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期社会结构的演变综述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1978年)指出:“现在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严重缺点是权力过于集中。”“应该坚决实行按经济规律办事,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2]6-7中国经济结构的调整是从农村开始的。“包产到户”是中国农民创造的一种自救式生产模式,它曾被极左思想认为是离经叛道。然而,改革开放之初,以邓小平为首的开明派领导积极支持“包产到户”,并最终为农村改革设计出“联产承包”的基本制度。在城市,个体经济的发展也逐渐融化了公有制的坚冰。就这样,先农村后城市,先发展民营企业,再改造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国经济在增量扩张中,实现了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经济结构。在经济改革的进程中,人们对“公有制”的认识不断深化: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我们必须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保证公有制经济“掌握国民经济命脉,控制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部门”;不再强调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大小,而是更加重视国有经济的质量,强调国有经济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实际控制和影响力。1990年代中后期,面对大中型企业出现的经营困难,政府不断通过改制与转轨,引进民间力量盘活国有资产,一度出现了“国退民进”的局面。民营经济的发展突破了国有经济对市场的垄断,激活了市场的活力,大大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发展。2003年后,随着中国经济的崛起,国有大型企业依靠垄断优势,重新强化了国有经济在经济结构中的绝对优势,产业经济领域出现了“国进民退”的趋势。2010年李荣融从国资委主任位置上卸任,《南都周刊》以此为由头作了深度报道:“离别之时,李先生算了一笔账,在他就任国资委主任的7年间,央企总数从2003年的196户,缩减为目前的123户;央企的资产规模由7万亿元增加到21万亿元。”[3]“全国工商联的官员算了一笔账。民营企业500强去年(指2009年)税后净利润与2008年相比增长32.84%,达到了2179.52亿元,但这样的利润规模,却不如中国移动和中国石油两家中央企业的利润,两家巨型企业2009年的净利润分别为1458亿元和1033亿元,其利润之和超过了500强民企的利润总和。”[3]一些地方政府在财政宽裕后有了更多的说话权,他们打着提高集中度、维护经济安全的旗号,掀起了新一轮的“国进民退”的浪潮。
“世界市场是资本主义时代的产物,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国际化给人类文明带来的一大进步,是国际资本为追逐高额利润的主观动因给世界经济发展带来的一个客观效果。”[4]318在当代世界,各国经济因为生产社会化和国际化已经紧紧地联结在一起,任何国家的经济都无法脱离国际市场而健康发展。改革开放之初,为了改变中国经济封闭、落后、单一的局面,我国将对外开放作为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与世界各国各地区开展广泛的经济交往活动。但是,在“追赶先进国家”的思想指导下,我们主要走的是外向型经济之路。由于外资在中国能够享受到“超国民待遇”,因此西方成熟的工业资本纷纷进入中国。国家对外资管理的宏观政策是“两头在外,大进大出”,即所谓的“V型经济模式”,原材料主要来自国际市场,产成品主要销往国际市场,国内留下的是就业、税收和利润。同时,国家鼓励内资企业开辟国际市场,实行出口退税制度,鼓励国内企业扩大出口。由各级政府主导,以沿海地区为龙头,以对外贸易为主要形式的外向型经济,快速地提升了中国的经济实力,提高了中国在世界经济中的竞争力。尤其是加入WTO后,进入国际市场的壁垒大大减小,中国经济获得前所未有的活力,在短期内实现了在世界舞台上的崛起。与外向型经济发展,国家外汇储备居世界第一形成发差的是,中国国内的消费需求却严重不足。我国是公有制经济占主体的经济体制,政府不仅掌握着重点行业和骨干企业的产权,而且控制着土地、金融等生产性资本;同时我国长期实行高积累、低消费的“追赶”政策,政府不断开辟税源、提高税率,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制度建设却严重滞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尤其是庞大的农村人口)获得了流动自由,社会突然爆发出巨大的劳动生产力,人口红利保证经济发展的速度基本维持在10%左右。然而,因为税收过重、工资过低,再加上国企对市场的垄断,社会发展的主要成果,社会积累的大量财富主要掌握在政府手里,逐渐形成了国富民穷的局面,基层群众没有充分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研究数据表明,劳动收入在我国国民经济分配中的比重是持续下降的。从1978年到1983年,劳动所得比重从42.1%上升到56.5%,之后从1983年到2005年持续下降,2005年的比重为37%,比1983年下降了19.5%个百分点。”[5]由于基层群众社会预期不乐观,导致他们不敢消费、不愿消费,有限的民间资金大都存入银行,内需经济主要靠政府的消费和投入拉动。社会生产能力相对过剩,社会消费能力相对不足,更加促进了外形型经济的发展。2008年金融危机暴露出中国外向型经济的严重问题,经济结构的调整需要大力扩大内需,但因为民间消费能力有限,政府显然在改变外向型经济结构方面应对乏术。从某种意义上看,外向型经济使社会财富大量外流,牺牲的是本国劳动者的福利,这在经济发展的初期是必要的。从长远经济发展战略来看,经济发展需要满足本国人民的需要,提高本国劳动人民的生活质量。因此,未来中国应该更多立足于国内市场和国内贸易,实现内向经济和外向经济的平衡发展,引导企业向集约型转变,对外经济交往向混合型(即贸易和资本的结合)、资本型转变,以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换取生产效率。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财政主要实行的财政包干制度。由于我国经济增长主要是资源驱动和投资驱动,产业附加值不大,产业发展对公共财政贡献有限;再加上财政包干制,整个经济发展对中央财政的贡献更加有限。李鹏、朱镕基两位前任总理,曾反复对媒体称我国的财政是“吃饭的财政”。为了扭转中央财政在国家财政体系中比例下降的趋势,为了增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1994年我国实行了分税制改革。分税制改革增强了中央财政的实力,但是,因为事权规范、财政转移等制度没有跟进,一定程度上造成基层政府“财权上收、事权下放”的局面。因为大部分税源被上级政府集中,各种社会事务又不断下放,导致一些基层政府税源枯竭,地方财政异常艰难,无法正常履行政府职能,无力提供最基本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在现有的政府考核和激励机制下,地方政府有着强烈的经济增长和城市化政绩的冲动。随着1990年代中后期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房地产市场在政府的推动下开始起步。很多地方利用土地抵押贷款,零资本运转,推动各地的城市建设。进入1990年代后期,全国城市化步伐明显加快,城市的聚集效应和规模效应显现,土地的附加值持续放大,土地逐渐改变了地方财政的窘迫。因为我国土地的国有制度,政府不仅能够垄断土地一级市场,而且可以控制土地二级市场,政府只要卖出土地就可以成为净得益者。在发达地区,土地不仅能够产生税收效应,而且是预算外收入的主要来源(即土地出让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土地改革课题组在浙江省调研时发现,“在S县、J市和Y市,去除难以准确统计的土地收费,土地直接税收及由城市扩张带来的间接税收就占地方预算内收入的40%,而出让金净收入占预算外收入的60%左右。几项加总,从土地上产生的收入就占到地方财政收入的一半以上,发达地区的地方财政成为名副其实的‘土地财政’[6]。”土地财政不仅解决了各地的财政危机,而且推动了各地“造城运动”,改善了相关政府部门的福利。随着各地财政相继变成“土地财政”,土地介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过程,这给中国经济发展带来了一系列严重的经济和社会隐患。第一,政府利用权力优势加大土地储备力度,各地纷纷大规模低成本征用农民土地,然后,以招标、拍卖和挂牌等形式出让,不断推高地价。土地储备制度原本是为了盘活城市存量土地,解决企业转制,安置下岗职工而制定的,但现在各地都把加大土地储备作为保障财政收入的主要手段。第二,少数地方围绕土地形成了强势权贵集团,“权”、“钱”结合加快了社会财富的转移速度。与土地相关的各种收费,名目庞杂、数额不菲、透明度低、难以查清,各种费用不仅成为改善部门福利的重要途径,而且也是滋生各种腐败的温床。第三,房地产一枝独秀、疯狂上涨,使房地产领域成为投资、投机的首选领域,造成整个经济体系出现明显的泡沫化倾向。在2008年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无论民企、国企都不敢贸然进入实体经济,产业资本纷纷扑向房地产市场,有门路的买地,没门路的买房,实体经济惨遭打压。央企本身因为垄断就积累了大量垄断利润,再加上金融危机中国家的救市贷款,手中掌握着大量的资本金。因为实体产业效益根本无法和地产媲美,央企资金无意投资建厂,于是买地成了他们不二选择。央企(甚至军工企业)重金买地,使北京、上海、广州等地频现地王,这使公众担心房价的脆弱心理雪上加霜。在一轮又一轮的房地产热潮中,企业争抢土地,银行大量放贷,国家增发货币,房价疯狂上涨,货币贬值、通货膨胀使恐惧成为生产力,越来越多的普通公民参与抢房。第四,土地财政很容易侵犯普通公民的利益,引起更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远发展。一些地方政府成为地产中的利益方,在土地征用和拆迁过程中与农民、市民的冲突越来越多,地产领域群体性事件的数目有增无减、居高不下,成为社会稳定的定时炸弹。同时,居高不下的房价,政府调控的无力,使新一代的年轻人对社会的忠诚度、信任度减弱,国家的凝聚力受到很大的威胁。
政治结构:由中央集权向有限分权转变
政治结构是一定社会人们政治关系的总和,它包括阶级关系、民族关系、政党关系等。在政治结构中权力结构是决定其它各种关系的决定因素。在二十世纪初期和中期,“剧烈的社会动荡一场接着一场,震撼了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并把有魅力的领袖推上权力的巅峰。斯大林、墨索里尼、铁托、尼赫鲁、卡斯特罗,以及他们的那些仿效者完全控制并将继续控制他们的臣民。”[8]1然而,随着二十世纪后期公民社会的重新崛起,公民社会成为对抗或抵御暴政、集权的必要手段,很多国家因此从领袖政治、强人政治向常人政治转型。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下,实现了立法、行政、司法的分设,但是因为党的领导机构居于一切权力之上,最终导致了领袖的高度集权。文革结束后,邓小平等元老反思文革灾难,利用他们的权威积极推动政府职能的改革。自此,我国公共权力沿着党政内部分权、政府向企业放权、政府向社会还权的路径,逐渐实现了由中央集权向有限分权转变。按照唐德刚先生的说法:自1840年开始,中国社会由传统的帝制制度逐渐向民治制度转型,如果社会不出现大的变故的话,唐先生期望在21世纪中叶完成历史转型,最后形成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定型的民治制度。在社会转型的历史长河中,社会制度十年一变,甚至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反复,但是总的趋势是向民治制度演变。
(一)党政内部的分权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实行的是中央集权管理。这种管理模式对集中配置资源,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国民经济,推动国家工业化,提升国防和外交实力具有重要作用。然而,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中央集权逐渐显示出它的弊端,个人崇拜、领导意志代替了人权、法理,人民依法选出的国家主席刘少奇,竟然会被红卫兵抓走。改革开放初期,中央就着手对党委和政府的职能进行改革,将政府的权力交给政府。1979年各级革命委员会被撤销,成立各级人民政府,党委和政府逐步分署办公,党不再代替政府作为直接的管理机关。之后,在党政职能分工的原则下,公共权力继续得到有效分割: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放权、各级政府向经济部门放权、经济部门向企业放权。政府内部的分权,制约了领导个人的强人政治和强力决策,政策制订更加体现出集体领导和政治合力的结果。1990年代在推行公务员制度过程中,中央进一步规范了中央和地方的管理权限。当然,中央权力下放也在特定的历史阶段出现过一些负面的效果,如激活了地方政府的权力意识,少数地区出现了“诸侯经济”的迹象;1995年的宏观调整强化了中央财政的预算能力,却造成基层政府事权无限,入不敷出。
(二)政府向企业放权
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人们在生产资料方面所形成的复杂的经济关系,从狭义角度看,它在法权上表现为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其中前四个权力反映了所有制主体的权力和职能,简称“四权”。“四权”加上相应的收益权构成全部的产权,即广义上的所有权。在计划经济年代,“生产资料的全部所有权都集中在国家手中,企业没有自主经营的权力,也没有归自己支配的经济利益。”[4]21在集权化的管理体制下,党委居于企业的核心位置,政治价值取代了生产规律,企业生产按国家计划进行。改革开放后,中国政府打破了企业政治化的局面,层层剥去了附加在企业身上的条条框框,积极向企业放权。从1979年开始,除少数特殊产业和骨干企业外,全民所有制内部的产权关系得到了重新调整,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开始适当分离,国家控制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宏观支配权,而占有权、使用权和微观的支配权委托给企业,由企业进行具体的经营管理。在1988年的机构改革中,政府明确提出要转变职能,实行政企分开,把生产经营权真正交还企业,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1995年9月,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指出,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自此以后,企业逐渐实现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体制。今天,不仅民营经济快速成长,成为国民经济的一大支柱,而且国有经济的经营机制也变得更加灵活,承包经营、租赁经营、资产经营、股份合作等多种经营机制,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了市场经济的主体。
(三)政府向社会还权
国家的主权属于人民,现代政治文明的核心就在于“通过对治权者的约束,以实现人民作为主权者的地位,并保证这样的地位不受侵蚀和损伤。”[8]175-176建国后到改革开放前的一段时间,由于权力过分集中,个人崇拜盛行,整个社会完全政治化,甚至连家庭生活也附加了政治色彩。被鼓动起来的部分群众,因为信息闭塞而成了无知的暴民,他们处在意识形态的亢奋中,被鼓动频繁参加政治运动,蔑视、伤害、践踏民主的原则和价值。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进行政治参与是国家机关合法性和权威性的来源和基础,群众被动卷入政治运动不是民主参与,顶多是一群乌合之众非理性的过激行为。改革开放后,为了对政府权力实施有效的社会制约和监督,中国共产党主动向社会还权,通过权力制衡大大强化了执政地位的合法性。党和政府向社会还权主要有三个渠道:一是向民主党派赋权。民主党派在参加国家政权的组建,参与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政策法规的制定等方面,得到了更多的机会,发挥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重要作用。二是向普通民众还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保障了人民通过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使立法和决策更好地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农村推行的联产承包责任制,让广大农民获得了生产和经营的自主权。基层组织的自治,逐渐让基层群众体会到手中选票的分量。今天,公民的权力和自由已经被写进宪法,公共权力开始逐渐向普通人回归,公众越来越关注与参与公共事务和公共决策。三是向非政府机构还权。政府向非政府机构还权,使民间智慧能够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尤其是能够对公共权力的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
阶层结构:由两个阶级向复杂阶层转变
如果我们从狭义的角度来理解“社会结构”,则社会结构主要指的是社会的阶级结构、阶层结构。我国在计划经济年代,社会财富比较平均,整个社会可以简单地分为“两个阶级和一个阶层”,即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然而改革开放后,人口流动加快,经济发展迅速,社会财富的分配出现了差异,社会资源结构、社会阶层结构、社会组织结构、社会身份结构变化显著。
(一)产权制度改革滞后造成财富分配不均
在很多市场化的国家中,社会资源产权明晰,个人财产受到法律保护,即使总统也不能随便调配资源。我国实行的是公有制经济体制,政府可以集中社会力量办大事,可以用国家的名义征收社会资源,所以,我国的经济发展走的是一条低成本之路。在改革开放之初,行政力量主导的经济改革,使中国社会迅速告别了物质匮乏的年代,迎来了所有城乡居民都受益的普惠时代。然而,因为原有的公有制经济体制产权不明晰,再加上1980年代末的政治改革的受阻,整个国民经济在产权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上,没有大的突破。进入1990年代,中国经济快速崛起,社会财富积累迅速,然而,财富的社会分配却出现了巨大的差异。首先,政府自身成为发展的直接受益者。在公有制体制下社会财富主要归政府所有,所以很多地方政府机构过度膨胀,政府消费成为国内消费的主体,甚至一些部门利用公权力直接谋取部门利益。其次,国有垄断企业背靠行政权力,垄断市场获得高额利润,当市场好的时候企业涨工资,市场不好的时候垄断企业就涨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经营风险全部转嫁给社会公众。再次,在垄断行业和暴利行业,资本和权力过度纠集形成新的权贵集团,他们控制着社会财富的主体,独享社会发展带来的财富盛宴。最后,作为社会主义建设者的普通劳动者,几乎享受不到国有资产升值的好处,相反他们的生活负担更加沉重,医疗、教育和住房三座大山压得很多基层群众苦不堪言。社会财富过度向权贵集团集中,使一些群众悲观地抱怨:富人富的不知道怎么去活,穷人穷的不知道怎么活下去。
(二)政治、经济、社会地位的差异加速社会分层
人类的欲望是无穷的,而社会可以提供的物质性的有价物(如食品、黄金、汽车等)和非物质性的有价物(如声望、名誉、尊严等)是有限的。物品的稀缺性和需求的无限性永远是一对矛盾,这就决定了人类不可能每个人都“拥有大量的黄金或者声名远播”,社会上总有一些人“一生中得到好东西的机会比另一些人多得多”[9]239。人们获得有价物的方式的不同,决定了人们在群体等级或类属中的社会位置,这就是社会分层的根本原因。社会分层主要可以从财富和收入(经济地位)、权力(政治地位)和声望(社会地位)三个彼此关联的维度来考察[9]239。新中国建国初期,我国存在着三种基本的经济成分:资本主义经济、个体经济和社会主义经济。与这种经济结构相适应,社会上主要存在三大阶级,即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我国经济成分单一,阶级结构呈现出“两个阶级一个阶层”的格局。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结构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多方面的复杂体系。经济结构的复杂化,带来了社会阶层的快速分化。工人阶级曾经被称为无产阶级,共产党被称为无产阶级的政党。然而,社会发展使无产阶级不再是被压迫的对象,也不再是无产者,共产党不仅党内有财产,而且党员个人也拥有了数量不等的财产。今天,国有垄断企业、国有一般企业、城乡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的员工和管理者,自由择业的个体户和下岗职工都可以被笼统地称为工人阶级,但是他们的工资收入、生存状态、社会地位已经出现了巨大的差异。农民阶级也分化为传统务农群体、外出打工群体、基层管理群体、个体工商业者等社会阶层,这些阶层还可以再进一步细分,如外出打工者从事的工作有工业生产、家政服务、餐饮娱乐、企业管理等等,这些工作的社会性质和社会地位也千差万别。除了传统的两大阶级分化之外,知识分子、政府公务员、各类企业高层主管、城乡私营企业主、城乡个体劳动者越来越发展成为特殊的阶层。
社会学者对社会分层有两个基本相对的看法。以金斯利•戴维斯和威尔伯特•莫尔为代表的功能主义者认为,“社会不平等不仅是不可避免的,而且事实上对于社会正常运转也是必要的。”[9]256他们认为社会工作有重要性差别,只有让那些接受过很多教育和培训的人,占据社会上的关键职位,从事具有挑战性的工作,才能保证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而主要以马克思经典理论为基础的冲突理论认为,社会不平等是上层人对下层人剥削的结果,权力不平等是财富分配不公的根源,统治阶级总是通过维护现有政治秩序保护既得利益。冲突理论指出,资本主义制度总是对有钱人和有权人有利的,精英们制造的意识形态一定程度上蒙蔽了中下层阶级,使他们进入圈套、安于现状。因为社会差别是天然存在的,社会分层不仅难以避免,而且合理的分层对社会稳定具有积极意义。正是因为社会分层的存在,社会上层有了维护自身地位的压力,社会下层有了向上流动的动力,上层压力和基层动力恰恰是社会创造力的来源,也是社会进步的推动力。即使是冲突理论也认为,事实上人们在才能和技术方面确实有很大差别,某种程度的不平等是不可避免的,有些不平等实际上具有促进社会进步的功能。但是,社会分层一定要保持在适度范围内,如果社会各阶层在财富、权力和声望上差别过大,就可能产生紧张关系,甚至导致社会冲突的发生。从世界各国发展的经验来看,一个理想的、稳定的社会结构应该是上下小、中间大的橄榄形社会。我国目前的社会分层,使社会各阶层在竞争性社会中都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激发了整个社会的生产效率。然而,目前我国的社会结构还是金字塔型的社会,少数上层利益集团享受大部分社会发展成果,基层存在着大量的失业半失业人群和贫困人口,中间阶层的数量有限,中产阶级没有最终形成。如果社会分层悬殊过大,边缘群体过多,中下阶层缺乏政治参与的机会和渠道,社会上就可能弥漫着焦虑气氛,这恰恰是需要我们在发展过程中需要解决的“不稳定因素”。
意识形态结构:由单一价值向多元价值转变
意识形态是在特定经济基础之上形成的,人们对现存世界和秩序有系统的看法和见解。意识形态总是和政治、经济结构相适应,尤其是要受到权力意志的制约和影响。中国帝制时代的意识形态主要是儒家学术,孔子用“礼”、“仁”、“天”搭建的伦理框架,成为中国社会治理与稳定的理论基石。鸦片战争后在西方文化的冲击下,中国社会的意识形态不断更新、重组,在意识形态宏观理论变革的框架下,包含着很多生动的、具体的价值观念的变化,这些变化推动意识形态结构由单一价值向多元价值发展。
(一)主流意识形态在适应社会变化中更新
中国共产党早期的意识形态是围绕“民主革命”建立起来的。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面临着重要的任务就是从“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型。然而,在建国后的一个比较长的时间内,因为个别领导人对国际、国内形势的错误判断,国家仍然将“阶级斗争”作为中心工作。在“斗争思维”的指导下,我国的意识形态逐渐走向僵化、保守,思想灌输成为意识形态宣传的主要手段。在社会信息相对闭塞,公众文化程度较低,社会集权化程度较高的环境下,灌输是意识形态宣传的有效手段。在民主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初期,中国共产党曾经采用过很多灌输手法,激发群众“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斗志,奠定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基础。然而,思想灌输给国家和民族带来了很多负面的作用。首先,集权政治、广场政治使政府包办了人民的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绝对的、单一的意识形态取代了人们的世俗价值和精神信仰;其次,个人崇拜、口号治国、典型宣传等传统的灌输方式,违背了现代社会基本的道德原则和法治精神,禁锢了人民群众的思想自由。任何一种意识形态,必须做到理论上的完备性和逻辑上的无矛盾性,才能被广大公众所接受。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有了较大的变化,然而意识形态领域却没有多少变化,甚至在某些时候还显得非常保守。当前,我国意识形态建设需要在人权和法治的基础上,建立一个能够让人接受的、具有逻辑性和合法性的、完整的思想体系,这样才能重建意识形态的可信性、权威性和公信力,才能让意识形态承担起它所应承担的功能:既为改革开放提供必要的精神动力,也为党的执政提供合法性解释,同时协调好经济发展和党的领导之间的逻辑关系。
(二)社会阶层的分化带来多元价值观的并存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是一个高度一体化的社会,政治、经济、意识形态三个权力中心高度重叠,整个社会存在着一个至高无上的抽象利益,价值判断也呈一元化状态,这种状态的形成主要由资源的占有状态决定。”[10]27进入市场经济以后,我国社会的利益分化和社会分层加剧,不同社会地位的群体在改革中利益获得和受损程度不同,他们对主流价值目标的理解和解读也各不相同,因此,社会价值观越来越走向多元化、世俗化。“在现代社会中,任何一个执政党都不会永远依靠暴力来维持其统治,而必须使公众对其统治的价值从内心上加以认同。”[11]今天,我国意识形态需要增加更多的弹性,在坚持核心价值不受伤害的情况下,允许公众拥有自己的独立价值和判断。(本文作者:骆正林 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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