,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和进口关税。允许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按照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科技准备金,这部分可免征企业所得税。降低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的准入门槛,对科技人员获得重大发明创造的奖励,免征个人所得税。研究开征环境税,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无污染、低能耗的产品,给予免征消费税的优惠。(本文作者:王宇昕、吕伟 单位:中央财经大学、内蒙古科学技术厅、河南省驻马店市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