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管理工作状况与强化路径分析
财产保险管理工作中需要处理的几个问题
保险是“集万家之资,救一家之急”,是维护社会安定的“稳定器”,是保障企业持续发展的“守护神”。尽管如此,由于受企业经济能力的限制和人们思想观念的影响,并不是每个企业都能够重视保险问题,也并不是每个重视保险的企业都能够处理好保险工作。企业要做好财产保险管理工作,首先要重点处理好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正确理解保险与安全防范之间的关系
在保险与安全防范的关系上,许多人在意识上存在误区,认为财产入保后就万事大吉、高枕无忧了,发生风险事故可以通过索赔来补偿损失,甚至还可能获得经济利益。实际上,这种认识是极其偏颇的,保险并不是一个万能的“保险箱”,它只能对保险事故发生的损失起到一个补偿的作用,而且由于存在免赔条款,财产损失即使在足额投保的情况下仍然可能得不到完全赔偿,对企业来说,财产出现风险事故总是会有所损
(二)妥善处理保费与成本控制之间的矛盾
管理局对下属单位成本一直是逐年压缩,各单位的成本压力越来越重,尤其是近几年,各单位都感到资金紧张,年初预算时在成本安排上左右为难,往往是顾此失彼,这种局面也直接影响到单位的保险费用支出。为解燃眉之急,有的单位大幅度压缩保费支出,致使风险较高的财产也不能足额投保,甚至有的单位存在侥幸或投机心理,根本不参加财产保险,这些做法和心态都是极其错误的,一旦风险事故发生,对企业的影响有时是不可估量的,甚至可能是致命的,这不仅会制约企业的发展,而且也不利于社会安定。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对待保险应该用长远发展的眼光去审视,而不应该仅仅局限于眼前的太平时期。因此,企业一方面应该根据自身的特点,居安思危,树立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要充分利用保险能够转嫁风险的特性,努力使其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风险经济损失,提高企业抵御风险能力;另一方面企业在投保前,要充分调研,认真分析,做好企业财产保险筹划工作,要把企业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解决好企业保险与成本之间的矛盾。
(三)重点解决投保与保险管理之间的差距
从当前情况来看,许多单位在保险管理中仅局限于两个环节,一是参与签订保险合同,二是发生保险事故时参与处理索赔相关事项。由于保险事故并不是经常发生,有的几年才遇到一次,因此相当多的单位每年在保险管理上做的事情就是投保签单,然后等待来年续保。在保险实际工作中,通过与保险公司、基层单位的接触和讨论,我们深刻地认识到保险管理的内容远不只这些,需要我们做的工作还有很多,如财产风险分析、风险防范、保险筹划、索赔技巧等,每一位资产管理人员都应该加强保险业务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拓展保险管理范围,争取保险管理的主动权,以适应新时期下保险管理工作的新需要。
加强财产保险管理工作的几点认识和建议
针对保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该重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做好财产保险筹划工作
在保险管理上,投保签单前要认真调研分析,日常管理时应争取主动参与。具体地说,在企业财产保险管理上,应该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对企业财产情况进行全面调研:根据企业财产所处的地理位置,分析当地的气候条件,统计历年保险事故发生的频率,确定哪些财产风险较大,应该投保,哪些财产投保获得赔付的概率小于保费付出的成本,不应该投保;应该选择何种类型的险种,是否需要投保附加险;对投保财产根据风险发生的特点应该采取何种防范措施;如何与保险公司结合做好企业风险防范工作等。总而言之,在保险管理上应该像税务一样,要积极做好保险筹划工作。
(二)充分发挥保险防灾防损职能
保险除具有分散风险和补偿损失两种基本职能外,还有防灾防损等派生职能。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好保险的防灾防损职能,让保险的这一职能更好地服务于企业。为了调动投保单位防范风险的积极性,鼓励投保单位主动防范风险,减少风险事故的发生率,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损失,建议企业与保险公司协商,每年按保费的一定比例返回到企业作为防灾防损费。防灾防损费由企业和保险公司根据企业财产的风险程度共同监督使用,专款用于企业防范风险。这样,不仅企业会因为减少风险事故发生率而降低经济损失,同时保险公司也会因此降低赔偿费用支出,实现双赢。
(三)切实提高保险管理人员的素质
保险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直接影响到企业财产保险管理工作的质量和开展深度。目前,由于保险管理人员对保险知识了解不是很全面,业务也不是很熟悉,对保险工作认识也不足,因此,投保前对财产风险的分析工作做得不是很透彻,出险后对财产风险的评估工作做得也不够全面,日常管理中对风险的防范工作开展得也不是很到位,财产保险管理工作基本处于一种被动局面。为了更好地做好财产保险管理工作,让保险充分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从事保险管理的人员应该加强保险业务学习,切实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同时,也希望管理局能够为保险管理人员创造一种适合于学习的良好氛围,构筑一个适合于交流的互动平台,努力把财产保险管理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让保险真正成为企业持续发展的保护神和坚强后盾。
对几个重要问题的深度探讨
(一)关于车辆保险问题
之所以把车辆保险问题单独提出来,是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车辆保险在管理局保费支出中一直占有很大的比例,二是车辆在管理局设备管理中一直处于重要而又特殊的地位。通过对近几年管理局车辆保险保费支出情况与发生事故索赔情况的分析,可以发现长期以来车辆的索赔率大概维持在20%~30%。出现这种低索赔率的原因,一是管理局各单位的车辆由于维护及时到位,车况运行良好;二是单位管理比较严格,加上司机的技术水平整体较高,安全意识也较强,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概率较小。车辆在全国来说具有高风险性,但在管理局却是一项低风险资产,车险是保险公司在管理局保险中盈利最为丰厚的一块蛋糕。因此,笔者认为管理局在车辆保险上有两种选择:一是除保留国家规定必须保的交强险外,其他车辆商业保险取消,在财务上设一个保险基金科目,每年根据一定的比率提取车辆保险基金,实施企业车辆自保;二是与高风险的财产捆绑招标,解决高风险财产保费过高甚至无人问津的问题。
(二)关于引入中介公司问题
为切实降低企业财产保险费用,并且让企业风险充分地分散和转嫁,自2005年以来,管理局通过“我为你提供市场,你为我提供服务,以市场换服务”的手段,先后引入了北京安华保险经纪公司和胜利保险经纪公司两家保险中介公司参与管理局的财产保险管理工作。通过几年的努力和实践,管理局的保险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保险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保费成本支出进一步降低,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管理局财产保险管理工作整体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但我们也看到,在管理局财产保险费用大幅度降低的同时,保险经纪公司的经济效益也随之受到了影响,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还压缩了他们的生存空间。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不利于管理局的现象可能会逐渐显露出来,如把关不严、责任心不强、积极性不高甚至隐性转变立场等都可能出现。针对可能出现的不利变化,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我们应该适当考虑引入其他的保险中介公司参与竞争,以确保财产保险工作的服务水平能够高质量地延续下去。
(三)关于财产保险招标工作
保险招标是管理局近几年财产保险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突破点和创新点。自从2009年开始第一次财产保险招标尝试以来,效果比较明显,对同一标的物在保险责任扩大的同时,保险费用进一步得到了降低,保险招标是我们今后财产保险管理工作的一个坚定不移的方向。对于保险招标工作,我们要始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程序透明,阳光操作。在规范招标的基础上,为提高工作效率,从增加企业效益和方便服务角度出发,笔者认为以下几个方面问题应该重点予以考虑:1.财产保险标的时间要尽量统一。这是从增加企业效益方面考虑的。统一时间点可以提供大批量的财产保险标的,吸引有实力的保险公司参与,这样我们在财产保险采购时就能够获得更加优惠的条件。2.财产保险标的地域要相对集中。这是从保险公司提供便利服务角度考虑的。若财产保险标的物的地域过于分散,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在为企业提供服务的及时性和方便性方面会存在一些折扣。3.财产保险标的优劣要科学组合。这是从提高保险公司对标的物的吸引力方面考虑的。由于油田具有特殊性,有些财产风险程度很高,如钻井工程、钻井设备、定向井设备、录井仪器、钻井平台等,这些财产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极其重要,但由于赔付率连年居高不下,成为烫手山芋,致使保险公司对这些保险标的逐渐失去了兴趣,甚至不愿继续承保。为此,在保险招标时,对财产保险标的要优化组合,科学搭配,将风险较高的财产与风险相对较低的财产捆绑招标,把油田企业的风险尽可能充分地转嫁出去。
企业的风险虽然是偶然的,但有时往往也是致命的。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油田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将逐步发展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经济竞争主体。企业在生产经营与管理中,要不断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学会科学利用保险,充分转嫁企业风险,增强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把保险与安全防范结合起来,把保险与资产管理结合起来,努力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让保险为企业的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本文作者:宿波 单位:胜利石油管理局孤岛社区管理中心)
本文html链接: http://www.istpei.com/qkh/29505.html